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氣田公司臨時用電管理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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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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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油氣田公司臨時用電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西南油氣田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或施工作業區域范圍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確保生產場所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企業標準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范(Q/SY1244-2009),結合公司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臨時用電作業是指在施工、生產、檢維修等作業過程中,臨時使用380V 及以下的低壓電力系統的作業。超過6 個月的用電,不能按照本規定進行管理,應按照相關工程設計規范配置線路。第三條 臨時用電線路是指除按標準成套配置的,有插頭、連線、插座的專用接線排和接線盤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臨時性用電的電氣線路,包括電纜、電線2、配電箱、開關箱、電氣開關、設備等。第四條 公司臨時用電作業按西南油氣田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定實行作業許可管理,并辦理臨時用電輔助票證(附件1)。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參照執行。第二章職責第六條 作業許可涉及的作業申請人、作業許可簽發人、A 類作業批準人、作業項目負責人、專業人員、隔離執行人、氣體檢測員、屬地監督、安全監護人、獨立審核員等人員職責按 西南油氣田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定 的職責要求執行。第七條 臨時用電作業人員臨時用電作業人員持電工有效資質證上崗;持有經審批有效的作業許可證、西南油氣田公司臨時用電申請單(參見附錄 A)和相關工作前安全分析表進行臨時用3、電作業并應:(一)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嚴格按照許可證規定的內容進行作業;(二)在安全措施未落實時,有權拒絕作業;(三)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或緊急情況,應告知作業申請人,并迅速撤離現場;(四)掌握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的方法。第三章技術安全措施第八條 臨時用電應執行相關的電氣安全管理、設計、安裝、驗收等標準規范,實行作業許可,辦理西南油氣田公司臨用電申請單。超過 6 個月的臨時用電,不能按照本規范進行管理,應按照相關工程設計規范配置線路。第九條 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應由臨時用電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個人防護裝備。第十條4、 在開關上接引、拆除臨時用電線路時,其上級開關應斷電上鎖掛牌。第十一條潮濕區域、戶外的臨時用電設備及臨時建筑內的電源插座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在每次使用之前應利用試驗按鈕進行測試。第十二條各類移動電源及外部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第十三條臨時用電單位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負荷,變更用電地點、用途,一旦發生此類現象,生產單位應立即停止供電。第十四條臨時用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設計與選型應滿足爆炸危險區域的分類要求。第十五條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 5 臺以上(含 5 臺)或設備總容量在 50kW 以上(含 50kW)的,應專門進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以下5、內容:(一)現場勘測。(二)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三)負荷計算。(四)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電器的類型和規格。(五)設計配電系統,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六)確定個人防護裝備。(七)制定臨時用電線路設備接線、拆除方案。(八)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第十六條架空和地面走線使用周期在 1個月以上的臨時用電線路,應采用架空方式安裝,并滿足以下要求:(一)架空線路應架設在專用電桿或支架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臨時設施上。(二)在架空線路上不得進行接頭連接,如果必須接6、頭,則需進行結構支撐,確保接頭不承受拉、張力。(三)臨時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米,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 5米。(四)在起重機等大型設備進出的區域內不允許使用架空線路。第十七條使用周期在 1個月以下的臨時用電線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線方式,地面走線應滿足以下要求:(一)所有的地面走線應設有走向標識和安全標識。(二)需要橫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擠壓危險的部位,應加設防護套管,套管應固定;當位于交通繁忙區域或有重型設備經過的區域時,應用混凝土預制件對其進行保護,并設置安全警示標識。(三)要避免敷設在可能施工的區域內。(四)電線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米。第十八條臨時用電線路經過有高溫7、振動、腐蝕、積水及機械損傷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頭,并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第十九條用電線路安全要求(一)所有的臨時用電線路必須采用耐壓等級不低于500V 的絕緣導線。(二)臨時用電應設置保護開關,使用前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所有的臨時用電都應設置接地保護,接地電阻值應滿足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要求,接地線和接零線應分開設置。(三)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上級過載保護電流應大于下級)。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四)配電箱應保持整潔、接地良好。(五)所有的臨時配電箱應標上電壓標識和危險標識。室外8、的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設有安全鎖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電箱、開關及電焊機等電氣設備15米范圍內,不應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六)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米,小于 1.5米。(七)所有臨時用電線路應由電氣專業人員檢查合格,貼上標簽后方可使用,搬遷或移動后的臨時用電線路應再次檢查確認。(八)臨時用電線路的自動開關和熔絲(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不得隨意加大或縮小,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九)臨時電源暫停使用時,應在接入點處切斷電源。搬遷或移動臨時用電線路時,應先切斷電源。第二十9、條用電設備安全使用要求(一)移動工具、手持工具等用電設備應有各自的電源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兩臺或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使用同一開關。(二)在水下或潮濕環境中使用電氣設備或電動工具,作業前應由電氣專業人員對其絕緣進行測試,帶電零件與殼體之間,基本絕緣不得小于2M,加強絕緣不得小于 7M。(三)使用潛水泵時應確保電機及接頭絕緣良好,潛水泵引出電纜到開關之間不得有接頭,并設置非金屬材質的提泵拉繩。(四)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滿足如下安全要求:1.設備外觀完好,標牌清晰,各種保護罩(板)齊全;2.在一般作業場所,應使用類工具;若使用I類工具時,應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 30mA、動作10、時間不大于 0.1s的漏電保護器.3.在潮濕作業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應使用類或III類工具.4.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管道內,應使用III類工具。若使用類工具應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 0.1s的漏電保護電器.5.III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III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結器等應放在容器外或作業點處,同時應有人監護。(五)臨時照明應滿足以下安全要求1.現場照明應滿足所在區域安全作業亮度、防爆、防水等要求。2.使用合適的燈具和帶護罩的燈座,防止意外接觸或破裂。3.使用不導電材料懸掛導線。4.行燈電源電壓不超過 36V,燈泡外11、部有金屬保護罩。5.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第二十一條標簽、標識(一)所有斷開開關應貼有標簽,注明供電回路和臨時用電設備。所有臨時插座都應貼上標簽,并注明供電回路和額定電壓、電流。(二)所有開關箱、配電箱(配電盤)應有安全標識,在安裝區域內,應在其前方1米遠處的地面上用黃色油漆或黃色安全警戒帶做警示。第四章附則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西南油氣田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原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西南司質 2009 92 號)同時廢止。附件:西南12、油氣田公司臨時用電申請單附件西南油氣田公司臨時用電申請單A:臨時用電申請(由臨時用電申請人填寫)No.:作業項目名稱對應作業許可證編號臨時用電設備名稱臨時用電設備電壓臨時用電設備總功率臨時用電設備使用地點計劃臨時用電時間從 201 年月日時分至 201 年月日時分本人在此聲明:1.嚴格按照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使用規范和要求使用本項目申請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用電申請人簽字201 年月日時分B:臨時用電審批(由作業許可簽發人填寫)請送、停電人(電工)、到現場,按D 表內容檢查,并確認全部符合后送電;臨時用電結束,在收到拆除臨時用電設施申請時,去現場核實無誤后,對臨時用電線路設施停電。簽發人簽字20113、 年月日時分C:臨時用電設施安裝(由安裝人填寫)本人在此聲明:了解 A 部分臨時用電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并按有關技術和安全要求執行了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安裝和施工,臨時用電設施安裝人簽字201 年月日時分D:臨時用電設施安裝檢查、送電(由送電人填寫)臨時用電安裝要求(必須在送電前滿足)序號要求及注意事項是否1 本人及安裝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人員有電工從業資格證2 線路電壓等級符合3 線路架設、支撐和敷設符合要求4 配電盤、柜有防雨設施并編號,門能可靠鎖閉5 電氣回路有漏電保護6 行燈電壓符合要求,采用隔離變壓器7 線路容量、電氣元件符合要求8 用電設備符合要求,并貼有目視化合格標識9 超過 5 臺用14、電設備或總負荷超過50KW 時需要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補充措施以上要求已履行,A 部分要求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可以送電運行。電源接入點: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送電人簽字送電時刻:201 年月日時分E:申請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拆除(臨時用電拆除申請人填寫)本項目所申請使用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已經完成使命,不再使用,現申請拆除。臨時用電拆除申請人簽字201 年月日時分F:停止臨時用電(由停電人填寫)我已核實,具備停止供電條件,已停止供電。臨時用電設備設施停電人簽字停電時刻:201 年月日時分G:實施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拆除(臨時用電設備設施拆除人填寫)本人在此聲明:已拆除本項目所申請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有關設施如臨時電源盤、電纜已回收。臨時用電設備設施拆除人簽字201 年月日時分本單一式兩聯,白色聯由臨時用電申請人員保存,粉色聯保存在作業許可簽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