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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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寶雞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寶雞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一、設立市政府政務大廳,對區域外投資企業實行一廳式辦公, 一條龍服務。企業可自行到政務大廳辦理有關證照審批手續,也可 委托咨詢服務機構代辦。各種手續原則上在 15 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 區域外投資者辦理上述手續工商注冊登記費在原標準基礎上降低 20%,其他項目只收工本費,手續費全免。 三、投資者新辦企業征用土地,實行統一規劃、政府統征、確定基 價、 分檔批租,即統一定價征用土地,然 后在讓利于區域外投資者的 前提下,分類確定地價,優惠出讓給企業。也可實行年租制,由企業 分年度交納租金。 四、投資企業依法取得出讓的土地,使用期限內,在符合城鄉規劃的2、 前提下,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區域外 投資者來我市兼并、收購國 有企業,土地按劃撥方式供給;新辦企業若需交納出讓金,可按企業 性質和投資方向 給予優惠: 1、從事高新技術產業、農業產業化、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項目,土 地出讓金按 10%收取。 2、一般性工業項目、旅游項目的土地出讓金按 20%收取。 3、房地產開發及餐飲、娛樂等贏利項目,土地出讓金按 40%收取。 4、外地國有企業兼并市縣屬國有企業,一律按劃撥辦法使用土地, 免收土地出讓金;收購破產企業,土地資產一 次性記入變現資產,免 收土地出讓金。 5、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可按應繳出讓金總額的 5%予以優惠;一 次付清有困難的,可先期交納3、 50%,其余部分待 企業有收益后兩年內 交清。 五、以租貸方式取得原劃撥國有企業土地使用權的,可根據投資額的 多少,免交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貸費;投資 100 萬元以上免交一年, 1000 萬元以上免交二年,3000 萬元以上免交三年。 六、國有企業以土地作價入股方式與區域外投資者合資、合作、其入 股所獲利潤轉為國家股,用于企業擴大 再生產。 七、區域外投資者在我市投資建設項目,除統籌基金按規定收取外, 其余地方性行政事業性收費從新清理核準 向社會公告,保留的項目 原則上減半收取。 八、區域外投資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稅率為 30%;所得 稅地方附加按應納稅所得稅計算,稅率為 3%。區域外投資企業從投產 之日起三年內不開征所得稅地方附加、城市房地產稅、城市建設維護 稅和教育費附加。 九、對國外和港、澳、臺地區投資的生產性企業,在我市經營 10 年 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
地產商業
上傳時間: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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