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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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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總承包分包專項施工模板大全
1、建 筑 施 工 合 同發包人(全稱):長春天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稱):長春名鉆廣告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長春“天安第一城”施工地圍墻工程地點:長春市硅谷大街北側,“天安第一城”售樓處西三十米工程內容:“天安第一城”施工場地圍墻(包含彩鋼板及安裝)二、 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1、長春“天安第一城”施工場地南側臨時圍墻約300延長米(詳見施工圖);2、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三、 合同工期開工日期:2002年03月24日竣工日期2、:2002年04月08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5天四、 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以發包方所提供施工圖紙和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達到優良工程標準。五、 合同價款:金額(大寫):RMB捌萬叁仟元(圖紙內容之固定總價) ¥:83000.00元人民幣付款方式:1、施工前一天預付工程款壹萬元人民幣(¥10,000元整);2、工程開工四日內,即承包方完成工程基礎施工后支付工程款貳萬元人民幣(¥20,000.00元整);3、工程進行15日內,即承包方完成圍墻主體建設后,支付工程款叁萬元整(¥30,000.00元整);4、工程款壹萬肆仟柒佰元(¥18,850.00元)由發包方驗收合格后一周內支付給承包方;53、工程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在一年保修期滿后支付。合同價格調整:若施工圖變更或甲方指定供應的材料價格與原預算不符,則總價作相應調整。六、 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書2、國家相關的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3、圖紙4、工程預算書5、相關的甲方發出的書面指令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 發包人的工作:1、盡可能地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如:臨水、臨電等;2、及時、準確地對施工單位進行書面或口頭交底;3、按合同付款。八、 承包人工作: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及相4、關的費用;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補充條款內約定;3、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構筑物、樹木的保護工作;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發包人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5、按質如期完成此工程。九、 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按質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十、 檢查和5、返工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定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十一、違約責任1、發包人如發生與合同條款違背的違約行為,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2、承包人如發生與合同條款違背違約行為,賠償因其6、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十二、糾紛處理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生效合同訂立地點:“天安第一城”售樓處合同訂立時間:2002年03月23日(本頁無正文)發包人:(公章)長春天安房地產 承包人:(公章)長春名鉆廣告開發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號: 賬號:簽訂日期:2002年04月08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