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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268885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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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深圳XXX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鑒于甲方出于企業長期發展存在引進投資者及融資上市的需要,乙方擁有相關資源及豐富的融資上市經驗,就XXX項目(包括其子公司、關聯公司、項目公司),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引進投資者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 聲明與保證(一)甲方的聲明與保證1、甲方聲明,甲方具有完全的權利及能力訂立本合同;2、甲方保證,甲方根據本合同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實與有效的,且不會構成誤導;(二)乙方的聲明與保證1、乙方聲明,乙方具有完全的權利及能力訂立本合同;2、乙方聲明,乙方有足夠的能力履行本合同;3、乙方保證,乙方根據本合同提供的資料、2、文件均是全面、真實與有效的,且不會構成誤導;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義務(一)甲方的責任、義務1.在許可的范圍向乙方授權,為甲方引薦投資方;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融資所需資料,包括自行完成中英文版的商業計劃書,為乙方開展與本合同有關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3.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4.及時向乙方通告與投資方及相關方融資工作進展的情況,并提供有 關文件的復印件。5.甲方在每次與乙方引薦的不同的投資者洽談之前,必須與乙方就不同的投資者分別簽訂投資方聯系確認函(見附件一)。(二)乙方的責任、義務1.在許可的范圍接受甲方授權,為甲方引薦投資方;2.協助甲方制作和出具投資方所需資料以及解答投資方的詢3、問;3.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財務顧問費;4.聯絡甲方與投資方的商務洽談事宜,協助甲方與投資方進行談判。5.聯系并篩選適合的投資者,并在每次引薦不同的投資者與甲方洽談之前,與甲方簽訂投資方聯系確認函(見附件一)第三條 財務顧問費及其支付方式經協商,一:甲方同意向乙方以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財務顧問費。財務顧問費,按實際總融資額的百分之三(3%)提取。1、財務顧問費支付期限與方式(1)財務顧問費用按由乙方引進的投資總融資額(包括但不只限于股權融資、其他方式融資)的 百分之三(3%)提取。此投資總融資額包括:由乙方引進的投資方(含與投資方有關聯的并參與該項目投資行為的公司或個人)參與的直接投資或間4、接投資的融資額以及對此項目的未來追加投資的融資額。(投資方為投資方聯系確認函中予以確認的投資方)。(2)就乙方每個引進的投資者,甲方及其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在所談及的項目中,若和是乙方引進的投資者交易成功,并甲方與投資者簽定的合同以實際履行的情況下,必須支付乙方不低于在本條款中的財務顧問費收費比例的費用,每次就乙方引進的投資者在同意此合同條款基礎上簽署補充合同。(3)財務顧問費支付方式分兩種:第一種:在投資者同意且甲方獲知的情況下,乙方應得的財務顧問費在境外直接由投資者按實際支出的投資額及本合同規定的傭金比例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操作會在相關文件體現,特別是在甲方和投資者的投資合同里注明乙方的費用直接5、從投資者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果投資者給項目方的資金是通過監管機構(Escrow Agent)的監管帳號(Escrow Account)支付的,此種乙方顧問費的支付方式必須體現在付款指令文件中。此種顧問費支付方式可以為乙方首選方式;第二種:在因投資方的原因暫未采納第一種支付方式時,在甲方與乙方引進的投資者簽署投資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投資融資款到達之前,甲方把乙方應得的財務顧問費存入雙方認可并指定的香港有公信力的機構(香港的銀行或律師行)的共同帳戶,并委托該機構作資金監管,當投資融資款到達甲方指定賬戶后一個工作日內銀行或律師行立即將乙方之傭金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若投資者的融資款沒有在投資合同6、約定的日期到達甲方賬戶,甲方可在此期間暫不需支付乙方顧問費。倘若投資者融資款一旦實施,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傭金比例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付款帳號:戶 名:深圳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帳 號:開戶行: 二.財務顧問費附加條款甲方同意:若乙方引進的是戰略投資者,其資本運作超出本項目投資范圍且使之成功上市,甲方將另按投資者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2%)支付給乙方。支付方式為:甲方將此百分之二(2%)按其股票內部實際發行價格折算成股票,在上市后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辦妥股票轉讓手續給乙方。第四條 甲、乙雙方應高度保守對方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真實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知情人員,以確保本合同所述工作的順利7、進行。乙方為甲方制作的融資文件僅供甲方與乙方引進的投資方使用,甲方不得與非乙方引進的投資方使用。若甲方違反此規定,和非乙方引進的投資方合作成功,乙方依然按上述傭金比例收取財務顧問費。第五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履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賠償履約方相應的損失。第六條 終止條款合同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國家政策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2、甲方付清顧問費;3、甲方有違法、違規或欺詐行為。4、乙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成功引進投資者。第七條 違約條款1、甲方違約若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已收取的財務顧問費不退8、還給甲方。若甲方遲延支付應向乙方支付的財務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除支付財務顧問費外,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項的百分之一(1%)支付違約金。2、乙方違約若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則此前所收取財務顧問傭金全額退還給甲方;第八條 不可跨越條款甲方及其相關機構和人員在此項目和未來的項目中,都不能跨過乙方直接與乙方引薦的投資者(包括該投資者的分支或關聯機構)洽談交易而不付財務顧問費給乙方,并應及時告知乙方項目進度,如甲方違約,甲方要以乙方應得之顧問費的雙倍賠償給乙方。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若遇無法協商解決的分歧,應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雙方選擇仲裁機構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9、華南分會。仲裁不成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應受中國大陸法律及香港法律的約束和解釋,依據本合同的任何訴訟或索賠雙方都同意并接受中國大陸及香港有司法管轄權限的法庭的最終裁決。第十條 通知或通訊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或通訊,根據具體情況可用中文或英文書寫,以郵寄或傳真、電子郵件形式發送;按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通訊,信件遞交郵局后五日視為收件日期;如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發送,發出后一個工作日應視為收件日期。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三年(自簽字之日算起)。若融資成功,考慮到甲方上市需要延長合作時間,雙方屆時則無條件簽署延長合作協議并將它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及其法人(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 方: 深圳XXX有限公司 法人(授權)代表: 乙 方: 深圳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