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開化縣馬金鎮霞山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方案(2021-2035年)(24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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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1237492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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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開化縣馬金鎮霞山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2021-2035 年)(修編)公示材料 一、規劃范圍 1、規劃范圍:本次規劃范圍原則上與霞山村村域范圍一致,即霞山村域范圍,面積 5.425 平方公里。2、重點研究范圍:重點研究范圍西到 205 國道以西的新村建設片區,北至淳開線以北沿線集聚點,東至霞田村,南至馬金溪。總面積約 28.87 公頃。其中核心保護范圍面積為 4.81 公頃。建設控制地帶范圍面積為 24.06 公頃。3、霞山上一版規劃范圍:東至霞山中學東側、南到馬金溪北岸、西到新 205國道以西約 30 米、北至老 205 國道以北約 70 米,面積約為 19.86 公頃。本輪規劃范圍2、調整:西到 205 國道以西的新村建設片區,北至淳開線以北沿線集聚點,東至霞田村,南至馬金溪。總面積約 28.87 公頃。二、規劃目標(1)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 充分發掘霞山村的歷史文化資源,整體性保護霞山歷史文化名村,延續村落價值特色,彰顯歷史文化名村的魅力。促進名村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與利用,通過對文化載體歷史遺存進行保護,進而保護村落傳統文化、生活生產方式,加強村莊文化、精神的保護與傳承。(2)村民利益得到保障 在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的基礎上,結合和美鄉村建設,傳承霞山歷史文化名村的文化,發展生態旅游。鼓勵全民參與,使村民更了解、重視保護的重要意義,并因保護而受益,提升生活水平,帶來可持續的、長3、久的利益。(3)村莊環境全面提升 完善霞山歷史文化名村的交通體系、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體系,改善提升環境衛生和空間景觀,促進村莊可持續發展,全面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質,繪就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新畫卷。三、規劃定位 圍繞“保護與修繕歷史建筑,弘揚悠久霞山文化、打造優美人居環境,營造悠閑慢生活方式,拓展旅游休閑度假勝地”的目標要求。通過古建保護修繕、文化挖掘、環境修復、村莊整治、旅游拓展等綜合措施,全面保護霞山歷史文化名村的傳統格局、整體風貌、建筑特色、民俗文化及自然環境,體現具有霞山地域鄉土文化特色的風情韻味,使霞山村成為“宜居、宜養、宜游”的歷史文化名村,成為本地村民幸福生活的家園和廣大人民休閑旅游4、的度假樂村,實現氏族聚落、鄉村歷史建筑博物館,打造研-學-游基地,山水格局的現代化發展和歷史文化環境的融合。四、保護框架、內容及重點 1、保護框架 包含“村域、歷史文化名村、歷史文化遺存(文物古跡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三個層次。2、保護內容 自然格局保護:保護周邊山體及馬金溪的自然山水格局,保護“山水田村”相融共生的生態和諧關系。歷史格局保護:霞山古村以馬金溪為交通主線,古驛道(古街)為主軸,南北縱向以街巷為線,祠堂為點、民居為面的“南市北居”特色布局。歷史街巷保護:保護東西向(古驛道)老街、橫弄,南北向上屋弄、橋頭弄、中弄、愛敬堂弄、祠堂弄、八楓坑弄、上門宅弄等主要街巷的路名、路面形式、鋪裝及5、兩側建(構)物。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保護:保護愛敬堂、永錫堂、霞山汪氏宗祠(含啟瑞堂)、烈士墓、鐘樓 5 處文物保護單位及霞山一村 221 號民居、167號民居、67 號民居、203 號民居、245 號民居、68 號民居、173 號民居、110號民居、霞山二村 56 號民居、133 號民居、137 號民居、79 號民居 12 處不可移動文物,通過對建(構)筑內外環境的清理、整體加固及局部構建清理與修復等方式,保持文物的原真性。歷史建(構)筑物及其他歷史要素保護:保護已經列入第一批及第二批共計140 處歷史建筑,重點保持建筑的完整性,突出建筑的歷史價值。對規劃區內普查在冊的古樹名木進行6、認真調查、鑒定,建立檔案,懸掛標牌,明令保護,并建立責任制度,落實古樹名木的培育、復壯、防治病蟲害和預防風雪雷電等工作。對其他重要樹木采用以點帶面的方式進行歷史環境要素保護并控制周邊的相關環境。非物質歷史文化保護:通過展示利用的方式保護和弘揚霞山優秀傳統文化、民俗藝術、傳統技藝及傳統人文活動等優良的地方傳統文化,通過傳承及記錄來增強其生命力。3、保護重點 格局保護:保護村域“遠山為屏,近水為臨,村綴其間”的“山水田村”布局模式,保護霞山村“背山、面水、向陽”的特色山水古村落格局。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護各級文保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的民居古宅和其它歷史環境要素等真實物質遺存及攜帶的相關歷史信息7、。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主要突出保護汪氏聚落文化、高蹺竹馬非遺項目等傳統民風民俗、傳統工藝、特色產品等地方特色文化。五、村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1、村域保護結構“一核”:以霞山古村為核心,集旅游觀光、文化體驗、攝影寫生、食宿游樂等功能為一體的古村保護核心;“一帶”:依托自南向北貫穿全村的馬金溪,形成馬金溪景觀風貌帶;“四區”:依托周邊山林景觀,打造村西部和東北部兩片山林景觀帶;依托馬金溪兩側集中連片農田,形成兩片農田風貌景觀保護區。2、自然(山水)格局保護 保護“遠山為屏,近水為臨,村綴其間”的山水村布局模式;保護“山水田村”相融共生的生態和諧關系。六、古村保護 1、保護區劃及管控要求(1)保護區8、劃 核心保護范圍:北至敬愛堂和裕昆堂,西至福壽堂、鄭萬根宅,東至永錫堂、鄭祥德宅,南至馬金溪沿線道路。面積:4.81 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北至淳開線以北沿線集聚點,西至 205 國道以西的新村建設片區,東至霞田村,南至馬金溪。面積:28.87 公頃。(2)管控要求 核心保護范圍管控要求:對劃入核心保護范圍的范圍,要求確保此范圍內的建筑物、街巷及環境不受破壞,不得進行除保護規劃確定以外的新建或擴建活動,現有損害古村風貌的建筑物和構筑物應予以拆除或改造。建設活動應按照保護規劃執行,建設項目的選址及設計方案在依法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前,須先征得所在地市文物部門同意。建設內容應服從對歷史文化名村的保護要求9、,其外觀造型、體量、色彩、高度都應與保護對象相適應。古村應保持原有的空間尺度,道路和地面鋪裝應逐漸恢復傳統特色,采用青石條、小碎石、鵝卵石或長條石鋪砌;原有電線桿、有線電視天線等有礙觀瞻之物應逐步轉入地下或移位。對規劃確定的現存較好的祠堂、傳統民居等建筑,應加以保護和維護,并保持原有空間形式及建筑格局。對規劃確定保護,現用于雜物堆放等功能的歷史建筑,要逐步清理恢復原貌,并加以修繕,古井、古樹、古道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等,應予以保留并清理恢復,不符合風貌要求的建筑質量較差的現代建筑應予以改造或拆除。文保單位、文保點維持原貌,其余建筑主體色彩應取黃、白、灰等。傳統的民居色彩加以統一控制,建筑裝10、飾、建筑形式應采取當地民居形式的馬頭墻、灰瓦白墻,建筑門、窗、墻體、屋頂及其它細部都必須嚴格按規劃管理確定的霞山傳統民居特色細部做法執行。市政設施小品如路燈、垃圾收集箱、消火栓、公廁、公用電話、郵筒、指示標牌等的形式、色彩、風格應與古村風貌相統一,不宜采用現代城市做法,符合古村傳統的建筑風格、色彩和尺度。各種市政小品的設計和布置應有利于功能的發揮,做到功能與形式統一。建設控制地帶管控要求:保護整體風貌及周邊環境及視覺景觀,控制引導改建建筑風格,有選擇地適當恢復古建筑。建設控制地帶內改建的建筑,要與核心保護范圍的整體建筑風貌相協調;要控制用地性質、建筑高度、體量、建筑形式和色彩等;避免大拆大建,11、注意歷史文脈的延續。建筑形式以坡屋頂為主;體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白、米黃為主色調。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層以下,新建農房建筑按照衢州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開化縣農村住房管理辦法 控制檐口高度不得超過 10 米。根據歷史延續需要,經論證確需設置標志性建筑、構物等,可局部突破限高控制,方案需經由專家評審通過。對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舊建筑考慮逐步改造,近期改造有困難的應改造其外觀和色彩,以達到環境的統一,遠期應進行降層處理。建設活動應按照保護規劃執行,建設項目的選址及設計方案在依法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前,須先征得所在地市文物部門同意。不得布置生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的工廠和倉庫。在此范圍內的12、新建建筑或建筑整修,必須服從“色彩相近、風貌協調”的原則,該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批準、審核后方能進行。2、傳統街巷保護 霞山村主要巷道包括東西向老街、橫弄,南北向上屋弄、橋頭弄、中弄、愛敬堂弄、祠堂弄、八楓坑弄、上門宅弄等。巷道應保持原有的尺度、比例和步行方式,對小巷及民居內的鋪裝主要為卵石、石板等,對破損的路面鋪裝進行整修、修復,對老街路面可適當考慮恢復到卵石、石板鋪裝。保護要求:(1)不得改變街巷名稱、線形、寬度、尺度等,保持界面的連續性與步行方式,整體保持街巷現有線形。(2)保護兩側傳統院落與建筑界面,按傳統風貌修復沿線建筑界面,保護街巷傳統風貌特征,維持傳統空間尺度。(313、)利用原材料依據歷史樣式恢復街巷鋪面,對破損的路面鋪裝進行整修、修復,對老街及巷道路面適當考慮恢復卵石、石板鋪裝。(4)保護沿線臺階及相關歷史信息。3、視廊保護 霞山村視線視廊保護規劃延續老村格局的原霞山八景及村重要祠堂公共空間,作為景觀視線出發點,進行多視點視廊保護。(1)山頂俯瞰觀景視點 以村北自然山體為屏障,山頂俯瞰全村,感受原霞山八景之翠阜列屏的意境。(2)古橋及村西大橋觀景視點 原霞山八景中,碧潭釣月、綠野耕云、元水流清均位于馬金溪兩側,對應現在的古橋及 205 國道西大橋的觀景視點。(3)重要公共空間觀景視點 重點保護愛敬堂、裕昆堂、啟瑞堂、永錫堂、烈士墓、鐘樓等重要公共空間觀景視14、點。(4)霞山老街觀景視廊 保護霞山老街視廊,對老街路面形式、鋪裝、建(構)物進行保護控制。4、建筑高度控制 本次規劃建筑高度控制可分為建筑原高控制、核心保護范圍高度控制、建設控制地帶高度控制 3 個層次。(1)建筑原高控制:文物保護單位(點)、已登記但尚未核定為文保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及本擬推薦歷史建筑需維持傳統建筑原有高度控制。(2)古村核心保護范圍高度控制:核心保護范圍內,嚴格維持傳統風貌建筑原有高度,改建或修復建筑控制為二層及二層以下,且一層檐口高度不超過 3米;二層檐口高度控制在 6 米以下。其他建筑整治后建筑高度不得超過毗鄰的文保建筑或歷史建筑高度。(3)古村建設控制地帶高度控制:新15、建建筑應控制在三層及三層以下,新建農房建筑按照衢州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 開化縣農村住房管理辦法控制檐口高度不得超過 10 米。根據歷史延續需要,經論證確需設置標志性建筑、構物等,可局部突破限高控制,方案需經由專家評審通過。5、建筑分類保護 本著保護霞山村風貌和傳統空間格局的要求,充分考慮現狀和可操作性的原則,按建筑的綜合調查評估,對規劃范圍內的建筑提出分級保護和分類整治的方式措施,將古村的建筑分為 5 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傳統風貌協調建筑、傳統風貌不協調建筑。依據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導則(試行),結合現狀建筑風貌與質量,建筑分類保護與整治更新模式分16、為六類:保護、修繕、改善、保留、整治改造、拆除。(1)保護 針對已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和已登記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實施條例 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嚴格保護;必須按文物建筑技術審查要點修繕,強調傳統材料與工藝的運用;其中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建筑確需遷移、落架大修的,必須征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筑立面修繕和整治應遵循不改變原狀的原則,嚴格按照文物建筑修繕原則進行修繕。包括外部環境、內部庭院、建造形制、原有結構、建筑材料、建筑工藝。(2)修繕 針對歷史17、建筑和擬推薦歷史建筑。應遵守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浙江省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導則 歷史建筑修繕與利用技術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控制規定,關于歷史建筑的保護要求進行修繕,并應當保持原有的高度、體量、外觀及色彩等,不得整體拆除。歷史建筑的保護性利用應當與其歷史價值、內部結構相適應,不得擅自改變歷史建筑主體結構和外觀,不得危害歷史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按照不改變外立面的原則進行維修改善,小青瓦屋面進行修復,墻體后期改動的按照傳統工藝刷白墻體,拆除后加鋁合金門窗,恢復傳統木質門扇窗扇,建筑內部可根據建筑功能及生活需求進行必要的適當改善。歷史建筑可以結合其自身18、特點進行保護性利用,鼓勵利用其開設博物館、陳列館、紀念館和傳統作坊、傳統商鋪等,對歷史文化遺產進行展示。歷史建筑的保護性利用應當與其歷史價值、內部結構相適應,不得擅自改變歷史建筑主體結構和外觀,不得危害歷史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3)改善 針對傳統風貌建筑與傳統風貌無沖突的其他建構筑物。不得改變建筑立面、高度和體量等外觀風貌特征,立面維修應當保持原有風貌特征;不得改變體現其建筑特色的平面布局,重點應恢復其傳統建筑與院落的布局;應保護其具有地方特色和歷史文化價值的細部構件或裝飾物,在細部做法上應采用馬金當地的典型做法、樣式材質等,局部可采用類似材料替代。此類建筑內部允許進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19、住、使用條件,適應現代的生活方式;同時對于嚴重影響風貌、質量較差、違章搭建、臨時搭建的建筑予以拆除。(4)保留 針對與保護區傳統風貌協調的其他建筑,其建筑質量較好建筑。這類建筑在保留現狀建筑的基礎上,保持對其進行日常修護。整治局部后改的鋁合金門窗,恢復立面裝修。(5)整治改造 針對與傳統風貌不協調且質量較差的其他建筑。強調風貌協調原則,力求建筑在體量、高度和形式上與名鎮傳統風貌相協調。通過采取改變屋頂形式、立面材料、色彩、裝飾等非結構性的整治措施,或采取降層、局部拆除等結構性改造措施,使其與傳統風貌相協調。針對與歷史風貌有沖突建筑采取整修改造的方式進行建筑風貌的協調,具體為翻修屋面,現代面磚墻20、面及裸露磚墻涂刷白色涂料,陽臺磚欄桿更換為木質欄桿,鋁合金門窗外加木格柵,必要時在建筑前增加木結構附屬建筑。店招采用木匾額、旗幌、竹板等傳統形式。并對室外消火栓、空調、電表盒外加木籠罩,進行風貌協調。(6)拆除 針對違建、臨時建筑(棚屋)、與歷史風貌存在嚴重沖突的建(構)筑物。當風貌不協調建筑無法通過降低層數、立面整飭等措施使其與傳統風貌相協調時,應予以拆除。除此以外,當其它建筑原址曾經有重要的古跡遺址,需要復建或作為遺址紀念時,根據規劃需要可將其拆除。拆除可分為拆除不建和拆除重建兩類,且拆除量應符合相關政策要求。拆除重建時,新的建設應符合歷史風貌保護要求;拆除不建時,應開辟為公共綠地、室外健21、身場所、小型廣場等公共空間或公共設施用地,提高宜居性。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非物質文化是動態或活態的表現和傳承的。通過各種形式或途徑表現出來,否則就不可能存在,或逐漸消失。經常通過口頭傳述和親身親為等來直接表現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而表現與傳承往往需要空間作為物質載體。1、汪氏族譜保護措施 補充深化歷史文化名人介紹;補充村莊布局發展及周邊環境介紹;規范、詳實的記錄村舉辦的文化事項,有助于梳理當地非物質文化遺存信息,分析其歷史文化內涵。2、高蹺竹馬-非遺項目等傳統民風民俗保護措施 2009 年列入第一批浙江省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規劃保護迎龍燈、舞草龍、踩高蹺、騎竹馬的風俗。規劃在文化禮堂(永錫22、堂、裕昆堂)、民俗文化展覽區,繼續展示迎龍燈舞草龍、踩高蹺騎竹馬等相關民俗。3、傳統工藝、特色產品保護措施 規劃在傳統手工業業展覽區,展示貢面(索面、掛面)制作、竹編等手工藝,保留草編手藝,傳統草鞋編制、竹編手藝。并可供游客參與,推廣土特產品牌。4、霞山古村落營建技藝 2007 年列入第二批浙江省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開化霞山古村落,是浙西通往贛皖的咽喉之地,自古水運發達,商賈云集。100 多幢保存完好的晚清及民國時期的古建筑,沿馬金溪而建,錯落有致,古色古香。八、歷史文化遺產展示與利用 1、展示利用路線 霞山村展示利用路線銜接石柱村、排田村、楊和村、馬金鎮,通過 G250 國道和淳開線來連接。23、2、展示利用重點 重點展示霞山村文物保護單位及歷史建筑,通過歷史巷道串聯霞山歷史文化資源點及沿溪景觀帶。利用霞山老街進行商業活動,包含傳統的美食、傳統工藝品、及傳統產業的衍生品。利用啟瑞堂原狀展示建筑的精美雕刻,是霞山傳統民居的代表展示。利用裕昆堂展示霞山非物質文化及村史。利用愛敬堂進行展示油紙傘及傳統榨油器具,同時也是鄭氏族人供奉祖先的一個祠堂。利用烈士墓作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展示革命英雄的氣概長存。利用永錫堂原狀展示建筑的精美雕刻。利用鐘樓進行原狀展示。九、近期規劃實施重點 1、對古村保護范圍內危舊的歷史建筑進行搶救性保護,盡快做好加固維修工作,避免自然災害時坍塌事故的發生;2、進一步完善24、文物保護點、歷史景觀展示點等旅游景點建設和居民改造及空間環境的營造工作,完成特色景點節點形成;3、整修傳統街巷路面,整治街巷兩側各類違章及影響風貌的建(構)筑物,完成視線通廊控制;4、推動游客服務中心、公共服務設施、停車設施等旅游配套設施的建設;5、對古村內道路、給水、排水、電力、通信、消防、市政小品等市政基礎設施進行改造提升;6、完善古村文化展示及旅游配套智能化建設。九、附件 01 規劃范圍圖 02 村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結構圖 03 古村保護范圍規劃圖 04 古村歷史文化遺產分布圖 05 古村歷史建筑編號圖 06 古村用地規劃圖 07 古村總平面圖 08 古村建筑分類保護整治示意圖 09 古村展示利用規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