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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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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匠網-管理類文檔共享下載平臺關于股權轉讓一般程序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并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四、 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五、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六、 出讓的股權屬于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后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后的2、資本進行驗資。 七、 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 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并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并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八、 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并形成決議。 九、 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十、 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并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股權轉讓的15項主要內容一、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二、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三、轉讓方的告3、知義務四、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約定 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約定,實際交接手續約定八、股權轉讓前后公司債權債務約定九、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約定十、違約責任 十一、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十二、通知義務、聯系方式約定十三、協議的變更、解除約定十四、協議的簽署、生效 十五、訂立時間、地點 股東會決議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本公司全體股東于2004年 月 日在本公司依法召開了(2004)第 次股東會議。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表決通過,形成如下決議:一、現任股東同意將各自的股權依法轉讓給新的兩個自然人股東,分別是: 、 ,由轉讓方和受讓方依法4、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二、股權轉讓協議簽署后,提交本公司股東會表決通過。三、股權轉讓協議經本公司股東會表決通過后,由本公司新股東召開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改選董事會并辦理相應變更登記手續。四、本決議自2004年 月 日起生效。全體股東簽名蓋章:2004年 月 日股東會決議(參考樣本)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就股權轉讓一事,決議如下: 1、完全同意轉讓方 將其股份轉讓給受讓方 ,轉讓股權的股份分別 。 2、轉讓后,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由新股東會作相應的修改。公司的經營范圍、注冊資本不變。 3、同意轉讓方按其出資額承擔公司開辦以來至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其他合理的費用。 4、受讓方支付股款5、后,按其出資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五份,一份報工商機關,有關各方各執一份。股東簽字: 2004年6月1日股東會決議01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就股權轉讓一事,于二四年月 日在 依法召開了第 次股東會議,形成并通過(以 比例通過)決議如下: 一、完全同意轉讓方 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全額轉讓給受讓方 ,轉讓股權的股份分別是 。 二、股權轉讓后,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由新股東會作相應的修改。公司的經營范圍、注冊資本不變。 三、同意轉讓方按其出資額承擔公司開辦以來至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其他合理的費用。 四、受讓方支付股款后,按其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并承擔股東義務。 五、 本決6、議正本一式六份,一份報工商機作關變更登記,公司存檔一份,有關各方各執一份。 股東簽字: 二四年月日股權轉讓協議 002 甲方: 乙方: 鑒于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萬美元并于 年 月 日經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7、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8、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9、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10、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11、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2004年月日股權轉讓協議(參考格式)簽訂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合營他方: _有限公司是由_和_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_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_萬美元(或_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_萬美元(或_12、萬元人民幣),其中:_占有股份 ,_占有股份_。 根據甲方的要求,經與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在_有限公司所持有_%的股份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協議: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1、轉讓方(甲方): 名稱: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職務_;國籍_。 2、受讓方(乙方): 名稱: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職務_;國籍_。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 _(甲方)自愿將其在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股權價值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轉讓給_(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準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以_(形式)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四、股13、權進行上述轉讓后,乙方承認原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擔原甲方在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自動退出_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如數繳付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乙方需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其它仲裁機構,根據該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14、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八、_有限公司的合營他方_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在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優先權,同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而進行的轉讓。 九、此協議經股權轉讓雙方和合營他方正式簽署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營他方: 法定代表: 2004年6月1日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股權轉讓所需文件清單(中方與外方之間)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實施細則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二、申報企業的資格條件: 外商投資企業,企業注冊15、資本己全部繳清,并按可行性研究報告正常運行。 三、辦事所需的基本材料、文件: 1、企業關于股權轉讓的申請(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原件); 3、中方企業凈資產證明及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原件); 4、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并經其他投資者簽字或以其他書面方式認可的股權轉讓的協議(原件); 5、企業合同、章程的修改協議(原件),企業原合同、章程(復印件); 6新受讓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7、新受讓方資信證明(原件),應附中文譯文(原件); 8、企業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資報告(復印件); 9守約方催違約方繳付或繳清出資的證明(原件)(有一方違約時);10、其他有關文件:如國有資產轉讓需要資產評估報告、國資辦確認書和國有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書面意見。更換批準證書提交材料:1、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草表 2、企業修改后的合同、章程(原件)3、中方高級人員登記表4、董事委派書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備注:1、咨詢代理機構必須按規定提交上述材料。2、申報材料必須打印或用鋼筆書寫。3、申報材料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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