浙江省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技術導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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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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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技術導則Technical Guideline for Special Plannings Compilation of Green Building in Zhejiang Province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前 言為了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和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有序推進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工作,不斷提高浙江省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水平,根據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部署,本導則編制組經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吸取國內外先進經驗,在反復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訂了本導則。本導則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 總則;2術語2、;3基本規定; 4目標管理分區和政策單元劃分;5指標要求;6 規劃成果。本導則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本導則屬首次編制,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至:寧波華聰建筑節能科技有限公司(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北路435號和豐創意廣場創庭樓705,郵政編碼:315040)。本導則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及主要起草人、主要審查人:主編單位: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參編單位:寧波華聰建筑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寧波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寧波市房屋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精3、創建筑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姚昭暉李志磊張順寶鄭劍俠楊 毅馮曄晨朱鴻寅陳 洪張能恭桑方圓丁 德黃 杉孫文瑤許世文沈小翌應 佳蔡贊吉林 敏胡瑩堅尹金戈鄭 曉胡 迪高 杰趙 剛杜 平主要審查人:丁 元景政治柴林奎趙宇宏湯海儒楊 鍵方鴻強 目 次1總 則12術 語23基本規定34目標管理分區和政策單元劃分45指標要求56規劃成果7附錄A 專項規劃編碼規則9附錄B 目標管理分區、政策單元區劃圖及指標要求列表(示例)11附錄C 文本編制大綱17181 總 則1.0.1為了規范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指導和推進綠色建筑發展,促進資源節約利用,改善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浙江省綠色4、建筑條例和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導則。1.0.2本導則適用于浙江省行政區域內設區的市、縣(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1.0.3專項規劃編制除遵循本導則外,尚應符合法律、法規和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2 術 語2.0.1綠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建筑全壽命期內,符合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減少污染、保護環境要求,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民用建筑。2.0.2裝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采用預制構件或部品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民用建筑。2.0.3裝配率 Assembled Ratio5、建筑中建筑構件、建筑部品的數量(或面積)占同類構件或部品總數量(或面積)的比率。2.0.4預制率 Precast Ratio建筑標高 0.000以上(不含 0.000)主體結構和圍護結構中,預制構件及相關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總用量的體積比。2.0.5目標管理分區Target Management Division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產業空間布局和行政管理格局,以鄉鎮行政邊界、縣(市、區)行政邊界和各類工業園地域邊界為基礎,劃定的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目標管理的基本范圍。2.0.6政策單元 Policy Unit根據所屬目標管理分區內綠色建筑發展目標、現狀基礎和規劃建設用地布局情況,以控制性6、詳細規劃編制單元為基礎,以主次干道、鐵路、河流等為邊界劃定的明確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指標要求的基本管理單元。3 基本規定3.0.1專項規劃的編制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城市總體規劃和政府制定的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目標,深入分析規劃區域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水平,妥善處理近期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等關系。3.0.2專項規劃的編制應在充分調查研究基礎上,結合規劃區域的氣候、環境、能源、經濟及產業發展等特點,合理確定設區的市、縣(市)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的總體發展目標、發展定位、技術路線和規劃控制要求等。3.0.3專項規劃的編制應科學分析規劃區域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的技術發展基礎、條件和趨勢,堅7、持“被動優先、主動優化,因地制宜、適度超前,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綜合考慮各類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技術的協調發展。3.0.4專項規劃的編制宜在節能普查與能耗統計基礎上,結合規劃區域既有民用建筑的建成年代、結構形式、室內熱環境、建筑類型及用能狀況等特點,合理確定設區的市、縣(市)的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的總體目標、實施計劃、技術路線和保障措施等。3.0.5 專項規劃的編制應合理劃定目標管理分區和政策單元,并明確各目標管理分區的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發展目標要求和各政策單元的指標要求。3.0.6專項規劃應將上一層次綠色建筑專項規劃或上一級建設部門確定的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8、規劃區域內各目標管理分區,并滿足如下要求:1.專項規劃確定的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的目標任務不得低于上一層次綠色建筑專項規劃和上一級建設部門確定的目標任務;2.設區市的綠色建筑專項規劃應明確所轄縣(市)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的目標任務。3.0.7專項規劃應根據規劃區域的目標管理分區和政策單元的劃分及對應指標要求編制成果文件。專項規劃編號應符合附錄A的規定。3.0.8專項規劃期限一般為10年,并宜根據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進程進行滾動修編。3.0.9專項規劃宜由建筑節能評估機構和城鄉規劃編制機構聯合編制。4 目標管理分區和政策單元劃分4.0.1目標管理分區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產業空間布局和9、行政管理格局,按以下要求進行劃分:1.參照縣(市、區)行政邊界、鄉鎮行政邊界和各類工業園地域邊界進行劃分;2.設區的市可根據縣級行政區域和各類工業園布局劃分為若干目標管理分區;3.縣(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劃分為一個或多個目標管理分區。4.0.2政策單元應根據所屬目標管理分區內實際情況,并結合土地利用及城市建設情況,統籌考慮以下因素進行劃分:1.以目標管理分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單元為基礎,可突破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單元邊界,但不得打破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定的基本地塊;2.以目標管理分區內的主次干道、鐵路、河流等自然、清晰邊界為界線;3.余熱廢熱、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綜合利用條件;4.區域水資源綜合利用、10、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綠色交通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等條件;5.新建建筑類型、建筑功能和投資主體等因素。4.0.3設區的市、縣(市)的目標管理分區和政策單元的編碼應符合附錄A的規定。5 指標要求5.0.1政策單元的指標分為控制性指標和引導性指標:1.控制性指標:指政策單元內新建民用建筑的綠色建筑等級和建筑工業化技術要求。其中,建筑工業化技術要求包括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及相應的裝配率、預制率和住宅建筑全裝修的面積比例要求等;2.引導性指標:指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的其他技術指標和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的相關指標。5.0.2政策單元內新建民用建筑的綠色建筑等級要求應根據所屬目標管理分區的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建11、筑用途、投資主體等因素合理確定,并滿足如下要求:1.不得低于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規定的低限要求;2.不得低于上一層次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確定的低限要求;3.不得低于上一級建設部門確定的低限要求;4.按照所屬目標管理分區內所有政策單元的民用建筑面積核算,滿足所屬目標管理分區的二、三星級綠色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5.0.3政策單元內新建民用建筑的建筑工業化技術要求應根據所屬目標管理分區的建筑工業化發展目標、建筑用途、投資主體等因素合理確定,并滿足如下要求:1.不得低于上一層次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確定的低限要求;2.不得低于上一級建設部門確定的低限要求;3.按照所屬目標管理分區內所有政策單元的民用建筑面積核算,12、滿足所屬目標管理分區的民用建筑中裝配式建筑和住宅建筑全裝修的面積比例要求;4. 裝配率、預制率不得低于所屬目標管理分區確定的低限要求。5.0.4政策單元的引導性指標應根據地方經濟發展、產業發展、能源供應、氣象、水文和地質條件等明確,項目實施時宜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細分或調整,包括但不局限于:1.自然通風、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熱利用、白蟻生態防治和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等先進、適宜的綠色建筑技術指標;2.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要求;3.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等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的相關指標。5.0.5政策單元的各類指標要求應按表5.0.5分類制定,并宜根據規劃年限分時段設定梯度遞進性指標。表13、5.0.5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的建筑分類情況建筑類型建筑分類居住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居住建筑其他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辦公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辦公建筑其他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商業建筑其他商業建筑旅館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旅館建筑其他旅館建筑教育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教育建筑其他教育建筑醫療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醫療建筑其他醫療建筑體育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體育建筑其他體育建筑交通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交通建筑其他交通建筑其他類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類型公共建筑其他公共建14、筑6 規劃成果6.0.1專項規劃成果包括文本、圖紙和說明書。6.0.2文本主要內容包括:1.規劃的目的、原則、依據、范圍、期限等;2.規劃區域的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總體發展目標及定位;3.規劃區域的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總體發展戰略及技術路線;4.規劃區域的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的總體目標、實施計劃及技術路線;5.規劃區域的目標管理分區、政策單元劃分及指標要求:目標管理分區劃分、指標要求及規劃區域所轄縣(市)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目標要求(參照附表B.1)、政策單元劃分列表(參照附表B.2);各政策單元的引導性指標要求(參照附表B.3)、控制性指標要求(參照附表B.4)等;6.專項規劃保障措施;15、7.文本編制格式詳見附錄C。6.0.3圖紙應包括:1.目標管理分區區劃圖,參照附圖B.1;2.政策單元區劃圖,參照附圖B.2。6.0.4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1.規劃范圍、規劃目的、規劃主要依據和原則、規劃期限、法律效力及其他事項的說明;2.規劃區域的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回顧、現狀分析;3.規劃區域的既有民用建筑的現狀分析;4.規劃區域的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總體發展目標、定位、發展戰略及技術路線說明;5.規劃區域的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的總體目標、實施計劃及技術路線說明;6.目標管理分區、政策單元的劃分情況說明;各目標管理分區內新建民用建筑中不同星級綠色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和建筑工業化技術要求的16、情況說明;各政策單元的控制性指標和引導性指標要求的情況說明;7.表達規劃意圖的其他圖紙;8.專項規劃保障措施說明。6.0.5專項規劃成果文件的形式及要求:1.書面成果:文本及圖紙均采用A3幅面軟質封皮豎向裝訂,封面注明規劃名稱及編號、編制單位和編制時間,其中圖紙采用彩色打印; 2.電子數據成果:文字采用Word或PDF格式;圖紙采用JPG格式。附錄A專項規劃編碼規則專項規劃編碼由11為阿拉伯數字組成:XXXXXX-XX-XXX 政策單元編號:由3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從001開始依次編號。目標管理分區編號:由2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從01開始依次編號。專項規劃編號:同設區的市、縣(市)的行政區劃代碼,17、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 2260)編號(詳見附表A),由6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注:設區的市所轄區對應“目標管理分區”,按“目標管理分區”編號。附表A 浙江省設區的市、縣(市)行政區劃代碼表杭州市330100金華市330700桐廬縣330122武義縣330723淳安縣330127浦江縣330726建德市330182磐安縣330727臨安市330185蘭溪市330781寧波市330200義烏市330782象山縣330225東陽市330783寧海縣330226永康市330784余姚市330281衢州市330800慈溪市330282常山縣330822奉化市330283開化縣33082418、溫州市330300龍游縣330825永嘉縣330324江山市330881平陽縣330326舟山市330900蒼南縣330327岱山縣330921文成縣330328嵊泗縣330922泰順縣330329臺州市331000瑞安市330381玉環縣331021樂清市330382三門縣331022嘉興市330400天臺縣331023嘉善縣330421仙居縣331024海鹽縣330424溫嶺市331081海寧市330481臨海市331082平湖市330482麗水市331100桐鄉市330483青田縣331121湖州市330500縉云縣331122德清縣330521遂昌縣331123長興縣330522松陽縣19、331124安吉縣330523云和縣331125紹興市330600慶元縣331126新昌縣330624景寧縣331127諸暨市330681龍泉市331181嵊州市330683附錄B目標管理分區、政策單元區劃圖及指標要求列表(示例)附圖B.1 目標管理分區區劃圖(示例)附圖B.1 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號:330200)-目標管理分區區劃圖附表B.1目標管理分區指標要求列表(示例)附表B.1-1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號:330200)目標管理分區指標要求列表專項規劃編號330200專項規劃類型:設區的市 縣(市)目標管理分區編號備注及說明(對應市轄區或縣(市)的鄉鎮街道名稱等)指標要求(20、低限要求,宜根據規劃年限分時段設定梯度遞進性指標,適于新建建筑)綠色建筑的面積比例建筑工業化技術要求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裝配式建筑低限要求住宅建筑全裝修的面積比例裝配率預制率330200-01示例:江東區示例:二星級:40%;三星級:10%示例:17%示例:50%示例:20%示例:30%附表B.1-2寧波市所轄縣(市)指標要求列表(僅適于設區的市)專項規劃編號330200專項規劃類型:設區的市所轄縣(市)備注及說明(對應所轄縣(市)、工業園區等)指標要求(低限要求,宜根據規劃年限分時段設定梯度遞進性指標,適于新建建筑)綠色建筑的面積比例建筑工業化技術要求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裝配式建筑低限要求住21、宅建筑全裝修的面積比例裝配率預制率慈溪市示例:包括寧波杭州灣新區示例:二星級:40%;三星級:10%示例:17%示例:50%示例:20%示例:30%附圖B.2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01目標管理分區政策單元區劃圖(示例)附圖B.2 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01目標管理分區(編號:330200-01)-政策單元區劃圖附表B.2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01目標管理分區政策單元列表(示例)附表B.2 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01目標管理分區(編號:330200-01)-政策單元列表目標管理分區編號330200-01專項規劃類型:設區的市 縣(市)政策單元編號備注及說明(對應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單元編號或主次干22、道、鐵路、河流界線等)330200-01-001示例:往北以甬臺溫鐵路為界,往西以江東南路為界,往南以河流為界,往東以天童北路為界,包括等控規編制單元。.附表B.3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01目標管理分區001政策單元引導性指標要求列表(示例)附表B.3 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01目標管理分區001政策單元(編號:330200-01-001)引導性指標列表(依據建筑類型)政策單元編號330200-01-001專項規劃類型:設區的市 縣(市)建筑類型居住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居住建筑其他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辦公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辦公建筑其他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政府23、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商業建筑其他商業建筑旅館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旅館建筑其他旅館建筑教育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教育建筑其他教育建筑醫療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醫療建筑其他醫療建筑體育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體育建筑其他體育建筑交通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交通建筑其他交通建筑其他類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類型公共建筑其他公共建筑技術引導性指標指標要求(無特殊說明外,均為低限要求)(宜根據規劃年限分時段設定梯度遞進性指標)說明綠色建筑(新建建筑)示例:非傳統水源利用率示例:7%.建筑工業化(新建建筑)示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24、術應用要求.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示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示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單位面積綜合能耗(kgce/m2)單位面積電耗定額(kWh/m2)2060示例: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例如計劃、面積等要求)示例:既有公共建筑綠色改造任務(萬平方米)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合計1234515.附表B.4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01目標管理分區001政策單元控制性指標要求列表(示例)附表B.4 寧波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01目標管理分區001政策單元(編號:330200-01-001)控制性指標列表政策單元編號330200-01-001專項規劃類型:設區的市 縣(市)新建建筑類型建筑25、面積()指標要求(低限要求,宜根據規劃年限分時段設定梯度遞進性指標)綠色建筑等級建筑工業化技術要求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裝配式建筑低限要求住宅建筑全裝修的面積比例裝配率預制率居住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居住建筑示例:850000示例:二星級示例:50%示例:50%示例:30%示例:50%其他居住建筑示例:150000示例:一星級示例:17%示例:50%示例:20%示例:30%公共建筑辦公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辦公建筑-其他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商業建筑-其他商業建筑-旅館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旅館建筑-其他旅館建筑-教育建筑政26、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教育建筑-其他教育建筑-醫療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醫療建筑-其他醫療建筑-體育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體育建筑-其他體育建筑-交通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交通建筑-其他交通建筑-其他類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類型公共建筑-其他公共建筑-注:按照所屬目標管理分區內所有政策單元的新建民用建筑面積核算,滿足所屬目標管理分區的民用建筑中二、三星級綠色建筑的面積比例和裝配式建筑、住宅建筑全裝修的面積比例要求;上述指標核算過程中,當基本地塊內某建筑類型的投資主體性質難以確定時,應參照對應建筑類型的最不利指標要求予以核算(參照該表示例,如27、難以確定居住建筑的投資主體性質時,則按一星級(綠色建筑等級低限要求)、17%(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低限要求)和30%(住宅建筑全裝修的面積比例)進行核算)。附錄C文本編制大綱C.1總則C.1.1規劃目的C.1.2規劃原則C.1.3規劃依據C.1.4規劃范圍C.1.5規劃期限C.1.6法律效力C.1.7其他規定C.2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的總體發展目標及定位C.2.1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的總體發展目標C.2.2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的總體發展定位C.3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的總體發展戰略及技術路線C.3.1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的總體發展戰略C.3.2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的總體技術路線C.4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的總體發展目標、實施計劃及技術路線C.5規劃成果C.5.1目標管理分區劃分及基本要求列表C.5.1.1目標管理分區區劃圖C.5.1.2目標管理分區的目標要求列表C.5.1.3所轄縣(市)綠色建筑和工業建筑的目標要求列表C.5.2政策單元劃分及指標要求C.5.2.1政策單元區劃圖C.5.2.2各政策單元引導性指標要求列表C.5.2.3各政策單元控制性指標要求列表C.6專項規劃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