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仲科技公司員工工資福利與補貼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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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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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本一、總則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二、工資結構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2、總額中占060。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三、工資系列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3、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1、管理層系列:總經理、副總經理2、職能管理系列: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3、項目管理系列: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4、生產系列: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5、營銷系列: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四、工資計算方法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4、: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所屬崗位工資的80%。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1、考核成績:90(含)100分,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8,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績效工資計發系數。2、考核成績:80(含)90分,績效工資計發系數:1,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績效工資計發系數。3、考核成績:60(含)80分,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5,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績效工資計發系數。4、考核成績:60分以下,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3,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績效工資計發系5、數。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_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_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第二十條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1、總經理,職務津貼:_元;26、副總經理,職務津貼:_元;3、部門經理,職務津貼:_元;4、項目經理,職務津貼:_元。五、薪級調整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第二十二條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互相對應。年終綜合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系:1、考核成績:90(含)100分薪級調整幅度:上調11.5個薪級薪級計算公式: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2、考核成績:7、80(含)90分薪級調整幅度:上調0.5個薪級薪級計算公式: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3、考核成績:60(含)80分薪級調整幅度:工資保持不變薪級計算公式: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4、考核成績:60分以下薪級調整幅度:下調0.51.5個薪級薪級計算公式: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六、關于員工工資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8、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七、工資發放第二十九條工9、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日,績效工資在次月_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10、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_小時計算。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第三十六條辭職(11、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八、福利與補貼第三十九條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1、發放取暖、降溫費:_月_月,每人每月_元;_月_月,每人每月_元。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12、禮金。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第四十條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_%報銷,報銷上限為_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_%報銷,報銷上限為_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_%報銷,報銷上限為_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_%報銷,報銷上限為_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_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第四十一條住房補貼:每月補貼_元。第四十二條誤餐補貼:每月補貼_元。第四十三條交通補貼:每月補貼_元。第四十四條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九、附則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附件1:崗位工資一覽表(依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度)附件2:試用期工資標準(依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