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東新區湯臣豪園前期物業管理合同.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71056
2024-12-16
11頁
70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產業園物業管理方案管理合同資源包下載
1、 湯臣豪園(四期)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上海大道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徐 楓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居里路108號202室聯系電話: 50803288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上海東湖物業管理公司 法人代表: 李 風 注冊地址:上海淮海中路887號永新大廈6001室 聯系電話:64667880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湯臣豪園(四期)委托乙方實行前期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品房住宅座落位置:上海市浦東新區晨暉路825弄1-70號占地面積:132007.5平方米 建筑面積:2、233044.4平方米 (包括地下室面積38806.4平方米為暫測值)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合同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金屬構架及入口雨蓬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電梯、水泵、小區電視接收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和小區智能化設施設備等。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水箱、化糞池、垃圾房、泵3、房、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對物業周邊地區的突發事件負責的報警。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任時,乙方須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湯臣豪園(四期)管理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4、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五條 委托管理期限自2007年 1 月1日0時起至小區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后二年止。管理期限可以根據湯臣豪園(四期)建設工期和投入使用時間的實際情況作相應的調整,屆時雙方再簽定協議予以明確。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湯臣豪園(四期)管理公約并與本合同一起作為售房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作出書面承諾并予以遵守; 2、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4、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5、負責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并配備必要的工作設施和生活設施。 5、6、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適時向乙方提供。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協助催討。 9、對乙方提出前期工程方面的合理整改意見,應負責落實整改。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5、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辦理有關裝修人員出入小區證件并負責監督。 7、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在接到甲方移交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包括房內設施、辦公桌椅、文件柜、電話線等)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10、受甲方委托為小區業主辦理有關入住手續7、。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第十八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 1、在小區各項硬件及入住率均達到政府規定標準并且在政府評選時間上吻合的前提下,合同期內,小區的管理達到“上海市物業管理優秀小區”的標準。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房屋外觀、設備運行、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公共環境、綠化、交通秩序、保安、急修、小修方面的管理滿意率平均達到90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費1、一層(不使用電梯)公寓的管理服務費標準定為每月人民幣1.15元/平方米,有地下室的一、二層(使用電梯)及三層以上公寓的管理服務費標準定為每月人民幣 1.70元/平方米(含電梯運營費),待房產8、竣工,業主入駐后可按當時政府有關規定予以調整,管理費用以如下項目的開支:(1) 管理處人員工資福利;(2) 管理處通訊、差旅、辦公費用;(3) 清潔綠化費。(4) 市政費用(包括垃圾、糞便清運排污等)。(5) 消防費用、保安物耗;(6) 公共能耗(含電梯水泵運行費)和日常維修費用;(7) 稅金;(8) 開辦費攤銷;(9) 物業管理公司利潤(年30萬元); 2、甲方在售房時應將管理費用標準納入售房合同,取得業主認可。3、出售率大于85%(含85%),甲方免交空房管理費;出售率小于85%,甲方按標準管理費的50%支付空房管理費。4、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9、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費千分之三收滯納金。 第二十條 地面車位使用管理費按每月150元/車位的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地下車位的租金歸車位的產權人,地下車位使用管理費按每月人民幣80元/車位的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非機動車的停車管理費標準屆時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車位管理費的收入除車位管理成本開支外其余用于補充管理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二條 其他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屆時由乙方與甲方協商確定,張榜公布并報物價局備案。第二十三條 房屋共用部位、10、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承擔: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費用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有關維修基金的管理辦法根據政府相關的規定執行。第二十四條 開辦費30萬元由甲方墊付,今后由乙方負責分三年從管理費中攤銷返回給甲方(見附表一)。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七條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11、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100000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第八章 附 則第二十九條 自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的管理人員將根據甲方指示并視湯臣豪園(四期)的建設情況適時介入前期物業管理工作。A標段前期人員費用按下列辦法處理: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2005年11月,乙方派出工程技術人員介入,人員費用由乙方承擔。2、2005年11月-業主入住前一個月,機電工程12、人員及保安清潔人員按需要配置,人員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3、業主入住當月,乙方全部管理和服務人員到位,人員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4、B標段和C標段的前期人員費用參照A標段執行。5、各標段的前期費用參見附件二。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13、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文八頁、附件二頁,一式四份,甲方執正付本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上海大道置業有限公司代表人:乙方:上海東湖物業管理公司 代表人: 簽于 2005年 月 日 上海開 辦 費單位:萬元序號名稱數量金額備注1辦公家具一批2.50辦公桌椅、文件柜、保險箱等2電腦3臺1.70包括打印機、桌椅等3辦公文具一批0.304清潔設備和用品一批1.005消防設備一批0.506設備操作維修工具一批0.507員工服裝及更衣箱一批9.008對講機16只3.50保安、保潔及工程人員使用9樓層用垃圾桶若干6.0010其它雜項費用2.0011清潔開荒費3.0012合計30.00備注:如上述物品發展商能提供實物,則開辦費可相應減少。開辦費按物業管理慣例由發展商墊付,今后分三年從管理費中攤銷返回開發商。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