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作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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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1257209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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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粉塵作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一、目的為了科學預防和正確處置粉塵火災爆炸事故,確保作業場所安全。 二、范圍本規程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含有可燃粉塵的車間及崗位。 三、主要引用標準: 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 15577-2007) 鋁鎂粉加工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 17269-2003) 四、職責和權限: 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依規范要求設置粉塵作業場所,保證本制度規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組織粉塵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 2.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編寫、監督本制度的落實,指導粉塵車間、崗位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車間主管(班組長)負責落實本制2、度中相關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處置粉塵火災爆炸事故。 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依本制度規定和引用的相關規范,正確安裝粉塵車間設備,敷設電氣線路等,對相關安全設施及時檢修,對規定的相關檢測項目實施檢測。 5.粉塵作業崗位人員應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時保養粉塵設施設備,檢查本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標志,保證應急通道的暢通;報告事故隱患。 五、粉塵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 1.粉塵車間及崗位應與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離。鋁鎂合金粉塵車間或崗位應與其他車間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離,且不得設置在多層廠房中。粉塵車間門窗框架應為金屬材料制作,安全門應向外開啟;應急疏散、救援通道應保護暢通。 2.粉塵車間應當配備滅火器材。3、鋁鎂合金粉塵車間的滅火器材不可選用干粉滅火器,水劑型和泡沫型滅火器。車間消防器材、安全標志應由崗位作業人員定期檢查、維護,實施定置管理; 3.粉塵車間、崗位必須選用防爆型的電氣設備、電氣開關,導線敷設應選用鍍鋅管或水煤氣管,達到整體防爆要求。除塵器應符合防靜電安全要求。除塵設施應有阻爆、隔爆、泄爆裝置。除塵管道不應有降塵現象。有異常現象,作業人員應當停止作業,及時報告設備管理部門處理。 4.粉塵作業人員應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粉塵作業人員應穿棉質工作服,不得穿化纖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業時應佩戴防塵口罩和護耳器。 6.粉塵車間、崗位嚴禁煙火,杜絕各種非生產4、性明火,并應使用防爆功能或不產生火花的工具。確需明火作業的,動火作業人員應依規定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出動火申請,經審批許可、落實相關安全作業措施后方可作業。 7.粉塵作業車間處于建筑物頂層或除塵裝置高于廠房建筑的,應有防雷裝置。 8.粉塵車間必須安裝通風裝置,并保證其狀況良好。 9.粉塵車間、崗位設施設備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每周進行檢修;崗位工人對生產用設備設施進行日常保養。 10.作業完畢后,崗位作業人員應當立即收集除塵袋,除塵管道中的粉塵,不得使用壓縮空氣吹掃設施設備,以及身體、衣物上的粉塵。嚴禁使用金屬工具敲打除塵設備金屬材質的部位。 11.收集的粉塵應當進行降溫后貯存,并不得與其他可燃物5、品同貯;鋁鎂粉塵應當貯存在專用倉庫。 六、粉塵檢測和監控 1.干式除塵器內應安裝超溫報警器。 2.設備管理部門每個月應當對使用法蘭連接的收塵器,法蘭兩端的電阻應小于0.03。 3.設備管理部門每個月應當對除塵器接地電阻進行檢測,接地電阻應小于100。 4.粉塵車間主管應當對車間進行日常檢查。有異常,應當采取措施處置;無力處置的隱患,應當及時向安全主任報告。 5.定期委托外單位對公司粉塵車間的濃度進行專業檢測,不斷改進粉塵作業環境安全七、粉塵火災爆炸事故的處置 1.現場作業人員發現粉塵火災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發生粉塵火災爆炸事故后,應當依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立即停機,切斷現場所有電源開關,通知現場及附近人員緊急撤離事故現場,并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負責人或上級報告。 2.安全部門負責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應當立即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開展自救工作,并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7.2 鋁鎂合金粉塵發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滅火器,水,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八、附則 8.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門批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8.2 安全部門負責人負責解釋、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