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機動車停車設施專項規劃2021-2035年20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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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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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市機動車停車設施 專項規劃 二二四年二二四年一月一月 1 第一章 總則 第 1 條 規劃目的 為緩解城市停車設施供需矛盾,有效增加停車設施供給,彌補公共服務短板,根據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146 號)、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擬定的天津市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2214 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天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情況,制定本規劃。第 2 條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2、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科學規劃、綜合施策,完善停車設施供給體系,提升供給水平、增強可及性,推進停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充分滿足經營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為構建現代化高質量綜合立體交通網、加快建設交通強市提供支撐。第 3 條 依據和參考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 4交通強國建設綱要 5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146 號)6天津市國土空間發展戰略 7 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3、遠景目標綱要 8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擬定的天津市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2214 號)9 天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報審稿)10 天津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20212035 年)(報審稿)11規劃編制范圍內已批復及在編控制性詳細規劃 12城市停車規劃規范(GB/T511492016)1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3 的通知(建城2015129 號)14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 15天津市建設項目配建停車場(庫)標準(DB/T 2962018)第 4 條 規劃對象 本規劃所指機動車停車設施為社會性小客車的停4、放設施,不包括公交車、貨車等專業運輸車輛、摩托車以及非機動車的停放設施。按照設施類型分為配建停車設施、公共停車場和路內停車位。第 5 條 規劃范圍 本規劃范圍為天津市全市域。第 6 條 規劃期限 規劃期限為 2021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遠期至2035 年,與天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天津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一致。第二章 機動車保有量及泊位供給水平 第 7 條 機動車保有量及停車泊位基期數據 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小客車保有量 283.5 萬輛,全市小4 客車停車位總量約 200.4 萬個,小客車泊位供給系數為 0.71位/車。(小客車泊位供給系數指“小客車泊位總量”與“小客車總5、規模”的比值。)第 8 條 規劃停車泊位供給水平 結合小客車停車位總量現實情況,綜合考慮車輛增長、泊位缺口以及建設條件,近期小客車泊位供給系數目標為0.85 位/車。按照城市停車規劃規范(GB/T511492016)相關要求,遠期小客車泊位供給系數目標為 1.2 位/車。第三章 停車發展目標與原則 第 9 條 停車發展戰略 立足天津市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發展目標,堅持“需求導向、面向實施、保障基本、優化出行”,構建配建停車設施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路內停車位為補充的集約、綠色、高效、智慧停車供給體系。第 10 條 分期發展目標 至 2025 年,以增加停車設施有效供給為主,盡快緩解已建成小6、區、學校周邊、醫院等重點地區停車難問題。具體目標包括:5 1有效提升重點地區停車設施供給水平,“津城”“濱城”核心區共新增各類路外公共停車位 2.25 萬個,其中:“津城”新增路外公共停車位 1.91 萬個,“濱城”新增路外公共停車位 0.34 萬個;2 建立健全停車產業化發展支持政策體系,鼓勵各類經營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城市停車設施;3 初步建立智能化停車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存量停車資源高效利用。至 2035 年,全面建成供需相適、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綠色低碳、群眾滿意的城市停車系統,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撐。具體目標包括:1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體、公共停車場為7、輔助、路內停車位為補充”的停車設施供給體系,配建停車設施占比達到 85%以上,公共停車場占比達到 8%10%,路內停車位占比控制在 5%;2形成覆蓋規劃、建設、運營等全過程政策支撐體系,系統支撐停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3健全完善智慧停車系統,拓展便捷停車應用場景,實現更加規范、便利的停車服務體驗。第 11 條 設施規劃原則 6 1 分類施策。結合城市不同區域的停車需求特征和發展特點,分類安排停車設施,優化停車設施供給結構;2供給多元。通過新建配建停車設施、挖潛停車設施、補充公共停車場、優化路內停車設施、增加臨時用地停車設施、共享停車設施等手段,完善停車設施供給體系;3用地集約。通過停車空間立體綜8、合開發、盤活閑置土地、用地復合利用等手段,提高土地使用效率;4 統籌協同。充分考慮城市停車系統與軌道交通發展的關系,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為個體交通向公共交通轉移創造條件。第 12 條 設施供給主要思路 結合不同區域城市功能要求,綜合考慮土地利用與開發強度、交通運行狀況、人口出行特征、交通設施供應水平等因素,統籌布局停車設施。1 中心城區核心地區道路交通壓力大、軌道站點覆蓋率高、公交線網密,停車設施應以供定需,滿足基本停車需求,鼓勵共享停車,深挖配建停車設施和公共停車場,高周轉利用路內停車位。2 中心城區其他地區道路交通壓力適中,軌道站點覆蓋率適中、公交線網密度略低,停車設施應滿足基9、本停車需求,7 適當滿足彈性停車需求,發展公共停車和路內停車。3 中心城區以外地區道路交通壓力小、軌道覆蓋率相對較低、公交線網密度較低,停車設施應足額滿足停車需求,便捷停車換乘,充分利用路內停車位。第 13 條 特定區域停車設施提升策略 根據城市不同區域停車設施供給水平不同、停車需求有別的特點,分別針對已建成小區、新建區域及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周邊地區提出停車設施提升策略。1已建成小區:針對已建成小區停車設施短缺問題,按照有效保障基本停車需求原則,通過小區內配建停車設施挖潛增容、公共停車場輔助、路內停車位補充的方式,多措并舉保障基本停車需求。策略包括:(1)在滿足通行、安全等相關規范前提下10、,結合居民意愿和需求,通過平改立擴容、公共空間挖潛等措施,見縫插針增加停車設施;(2)小區周邊貼近需求建設公共停車場,形成“10 分鐘停車圈”;(3)依靠次、支道路夜間設置臨時停車區域,有效補充停車供給。8 2新建區域:按照停車位按需供應原則,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體,輔以少量的路內停車和公共停車,滿足新建小區基本停車需求。策略包括:(1)高標準建設配建停車設施,保證停車供給滿足基本停車需求;(2)設置少量公共停車場,兼顧周邊其他項目停車需求;(3)設置少量路內停車位,補充特殊情況下配建不足問題。3公共服務設施周邊地區:針對醫院、商圈、學校周邊地區出行車位不足問題,按照合理引導出行停車需求原則,立11、足既有配建停車設施立體增容,新建配建停車設施高標準服務,公共停車場有效補充,路內停車位適度供給、高周轉使用,滿足重點地區出行停車需求。策略包括:(1)對醫院等建設項目的場地內部既有平面停車位進行立體化改造,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增設停車設施;(2)提升醫院、商圈等停車配建標準,新建項目高標準建設配建停車設施,避免新增停車難地區;(3)貼近需求、因地制宜建設獨立占地、兼容合建、臨時使用等類型公共停車場,有效緩解重點地區停車難問題;(4)學校周邊區域可根據需要設置一定規模“停車港灣”,9 適度滿足接送車輛短時停靠需求;(5)適度供給路內停車位,提高周轉率和利用效率。第四章 配建停車設施策略 第 14 條12、 配建停車設施功能定位 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是依據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指標所附設的面向本建筑項目使用者和公眾服務的供機動車停放的專用停車設施。配建停車設施是城市停車設施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停車需求最主要的承載場所,對解決城市停車問題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第 15 條 配建要求 新建建設項目嚴格執行停車配建標準,滿足住宅類建筑基本停車需求,重點提高醫院、商業等公共服務建筑的配建指標,差異化滿足彈性停車需求,完善新能源充電設施,加大智能停車設施應用,實現配建停車設施便捷、高效服務。第 16 條 配建指標設置 對于住宅項目,根據未來機動車發展水平,新建建設項目嚴格執行停車配建標準,滿足居住類建筑基本停13、車需求。對于行政辦公、科研事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商務、娛樂康體、公園綠地用地類建設項目,實行不同地區10 不同指標的分區調控政策,結合道路運行情況,合理引導車輛出行,實現與城市道路交通承載力相適應的目標。對于醫療衛生用地,配建指標按照滿足平時職工和患者基本需求的要求,結合項目周邊情況進行專項論證,同時指標不應低于現行醫療衛生用地停車配建指標。完善新能源充電設施配建要求,新建建設項目配建停車設施 100%預留充電設施建設條件。第 17 條 配建標準動態評估 適時開展建設項目停車設施配建指標實施情況評估工作,根據評估結果對我市建設項目配建停車場(庫)標準進行調整,從源頭保障配建停車設施供14、給。調整后的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標準及時向社會公布,本規劃確定的配建指標和要求相應進行調整。第五章 公共停車場規劃 第 18 條 公共停車場功能定位 公共停車場是位于道路紅線以外的獨立占地或與其他用地兼容的面向公眾服務的停車設施。其功能定位為彌補現有配建停車設施供給不足,實現各種不同停車需求在泊位上的共享。通過公共停車場布局,以需求管理手段影響和引導11 特定區域的出行需求和出行方式,調節出行結構,實現靜態交通對動態交通的調節作用。第 19 條 公共停車場規劃布局原則 1用地協調原則。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要求,與詳細規劃相銜接,公共停車場布局與城市用地布局相適應,與城市交通發展相協調。2布局合理原15、則。采取集中布局與多點布局相結合,除停車需求密集點采用集中布局外,其他區域宜在合理服務范圍內多點布局,形成“10 分鐘停車圈”。3 集約節約用地原則。充分利用地下地上空間立體開發建設停車設施,提倡土地復合利用建設兼容性公共停車場,預留具備建設意向的彈性停車場,利用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建設臨時停車場。4遠近結合原則。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分階段分步驟逐年推進停車設施建設,近期建設著眼泊位供給緊張地區,遠期規劃逐步完善停車供給體系。第 20 條 公共停車場規劃布局思路 按照“建成區挖潛補缺,新建區精準供給,合理引導交通”的總體思路,針對現狀設施規模短缺或布局不平衡的地區進行補充,緩解重點地區停車矛16、盾。12 1已建成小區以及醫院、學校、商業區周邊等重點地區通過貼近需求規劃建設獨立占地公共停車場及利用相關用地新增兼容性公共停車場,提升地區停車位供給水平;2公共交通服務覆蓋不足區域通過建設獨立占地及兼容性公共停車場,提升公共停車場供給,合理滿足小客車出行停車需求;3各軌道線首末站、外圍區域中間站、大型綜合交通樞紐、公交場站規劃布局“P+R”換乘停車場、公交合建停車場,引導小客車出行需求向公共交通轉移。第 21 條 公共停車場規劃布局方案 1公共停車場類型 分為永久性公共停車場和臨時停車場。永久性公共停車場包括獨立用地停車場、兼容性停車場和彈性停車場。獨立用地停車場用地性質為停車場用地;兼容性17、停車場結合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用地等設置;彈性停車場為具備建設意向的儲備停車場,未來在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過程中結合用地條件明確為獨立用地停車場或兼容性停車場并實施建設,也可轉為臨時停車場。臨時停車場主要指利用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待建土地13 等短時間內暫不開發用地建設的停車場。2布局方案(1)雙城核心區 雙城核心區公共停車場主要圍繞學校周邊、醫院、交通樞紐、商業街區等停車供需矛盾突出區域進行布局,規劃至2035 年,雙城核心區共規劃公共停車場 1075 處,提供 25.6萬個泊位。“津城”核心區規劃公共停車場 820 處,提供 17.7 萬個泊位,構建“118、0 分鐘停車圈”。其中,永久性公共停車場 705處(包括獨立用地停車場 132 處、兼容性停車場 551 處,彈性停車場 22 處),臨時公共停車場 115 處。表 1 “津城”核心區公共停車場規劃一覽表(2035 年)區域 永久公共停車場數量(處)獨立用地 停車場 兼容性 停車場 彈性 停車場 合計 和平區 2 15 0 17 河東區 13 59 1 73 河西區 14 65 4 83 南開區 9 69 2 80 14 河北區 7 81 8 96 紅橋區 5 31 1 37 北辰區(環內)45 131 0 176 東麗區(環內)16 65 1 82 西青區(環內)19 28 2 49 津南區19、(環內)2 7 3 12 合計 132 551 22 705 依據濱海新區正在編制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濱城核心區規劃公共停車場 255 處,提供 7.9 萬個泊位,最終方案以濱海新區批復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成果為準。(2)其他區域 其他區域綜合考慮機動車保有量、人口規模、土地利用等情況,由各區合理確定公共停車場布局和建設規模。公共停車場用地總規模宜按人均 0.51.0 平方米計算。第22條 公共停車場建設形式及管控要求 專項規劃確定的公共停車場位置和泊位規模實行彈性15 管控,位置和泊位規模結合地區發展特征、停車需求、建設條件等因素在區級專項規劃或詳細規劃中進一步明確。規劃位置可在相應街區范圍或20、周邊 500 米范圍內進行靈活調整,視為符合市級專項規劃;泊位規模一般控制在 300 個以內,獨立用地停車場泊位規模宜大于兼容性停車場泊位規模。未納入本規劃,確有需求建設公共停車場的,經論證,符合相關規定,可履行規劃建設手續。兼容性停車場與各類用地合建時,不改變原用地性質,合建建筑應滿足相關規范要求。兼容性停車場在建設條件受限的情況下,可適度利用周邊公共設施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利用學校操場下空間建設停車場,應充分論證并征得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公共停車場 100%預留充電設施建設條件,滿足新能源車發展需求。第六章 路內停車位規劃 第 23 條 路內停車位功能定位 路內停車位是利用城市道路空間進行21、停車的場所,是配建停車設施和公共停車場的補充和配合,其規模主要由停車需求、道路形式、道路交通流量和交通管理情況等因素決定。16 第 24 條 路內停車位規劃思路 路內停車位規劃應符合城市道路停車位總量控制要求,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能力相適應,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并滿足以下要求:1結合道路功能、交通流量等因素,加強路內停車位布局優化;2 結合老舊小區基本停車需求,制定區域停車綜合改善方案,合理利用周邊次支道路,設置限時停車區域,緩解居民基本停車難問題;3合理控制路內停車位使用時段、時長,有條件、低限度滿足臨時停車需求;4進一步統籌路內、路外停車,道路周邊路外停22、車場能夠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可以減少或者逐步取消路內停車位。第 25 條 路內停車位動態調整與新增 既有路內停車位應動態調整,周邊小區內部停車設施已增容或公共停車場建設實施后,應視停車設施供給增長情況,及時取消或調整相應區域內路內停車位。新增路內停車位應嚴格落實設置要求,保障各類車輛、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設置停車位時,應綜合考慮道路、17 交通運行等條件,在滿足相關條件情況下,方可設置路內停車位。第 26 條 路內停車位設置要求 路內停車位重點滿足醫院、學校周邊、商業、商務辦公等重點地區日間出行停車需求以及已建成小區夜間基本停車需求,應主要設置在支路及交通負荷度較小的次干路上,避免對道路交通23、產生過多的影響。鼓勵在不限時停車位基礎上創新設置限時長停車位、限時段停車位等多樣化停放泊位,進一步提升泊位利用效率。路內停車位布設應當處理好與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的關系,路內停車位設置應符合城市道路路內停車位設置規范(GA/T8502021)、城市道路路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規范(DB12/T 7782018)等相關標準、規范要求。第七章 近期建設規劃 第 27 條 近期建設目標 為加快補齊本市停車設施供給短板,結合城市停車缺口,聚焦群眾關切,重點針對老舊小區、學校周邊、醫院、辦公樓、商業區、旅游景區等區域,多措并舉加大停車設施供給力度,進一步提升雙城核心區公共設施服務能力。18 第 2824、 條 近期建設規劃 利用城市更新行動契機,結合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等改造,積極挖潛、新建停車設施,緩解基本停車供需矛盾。統籌利用各類土地資源,通過加快建設一批獨立占地和兼容性停車場、利用一批邊角地塊、盤活一批臨時用地、儲備一批意向用地等多種形式,加大公共停車場建設力度,合理滿足停車需求。第 29 條 近期建設項目布局原則 1 具備需求基礎。所選項目立足百姓反映停車難問題突出地區及調研調查停車缺口較大區域。2具備建設條件。所選項目土地權屬清晰、較少涉及拆遷。第 30 條 近期建設項目 雙城核心區近期共規劃建設停車場 88 處。其中,獨立占地公共停車場 8 處,兼容性公共停車場 25、24 處,臨時用地停車場 44 處,彈性停車場 12 處,可提供停車位 2.25 萬個,進一步提升雙城核心區停車設施供給水平。1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利用已建成小區周邊零散、邊角19 地塊,推動建設停車場 48 處,提升西營門、大直沽、太陽城、江都路、中山門等片區停車供給,逐步滿足居民基本停車需求。2貼近商業體、辦公樓、公園等停車高需求區域,推動建設停車場 18 處,重點滿足金街、勸業場、銀河廣場等重點商圈停車需求,服務天津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和區域商貿中心城市建設,提升城市活力。3利用學校地下空間或周邊地塊,推動建設停車場 12處,滿足南大附中、四十五中等學校高峰時段上下學接送停車需求,其他時段服務26、周邊停放需求。4著眼醫院停車難重點地區,推動建設停車場 7 處,緩解腫瘤醫院、兒童醫院、中醫一附院、一中心醫院、四中心醫院等醫院停車難問題,提升群眾就醫獲得感和滿足感。5 統籌外圍地區軌道交通站點發展,推動建設“P+R”換乘停車場 3 處,在地鐵 1 號線瑞景新苑站、地鐵 3 號線華北集團站等站點形成換乘樞紐,便捷客流接駁換乘,提升軌道交通客流水平。20 表 2 近期推動建設公共停車場一覽表(2025 年)編號 行政區 名稱 編號 行政區 名稱 編號 行政區 名稱 1 河西區 榆林路西側地塊 31 南開區 紅旗路與晉寧道交口西北側地塊 61 北辰區 京津公路與北辰道交口南側地塊 2 河西區 浯27、南路東側地塊 32 南開區 密云路與黃河道交口東北側地塊 62 北辰區 京津公路與北辰道交口北側地塊 3 河西區 浯水道南側地塊 33 北辰區 辰昌路與龍巖道交口東北側地塊 63 北辰區 第二兒童醫院北側地塊 4 河西區 吳家窯大街與氣象臺路交口東南角地塊 34 北辰區 辰昌路與龍泉道交口東北側地塊 64 西青區 保澤西道與文正路交口東北側地塊 5 河西區 外環南路輔路與沂山路交口西北側地塊 35 北辰區 華北集團地鐵站西側 65 東麗區 公交四公司公交合建停車設施 6 河西區 腫瘤醫院東地塊 36 東麗區 雪山路與青嵐山路交口東北側地塊 66 河西區 公交五公司公交合建停車設施 7 河西區 28、光大冰峰地塊 37 東麗區 成林道與沙柳北路交口西南側地塊 67 北辰區 公交一公司公交合建停車設施 8 河西區 西南樓地塊 38 東麗區 成林道與沙柳北路交口西北側地塊 68 北辰區 迎賓道與淮東路交口東南地塊 9 河西區 樂園道站地塊 39 東麗區 嶗山道與沙柳北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69 東麗區 六區花園街與滿江東道交口東南地塊 10 河西區 尖山路站地塊 40 東麗區 程盛道與天增東路交口西側地塊 70 河東區 廣瑞路與中山門三號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11 河西區 淥水道與太湖路交口東南角地塊 41 津南區 淥水道和鄱陽路交口地塊 71 河東區 益盛醫院門前空地 12 河西區 微山路站地塊 429、2 西青區 大明樓小區北側地塊 72 河西區 小海地路與曲江道交叉口北側 13 和平區 金街地塊 43 西青區 鑫通道和昌陵路交口西南側地塊 73 河西區 紫金山路與黑牛城道輔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14 河北區 靖江路與幸福道交口東北角地塊 44 河西區 淇水道與微山路交口西北側地塊 74 河西區 五號堤路西建工宿合地塊 15 河北區 靖江路與幸福道交口東南角地塊 45 河西區 浯水道與云海路交口西南側地塊 75 河西區 西園支道第三十三幼兒園西側地塊 16 河北區 靖江路與幸福道交口西北角地塊 46 河西區 珠江道與蒙山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76 南開區 鞍山西道與紅旗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17 河北區30、 靖江路與幸福道交口西南角地塊 47 河西區 珠江道與五二新村路交口東北側地塊 77 北辰區 果園東道與北醫道交口東南側地塊 18 河北區 靖江路和月牙河道路交口西南角地塊 48 河西區 體院北道與環湖中路交口西南側地塊 78 北辰區 辰盛路與佳寧道交口地塊 19 河北區 靖江路和月牙河道路交口東南角地塊 49 河東區 津濱大道與靖江路東北側地塊 79 北辰區 延吉道與技峰路交口地塊 21 20 河北區 北站地鐵站南側地塊 50 西青區 福姜路東側地塊 80 北辰區 科峰路與延吉道交口地塊 21 河東區 津塘路與紅星路交口東北角地塊 51 河東區 沙柳北路與成林道交口東北側地塊 81 河北區 31、北站地鐵站北側地塊 22 河東區 廣瑞西路南側地塊 52 北辰區 普濟河東道與紅旗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82 河東區 中山門地鐵站南側地塊 23 河東區 龍山道輔道與賀蘭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53 北辰區 華北集團地鐵站東側 83 濱海新區 杭州道與福建北路交口西南側地塊 24 河東區 云麗南道與賀蘭路交口東北側地塊 54 河西區 珠江道與榆林路交口西北側地塊 84 濱海新區 泰達楓葉國際學校地下停車庫 25 河東區 云麗南道與賀蘭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55 和平區 山西路與哈爾濱道交口西南側地塊 85 濱海新區 泰達國際心血管醫院停車樓 26 河東區 大直沽西路與六緯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56 南開區 迎水32、道與苑中路交口北側地塊 86 濱海新區 海河外灘停車樓 27 河東區 成林道與紅星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57 南開區 南大附中操場地下停車設施 87 濱海新區 第五中心醫院停車樓 28 河東區 月牙河北路與昆侖路交口西側地塊 58 河東區 順馳橋下(市行政許可中心對面)88 濱海新區 大華醫院南側停車場 29 南開區 汾水路與臨潼路交口東北側地塊 59 河東區 順馳橋下順馳橋地鐵站附近 30 南開區 芥園西道與臨潼路交口東南側地塊 60 北辰區 普濟河道橋南北向主橋下 22 第八章 規劃實施保障 第 31 條 加強規劃傳導 開展全市停車資源數據統計工作,實現年度更新,精準掌握停車供需情況。規劃批復33、的公共停車場方案,與控規一致的,可作為實施依據;尚未納入控規的,做好與單元控規的銜接,納入單元控規修改。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各區壓實屬地責任,組織編制區級停車專項規劃,鼓勵重點地區制定區域停車綜合改善方案,同時開展配建停車增容、公共停車場建設、路內停車位優化、泊位共享等工作。滾動編制停車設施建設行動計劃,對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實行臺賬式管理,有序推進項目實施。第 32 條 開展實施評估 定期開展停車設施規劃實施評估工作,保障規劃精準實施。結合城市發展、交通系統建設、機動車增長等因素,評估和動態調整實施方案,提高規劃的可實施度,加強規劃對停車設施發展建設的指導和統籌作用。第 33 條 強化用地保34、障 在加強用地規劃計劃保障、規范停車場用地管理、完善23 停車場用地優惠政策、鼓勵空間綜合開發、促進存量挖潛和集約節約用地、明確停車場產權登記及供后管理等方面統籌發力,完善城市停車場用地配套政策體系,有效保障城市停車場建設的用地需求。第 34 條 加大資金支持 進一步研究多元化支持政策,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健康發展的停車產業化道路。第 35 條 完善綜合管理 著力統籌綜合管理策略,多措并舉促進高效發展。構建市級智能停車云平臺,結合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提升停車體系智能化水平;利用技術手段推動泊位共享,著力提升泊35、位利用效率;研究“只售不租”解決方案,破解配建停車設施空置難題;推動路內停車靈活精準、動態管理,規范經營服務;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引導市場合理定價,市場化手段有效調控停車設施供需關系。第九章 附則 第 36 條 法律效力 24 本規劃文本和圖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全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依據。25 附錄 規劃實施的有關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 一、規劃實施可能帶來的主要環境問題 (一)資源類 停車場規劃建設主要資源問題為停車場開發建設與土地資源間的用地問題。其他資源影響包括壓覆礦產資源、對水利資源、旅游資源、文物資源等的影響,均為次要資源問題。(二)生態環境類 停車場規劃建設將使得生態環境發36、生變化,可能引起陸生生態系統變化。(三)環境污染類 規劃實施后,水污染物排放總量較小,且進入市政污水管網;機動車尾氣污染、噪聲擾民等問題可能存在。二、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本規劃的規劃目標清晰,總體布局方案合理,與其他相關規劃基本協調;規劃通過合理布局停車設施,改善城市停車狀況,緩解城市停車難和交通擁堵的問題,促進城市全面協調和可持續26 發展。規劃的實施將不可避免地對空氣、聲環境、水環境、固體廢物、生態環境產生一定影響,只要能夠落實污染防治對策及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相關環保制度,加強環保設施管理和維護,可以有效控制對環境的不利影響。三、預防和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在用地空間管控階段,停車設施用地應處理好與既有建設項目關系,必要時通過增設防護綠地等方式減少對周邊的環境影響。在建設實施階段,應考慮通過使用低噪聲的通排風機、因地制宜配置綠化植被、車輛出入合理限速等措施減少對周邊的環境影響,同時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并在工程方案中落實好相關治理措施。
合同表格
上傳時間: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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