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寫字樓租賃合同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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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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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 賃 協 議出租方: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房屋租賃事項,簽訂本合同。第一條租賃房屋出租方將坐落在市城新區廣場(北緯路與路交叉口)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號樓 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該房屋”)出租給承租方使用。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金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該房屋的租金為: 元/月/平方米,合計每月 元。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則,除第一期租金外,每期租金應提前在該期租金所對應的租賃期開始前10天前付清。出租方將在收到承租方支付2、的租金后,向承租方出具符合中國稅法規定的發票。免租期內,承租方無需支付租金,但應當承擔包括物業管理費、服務費、公共事業費用等因實際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各項費用,承租方應當依據出租方或相關收款方出具的繳費通知及時足額繳納前述各項費用。承租方簽署本合同前已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并同意以現有狀態接收該房屋,并作為承租方向出租方返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如承租方在返還該房屋時未復原的,則出租方可自行復原,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在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之約定支付了該房屋首期租金及保證金后,雙方同意于本合同約定租賃期限開始日當日對該房屋進行交接并同時簽署房屋交接書。第三條 出租方保證該房屋的所有權不3、存在任何爭議。若出租方與任何第三方就該房屋的所有權發生糾紛的,概由出租方負責處理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四條租賃用途承租方承租該房屋應僅用于辦公,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前述約定用途。承租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公序良俗或中國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性物品、武器彈藥等違禁物品或存放、鋪設超負荷物品、或任何令人反感的物品。第五條首期租金及保證金本合同簽訂之當日,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支付以下款項,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向承租方交付該房屋:(1)該房屋首期三個月租金(或雙方另行約定之金額):人民幣 元整;(2)租賃保證金:人民幣4、 元整。上述保證金用于保證承租方全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承租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出租方有權(但無義務)從保證金中直接扣減承租方應付而未付的款項以及按本合同應承擔的違約金或賠償金。在前述扣減發生后,承租方應當在收到出租方的書面通知后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保證金金額,否則出租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之約定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承租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該房屋返還給出租方、注銷或變更以該房屋為注冊/登記地址的任何證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稅務、電話、網絡或有線電視等),且結清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后的14日內,出租方才有義務將根據承租方履約情況依據本合同進行必要扣減(如有)后5、的剩余保證金無息退還給承租方。若本合同因承租方原因而被提前終止,出租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并且,出租方仍然有權根據本合同之約定要求承租方承擔相應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第六條出租方應承擔的義務1、出租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付承租方使用。2、租賃期限內,由于不可歸因于承租方的原因而導致該房屋損壞、毀損的,由出租方負責修繕。第七條承租方應承擔的義務:1、承租方應當根據本合同之約定按期足額繳納租金、公用事業費用及其他各項應繳費用。2、該房屋范圍內的衛生、排污、電氣、通訊、管道、供排水等設施和設備均交由承租方使用、維護和維修。3、承租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之6、規定,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保證金并要求承租方支付相當于該房屋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4、承租方如需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安裝任何設施設備,應在裝修方案獲得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取得相關政府部門審批通過(如需)后,承租方才能施工,裝修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裝修期間,承租方應當嚴格按照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并經相關政府部門審批通過(如需)的裝修方案進行施工,并接受出租方的監督和管理,不得擅自變更裝修方案,亦不得損壞該房屋原有主體結構、管道、消防設施、緊急通道及安全設施、固定設施及室外統一規劃。裝修期間,隔墻應當符合防火要求,同時預留防火安全通道。如需安裝空調,應獲得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安裝于出租方7、指定的位置,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應負責裝修施工現場的安全保障工作,若在裝修過程中導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承租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5、承租方應妥善使用并保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如因承租方的原因而使該房屋或其附屬設備設施損壞的,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并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6、承租方應當對出租方正常的房屋檢修和維修給予協助,包括在緊急并未能及時聯系到承租方的情況下,出租方可派員立即進入該房屋進行維修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排除緊急狀態。7、承租方應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之當日,清空該房屋內的全部物品并拆除其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否則視為承租方放棄該些物品和設施設備的所8、有權,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理),將該房屋恢復至交付時的狀態并與出租方進行交接。除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外,承租方不得拆除和損壞該房屋原有結構、設施、設備及物品,否則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8、承租方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叁個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申請并說明原因,獲得出租方同意并結清所有費用后,方可辦理退房手續。如承租方在租賃期開始后一年(含一年)內提前解除合同,則應當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間的房租。出租方有沒收保證金的權利,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所遭受的實際損失,則出租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承租方追索。9、若承租方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而擅自退租(包括但不限于未經通知直接搬離該房屋)9、,則出租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沒收保證金并要求承租方支付相當于該房屋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若保證金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所遭受的實際損失,則出租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承租方追索。10、在租賃期間,承租方必須服從園區的統一物業管理。11、承租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叁個月前書面告知出租方是否申請續租,逾期未告知的,則視為承租方不愿意續租。如果申請續租,應在告知之當月內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在承租方申請續租的情況下,雙方應就租金、租賃期限等續租事宜進行重新協商并在協商一致后簽署續租協議,若未能就續租事宜協商一致的,則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滿后向出租方返還該房屋并結清所有應付款項。12、未經出租方同意10、,承租方不得將該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租于第三人,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保證金并要求承租方支付相當于該房屋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在未獲得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如出現以下行為,應認定為承租方之擅自轉租:1)該房屋的實際使用人并非本合同項下之承租方;2)本合同項下之承租方與第三方共同使用該房屋;3)承租方向第三人許諾(口頭或書面)將該房屋之全部或部分出租給該第三人;4)法律法規規定的屬于轉租的其他行為。13、承租方放棄對該房屋的全部及部分,以及對于該房屋所在建筑物之全部及部分的優先購買權。14、承租方在該房屋內從事高電力負載、高噪音、劇毒、輻射、易燃、易爆等危險性操作應獲得出租方及有關政府11、部門(如需)的許可。15、承租方如需設置店面招牌、廣告等須向出租方提供施工圖紙,并且,經出租方確認同意及承租方辦理完畢有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獲得有關政府部門的審批)后方可施工安裝。16、承租方必須按照該房屋所在樓層荷載要求,進行設備和生產線的安裝及存放貨物,如因超載造成建筑物損壞,承租方應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17、承租方不得拆除、損壞大樓內的各種設施設備上的保險裝置、防護罩殼、信號裝置、安全護攔等。18、承租方應負責該房屋所在樓層內消防設施管理,貫徹執行鹽城市公安局消防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在該房屋、庫房及生產區域內要嚴禁煙火。承租方應當愛護消防設備,不得隨意挪用、拆除或損壞消防器材。19、承租12、方應當自行保管其存放在該房屋內的物品,并自行承擔該些物品遺失、毀損或滅失的風險。第八條違約責任:1、若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則承租方除應當繼續履行租金支付義務外,每逾期一日,還應按應繳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2、若承租方逾期支付或補足(在出租方從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當承擔的費用的情況下)保證金,則承租方除應當繼續履行保證金支付或補足義務外,每逾期一日,還應按應繳保證金金額的千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3、若出現以下任一情形,出租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沒收保證金,并要求承租方支付相當于該房屋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費、物業管理費)達三13、十日;(2)承租方逾期支付或補足保證金達三十日;(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擅自將該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租于第三人;(4)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約定;(5)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結構損壞;(6)承租方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并經相關政府部門審批通過(如需),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安裝任何設施設備;(7)承租方擅自變更裝修方案,未按照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并經相關政府部門審批通過(如需)的裝修方案進行施工;(8)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該房屋或承租方存放于該房屋內之任何物品被查封的或導致出租方于該房屋之上的權利受到任何限制的;(9)承租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項下任一義務,并經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后七日內未糾正的14、。4、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的,若承租方逾期向出租方騰退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按3元/天/平方米向承租方收取該房屋的占用費,逾期達14日的,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權在公證處的見證下(如需要)自行直接收回該房屋,承租方遺留在該房屋內的物品及安裝的一切設備設施均視為廢棄物,由出租方自行處置。出租方因直接收回該房屋及處理該房屋內遺留物品及設施設備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均應當由承租方承擔,同時承租方應承擔出租方所遭受的其他損失,出租方有權(但無義務)從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所遭受的損失,出租方有權另行追償。5、出租方若因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在提前叁個月書面通知承租15、方的前提下,出租方可提前終止本合同,承租方應當根據本合同之約定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并將該房屋返還給出租方。對于承租方所遭受的實際損失,經出租方核實確認后,由出租方予以適當補償,但補償金額不應超過該房屋2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同意,其在收到出租方根據本條發出的提前終止通知后,應根據通知之要求及本合同之約定,將該房屋返還給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延返還該房屋,否則,出租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之約定要求承租方承擔遲延返還該房屋的違約責任。6、若本合同在租賃期開始后的一年內(含一年)因承租方原因被提前終止,則承租方除應當根據本合同之約定向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當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的租金。7、若承租方根據16、本合同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違約金和保證金無法彌補出租方因承租方違約而遭受的實際損失,則出租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承租方繼續追索。第九條承租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出租方均無義務就承租方對該房屋所進行的任何裝修(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門窗、裝修物品等)或安裝的任何設施設備作出補償或賠償。第十條免責條款1、雙方在此明確同意,出租方無須因下列情形而向承租方承擔任何責任:(1)任何盜竊、搶劫及其它刑事案件造成的損失或損害;(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煙、水淹及火災、各種機電系統及設備的失靈或故障或給排水、電力的泄漏或供應中斷或設備維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3)承租方因第三方原因而蒙受的損失;(4)因該房屋以外的范圍需17、要進行維修、改建、裝修工程而需要暫時限制或更改公共通道而導致的干擾或不便;(5)因情況緊急需搶救其他物業的業主、承租方、使用人合法生命財產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如撬門、撬窗等行為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6)其它非出租方違約所引起的承租方的損失或損害。2、有關供水、供電等公用事業單位因日常檢查、維修或突發事故而造成該房屋停水、停電或其他公用事業服務中斷的,出租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3、出租方向該房屋提供保安人員或管理人員(若有),不構成出租方有義務負責該房屋內之物品的安全及保管責任。承租方仍應在任何時候自行對該房屋內之物品負責。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18、都可提交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一致并簽署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承租方暫未取得有效營業執照的,則應依據如下程序辦理本合同簽署事宜:1、由承租方代表(承租方未來法定代表人)簽字及出租方簽字并蓋章后即生效;2、一旦承租方取得有效營業執照后,承租方應當立即向出租方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且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確認營業執照所顯示之實體為本合同項下之承租方。第十四條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于本合同之條款含義均已經充分理解,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持叁份,承租方持壹份。第十六條補充條款: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補充條款-(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