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瀛海金街招商運營合作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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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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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瀛海金街招商運營合作合同甲方:地址:電話:乙方:地址:電話:18904125933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合作招商運營其擁有的位于鞍山市鐵東二道街瀛海金街商業步行街(以下簡稱該項目)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甲方指定乙方為該項目的獨家招商運營合作方,負責其在鞍山鐵東二道街的瀛海金街商業步行街的招商工作,招商面積共計占地面積約 1.1萬 平方米。1. 委托工作事項1) 負責本項目的業態布局規劃及調整工作;2) 負責本項目的品牌(以乙方確定品牌標準)物業招商工作;3) 負責本項目由甲方自主招商部分商戶的篩選、落位工作;4) 2、負責本項目運營流程制定工作;5) 負責本項目營銷活動執行內容的建議工作;2. 服務內容乙方以市場為依據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可實施、可操作的招商方案及運營流程;擬定符合項目定位及經營的招租方案、運營流程,為甲方提供品牌項目招商及商業運營流程規劃;在項目產品存續期間深入跟進項目招商及運營規范執行,組建招商團隊,為甲方提供品牌招商服務。第二條 合作期限本合同招商合作期限為 (2015年10月1日2016年1月1日)。運營合作期限為(開業起2016年12月1日)。第三條 費用負擔1甲方提供本項目廣告宣傳及市場推廣所需費用,相關方案由乙方與相關活動公司溝通并經甲方審定后執行;2甲方承擔前期裝修及設3、備費用,達到開業標準;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辦公場地及相關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配合乙方辦理有關事宜;備注:招商中心包裝、營銷管理費用如辦公文具耗材、水、電費、清潔、保安費,以及項目在宣傳推廣期間的廣告設計、項目包裝、公關活動、媒體投放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應節約合理使用;4具體招商運營工作人員的開支由乙方支付。第四條 服務費用 在合作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內容支付傭金,分為月固定傭金與招商提成傭金兩部分:1月固定傭金:甲方每月需固定支付乙方2.5萬元; 2招商提成傭金:乙方成功簽約品牌商鋪后,由甲方支付乙方相當于此鋪位租賃面積1.5個月租金作為提成傭金,提成傭金=商鋪面積每平米月租金14、.5個月;除合同中約定品牌商鋪外,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商鋪招商服務,甲方同樣需要支付乙方相當于此租賃面積1.5個月租金作為提成傭金。 匯款信息如下:賬戶名稱:鞍山地澤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開戶銀行:錦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鐵東支行 賬號: 410100193093310第五條 傭金的支付時間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起3日內交付固定傭金2.5萬元,此后均在每月1至3日前交付,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以停止對于甲方的相關服務內容;2經營者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繳納首期相關租賃費用的,甲方于簽約后的3個工作日內支付提成傭金給乙方;3如經營者在簽署意向書并交納定金后單方違約,鑒于乙方已完成了相應的招商工作,甲5、方仍需向乙方支付提成傭金。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賬戶;(2) 關于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2負責保證本項目的合法性,負責向乙方提供所用有關本項目的法律批文副本或復印件,及所需詳細資料,并保證一切資料具有合法性和準確性;3甲方負責本項目的基礎裝修,達到品牌進駐的裝修標準;4負責最后確認項目的圖紙、面積、數據、建材設施和裝修標準,并負責執行雙方確定的有關招商配套硬件;5甲方負責與經營者簽訂商鋪租賃協議繳費、進場裝修跟進等相關事宜;6按時支付乙6、方應得的合作傭金;7由甲方財務人員負責統一收取客戶的保證金和全額租金;8在合作期內甲方收到乙方提出的相關意見(乙方會以郵件或文件的形式呈現),甲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就乙方意見作出書面答復,以甲方指定確認人簽字或公司蓋章形式認可為準,以免影響整個項目工作開展進度。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1整個招商過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報告、意見分析、設計方案等服務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2合同一經簽署,乙方正式進行項目規劃、招商、運營管理的前期部署,并按與甲方確定的工作時間流程(見附件)開展工作;3負責管理、組織招商工作,根據各階段實際情況調配資源,乙方工作人員應詳細記錄招商情況,每月按時7、向甲方提交進度表,以便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策略;4合作期內對相應項目的商業規劃,如商業業態功能布局、各種廣告位的設置等提供專業建議;5合作期內負責對本項目招商前的招商策略、招商組織部署,對項目進行總體策劃,包括:市場定位、目標客戶分析及篩選、招商推廣方式建議、商業街經營的推銷方案建議,關于商業街租賃價格制定、價格調整、付款方式、優惠方式等,由甲方確認后再執行;6合作期內會組織由足夠經驗的專業招商隊伍負責招商工作;7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以甲方名義與經營方簽訂意向書;8201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甲方指定的品牌項目招租(14戶,具體數量若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后有所調整,需按調整后數量執行)的58、0%,如未完成,則后續品牌招租將免收提成傭金,并且保證完成后續品牌招租。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條 違約責任1甲、乙雙方承諾遵守合同所有條款,共同執行;2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傭金,乙方有權按日向甲方加收未付款總額0.3%的違約金,超過三十日未支付乙方傭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甲方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3如出現其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向違約方追究法律責任,并追討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第十條 免責條款1. 由于甲方自行招商商鋪招商率不達標影響品牌簽約進9、度的,不予追責;2. 由于甲方工程條件未完成而影響品牌簽約進度的,不予追責;3. 由于甲方商鋪承諾硬件條件不達標影響品牌簽約的,不予追責;4.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如期開業影響品牌簽約的,不予追責;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乙方招商簽約率未達到50%,則視為甲方責任,甲方仍需按照合同規定繼續全額支付乙方后續招商品牌傭金。備注:當品牌商鋪有意向租賃,但必須在2016年才能完成簽約,經與甲方協商后,同意為該品牌商鋪預留鋪位,品牌需簽訂意向書并繳納意向金,此商鋪閑置期間由甲方負責招租臨時商鋪,但該品牌商鋪計入乙方招租達成率,并支付傭金。 第十一條 其他本合同期滿時,如不續約,合作關系終止后,甲方須在移交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所有酬金及其他應付款;1.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有效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協商解決;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鞍山市鐵東區人民法院管轄;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