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臺縣教育培訓學校學籍教學管理制度28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70497
2024-12-16
28頁
101.57KB
1、教育培訓學校學籍管理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學校理事會同意,本校制定學籍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校建立學生學籍檔案,學生學籍及學籍檔案管理由學校教務處負責。 二、學生學籍檔案應包括報名登記表、注冊登記表、上課缺課登記表、成績考核登記表、缺課情況及原因記載、退學情況記載、結業情況記載等內容。 三、新學生報名時應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應包括報名專業、報名時間、學生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及學校應告知學生的注意事項等內容。報名登記表由學生本人用藍、黑色墨水筆認真填寫并簽名,學生為未成年人者,應由家長代填并簽名確認或者學生填寫后由家長簽名確認。 四、學校建立學生入學注冊制2、度,新生開課一周內由教務處管理人員依據學生報名登記表按教學班進行入學注冊。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作單位及地址、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分學期連續學習的,新學期開學應重新注冊。 五、學校建立學生上課缺課登記制度。按教學班建立學生名冊,由班主任頁負責登記學生的上課、病假、事假。曠課等情況。學員下明原因連續缺課2次以上的,班主任應同學生或學生家長進行聯系,了解情況,并記入班主任工作日志,必要時應及時向學校負責人匯報。 六、學生在學期內要求退學,應由學生本人,學生是未成年人的應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退學申請,由學校依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處理。班主任要將退學情況記人工作日志,教務處要捋退3、學情況記入學籍檔案并取消該學生注冊。 七、學校建立學生成績考核登記制度,由班主任按時登記學生各科考核或考試成績表,交教務處保存。 八、學生學期結束時進行考核或者試作為結業成績,結業成績由教務處記入學生學籍檔案。需要發給結業證書的還應將結業成績由教務處記入結業證書。教育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一)雙飛教育培訓學校資產是指學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流動資產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1、流動資產是可在一年以內變現耗用的資產,如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或暫付款、庫存(為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中耗用而儲存的材料、消耗晶、低值易耗品)。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值在500元以4、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硅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量未達到規定價值,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學校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權、聲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二)建立和健全財產總帳以及各分類帳,由會計統管。對購入、調入、報廢的財產要及時登記入帳。 (三)設專職財產管理員,負責財產保管工作。對流動資產要登記入庫,建立帳目,定期盤點,做到總帳和分類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財產要經常清理,5、編排記碼,每年清倉查庫,核實一次,核查后匯總情況,如實上報。 (五)凡是教學設備、辦公設施等學校固定資產,應記入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其它低值易耗物品,應記日常收發登記帳。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要經校長批準后核銷。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記入賬內。對固定資產也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盤盈、盤虧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七)財產管理員要保管好學校財產,不得丟失或損壞。如發現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要追究責任,并酌情賠償。 (八)師生員工都有責任愛護公共財產,制止破壞學校公共財產的行為,損壞公物的要賠償。 (九)領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領用、借用登記6、手續。不經主管同意,未辦理登記手續,一概不得隨意動用。 (十)學校一切財物只能用于辦學。私人、私事不得動用學校財物,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一)對財產正常的自然損壞或調出,應按規定報廢或注銷。報廢和注銷也需由財產管理員寫明物品名稱、數量、損壞情況、原因、報損的意見,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二)認真貫徹治安、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強化嚴格管理,預防失火和失盜。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學校理事會同意,本學校制定教學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學校根據學校培養目標和專業設置制定教學計劃和各門課程的教學大綱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7、教學計劃按專業制定,教學大綱按課程制定。內容包括學制、課程設置、使用的教材、總課時數、周課時數、實驗和實習內容及課時數等,教學計劃和大綱由教務處制定,也可以委托教師、專家擬定由教務處審定。 三、學校按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組織教學,保證開出教學計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實驗、實習課),完成規定的課時數。 四、學校根據培養目標、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選用、編寫教材及輔導材料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五、學校選用的教材及輔導材料要選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出版印刷的教材及輔導材料。 六、學校自行編寫教材及輔導材料要成立由學科專家任主編的編審組織,以保證教材及輔導材料的質量。 七、學校聘任教師應當具備教師法和有8、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教師隊伍力求相對穩定。 八、聘任教師上崗前須進行下少于10課時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為本學校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及規章制度等。 九、學校為受聘教師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的條件,以利于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以參加校內培訓為主,選派外出培訓為輔,每位教師每學年接受培訓總課時數不少于50課時,并須由教務處記入培訓檔案。 十、學校對教師的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應包括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教學能力、課時完成情況、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考核應注意征求學生及家長意見,教務處應有教師考核記錄。 十一、學校要加強教學場所的安全衛生工作,經常組織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杜絕安全責9、任事故。 十二、學校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要嚴格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堅決不作虛假夸張的宣傳,并要及時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十三、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要依法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并公示,學生退學退費依照省市教育部門規定處理。 十四、學校建立學生入學注冊制度,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作單位及地址、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新學期開學應重新注冊。 十五、學校建立學生成績檔案,按期登記學生各科考核或考試成績,并將結業成績記入結業證書。 十六、學校歡迎學生、家長、有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要及時予以答復、解決和采納。教育培訓學校財務會計制度 (一)為規范學校的財務會計行為,加強10、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四)實行預算管理,每年初,財會人員根據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根據年度預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實際用款計劃。 (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按照在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并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核11、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六)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國家和本校制定的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并從嚴掌握。在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精打細算,減少下必要的開支,堅持勤儉辦學。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認真審核,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匯總裝訂,妥善保管。 (七)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并按要求報告財務主管及校長。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負責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經財務主管及校長同意后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 (八)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財務主管批準支付。計劃外及臨時性開支12、,100元以內的由財務主管批準支付;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內的,由財務主管請示學校主管領導批準支付:1000元以上的,由學校理事會研究同意后,經校長批準方準支付。 (九)財務人員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堅持審批制度和有關手續。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任何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不遵守財務制度,隨意報銷,捋被追究責任。 (十)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指應繳稅金和按國家有關規定上繳的款項及銀行貸款等。財務部門應根據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十一)學校領導,特別是財務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嚴13、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務制度。如有違反制度和失職行為,也要追究責任并從嚴處罰。 (十二)財會人員要當好領導參謀,協助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并做好群眾工作,經常開展勤儉辦學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 (十三)學校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財務管理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要主動征求群眾意見,積極采納合理化建議。 (十四)按照國家要求,做好財務建檔、存檔工作。 (十五)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法規、制度、財會工作條例、財會人員條例等文件,加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14、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十六)時刻提高警惕,做好財務工作的安全保衛和保密工作。二臺雙飛教育培訓學校教師培訓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制定本校教師培訓制度如下: 一、學校聘任的教師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受聘教師應自覺遵守教師培訓制度,接受學校教務處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以利于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 二、受聘教師上崗前須進行不少于10課時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本學校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及規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師上崗后的思想政治培15、訓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業務培訓由教務處按學科組織,培訓內容為教學大綱的學習、教育理念與教學方法的創新與推廣等。 四、學校為受聘教師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的條件,根據學科特點每兩周安排一次業務培訓或每學期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每位教師每學年接受培訓總課時數不少于50課時。 五、教師培訓以參加校內培訓為主,選派外出培訓為輔。受聘教師參加本校組織進行的培訓免收培訓費,選派外出培訓所需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由學校決定校方承擔或校方與教師協商分擔。 六、學校鼓勵受聘教師在不影響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自主參加校外的相關培訓,受聘教師自費參加校外同所教學科相關聯16、的培訓可以計入培訓課時數,學校對自費參加校外培訓后教學能力顯著提高的教師給予獎勵。 七、學校教務處要建立教師培訓業務檔案,記錄教師培訓情況;受聘教師應備有培訓筆記本,記錄本人參加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的內容及心得體會。 八、學校教務處年度工作計劃、總結中應包括教師培訓方面的內容;考核教師時應捋培訓課時的完成情況及培訓效果列入考核內容,并將教師年度考核記錄歸入教師培訓業務檔案。教育培訓學校章程第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學校名稱為雙飛教育培訓學校(以下簡稱本學校)。 第二條 本學校的性質是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自愿舉辦的,面向社會從事非營利性教育培訓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學校遵守憲法、教育法、民辦17、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擅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保證教育質量。本學校為民族提高綜合素質,為國家培養復合型人才,堅持誠信辦學,杜會效益第一。 第四條 學校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三臺縣民政局,本學校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三臺縣教育局。 第五條 本學校的住所地是三臺縣大十字新華賓館7樓 第六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第二章 舉辦者、開辦資金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學校的舉辦者是。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學校招生及教學管理、財務狀況; (二)推薦理事和監事; (三)有權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學校財務會計報告; (四)制定本學校的18、章程; (五)提出本學校的發展規劃; (六)就本學校的變更、終止等重大事項提出建議等。 第八條 本學校開辦資金人民幣伍拾萬元,出資者為,資金來源為個人自籌。 第九條 本學校的業務范圍是:非學歷教育培訓、幼兒教育、加盟其它教育品牌。第三章 組織管理制度 第十條 本學校設理事會,其成員為5人。理事會是本學校的決策機構。 本學校理事會由舉辦者、出資者、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本學校的理事會成員均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理事每屆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理事會組成人員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本學校理事會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一)業務活動計劃; (二)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19、(三)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 (四)聘任或者解聘本學校校長粕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單位副校長及財務負責人: (五)罷免、增補理事; (六)內部機構的設置;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從業人員的工資招酬;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召開理事會會議; (一)理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23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 第十三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罷免。 第十四條 理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理事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 召開理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20、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 理事會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修改學校章程; (二)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三)聘任、解聘執行校長; (四)制定發展規劃; (五)審核預算、決算; (六)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記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學校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21、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 本學校校長經理事會決議聘任,對理事會負責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三)擬訂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訂內部管理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本單位副職和財務負責人; (六)聘任或解聘內設機構負責人; (七)22、學校理事會的其他授權。 本學校校長是理事會成員,參加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 本學校設立監事會,其成員為3人,并推選1名召集人。監事任期與理事相同,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一條 監事在舉辦者、出資人、本學校教職工中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選舉產生。 本學校的理事長、校長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學校財務; (二)對本學校理事、校長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學校理事、校長的行為損害本學校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23、過,方為有效。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本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為理事長。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教職工的聘用 第十六條 本學24、校經費來源: (一)開辦資金; (二)政府資助; (三)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教學培訓的學雜費收入; (四)利息; (五)捐贈;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和事業的發展。 第二十八條 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二十九條 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條 本學校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一條 本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25、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三十二條 本學校教師聘任、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扣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第七章 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第三十五條 本學校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業26、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六條 本學校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學校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七條 本學校自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經20xx年9月26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理事會。 第四十條 本章程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舉辦者: 20xx年10月27日三臺縣 民辦27、學校申報換證審批表 舉辦者(蓋章): 學校名稱(蓋章):雙飛教育培訓學校(戴氏教育三臺分校) 申報日期: 20xx年10月26日 三臺縣教育局制二、擬聘任教職工情況表教職工人數(人)合計管理人員數專任教師數兼職教師數職工人數15人3人9人3人姓 名性別年齡籍貫學歷職稱擔任本校職務原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管理人員費東梅女24四川大專執行校長511123198609345989四川省馮清源男21四川大本副校長510722198903142070四川省三臺縣陳曉蓉女46四川大專財會人員510722196408168821四川省三臺縣專任教師姓 名性別年齡籍貫學歷職稱擔任本校職務原工作單位身份28、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鄒燕徽女23四川大本英語510722198710088434陳 郡女22四川大本英語510704198804221846楊 波男27四川大本數學62012319830897017練書均男26四川大本數學513029198408155914三、學校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姓 名(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張貼處)文化程度大學本科聯系電話1355032588218615769123家庭住址耀森三期3161工作簡歷大學生首次創業學校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五、校舍設備情況表校園校舍校園占地校舍建筑面積其中教室實驗室學生宿舍教工宿舍其他自有55055021間間間間500租借55055021間間間間29、500教學設備名 稱單位數量折合價值名稱單位數量折合價值課桌張692800元椅子把1763520元投影儀套13800元音箱設備套13600元電腦臺26600元打復印機臺18700元黑板張141400元數學教學用具套1100元英語教學用具套2200元合 計30720元六、學校用地、校舍、設施、設備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張貼處)八、20xx年辦學經費收支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項 目金額(元)說 明項 目金額(元)說 明國家財政補助工資福利等人員經費6萬辦學單位補助校舍、房產租賃(或折舊)費5萬個人出資50萬水電費0.5萬學 費1萬設備購置費20萬雜 費修繕費14萬經 營基 金社會捐贈上年結余30、其他收入收入合計51萬支出合計45.5萬十、經濟擔保合同書注:經濟合同擔保書主要指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合同的訂立需符合擔保法的規定。十一、學校(班)章程(管理制度)(打印附后) (教育機構章程應包括如下內容:1、辦學目的;2、教育機構名稱;3、內部管理體制、財產管理與處置;4、教職工的聘任及工資福利待遇;5、教育機構解散的條件及清算事項;6、章程修改程序。)十二、辦學審批主管部門意見審批意見經辦人審核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分管領導意見:單位負責人: 單位(章) 年 月 日獲準學校名稱雙飛教育培訓學校戴氏教育三臺分校批準文號、日期許可證許可證號發證日期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備案單位備案日期年 月 日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