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河流管理處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制度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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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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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制度一、目的為加強北京市xx河管理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規范職責、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原因分析、預防措施、責任追究、統計與分析等要求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北京市xx河管理處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二、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第586號令) 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安監總局第21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xx6441-86)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xx/T 90062010)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三、工作職責(一)管理處主任1. 發生事故后,立即趕赴事2、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2. 按規定進行事故上報;3. 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二)安監科職責1. 制定、更新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制度;2. 發生事故后,組織協調各科室、所對開展事故搶救;3. 向管理處主任或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上報;4. 組織事故調查或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5. 整理歸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資料;6. 匯總各所、對安全生產事故、事件情況。(三) 各科室職責1. 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要求,開展事故搶救;2. 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3. 配合主管部門完成其他工作。(四)各所職責1. 按要求每月進行事故、事件上報;2. 發生事故后立即上報并搶救;3. 配合主管部門完成其3、他工作。四、工作程序(一)事故分類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生產安全事故分類事故類別死亡人數重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特別重大事故30人及以上100人及以上1億元重大事故1029人5099人5000萬元1億元較大事故39人1049人10005000萬元一般事故12人19人1000萬元以下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業中毒的人數,也屬于重傷的范圍。(二)事故報告1.事故報告流程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值班人員,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值班人員向安監科及管理處主任報告。緊急情況下現場人員可直接上報管理處主任。管理處主任應當于1小4、時內向北京市水務局安監處和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2.事故報告內容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2)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3) 事故的簡要經過;(4)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5) 已經采取的措施;(6)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3.事故補報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三) 事故搶救1.在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的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下達人員撤離的指令。2.單5、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3.保護事故現場,必須根據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和周圍環境,劃定保護區的范圍,布置警戒,必要時封鎖事故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特殊情況需要移動事故現場對象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移動對象必須經過事故單位負責人或者組織事故調查的安全監督部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的同意;(2)移動物件應當做出標志,并書面記錄;(四) 事故調查1.內部事故調查當發生無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且受所在區政府委托調查事故后,經管理處主任批準,由安監科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應6、當在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應當作為事故處理的依據。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2) 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3) 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4) 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5) 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6)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2.外部事故調查發生一般等級事故(不含無人員傷亡一般事故)時,相關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配合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五)事故的處理和責任追究1.事故7、處理“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2.輕傷、重傷事故經領導班子決議后下達事故處理決定;其他事故依據主管部門事故調查組意見執行。(六)善后工作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殘和死亡,行政辦公室、勞資科、工會應妥善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時申報工傷認定材料,保存歸檔。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包括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患者的治療、保險賠付及其家屬的保險待遇兌現。(七)事故“零”統計制度1.各所要明確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向安監科傳達安全信息。2.各所、對每月58、日應將本所上月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填寫“生產安全事故月報表”,報安監科。3.每年元月5日前,安監科負責統計匯總管理處年度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填寫“年度生產安全事故登記表”。4.當月沒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科室,也應當按時填報。(八)事故檔案、臺賬及統計分析1. 安監科負責建立健全事故檔案和事故管理臺賬。責任科室在收到事故調查和處理結果之后30日內將事故資料整理存檔備案,并安監科歸檔保存。主要負責人對傷亡事故的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時效性負責。2.事故檔案包括:現場圖、調查記錄、分析會會議記錄、報告書、處理決定、防范措施制定與落實。3.對發生的事故,辦公室進行事故統計分析。其內容主要9、包括事故發生科室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起數、傷亡人數、事故類別、事故原因、直接經濟損失等。五、 記錄1. 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2. 生產安全事故記錄表3. 年度生產安全事故登記表4. 生產安全事故月報表六、附則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安監科負責解釋。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單位名稱事故時間事故地點事故單位概況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填表人填報單位(全稱及蓋章)生產安全事故記錄表 事故名稱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害情況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組長成員結案日期事故概況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填表人審核人填表日期 年度生產安全10、事故登記表序號事故日期事故類別事故原因事故地點事故傷害(人)直接經濟損失(萬元)結案日期備注死亡重傷輕傷埴表人安全主管領導主要負責人生產安全事故月報表填報所: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序號事故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輕傷人數重傷人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事故類別事故原因事 故 簡 要 情 況填表人: 安全主管領導: 所負責人:說明:二、重傷事故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xx6441-86)和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xx/T15499-1995)定性。三、直接經濟損失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xx6721-86)確定。四、事故類別填寫內容為:1、物體打擊;2、提升、車輛傷害;3、機械傷害;4、起重傷害;5、觸電;6、淹溺;7、灼燙;8、火災;9、高處墜落;10、坍塌;11、冒頂片幫;12、透水;13、放炮;14、火藥爆炸;15、瓦斯煤層爆炸;16、其它爆炸;17、容器爆炸;18、煤與瓦斯突出;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傷害。可直接填寫類別代號。五、本月無事故,應在表內填寫“本月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