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億商貿公司聘用轉正移交及員工福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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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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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曦億商貿有限公司規章制度2017 年 9 月13日人力資源部目 錄第一章 總則3第二章 企業概況3第三章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4第四章 聘用轉正管理制度5第五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6第六章 請假制度7第七章 離職制度8第八章 移交制度9第九章 獎懲制度9第十章 員工福利制度11第十一章 崗位管理制度11第十二章 衛生與安全制度13第十三章 培訓制度14第十四章 附則14陜西XX商貿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 目的:讓每一位員工清楚地了解,作為本公司一員,所應共同遵守的工作規范、行為準則和享有的權利及承擔的義務。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之為我們共同的事2、業取得成功的保證。本手冊適用于西安樂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所有員工。第三條 生效與解釋: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第二章 企業概況第一條 公司概況:公司名稱:自行撰寫類 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xxx注冊資本:xxxxxxxxxxx第二條 企業文化第三章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第一條 員工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有違反者,一律解職。第二條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罰。第三條 員工對內應善盡本份,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浪費,提升品質;對外應嚴守職務機密,維護公司形象。第四條 員工應樹立主人翁精神、增強責任感。第五條 員工應樹立3、良好的工作態度,積極上進,培養榮譽感。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和眾共濟,通力合作,友愛相處。不得滋生事端,擾亂秩序,不得有組織派系,搬弄是非及爭吵斗毆以防礙公司士氣與團結。第七條 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利益,禁止做出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第八條 員工對職務或公事建議或請示,應循級而上,非有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躍級呈報。第九條 各級領導應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員工人格,親切誘導,以身作則,切實執行業務,提升工作效率。第十條 員工上班期間應穿工作服,佩戴工牌。第十一條 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調派職務時,若為能力所能勝任者,無特殊原因,員工不得拒絕。第十二條 認真接聽、轉接公司電話,做好電話留言;第十三條 熱情接待公司4、來訪人員;第十四條 對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及時匯報工作進程,遇困難及時匯報,做到有始有終;第十五條 對公司輸出的郵件、傳真、信息等必須及時與客戶確認查詢。第十六條 員工不得攜帶危險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工作場所,因而發生事故者依法論處。第十七條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員或最后離開公司者應將公司的門窗、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設備的電源關閉。第十八條 員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辦公用品,所有從公司申領的用品均為公司財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不能占為己有,離職時須交還。第十九條 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兼差或從事其它危害公司業務的行為第二十條 員工承辦事務不得收受饋贈或回扣,亦不得借機為自己或他人圖利。5、第二十一條 員工應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職權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第二十二條 公司員工在職務上,應注意下列事情:1. 確實掌握及了解本身職務與工作內容范圍;2. 處理事物應明確、負責、重時效,凡事應今天事今天畢;3. 交辦事情完成后,應主動報告直接領導或交辦部門知曉;4. 服從組織體制及規定,團結諧和,排除本位主義,以公司為重;5. 工作如有疑難,應即請示上級,不得借故拖延,積壓或擅做主張。第二十三條 各級領導應注意下列事情:1. 深切了解公司決策及經營方針以及自己的職責和任務;2. 交辦部署事項,應合情合理,酌量酌時;3. 對于部署言行舉止、品德、技能,應隨時予以注意,糾正并6、重視教育訓練及考核;4. 如因監督不周,以至發生瀆職情事時,直接領導應負連帶責任。第四章 聘用轉正管理制度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征募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直接領導人核準后,由人事行政辦理征募事宜。第二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后,經總經理核準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書面(人員聘用申請書)呈報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任用。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將核準后的新進人員資料(應征資料)及人員任用申請書一并送交人事處進行新進人員手續辦理。第四條 新進人員于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1. 新進員工入職表(附照片);2. 身份證影本(需繳驗正本);7、3. 其它必備的證件(畢業證書,學歷證書等)第五條 經公司錄用新進人員到職起3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新員工按照公司規 定的試用期考核辦法辦理考核手續,若考核合格,則該員工通過釘釘提交轉正申請,經直接領導及人事部審核后,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若該 員工考核不合格,則相應延長試用時間或予以解雇。但表現優異者,報直接領導人和人事部審批后,可提前轉正。第六條 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1. 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2. 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3. 敬業精神對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業、如期完成;4. 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5. 榮譽感是否具有團對精神及8、意識;6. 親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處、坦誠真實。第七條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一概不得錄用:1. 負案在身且尚在緩刑期或被褫權尚未復權者;2. 原在其它公司和機關服務時,未辦離職手續、名聲很差者。第五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第一條 作息時間:1. 辦公室星期一至五:9:0018:00;周六:9:00-12:00 倉儲中心:9:0019:00 (周末單休,采取輪流休息制)2. 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 第二條 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第三條 員工上下班一律釘釘打卡,特殊情況須申報人事部。第四條 遲到(早退):1 朝、夕會未到并未請假者計入本月績效考核;。2 上班遲9、到30分鐘之內者為遲到,計入月度和年度考勤。3 上班遲到30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4 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工1天計;5 提早下班30分鐘之內者為早退。6 提前下班30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7 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工1天計。8 每個月遲到或早退三次內(含第三次),根據員工手冊遲到早退條例進行績效考核,并進行年終考核;第五條 因業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總經理以便列入考核。第六條 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總經理簽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總10、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第七條 人事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并上交財務部,財務部以此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六章 請假制度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在釘釘提交請假申請,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事假:1 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四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2 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3 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4 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第三條 病假: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特殊情況除外;2、病假連續三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第四條 公假:1 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11、定任務、拜訪客戶者;2 請假期間薪資照發。第五條 工傷假:1 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2 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第六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各負責人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第七條 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第八條 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第九條 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條 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事宜,否則12、視同曠職。第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1 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2 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3 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4 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者。第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1 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2 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3 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4 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第十三條 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第十四條 員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薪資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第十五條 停薪留職最長13、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后,應于三天內自請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第七章 離職制度第一條 員工離職者,應以下列規定辦理:1. 經理及會計人員于三十天前,一般職員于十五天前,書面形式呈請核準;2. 離職須填寫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表、客戶資源信息交接表與物品交接表;3. 未依規定辦妥離職手續而離職者,除不發給當月薪資及獎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損失時,將視情節予以追訴。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經預告,直接解雇:1. 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工作環境者;2. 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員工理念偏激,擾亂正常14、工作秩序者;3.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曠工達三次者;4. 與廠商勾結或收受廠商財務,證據確鑿者;5. 未經許可,兼任其它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相近的業務者;6. 有其它重大過失或不檢行為導致較嚴重后果者。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經預告,直接解雇并送有關負責人,并根據情節嚴重情況,移送相關司法機關:1.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證據確鑿者;2. 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3. 偷竊或侵占公司財務或營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4. 對公司人員實行暴行脅迫或重大侮辱行為;5. 故意損毀公司物品或機器設備者;6. 攜帶危險禁品或防礙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公司或釀成以外災害者;7. 有煽動15、員工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第八章 移交制度第一條 凡本公司任職的人員如遇人事變動、離職、調職等,均應辦理移交手續。手續辦妥后方可離開原職,未完成移交手續而離開者,公司將扣發所有薪資,直至辦妥移交手續后補發(移交手續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辦理移交手續,而使公司受損時,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第二條 員工移交事項如下:1 個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2 本公司或部門有關的印章;3 本部門及個人保管的客戶資源信息;4 未辦完或未結案的重要業務資料;5 本部門保管的其它所有資料,包括電子資料。第九章 獎懲制度第一條 員工的獎勵分下列幾種:1 嘉獎根據功績做相應嘉獎,現金100元及其他非物質獎16、勵;2 特別貢獻獎獎金上不封頂,也有可能是帶薪旅游或實物獎品,由公司視具體情況而定。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嘉獎(100元):1 對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現者;2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3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并經負責人提報批準者。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小功(300元):1 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一定成效者;2 全年全勤,無遲到、早退及請假者;3 檢舉違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而使公司及時防范者。第四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大功(500元):1 遇災后,為公司搶救有功者;2 替公司開源節支,節省重大支出,有具體事實并經17、過負責人提報批準者;3 揭發重大不軌活動,經查屬實者。第五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獎(1000元):1 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2 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巨大成效者;3 工作定期考察,考績優良,未曾曠職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4 對公司有特殊貢獻,堪為全公司員工表率者。第六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1 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推銷物品者;2 未經許可,帶外人進入工作場所或讓外人使用公物者;3 態度傲慢,不服從負責人員指派工作者。第七條員 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小過(300元):1 工作時間內,做其他事情,如睡覺、下棋;2 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圖利者;3 18、為他人做不實的證明者;4 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5. 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有故意隱瞞或作不實的報告者;6. 代人打卡或簽到(托人者同)而證據確鑿者;7. 遺失公司支票、匯票等重要票據,但未造成重大損失者;8. 在辦公區域內吸煙者;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大過(500元):1 有瀆職,失職等情況,后果較嚴重者;2 違反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者;3 為逃避或轉嫁責任,做虛假記錄或報告者;4 在工作時酗酒滋事或擾亂秩序者;5 怠工、罷工者;6 其它關系情節重大者。第九條 一年記小過三次者,無年終獎,記大過三次者,直接予以辭退。第十條 員工遺失公司財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應19、負賠償責任并視情況進行處分:1 遺失現金者,照遺失金額賠償;2 遺失支票者,經止付無效而被冒領者,按票面金額賠償;3 遺失貨品者,照市場價金額賠償;4 遺失其它財物者,照購買價金額賠償。第十一條 凡違反以下條例者,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詳見第七章),對于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員工除賠償相應損失外,根據情節嚴重情況,移送相應司法機關:1. 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價值在人民幣500元以上者;2.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義受重大損害或偽造、變造、盜用公司或部門印章、信件者;3. 侵占公有財物、營私舞弊利用職務收受賄賂者;4.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造成公司損失者;5. 動手打人、出手幫兇、20、打架時防衛過當造成對方身體傷殘或使用武力或攜帶兇器威脅、恫嚇他人,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6. 捏造、散播公司謠言,給公司造成損失者;7. 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8. 故意泄露技術上、營業上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失者,除進行賠償外,解除勞動合同,并移交司法機關;9. 涂改、損壞公司重要文件,造成重大損失者;10. 擅用公司名義,或盜用公司印信,或仿效主管領導筆跡牟取不正當利益者;11. 參加非法社會組織者,解除勞動合同,并移交司法機關;12. 其他違反國家法規或公司制度規定等情節重大者; 第十二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其下屬人員有包庇縱容或未盡監督考核者,應負連帶責任。第十章 員21、工福利制度第一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第二條 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第三條 員工與配偶若同時服務于本公司者,其各項福利可享雙份。第四條 負責人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具體參照第十章的員工獎勵制度。第五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標準如下:1 服務滿一年者發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2 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第六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調薪。第七條 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額視公司業務盈余及財政狀況22、而定。第八條 每月15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發放前月工資。第十一章 崗位管理制度第一條 總經理職責:1. 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2. 維持公司各部門的正常運轉;3. 合理安排每個項目的正常運作;4. 指揮監督部門員工的日常工作,積極引導他們順利開展工作,使公司業務高效運作,快速發展;5. 部門負責人有權招聘、解雇部門人員,但須經總經理批準;6. 部門負責人有權調整部門人員崗位與工作;7. 如部門負責人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總經理有權立即作出調整;8. 加強成本核算,力行節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第二條 財務部門崗位職責:1.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開展工作。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23、;2. 認真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并按期上報;3.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和報表等檔案資料;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收據與支票領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使用完應辦理注銷手續;管理庫存現金與各種有價證券,保證其安全完整;4. 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5. 定期將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憑證、報表等有關內容相符;6. 空白合同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業務員申領合同,必須做好登記、備案;7. 財務部有權督促業務員簽訂合同;8. 每單業務結束后,有24、權向業務員確定金額,并結算;9. 在結算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不得給予結算提成及獎金;10. 及時配合業務部開據發票,送貨單等票據;11. 在收款過程中,業務員如遇有扣款行為的,必須向業務員索要客戶扣款證明,否則視為應收款項處理;12. 業務開展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有權拒絕支付款項,并及時向總經理匯報;13. 認真核實報銷憑證,由上級領導簽字后方可支付;14. 認真、統一管理公司客戶資源,做好歸檔管理;15. 每月將應收款、應付款、辦公費用、工資、業務開支等報送總經理審閱。第三條 人事部崗位職責:1. 負責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規劃,建立、執行招聘、培訓、考勤、勞動紀律等人事程序或規25、章制度;2. 負責制定和完善公司崗位編制,協調公司各部門有效的開發和利用人力,滿足公司的經營管理需要;3. 根據現有的編織及業務發展需求,協調、統計各部門的招聘需求,經批準后實施;4. 做好各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并根據公司職位調整組要進行相應的變更,保證職位說明書與實際相符;5. 負責辦理入職手續,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保管、用工合同的簽訂;6. 建立并及時更新員工檔案,做好年度/月度人員異動統計(包括離職、入職、晉升、調動、降職等)7. 對試用期員工進行培訓及考核,并根據培訓考核結果建議部門錄用;8. 負責擬定部門薪酬制度和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9. 制定績效評價政策,組織實施績效26、管理,并對各部門績效評價過程進行監督和控制,及時解決其中出現的問題,使績效評價體系能夠落到實處,并不斷完善績效管理體系10. 負責審核并按職責報批員工定級、升職、加薪、獎勵及紀律處分及內部調配、調入、調出、辭退等手續;11. 做好員工考勤統計工作,負責加班的審核和報批工作13. 負責公司員工福利、社會保險、勞動年檢的辦理;14. 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員工思想工作,受理并及時解決員工投訴和勞動爭議事宜;15. 其他突發事件處理和領導交辦的工作。第四條 運營部崗位職責1. 收集經營信息,掌握市場動態,深入調查研究,為集團決策提供依據。2. 開拓市場,及時了解新技術、新項目、新思路;對外聯絡,尋找合作項27、目,引入資金,開發新的經營市場;對新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工作,提交新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并對新項目進行經營策劃、投資分析等。3. 進行企業經營策劃、投資策劃等方面的工作。4. 對外聯系、聯絡、接待以及公關工作。5. 業務洽談,負責辦理有關合同、協議、契約等文書手續,負責集團法律文書及法律事務工作。6. 協助做好內部管理、監控等工作。7. 協助綜合部、財務部及各個中心完成公司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第五條 平面設計崗位職責1. 根據不同商品選擇不同的布局,環境來進行細節圖、平鋪圖拍攝。 2. 把商品細節圖、平鋪圖與針對性的文案結合,制作出具有較強賣點特色的寶貝描述。 3. 負責XX網店的各種海報的設計28、,包括推廣海報、活動海報、促銷海報,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 4. 負責網站促銷活動的禮品的印刷設計與產品包裝的設計。 5. 網店各種頁面,構建的設計與裝修。 6. 收集美工素材,統籌思路,提前做好下一期美工設計的準備工作。 7. 針對不同活動的促銷活動進行整體網店氣氛營告設計。 8. 對活動主推商品的圖片進行美化處理。 9. 將提前做好的設計方案提交總經理審核。 10. 及時針對活動情況及反饋信息對頁面進行整改優化;11.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十二章 衛生與安全制度第一條 公司員工應共同維護好環境及公共衛生,隨時整理工作環境,保持整潔。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均有防止或搶救火災及其它災害29、的責任。第三條 員工發現有突發狀況時,應及時反映上級與及隨機應變,做必要的安全處理措施。第四條 員工在值勤職務時需要使用公司車輛,應先報備核準,并需先了解其性能,檢查車況。行車時亦需遵守交通規則,倘有違規罰款時須自行處理。第五條 員工每天上下班離開公司時,應檢查電燈、門窗、電腦、電器等,以防盜竊或火災發生。第十三章 培訓制度第一條 公司為鼓勵員工進修,充實專業知識,提高工作效率,擬辦理在職員工教育培訓,增強自身各方面素質。第二條 培訓項目分為:1. 新員工由人事部門發放公司規章制度并進行解讀和釋疑;2. 各部門按照擬定的培訓教程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3. 在崗員工將根據不同階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訓計劃;4. 公司將視不同情況,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培訓。第十四章 附則第一條 本規章制度為暫定版本,同時員工手冊的制定應遵循本規章;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若有未盡事宜,需修改補充時,另行通知更改;第三條 本規章制度自總經理簽字之日起生效。總經理(簽字):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