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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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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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案合集
1、郭家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郭家街道辦事處二一七年十二月- 18 -目 錄前言- 1 -一、調整指導原則- 2 -(一)指導思想- 2 -(二)調整原則- 2 -二、規劃調整范圍與期限- 3 -(一)規劃調整范圍- 3 -(二)規劃期限與基礎數據- 4 -三、規劃目標調整- 4 -(一)規劃指標調整- 4 -(二)總體格局優化- 5 -四、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調整- 5 -(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 5 -(二)土地利用布局優化- 7 -五、土地用途與空間管制- 9 -(一)基本農田保護區- 9 -(二)一般農地區- 10 -(三)城鎮建設用地區- 10 -(四)村鎮建2、設用地區- 11 -(五)獨立工礦用地區- 11 -(六)風景旅游用地區- 11 -(七)林業用地區- 12 -(八)其他用地區- 12 -六、建設用地空間管制- 12 -(一)允許建設用地區- 12 -(二)有條件建設用地區- 13 -(三)限制建設用地區- 13 -七、永久基本農田落實情況- 13 -(一)嚴格落實保護任務- 14 -(二)提升永久基本農田質量- 14 -八、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14 -(一)建立健全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 14 -(二)建立節約集約用地的激勵機制- 15 -(三)加大生態保護力度- 15 -(四)同步更新規劃數據庫- 15 -(五)健全規劃實施的公眾參與制3、度- 16 -附表- 17 -前言為更好地保障郭家街道“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強化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根據南芬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以下簡稱縣級方案),現對郭家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以下簡稱現行規劃)進行調整完善,并制定本方案。本調整方案基礎數據年為2014年,規劃目標年為2020年。方案未涉及部分仍按照現行規劃執行,共同組成郭家街道實行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綱領性文件和落實土地用途和空間管制的基本依據。一、調整指導原則(一)指導思想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4、緊緊圍繞 “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新理念,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緊緊把握新一輪東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等戰略機遇,以保護資源、保障發展、保育生態為主線,推進實施新型城鎮化和區域化發展戰略,統籌經濟發展新常態與土地利用,保護和合理利用農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協調推進土地生態建設,強化規劃管理和土地用途與空間管制,為促進郭家街道經濟、社會、生態的可持續發展,達到糧食安全、經濟發展、生態優良、社會和諧的綜合目標,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強化規劃管理和用途管制,為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服務“十三五”期間經濟發展、民生需5、求和生態保護提供支撐,為促進郭家街道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全方位用地保障。(二)調整原則總體穩定、局部微調。堅持現行規劃確定的指導原則、目標和主要任務基本不變,繼續深入實施現行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區域統籌調控原則、土地整治重點工程和實施管理制度。局部調整完善現行規劃,落實上級下達給郭家街道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優化建設用地布局,切實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應保盡保、量質并重。根據二次調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據國家和省統一部署納入生態退耕規劃和根據相關規劃需要占用外,均予以保護;優質耕地除實施國家、省、市重大發展戰略、“十三五”重點建設項目難以避讓外,均劃入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確保上級6、下達給郭家街道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能夠得到有效落實。節約集約、優化結構。堅定不移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有效控制建設用地規??偭?,統籌增量與存量建設用地,注重存量挖潛和低效用地再開發,深入優化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統籌配置生產、生活、生態用地,保障科學建設用地需求。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正確處理開發與保護、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的關系,切實解決影響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和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及重大問題,統籌配置區域發展、產業發展、村鎮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用地。加強協調、充分銜接。堅持科學論證、標準統一、民主決策,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生態保護、林業保護、交通等相7、關專項規劃的協調銜接,強化規劃自上而下控制,做好對城鎮村級規劃的控制,落實建設用地空間管制要求。二、規劃調整范圍與期限(一)規劃調整范圍本規劃調整范圍與原規劃范圍一致,即郭家街道行政轄區內解放村、金坑村、長嶺村、南芬村、柏峪村、趙家村、永安村、南芬礦、礦區,區域總面積為17588.39公頃。(二)規劃期限與基礎數據規劃期限為2006-2020年,其中規劃基期年為2005年,規劃調整基期年為2014年,規劃目標年為2020年。規劃調整的基期數據由2014年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成果經基數轉換后形成,確?;A數據和圖件的真實、準確、全面。三、規劃目標調整(一)規劃指標調整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全面8、落實縣級下達郭家街道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到2020年,全街道耕地保有量調整為103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調整為565.89公頃,并層層分解到村,確保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得到有效落實。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全面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建設用地空間得到合理拓展,科學發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節約集約用地水平顯著提高。到2020年,郭家街道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2977.00公頃以內,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為2598.00公頃以內,城鎮工礦用地規模調整為2346.00公頃以內,交通、水利設施及其他用地規模調整為379.00公頃以內。2015-2020年,全街道新增建設用地控制在192.009、公頃以內。其中,新增城鄉建設用地113.84公頃,新增城鎮工礦用地109.61公頃,新增交通運輸用地46.09公頃,新增水利設施用地20.37公頃,新增其他建設用地11.70公頃。其他規劃調控指標。堅持合理供給、有效制約和正確引導需求,實現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到2020年,全街道園地、林地分別保持在36.00公頃、13148.00公頃;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農用地和耕地。2015-2020年,全街道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和耕地分別控制在180公頃和160公頃以內,安排土地整治補充耕地任務50公頃。(二)總體格局優化優先布設國土生態屏障用地,拓展生態空間;加強保護水田等優質農用地,劃定永久基10、本農田保護區域;合理開發荒灘資源,挖掘土地整治潛力,增加耕地后備資源;根據現狀空間發展情況,結合未來產業落地及發展預期,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空間布局;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適度開發和利用其他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到2020年,郭家街道農用地規模調整為14300.42公頃;建設用地總規模調整為2977.00公頃,其他土地調整為310.97公頃,人均城鎮工礦用地要控制在418.00平方米以內。四、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調整(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1、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加強對建設項目用地選址的引導,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規模和速度。各項建設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確需占用耕地的盡量占用低等別耕地,且必須以11、補定占、先補后占、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以實現耕地數量質量雙重平衡。2015-2020年,全街道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160公頃以內。2、農用地結構調整繼續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堅持耕地保護數量和質量并重,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規劃農用地規模從2014年的14346.94公頃調整為2020年的14300.42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由81.60%調整為81.30%;其中,規劃耕地規模從2014年的1315.25公頃調整為2020年的103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由7.50%調整為5.90%;規劃園地規模從2014年的34.95公頃調整為2020年的36.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由12、0.20%調整為0.21%;規劃林地規模從2014年的12860.25公頃調整為2020年的13148.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由73.10%調整為74.80%;規劃其他農用地規模從2014年的136.49公頃調整為2020年的86.42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由0.80%調整為0.50%。3、建設用地結構調整在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增加的前提下,理性增加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合理縮減農村居民點用地規模,嚴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優化城鄉建設用地布局,強化城鄉建設用地的集中集聚;積極保障能源、交通、水利、電力、環保、旅游等社會民生類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用地需求。規劃建設用地規模從2014年的2819.35公13、頃調整為2020年的2977.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由16.00%調整為16.90%。其中,規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從2531.20公頃調整為2598.00公頃,比重由14.40%調整為14.80%;規劃交通水利建設用地規模從264.33公頃調整為341.58公頃,比重由1.50%調整為1.90%;規劃其他建設用地規模從23.82公頃調整為37.42公頃,比重由0.10%調整為0.20%。4、其他土地結構調整適度開發和合理利用其他土地,積極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規劃其他土地規模從2014年的422.10公頃調整為2020年的310.9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由2.40%調整為1.80%。(二14、)土地利用布局優化1、統籌安排農業生產用地(1)重點安排耕地等優質農用地。按照推進鄉村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的要求,合理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地區,對農業基礎設施完善、質量好、分布集中連片的耕地、園地、林地等優質農用地進行重點保護。(2)科學安排特色農產品基地。協調土地整治與農用地保護,有效補充耕地,增加園地、林地、牧草地,打造具有郭家街道特色農產品示范基地。(3)優化布設現代農業經濟區。整合生態資源與農業資源,加強農業生態園區建設,構建郭家街道農業觀光旅游園、民俗度假區等生態農業園區,建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發展農業生態觀光旅游。2、優化協調科學發展用地(1)集中安排城鎮工礦用地。15、統籌鄉域發展、工業集中區建設與農業、生態用地,按照中心城鎮、中心村、基層村3級相結合的村鎮體系,集約配置城鎮工礦用地,促進產業用地集中集聚利用,優先保障養老服務設施及用地需求。2015-2020年,郭家街道新增城鄉建設用地總規??刂圃?13.84公頃以內,新增城鎮工礦建設用地總規??刂圃?09.61公頃以內。(2)合理安排中心村發展用地。加強村莊建設,整合中心村和居民點,引導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農民向中心鎮、中心村集中,加大對中心鎮、中心村的資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設“村容整潔、村貌美化、村風文明、村民和諧”的新村莊,提高其綜合承載能力,實現與城區和建制鎮的功能對接,融入區域城鎮體系,成為城鄉一16、體化的重要組成部分。2015-2020年,郭家街道新農村建設增加居民點用地4.23公頃。(3)協調安排基礎設施用地。按照郭家街道能源、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要求,統籌布局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構建全域交通“縱橫貫通、干支相連、陸空一體、結構合理”的網絡體系,完善全域能源、交通、水利、電力等設施“線面結合、清潔安全”的總體新格局。3、科學布設生態屏障用地(1)保障土地生態安全屏障用地。維護和保障郭家街道的自然山水生態屏障用地,在保持自然地貌連續性,維持河道、濕地等的自然狀態基礎上,保障全域生態過程連續性和生態系統完整性,構建以河流、山體、公路、鐵路兩側林帶為依托,以森林、農田為支撐等生17、態網絡安全體系,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充分發揮其生態屏障功能。(2)穩定基礎性生態用地格局。嚴格保護對維系郭家街道生態系統具有重要價值的森林、水域和耕地。實施重點生態農業工程、小流域綜合治理、污染控制工程,大力開展廢棄礦區生態復墾,限制對水源涵養區、水土流失區等生態環境敏感區域的土地利用活動和強度,保護以山、水、林為特色的自然和文化景觀風貌。(3)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嚴格實施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用地管控,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從事與其功能定位不相符的各類開發建設活動,確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減小、功能不降低、性質不改變。五、土地用途與空間管制(一)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期內,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調整為5718、8.24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3.3%。主要分布在解放村、柏峪村、永安村等地區。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要用作基本農田和直接為基本農田服務的農田道路、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區內的一般耕地,應按照基本農田管制政策進行管護;區內現有非農建設用地和其他零星農用地應當整理、復墾或調整為基本農田,規劃期內確實不能復墾或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禁止占用區內土地進行非農建設,禁止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建窯、建墳、挖砂、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二)一般農地區規劃期內,一般農地區面積調整為783.711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4.5%。主要分布在趙家村、金坑村、解放村、永安村等地區。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要為耕地、園地、牧草地、畜禽水產養殖地和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用地;區內現有非農建設用地和其他零星農用地應當優先整理、復墾或調整為耕地、園地、牧草地,規劃期內確實不能整理、復墾或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不得破壞、污染和荒蕪區內土地。(三)城鎮建設用地區規劃期內,城鎮建設用地區面積調整為684.8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3.9%。主要分布在南芬村、南芬礦、金坑村等地區。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要用于城鎮建設,須符合經20、批準的城鎮建設規劃;區內城鎮建設應優先利用現有低效建設用地、閑置地和廢棄地;區內農用地在批準改變用途之前,應當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蕪。(四)村鎮建設用地區規劃期內,村鎮建設用地區面積調整為302.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7%。村鎮建設用地在各個村都有分布。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要用于農村居民點建設,須符合經批準的村莊和集鎮建設規劃;區內村莊建設應優先利用現有低效建設用地、閑置地和廢棄地;區內農用地在批準改變用途之前,應當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蕪。(五)獨立工礦用地區規劃期內,獨立工礦用地區面積調整為1610.9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9.2%。主要分布在礦區、趙家村、長嶺村、永安21、村等地區。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要用于采礦業以及不宜在居民點內配置的工業用地;區內土地使用應符合經批準的工礦建設規劃;區內因生產建設挖損、塌陷、壓占的土地應及時復墾;區內建設優先利用現有低效建設用地、閑置地和廢棄地;區內農用地在批準改變用途之前,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蕪。(六)風景旅游用地區規劃期內,風景旅游用地區面積調整為12.42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0.1%。主要分布在解放村等地區。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關文化活動;區內土地使用應當符合風景旅游區規劃;區內影響景觀保護和游覽的土地,應在規劃期間調整為適宜的用途;在不破壞景觀資源的前提下,允許區內22、土地進行農業生產活動和適度的旅游設施建設;嚴禁占用區內土地進行破壞風景旅游資源的生產建設活動。(七)林業用地區規劃期內,林業用地區面積調整為13127.7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74.6%。主要分布于永安村、趙家村、解放村、長嶺村、柏峪村等地區。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林業生產,以及直接為林業生產和生態建設服務的營林設施;區內現有非農建設用地應當按其適宜性調整為林地或其他類型的營林設施用地,規劃期內確實不能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區內零星耕地因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需要可轉為林地;禁止占用區內有林地、耕地進行非農建設,不得占用區內土地進行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23、活動。(八)其他用地區規劃期內,其他用地區面積調整為490.2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2.8%。六、建設用地空間管制(一)允許建設用地區(1)區域范圍。主要包括礦區、趙家村、長嶺村、永安村、金坑村等,總面積調整為2597.91公頃。(2)管制規則。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村莊、或工礦建設發展空間,具體土地利用安排與依法批準的相關規劃相協調;區內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受規劃指標和年度計劃指標約束,統籌增量與存量用地,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規劃實施中,在允許建設用地區面積不改變的前提下,其空間布局形態可依程序進行調整,但不得突破建設用地擴展邊界。(二)有條件建設用地區(1)區域范圍。位于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之外24、擴展邊界以內范圍的土地,范圍包括趙家村、金坑村等,總面積調整為612.26公頃。(2)管制規則。區內土地符合規定的,可依程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同時相應核減允許建設用地區用地規模;規劃期內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原則上不得調整,如需調整按規劃修改處理,嚴格論證,報規劃審批機關批準。(三)限制建設用地區(1)區域范圍。總面積調整為14380.03公頃。主要分布在永安村、趙家村、解放村、長嶺村、柏峪村、金坑村。(2)管制規則。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農業生產空間,是開展土地整治和基本農田建設的主要區域;區內嚴格限制城、鎮、村建設,嚴格控制線性基礎設施和獨立建設項目用地。七、永久基本農田落實情況(一)嚴格落實25、保護任務全面落實上級下達郭家街道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565.89公頃。按照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嚴格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確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逐級落實到圖斑、保護任務落實到村、實地落實到地塊、責任落實到農戶。(二)提升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優先保護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集中連片、灌排條件良好、農業生產配套設施完善的糧油、蔬菜生產基地內的基本農田,堅持用養結合,采用有利于提高基本農田質量的耕作制度和方法,保護和提高基本農田質量。堅持在保護中建設,以建設促保護的原則,推進基本農田保護區建設。提倡和鼓勵農業生產制造有機肥料,發展綠肥生產,推行農作物秸稈還田,增加優質有機肥投入,提高土26、壤有機質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狀,培肥地力,全面提高基本農田質量。八、規劃實施保障措施(一)建立健全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建立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全面構建土地管理工作新格局,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將基本農田劃定和保護、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補充耕地質量等工作納入考核內容,健全評價標準,實行耕地數量與質量考核并重。積極推動將耕地保護目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并逐步加大考核權重。(二)建立節約集約用地的激勵機制建立節約集約用地考核機制,獎勵超額完成節約集約用地目標的用地行為,采用年度彈性制度控制年度用地指標,實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下達與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相掛鉤;充27、分運用價格機制抑制多占、濫占和浪費土地現象,提高建設用地的取得、使用、保有成本和違法用地成本;實行有利于節約集約用地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大閑置、低效以及批而未供土地的稅費調節力度,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促進建設用地向節約集約高效利用方向流轉。(三)加大生態保護力度把節約放在優先位置,進一步嚴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草地等轉為建設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資源消耗支撐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中,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統籌協調城鄉結構和空間布局,繼續推進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等生態建設工程,統籌考慮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荒則28、荒的原則,全面做好保護和修復,促進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安全穩定。(四)同步更新規劃數據庫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統籌安排、同步更新規劃數據庫,重點更新規劃圖層,做到圖、數和實地相一致,保持規劃數據庫的現勢性。組織技術力量,對規劃數據庫進行自檢,規劃數據庫自檢完成后,其規劃成果方可履行報批程序,確保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建設用地規模等符合相關要求和技術標準。(五)健全規劃實施的公眾參與制度規劃實施要擴大公眾參與,增強規劃實施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依法公告,接受公眾監督;郭家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具體土地利用安排和土地整治活動,應當廣泛聽取公眾和土地權利人意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調整,必須舉行專家論證、公開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