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烘焙企業對員工的考核及培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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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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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 核一、 考核的類型1、本公司的員工考核分為考勤與考績。2、考績分為試用期考核,年終考核及根據工作實際及項目進展等具體情況安排的周、月、季度、半年或項目進展、審計考核。3、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調動、晉職、晉級、調薪及核發年終獎金的依據。二、 考勤的制度1、員工應每天打卡以記錄工作時間。2、員工如未按規定打卡,被視為相應違紀行為,接受相應處罰。3、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嚴重過失,接受相應處罰。4、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前往人力資源部門補辦。5、業務人員經主管簽字確認可實行簽到制。6、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7、規定工作時間開始,遲到早退一2、次,不超過5分鐘,口頭警告一次,處罰10元;不超過15分鐘,口頭警告一次,處罰20元;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警告一次,處罰5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一個月內遲到二次,警告一次,超過二次,作記過一次,處罰100元(不另收罰金)。8、未請假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經批準堅持不上班及在上班期間未經允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含60分鐘)以上者,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次記過一次,處罰80元;曠工二次記大過一次,處罰300元,曠工三次予以除名。9、員工的考勤記錄將作為考核的依據。三、 考績制度1、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及根據工作實際及項目進展等具體情況安排的周、月、季度、半年或項目進展、審計考核。2、試3、用考核,由部門主管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后,報人力資源部門予以正式錄用。3、年終考核,由部門主管或上一級主管于每年底執行,由上級主管對所有下級或員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資源部門總評。4、其它考核,由相關部門召集、組織對責任人進行考核后,報人力資源部門及主管上級總評。5、考績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6、考績分為以下等級: * 杰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組織、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 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標準。 * 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準。 * 需改善:尚有未達標準方面,但經常須改進。 * 不合格:工作差等,經提醒教導后仍未改4、善。 * 考績結果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屬不能勝任工作。7、考績工作由部門主管經理或上級根據員工或下屬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功過記錄等以客觀態度予以評定,可采用會議、面談等方式,考核結束,結果須交員工簽字。培 訓一、 培訓的目的1、保證公司員工整體職業技能、職業素養的不斷提高。使員工達到并保持在本職崗位上進行規范工作的要求。2、使公司的各級管理者能保持敏銳、忠誠;增加職業歸屬及方法、技能;保證企業的活力,跟上企業發展的步伐。3、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學習文化專業知識,對達到一定學歷和技能者,公司根據上崗條件,經考核對員工量才錄用,安排適當的崗位和職位。二、 上崗培訓15、上崗培訓又稱崗前培訓,指員工到崗后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2、上崗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1) 企業及企業文化(2) 基本理念(3) 公司及本部門規章制度(員工手冊)(4) 部門職能及工作目標(5) 部門崗位結構及崗位職責(6) 崗位工作標準,規范及應知應會(7) 崗位工作操作流程和操作技能3、上崗培訓前三項由公司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后四項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4、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直接影響員工轉正評定結果。三、 在崗培訓1、員工在崗培訓由各部門遵照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凡由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2、員工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6、時可委托有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公司外培訓。3、員工在崗培訓可采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制度、新標準、新規范、新技術、新技能學習培訓多種形式。4、公司管理人員在崗培訓由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門對公司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5、對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6、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專項申請,上級批準后執行。7、 培訓資料為公司保密文件,作為檔案保存。培訓結果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四、 待崗培訓1、 待崗培訓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培訓。2、 待崗培訓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7、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3、 待崗培訓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但最長不超過6周。4、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1)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公司和部門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2)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3) 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5、 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1)個人或所在部門提出待崗培訓要求,由所在部門辦理呈批手續。(2)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門主管集體討論決定。(3)上級主管經理批準執行。6、待崗培訓期間員工待遇(1)待崗期內,發給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津貼、補貼、福利。(2)待崗超過3周,自第4周起,工資逐周遞減20%。(3)待崗培訓員工不得享受病假、喪假之外的各類休假。如發生上述休假其培訓期自然順延。7、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后,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工作。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工資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8、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后,若再次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9、企業為員工培訓付出2000元以內的,從培訓結束上崗起至少為本公司服務滿一年;付出20005000元以內的,至少為本公司服務滿二年;付出500010000元以內的,至少為本公司服務滿三年;付出1000020000元以內的,至少為本公司服務滿四年;付出20000元以上的,至少為本公司服務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