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認購協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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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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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匠網-管理類文檔共享下載平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協議書 XX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協議書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簽署:甲 方: XX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股東卡賬號: 托管席位名稱: 托管席位號: 鑒于: 1、 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XX股份”)系依法設立并在XX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XXXX萬股股票的方案(以下簡稱“本次非公開發行”)經XX年XX月XX日召開的XX股份XXXX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XXXX】XX號文件核準2、。 2、 XX股份已經與XXX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XXX證券”)簽署了保薦暨代銷協議,聘請XXX證券作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 3、乙方系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且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和XX股份XXXX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乙方已經知悉XX股份披露的與本次非公開發行有關的全部信息。基于上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本次非公開發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認購數量、認購價格和認購款項支付 1、 認購數3、量:乙方同意認購XX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_萬股;甲方同意乙方作為本次非公開發行特定對象之一,向乙方發行股票_萬股。 2、 認購價格:每股價格為人民幣 元。 3、 認購款總金額:乙方同意認購股票的金額總計人民幣_萬元(大寫),其中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4、 支付方式: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主承銷商XXX證券發出的繳款通知規定的支付時間,向本次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XXX證券指定的賬戶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扣除履約保證金后的認購款項。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XX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申請工作,并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申請文件的4、要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相關資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發生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信息披露范圍內的重大事項后,及時通知甲方。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繳款通知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全部認購款項。 (二)甲方的義務 1、 甲方保證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 甲方保證在發生符合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項后,及時通知乙方。 3、 在乙方根據本協議繳納認購款項后,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盡快辦理相應股票的登記手續。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各方協商約定的與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5、義務。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發生符合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項后,及時通知乙方。 3、 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制度規定的其他應當由乙方享有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及保薦機構進行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申請工作,并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部門的有關要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相關資料。 2、 乙方應當在發生與甲方本次非公開發行有關的中國證監會及深圳6、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信息披露范圍內的重大事項后,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應在繳款通知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全部認購款項,保證用于支付本次非公開發行認購款項的全部資金來源合法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除非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或證券監管部門辦理有關批準、備案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聲明與保證需向第三方披露或公開披露,雙方同意并促使其有關知情人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及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有關事宜嚴格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7、提供有關信息。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不能向乙方發行本協議規定的乙方認購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甲方應按違約部分認購款項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本協議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繳款通知規定的支付時間內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認購款項,乙方應按違約部分認購款項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相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師費、調查費等)。 第六條 轉讓與放棄 1、 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轉讓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2、 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間內,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將不構8、成也不應被解釋為該方放棄該等權利,也不應在任何方面影響該方以后行使該等權利。 第七條 通知與送達 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郵寄送達,任何通知一經被通知人簽收即為送達。如派專人送交,通知送達至被通知人之地址時,視為已正式送達。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任何一方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此項爭議之日起十五日內未能協商解決,爭議雙方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生效、有效期及終止 1、 本協議經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的有效期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中國證監會核準XX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后六個月止。3、出現以下情形時本協議終止,雙方均不負法律責任。 (1)本協議約定的甲、乙雙方之義務履行完畢; (2)本協議約定之有效期屆滿; (3)發行人本次發行失敗; (4)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條 未盡事宜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任何補充或修改必須經協議雙方以書面方式作出。 第十一條 協議正本 本協議壹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在單列的簽署頁簽署有效。 本協議簽署雙方各執壹份,其余陸份作為申報材料及備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