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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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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質押貸款是指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作質押,從商業銀 行獲得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申請股票質押貸款,貸款人對申請審查同意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 股 票質押貸款借款合同。股票質押貸款股票質押貸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甲 方:(出質人)身份證號碼:住 址:(戶籍所在地)電 話:郵政編碼:乙 方:(質權人)法定代表人:地 址:電 話:郵政編碼: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資產作為質押物,向乙方申請借款。甲乙雙方遵 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借款事項1.1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1.2 2、借款期限: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1.3 綜合管理費率:()計費方法:按每個月 30天、每年360 天計算。()計算公式為:綜合管理費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借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實際占用天數從放 款日開始計算)1.4 借款利率:(計息方法同上)。1.5 借款期不足5日的,按5 日收取有關費用。1.6甲方將其在 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 和對應的上海股東賬戶 深圳股東賬 戶 提供給乙方,用于監管和在必要時處分質押物,乙方提供資金供甲方使用并進行監管。第二條 質物2.1 甲方用作質押的資產是指在上述賬戶內的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 股)、證券3、投資 基金、企業債券、國債、以及資金(以下統稱證券)。用于質押借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 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監管賬戶內以下幾種股票不作為質押物:(1)上一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2)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3)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2.2 甲方賬戶內的自有資產市值 萬元(包括股票和資金),甲方將其中的 萬元資產質押 給乙方,質押率為%。甲方并授權乙方對該賬戶進行監管,乙方監管資產總額為 萬元;(1)質押率=借款本金/質押證券市值100%。(2)質押證券市值=質押證券數量前日證券收盤價資金。2.3 在質押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可置換質押物。如果甲方買入本協議2.1 款規定的4、股票,其市值不計入監管資產總值。第三條 借款的償還3.1 甲方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綜合管理費,在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 歸還本金及欠繳的管理費、利息。(雙方可商請證券營業部從甲方資金賬戶代收)3.2 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5 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 后5日內辦理續當手續;3.3 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借款本、息、費。在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后,借款合同 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向證券營業部提供的客戶承諾書、授權委托書同時自行終止;第四條 質權的行使4.1 甲、乙雙方為控制因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系數140%,警戒5、線市值 萬 元和平倉線系數120%,平倉線市值 萬元;(1)警戒線市值=借款本金140%(2)平倉線市值=借款本金120%4.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處分質押物。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單方面處分質押物并 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費、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預留的清密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股東卡復印件等 憑單修改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并對監管賬戶內的證券進行平倉和劃撥資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權限導 致監管賬戶發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1)監管賬戶內的監管資產總額降至警戒線市值時,甲方應于下個交易日向監管賬戶增加資金或股 票,避免使監管資金總額少于警戒線市值。(2)如乙方不及時補足資金或股票,致6、使監管資產總額低于平倉線市值時,視同甲方已授權乙方于 此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全部監管資產,并可以把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 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4.3 借款到期后,甲方未辦理續當手續也未歸還借款本、息、費,乙方可于T5個交易日起平倉處置 其監管資產,并可以把平倉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價,如當日未能全部 成交,則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不少于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4.4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監管賬戶支取和轉出超出監管資產總額以外的資金,不能支取和轉出資 產總額以內7、的資金。4.5 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辦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轉出托管手續,也不 能辦理掛失凍結監管賬戶。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資料。4.7 本合同所適用的政策與法律環境發生變換而影響到業務的繼續進行,甲方承諾可在保障各方利益 的前提下與乙方協商解除合作關系。第五條 違約責任5.1 在本合同生效期內,甲方未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向乙方交納綜合管理費,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 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5.2 借款合同期滿,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履行還款義務,也未與乙方辦理續當手續,8、乙方 可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甲方還應當根據當期內的 息、費標準和逾期天數,補交當期利息和有關費用;5.3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擅自變更、解 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質物合法性、無爭議的處分權、及其他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補償乙方相 應的損失;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危及借款安 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并可9、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息、費,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第六條 其他條款6.1 質押物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孽息(包括送股、分紅、派息等)隨質押物一起質押。6.2 甲、乙雙方簽訂質押借款合同后,分別向證券營業部提供客戶承諾書和典當行通知書。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當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 的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節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以向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6.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6.5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 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則有該公民簽字生效)。6.6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簽署日期: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市 街(路)號【易貸中國知識鏈接】【易貸中國知識鏈接】?如何防范房產抵押擔保風險如何防范房產抵押擔保風險?哪些房子是不可以抵押貸款哪些房子是不可以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