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同和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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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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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案合集
1、平度市同和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說明平度市同和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說 明平度市人民政府同和街道辦事處二一年一月15目 錄一、上輪規劃實施評價及修編的必要性1(一)上輪規劃實施情況1(二)存在的問題2(三)修編的必要性2二、規劃修編原則和任務3(一)規劃的原則3(二)規劃的主要任務4三、規劃修編過程及主要成果5(一)規劃修編的簡要過程5(二)規劃主要成果6四、規劃中有關問題的說明6(一)基礎數據來源6(二)規劃目標確定7(三)土地利用結構調整9(四)土地利用布局調整10(五)土地用途分區11(六)建設用地空間管制11五、與上級規劃、相關規劃協調過程與結2、果12(一)上級規劃指標落實情況12(二)與有關部門規劃銜接情況13六、規劃方案可行性論證14(一)規劃實施的可行性分析14(二)規劃效益評價15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對土地利用的宏觀控制,協調各類各業用地,合理利用和保護有限的土地資源,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保障全街道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土地資源的需求,根據平度市的統一安排,同和街道組織有關部門對同和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年)(以下簡稱“上輪規劃”)進行修編,形成同和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一、上輪規劃實施評價及修編的必要性(一)上輪規劃實施情況上輪規劃實施以來,同和3、街道辦事處高度重視規劃實施管理工作,強化規劃的控制與引導,妥善處理了保障發展和保護資源的關系,有力地保障了城鎮和重點項目用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土地管理取得顯著成效。1、耕地和基本農田得到了有效保護。規劃實施期間,正是全街道經濟快速發展時期,上輪規劃在正確處理建設與保護關系的同時,既保障了建設用地合理需求,又較好地保護了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2、加強了規劃的引導和調控。在嚴格保護耕地的同時,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重點保障了城市和重點建設用地,促進了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3、積極開展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認真貫徹“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方針,積極開展水、田、林、路、村”綜合治理,4、為全街道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用地保障的同時,有效補充了耕地,進一步改善了土地生態環境。(二)存在的問題上輪規劃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隨著工業化、城市化快速發展,土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規劃實施以來,全街道優化經濟投資環境,許多重點項目落戶同和街道,建設用地需求大幅增加。同時,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帶動了農村人口向城鎮的集聚,導致城區規模不斷擴大。因此,建設用地需求不斷加大,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2、經濟發展的突發因素較多,規劃的彈性相對不足。上輪規劃編制時,正處于經濟發展的低潮,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相對偏小。規劃實施期間,由于經濟快速發展,更加上同和街道的區位優勢顯著,建設5、用地需求旺盛,而上輪規劃建設項目用地以定位為主,彈性相對不足,難以適應社會環境的變化。3、基本農田保護指標過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發展。由于對經濟快速發展預期不足,在確定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布局時沒有充分考慮同和街道發展的實際需要,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指標過高,布局不夠合理,致使因項目選址占用基本農田而不能落地,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發展。(三)修編的必要性1、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土地利用的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原有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新形勢下經濟社會發展的適應程度有所降低,新的發展形勢對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2、提高規劃彈性的需要。因上輪規劃的彈性不足,導致規6、劃頻繁調整。為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提高規劃的彈性,需要對上輪規劃進行修編。3、與相關規劃銜接的需要。目前,城市總體規劃、交通水利等規劃相繼編制完成,有的已批準實施,為實現對各行各業土地利用的控制,需要對上輪規劃進行修編。二、規劃修編原則和任務(一)規劃的原則1、依法編制。規劃編制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2、上下結合。注重與上級規劃的反饋和銜接,規劃目標、土地利用調控指標、土地用途分區等規劃內容應在反復溝通的基礎上確定,符合上級規劃的要求。3、因地制宜。規劃編制應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制定規劃方案和實施措施,解決本街道土地利用7、的主要問題。4、相互協調。規劃編制應做好與相關規劃的協調。城市、村莊規劃,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生態環境建設等規劃應與本規劃相銜接。5、公眾參與。規劃編制中,應組織有關部門、干部和群眾積極參與,就土地利用決策及相關問題,廣泛聽取意見。6、注重實施。規劃編制應切實可行,充分考慮規劃實施的可能性和效果,使規劃具有可操作性。 (二)規劃的主要任務針對當前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從全街道街土地利用現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出發,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土地管理,加強對土地利用的統籌協調和整體控制,明確以下主要任務:1、嚴格控制耕地,統籌安排農用地。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8、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嚴格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2、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優化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加強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嚴格劃定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防止無序擴張;科學劃定土地用途區,制定管制規則;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3、加強國土綜合整治,協調土地利用與生態建設。充分發揮各類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態功能,構建良好的土地生態基礎;積極推進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為重點的國土綜合整治。4、完善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嚴格執行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目標責任制,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整體控制作用,健全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市場調節機制9、,加大土地管理執法力度,完善規劃實施監管機制,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三、規劃修編過程及主要成果(一)規劃修編的簡要過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技術性都很強,街道領導高度重視規劃修編工作,進行了認真部署,精心組織,落實責任。1、準備工作階段。為加強規劃修編工作的組織領導,辦事處成立了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主任任組長,國土資源所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規劃工作方案、部門協調、規劃方案的審查等重大問題的處理;明確與規劃修編技術協作單位的任務分工,按照要求各自展開工作。國土所主要負責規劃基礎資料的收集、部門之間的聯絡等工作;規劃協作單位具體10、負責規劃文本、說明編寫和圖件的繪制。2、調查研究階段。對所收集的各種資料進行了系統整理和分析,對部分重要資料進行了核實。在充分吸收市級規劃研究成果基礎上,根據同和街道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補充調查,為科學編制規劃奠定堅實的基礎。3、規劃編制及論證、協調階段。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和市級規劃的要求,結合本街道實際,編制規劃供選方案;規劃供選方案經廣泛征求相關部門、公眾意見及充分協調論證的基礎上,經規劃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按規劃成果要求形成規劃送審稿。4、評審、報批階段。規劃送審稿經同和街道辦事處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查,經專家評審,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報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11、。(二)規劃主要成果1、文字成果(1)同和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2)同和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說明(20062020)。2、圖件成果(1)同和街道土地利用現狀圖(11萬);(2)同和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11萬);(3)同和街道土地整治規劃圖(11萬);(4)同和街道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圖(11萬)。四、規劃中有關問題的說明(一)基礎數據來源1、經濟社會數據。主要經濟社會數據均來源于平度統計年鑒(2005);有關數據來源于同和街道統計站提供的資料。2、規劃基期數據。按照國土資廳發200951號文件的要求,以二調數據為基礎,按照2005年以來土地變化流量,追溯至規12、劃基期土地面積數據并進行地類轉換,得到規劃基礎數據。同時,基礎圖件也做相應的調整。在規劃基數轉換工作中,遵循依法核定、綜合平衡、銜接可行等原則,確保規劃基數客觀準確、圖數一致,保障規劃目標任務的落實。轉換成果經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認定。(轉換后的規劃基數,見表)表1 2005年規劃基數面積表 單位:公頃、%地類面積比重土地總面積5215.7 100農用地耕地2436.7 46.7 園地520.0 10.0 林地578.4 11.1 其他農用地405.9 7.8 合計3941.0 75.6 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城鎮用地464.3 8.9 農村居民點463.1 8.9 采礦用地0.0 0.13、0 其他獨立建設用地66.9 1.3 小計994.3 19.1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交通水利用地131.5 2.5 其他建設用地14.8 0.3 小計146.3 2.8 合計1140.6 21.9 其他土地水域111.2 2.1 自然保留地22.9 0.4 合計134.1 2.6 (二)規劃目標確定1、規劃目標確定依據(1)平度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 (2)同和街道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3)上輪規劃的實施情況。 2、規劃目標的確定(1)耕地保有量按照2005年規劃基數耕地面積,結合規劃期內建設占用、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情況,確定2010年,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14、別為2323.8公頃和2098.0公頃。(2)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200951號文的要求,對基本農田布局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651.7公頃。調整后的基本農田平均質量等別高于調整前的平均質量等別,并且集中連片程度有所提高。(3)園地和林地規模在農業、林業等有關部門發展規劃目標的基礎上,經過綜合平衡,統籌確定2010年、2020年園地規模分別為536.5公頃和569.4公頃,林地規模分別為615.8公頃和690.7公頃。(4)建設用地總規模、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和建設占用耕地面積按照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的要求,以需求引導和供給調節合理確定建設用地總15、規模,從緊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合理利用未利用地和非耕地,盡量減少新增建設用地對耕地的占用,積極拓展建設用新空間。根據對各項建設用地的預測,確定2010年和2020年全街道建設用地總規模分別控制在1217.7公頃和1371.8公頃以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分別控制在96.7公頃和290.0公頃以內,建設占用農用地85.0公頃和255.0公頃;占用耕地分別控制在81.0公頃和243.0公頃以內。(5)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按照合理調控城鎮工礦用地增長規模的時序,防止城鎮工礦用地過度擴張,積極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治挖潛的原則。確定到2010年、2020年,全街道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06616、.1公頃和1209.7公頃以內,其中城鎮工礦用地分別在694.3公頃和1020.6公頃以內。(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的規模按照交通等行業規劃,優先保障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用地。依據上級規劃下達的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指標,確定2010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分別達到151.6公頃和162.1公頃。(7)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根據耕地后備資源狀況,到2010和2020年,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補充耕地規模分別為20.3公頃和61.0公頃。(三)土地利用結構調整1、調整的次序(1)優先安排農用地;(2)農用地內部優先安排耕地、林地、園地;(3)建設用地內部優先安排交通、水利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17、其它建設用地按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安排;(4)各類用地的擴大以內涵挖潛為主,集約利用,提高土地產出率;(5)建設用地確需擴大的,應盡量占用劣地,特別應控制占用耕地及林地。2、調整的方法采用綜合平衡法進行調整。(1)在土地供需分析的基礎上,根據編制原則、規劃目標、有關產業政策及用地政策,擬訂各類用地調整指標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方案。(2)根據擬訂各類用地調整指標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方案,在規劃調整表中進行各地類的調整,提出各類用地的數量和結構。3、調整的方向(1)農用地。在現有用地的基礎上,園地和林地略有增加,耕地、其他農用地有所減少。(2)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中總量有所增加,其中:城鎮用地18、增加,獨立工礦、農村居民點用地減少;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有所增加。(3)其他土地。因建設占用和土地開發有一定幅度減少。(四)土地利用布局調整1、農用地布局耕地主要布局在柳州路以西土地肥沃,水利設施比較完善的區域;園地主要布局在澤河以南;林地主要布局在澤河兩岸及主要交通干道兩側。按照既要確保全市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數量有提高、布局總體穩定,又要為城市發展留有必要的發展空間的原則,對基本農田進行了適當調整。調入基本農田68.3 公頃,調出基本農田1025.8 公頃,調整后基本農田面積651.7公頃。2、建設用地布局新增城鎮建設用地主要布局在城區的南部,其次布局在城區的西部。新增工礦用地主要布局在19、澤河以南和城區以西。(五)土地用途分區1、分區原則(1)突出主導用途原則:土地用途分區內的土地應有明顯的主導用途。除主導用途外,區內允許其他零星土地用途存在。(2)銜接一致的原則:土地用途分區的類型、界線、管制規則應與上級規劃的相關內容相銜接。(3)便于管制原則:土地用途分區應符合當地實際,相對集中連片,利于適度規模經營,利于實施用途管制。2、分區方法以土地適宜性為基礎,根據規劃原則、土地利用調整次序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劃定,并確定各用途區的面積,制定相應的管制規則。根據同和街道實際,確定劃定六種土地用途區: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地區、林業用地區、城鎮建設用地區、村鎮建設用地區和獨立工礦區。(六20、)建設用地空間管制1、允許建設區。按照有利發展、保護資源、保護環境的要求,在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以及與其他相關規劃充分協調的基礎上,劃定建設用地規模邊界。允許建設區涵蓋規劃期內將保留的現狀建設用地和規劃新增的建設用地,并進行多方案比選,優先選擇有利于保護耕地和環境、節約集約用地的方案,盡量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少占農用地特別是耕地。面積1222.3公頃(其中安排新增建設用地272.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23.44%。2、有條件建設區。在建設用地規模邊界之外、擴展邊界以內劃定有條件建設區。在不突破規劃建設用地規模控制指標的前提下,區內土地可以用于規劃建設用地區的布局調整。有條件建設區面積521、28.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0.14%。3、限制建設區。將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以外的土地劃入限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面積3464.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66.42%。五、與上級規劃、相關規劃協調過程與結果(一)上級規劃指標落實情況同和街道嚴格落實平度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下達的到2020年各項規劃指標,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規模不低于市級規劃下達的指標;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城鎮工礦用地規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規模不超過市級規劃下達的指標;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建設占用農用地規模、建設占用耕地規模不超過市級規劃下達的指標。具體落實情況見表222、。表2 市規劃下達指標落實情況表 控制指標市下達指標街道規劃指標比較(+ -)總量指標(公頃)耕地保有量18702098.0 228.0基本農田面積651.7651.7 0園地面積569.4 林地面積690.7 建設用地總規模1964.41371.8 -592.6城鄉建設用地規模1707.21209.7 -497.5城鎮工礦用地規模1051.51020.6 -30.9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規模257.2162.1-95.1增量指標(公頃)新增建設用地規模290290.0 0建設占用農用地規模255255.0 0建設占用耕地規模250243.0 -7.0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規模46.761.0 123、4.3效率指標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治挖潛指標34.334.30(二)與有關部門規劃銜接情況本次規劃修編,在認真總結上輪規劃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對規劃進行多次協調和修改完善,同時公眾參與得到較充分的體現,最終對規劃方案達成共識。1、穩定了耕地面積。在滿足經濟建設對土地需求的前提下,對建設占用的耕地,通過土地復墾和開發得到補充,穩定了耕地面積,完成了市級規劃下達的耕地保有量。2、林業用地基本滿足。通過植樹造林以及公路兩旁和主要河流沿岸植樹,增加林木覆蓋率。3、城鎮建設用地基本滿足。按照“注重挖潛、嚴格控制、留有空間”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鎮規模,做到與城鎮規劃相協調,滿足了城鎮建設用地。4、交通等建設項目24、用地基本滿足。安排了海青鐵路、華潤電力熱電聯產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用地數量基本得到滿足。5、安排了其他獨立建設用地。按照“集約利用、集中建設”的原則,安排其他獨立建設用地,未列明具體項目。六、規劃方案可行性論證(一)規劃實施的可行性分析1、基礎資料真實可靠,基礎工作扎實。本規劃采用根據二次調查數據倒推出的2005年土地面積數據,并依據土地規劃分類進行地類轉換。其他數據來源于平度市統計年鑒及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并進行核實,數據真實可靠。2、規劃依據充分,可操作性強。本規劃以市級規劃下達的各項規劃指標為基礎,以相關規劃為依據,與有關部門緊密結合,確定規劃目標,制定規劃方案,可操作性較強。3、采用方25、法科學,與實際狀況結合緊密。在規劃修編工作中,按照市級規劃控制指標,結合本地實際,反復協調,確定規劃目標。在擬定規劃方案時采取多方案比較法,編制若干個不同規劃方案供領導決策;采用土地用途分區與土地利用調整指標相結合,制定了各類用地用途管制措施。通過科學有效的方法,使規劃目標及方案與實際情況結合更緊密,提高了規劃方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指標分解到各村,落實到地塊,便于規劃的實施。(二)規劃效益評價1、社會效益。實施本規劃,穩定了耕地面積,保護了基本農田和生態用地;通過對建設用地結構的優化,為社會經濟的建設提供了必要的用地保障;城鎮工礦用地規模的擴大、工業園區的集中布局、基礎設施用地基本滿足,可吸引大量企業落戶,增加了勞動就業機會,解決了農村剩余勞動帶來的社會問題。2、經濟效益。規劃使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得到全面優化,可以保障經濟社會平穩快速發展,整體經濟效益得到顯著提高。特別是平度市西南部中心區的建設,將帶動全市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水平。3、生態效益。規劃充分考慮了經濟快速發展與生態保護之間的關系,增加了生態用地,做到合理布局,優化利用、保護生態良性循環。總之,規劃充分考慮了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生態建設的需求,既保護了耕地資源,又滿足了經濟發展對用地的需求,實現了土地利用可持續發展,規劃方案切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