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文本圖則(13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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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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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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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文本、圖則)(公告版)廣寧縣五和鎮人民政府 目錄 一、規劃背景.3 二、概況.3 1、區位.3 2、規劃范圍.3 3、規劃依據.4 4、土地利用現狀.7 三、規劃傳導銜接.8 1、與廣寧縣國土空間規劃銜接.8 四、主要規劃內容.9 1、用地布局.9 2、控制指標.10 附圖.11 附圖一: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圖.11 附圖二: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圖則.11 一、規劃背景 為了科學指導廣寧縣五和鎮下源村片區發展建設,促進浪江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的順利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 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本次規劃編制工作。二、概況 1、區位 本次項目廣東肇慶抽水蓄能電站位于肇慶市廣寧縣境內。上水庫位于廣寧縣五和鎮下源村圍寨頂北側的凹地,下水庫位于上水庫東側約 3km 的下源村高嶺自然村新招河左岸支溝。站址距肇慶市區直線距離 48km,距廣州直線距離 105km,距 500kV 玉城變電站直線距離約51km。2、規劃范圍 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項目位于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五和鎮下源村境內,總用地面積 427.96 公頃(合 6419.35 畝)。3、規劃依據 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相關法律法規規范3、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20);(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5)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2017);(6)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0);(7)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2020);(8)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2004);(9)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指引(正式試行稿);(10)廣東省城鎮開發邊界內已編控制性詳細規劃評估指南(試行);(11)廣東省城鎮開發邊界內詳細規劃編制指南(試行);(12)廣東省城鎮開發邊界內詳4、細規劃單元劃分指南(試行);(13)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14)抽水蓄能電站設計規范NBT 10072-2018;(15)抽水蓄能電站總平面布置設計導則 T/CEC 50122019;(16)肇慶市城鄉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政策相關政策 (1)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 號);(2)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2019);(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2020);(4)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186 號);(5)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5、的通知(自 然資發202343 號);(6)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粵府函2019353 號);(7)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劃2020194 號);(8)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若干指導意見(暫行)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13 號);(9)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措施(粵發20215 號);(10)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關于推進城鎮開發邊界內詳細規劃評估及編制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3207 號)。相關規劃和規劃相關批復文件相關規劃和規劃相關批復6、文件 (1)廣寧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2)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文物考古調查勘探工作報告;(3)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4)廣東省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調整報告審查意見;(5)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6)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地址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7)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查意見;(8)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移民安置 規劃大綱的批復;(9)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10)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及批復;(11)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粵自然7、資儲備字202217 號和 18 號”關于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的復函;(12)肇慶市自然資源局“肇自然資地礦函202218 號”肇慶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事宜的復函;(13)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洪水影響評價報告;(14)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占用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實地踏勘論證報告;(15)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粵自然資利用2022144 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節地評價專家評審意見的函;(16)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水資源論證報告書;(17)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48、土地利用現狀 規劃區現狀土地用地布局類型較為單一,主要為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非建設用地。規劃范圍用地總面積為 427.96 公頃(合 6419.35 畝)。其中,耕地 3.18 公頃,園地 4.16 公頃,林地 414.84公頃,草地 0.07 公頃,農村宅基地 2.90 公頃,公路用地 0.25 公頃,城鎮村道路用地用地 2.22 公頃,河流水面 0.14 公頃,溝渠 0.04 公頃,裸巖石礫地 0.16 公頃。三、規劃傳導銜接 1、與廣寧縣國土空間規劃銜接(1 1)與永久基本農田協調)與永久基本農田協調 本規劃與永久基本農田無沖突。(2 2)與生態保護紅線協調與生態保護紅線協調 本9、規劃與生態保護紅線無沖突。(3 3)與城鎮開發邊界協調與城鎮開發邊界協調 本次規劃范圍內共包含 16.12 公頃城鎮開發邊界,規劃建設用地范圍未突破城鎮開發邊界。(4 4)與四線協調與四線協調 “四線”主要指城市綠線、城市黃線、城市藍線、城市紫線。本規劃不涉及“四線”劃定。與三區三線協調圖與三區三線協調圖 四、主要規劃內容 1、用地布局 規劃范圍內,規劃用地主要有耕地、園地、林地、草地、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居住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公用設施用地、陸地水域以及其他土地,用地面積為 427.96 公頃。其中涉及本抽水蓄能電站的且有地面建筑物的用地主要包括供水用地、供電用地和其他公用設施用地,總面積為 10、16.32 公頃,合 244.8 畝;道路面積為 30.37 公頃,合 455.44 畝;水工設施用地(水庫大壩)面積為 88.08 公頃,合 1321.2畝。則本規劃涉及抽水蓄能電站的建設用地共 134.77 公頃,合2021.55 畝。2、控制指標 (1 1)容積率控制)容積率控制 規劃的容積率和建筑面積依據政府批件、肇慶市城鄉規劃技術管理規定及規劃要求確定。本次規劃對需要建設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地塊進行容積率控制,對連接道路區域和大壩區域等無需建設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地塊不進行容積率控制,對規劃區 1311 水工設施用地和 1312 其他公用設施用地容積率按1.0 控制。(2 2)建筑密度控制)11、建筑密度控制 本次規劃對需要建設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地塊進行建筑密度控制,規劃區 1311 水工設施用地和 1312 其他公用設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為35%。(3 3)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 規劃結合城市特征的塑造,在規劃區形成疏密有致、山水相融的空間形態。為了確保規劃區良好的空間環境,在高度空間布局上,建筑高度控制為24 米。其中業主營地根據建設要求,建筑高度控制為40米。建筑高度指標為上限指標,在規劃執行過程中,地塊內最高建筑的地平面以上高度不得超過規定的建筑高度控制指標。(4 4)綠地率控制)綠地率控制 本次規劃對需要建設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地塊進行綠地率控制,規 劃對業主營地、對開關站地塊、水廠地塊、機電廠房地塊綠地率控制為25%。(5 5)建筑退線控制)建筑退線控制 建筑退讓用地紅線距離按照肇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廣寧縣當地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執行。(6 6)建筑間距控制)建筑間距控制 建筑間距按照肇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廣寧縣當地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執行。附圖 附圖一: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圖 附圖二:廣東肇慶浪江抽水蓄能電站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