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8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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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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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標準化安全生產及檢查制度文件合集
1、_起起重重機機械械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可編輯修改-_目目錄:錄:一、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二、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崗位職責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四、起重機安全技術管理規程五、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六、起重機日常維護保養和常規檢查制度七、使用登記和定期報檢制度八、起重機交接班制度九、掛鉤工安全操作規程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十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制度十二、特種設備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十三、起重機之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可編輯修改-_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1.熟悉并執行起重機械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2、相應的管理制度。不斷完善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起重機械使用中的違章行為。2.熟悉起重機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3.監督起重機作業人員認真執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4.參與編制起重機械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5.協助有關部門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7.組織、監督、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起重機械事故隱患整改。8.參與組織起重機械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9.參與建立、管理起重機械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10.組織緊急救援3、演習。1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專用培訓,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可編輯修改-_起重機作業人員崗位職責起重機作業人員崗位職責1.熟悉并執行起重機械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2.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知識培訓,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做到執證操作,定期復審。3.有高度責任心和職業道德。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和工作質量。5.協助起重機械日常檢查,配合維護保養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護。6.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7.密切注意起重機的運行情況,如發現設備、機件有異常情況或故障,及時向部門相關人員報告,及時排除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4、嚴禁帶病運行。8.做好當班起重機械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9.保證起重機械清潔衛生。-可編輯修改-_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管理制度1.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的接受、登記、管理、借閱等參照本單位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執行。2.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種類A.起重機械隨機出廠文件(包括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監督檢驗證明、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使用和維護保養說明書、裝箱單、電氣原理接線圖、起重機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B.安全保護裝置的型式實驗合格證明;C.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起重機械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D.日常維護、保養、大修、改造記錄;E.設備事故、人身事故記錄;F.使用5、登記證明。-可編輯修改-_起重機安全技術管理規程起重機安全技術管理規程1.每臺起重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確認的持有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2.起重機的側面或其他明顯的部位必須掛有從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標牌。3.禁止在起重機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4.吊具處在下極限位置起升重物時,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鋼絲繩外,還應有兩圈以上的安全圈。5.禁止從起重機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6.工具及備用等必須存放在專用箱中,禁止散發在大車或小車上。拆換的舊部件及時送回地面。7.到起重機上進行檢查或修理時,起重機必須斷電,并在電源開關處掛上“不準送電”的字樣。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應掛在該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6、,并應在被修理的起重機兩側設上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護和指揮,以防臨機碰撞。8.必須帶電修理時,應該帶上絕緣手套和穿上絕緣靴,必須使用絕緣手柄的工具。9.修理用的照明燈電壓應在 36 伏以下。10.有可能產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11.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12.起重機的操作室中和走臺上應備有滅火器,應設有安全繩,以備特殊情況時上下車。13.每年至少有一次對起重機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檢查工作-可編輯修改-_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1.起重機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證書,方可獨立上崗操作。2.起重機作業人7、員應嚴格遵守起重機安全技術管理規程。3.起重機作業人員應了解所用起重機的構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統、掌握其安全裝置的功用和正確的操作方法。4.如有人違反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起重機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吊運。5.起重機作業人員應熟記指揮工的指揮信號(手勢、哨音、旗語)并應與指揮工密切配合。6.必須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凍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車輛。8.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大、小車上、起重機軌道上。9.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10.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面(200-300mm)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18、1.起吊物件必須捆綁平穩牢固,棱角快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件翻身時要掌握重心,應注意人員動向。12.捆綁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 120。遇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13.吊運的重物應在安全通道上運行,在沒有障礙的線路上運行時,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須起升到離開工作面2 米以上。14.在運行線路上需要越過障礙物時,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可編輯修改-_應起升到比障礙物高半米以上。15.禁止利用起重機吊具運送或起升人員。16.起重機上的制動器如果失靈或者沒有調好,禁止工作。17.禁止開車碰撞或推動不明情況的臨車。18.在正常情況下,不應依靠各限位開關作為停車用。19.在下列情況下,起重機械9、作業人員應發出警告信號1)起重機啟動送電時2)在同一層靠近其他起重機時3)在起升或下降載荷時,或大車小車運行時4)載荷在吊運過程中接近地面人員時5)載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動時6)當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時20.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集中精神,不準與同室其他人閑談,不準喝酒、吸煙和吃東西。21.作業前先空車開動各機構,判斷運轉是否正常。22.必須聽從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指揮工沒有離開危險區域(如指揮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設備與重物之間的狹窄地區)之前不準開車。23.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只聽從指定的指揮工發出的信號。任何人發出的信號都得立即停車。24.由于受環境或其他因素的影響,指揮工發出的信號與司機意10、見不同時,應發出詢問信號,確認指揮信號與指揮意圖一致后再操作。25.對捆綁方法不當或吊運中有可能發生危險時,司機應拒絕吊運,并提出改進意見。26.指揮工雖發出指揮信號,但不注視重物時,不應吊運。27.兩套吊具的起重機,一套不工作時應把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準掛其他輔助吊具。28.必須在重物離開地面 2 米以上時,才允許開動大車和小車。-可編輯修改-_29.起重機的遙控器應逐級開動,禁止將遙控器手柄從順轉位置直接反轉作為停車用。只有在防止事故發生時方可使用。30.起重機大車小車應緩慢靠近終點,盡量避免碰撞擋駕。應防止與另一臺起重機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圍條件的情況下才允許用空負荷的起重機來緩慢的推動11、另一臺起重機。31.在操作過程中,如果聽到有不正常的聲音時,應立即停車斷電進行檢查,吊重物時應穩妥放下。32.正在工作的起重機,遇有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下降時,應盡快將各控制器轉回零位,切斷操作室的總開關,并通知指揮工。如停電重物吊在半空中時,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和指揮工不準離開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過危險區。33.起升機構制動器在工作中突然失靈時,要沉著冷靜,必要時將控制器轉在低速檔上做慢速反復升降動作,同時開動大車或小車,選擇安全地區,放下重物。34.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十不吊”;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掛重物直12、接加工時不吊5)歪拉斜掛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動物不吊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8)帶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9)埋地物品不吊10)違章指揮不吊35.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停歇不用時,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風吹跑。-可編輯修改-_起重機日常維護保養和常規檢查制度起重機日常維護保養和常規檢查制度1.起重機械日常維護保養是保障設備正常運行、防范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2.檢修部門對起重機定時負責常規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起重機的正常運行。檢修人員做好對起重機的常規檢查和維修記錄。3.起重機日常維護保養和常規檢查分為每日檢查,每月檢查和年度檢查:1)每日檢查和維護:在每天作業前進行,應檢13、查各類安全保護裝置、制動器、操縱控制裝置、緊急報警裝置;軌道的安全狀況;鋼絲繩的安全狀況。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2)每月檢查和維護,檢查項目包括:安全防護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鋼絲繩滑輪組、制動器、吊索及輔具等)的狀況,有無損傷,是否應報廢等;電氣、液壓系統及其部件的泄漏情況及工作性能;動力系統和控制器等3)年度檢查:每年對所有起重機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維護-可編輯修改-_使用登記和定期報檢制度使用登記和定期報檢制度1.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個月內,應攜帶起重機械出廠技術資料、安裝過程監督檢驗資料、作業人員資格證件等資料到市14、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使用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檢驗合格標志并懸掛于起重機械顯著位置后方可投入使用2.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3.起重機械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后也應該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4.起重機械經較長時間停用,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5.申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起重機械管理檔案保15、存。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起重機械,必須經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2)經大修、改造后的;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4)自然災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5)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6)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可編輯修改-_起重機交接班制度起重機交接班制度1.起重機工作完畢,交班駕駛員應做到1)將吊鉤上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規定地點,小車停在靠近軌道側,各遙控器撥到零位,斷開閘刀開關。2)交班前應有 15-20 分鐘的清掃和檢查時間,檢查設備的機械和電氣部分是否完好,同時做好衛生清潔工作。3)詳細16、記錄當班工作情況、設備運行情況及設備存在的問題或立即排除故障等。2.接班駕駛員應做到1)認真聽取上一班司機的記述工作情況和查閱交接班日報記錄。2)檢查起重機操作系統是否靈活可靠和制動器的制動性能是否良好。3)固定鋼絲繩是否牢靠,卷筒鋼絲繩排列是否正確。4)使用前進行空載運行檢查,特別是限位開關,緊急開關,行程開關等是否可靠安全,如有發現問題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5)上述檢查中,雙方認為正常無誤后,與交接班人員共同在工作記錄上簽字,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可編輯修改-_1.必須熟悉起吊工器具性能和各種吊具,索具的最大負荷、報廢標準,熟練掌握指揮信號,并遵守行車工的“十不吊”。2.起吊工具要經常檢查,確17、保完好可靠,并妥善保管。不準隨地亂丟,不準超負荷使用。3.起吊物件的指揮手勢要清楚,信號要明確,不準戴手套指揮。起吊大型重噸位件時,必須先試吊,離地不高于 0.5 米,經檢查,確認穩妥后方可起吊運行。4.起吊件必須捆綁平穩牢靠,棱角快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件翻身時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圍人員動向。5.用兩臺行車同時起吊物件時,應按行車額定載重量合理分配,統一指揮步調一致。6.不準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7.捆綁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 120。遇到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8.多人吊運重物,應有專人指揮,不得遠距離或不引路指揮吊物運行。9.吊運物件應按規定地點妥善堆放,不準18、將重物堆放在動力輸送管線上面或安全通道上。10.行車掛鉤工統一手勢:1)手心向上表示吊鉤向上2)手心向下表示吊鉤向下3)手心向前表示大車向前4)手心向后表示大車向后5)手心向左表示小車向左6)手心向右表示小車向右7)小指向上表示吊鉤小起8)小指向下表示吊鉤小落9)兩手交叉表示停止10)起吊手勢應有哨音信號配合-可編輯修改-掛鉤工安全操作規程掛鉤工安全操作規程_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1.為了有效、及時控制突發性起重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預案。2.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19、援小組,一旦發生事故后,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后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做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3.起重機在工作如發現鋼絲繩、吊鉤即將斷裂,被吊物體即將滑下,操作人員應先做應急處理如切斷起重機電源、疏散人群等,同時通知救援工作負責人。4.起重機械的操作實行專機專人,每臺起重機工作時,周圍應有根據起重機的特點及日常可能出現的事故配備吊鉤、吊繩、棍棒、三腳架等救援物資。5.制作警示牌,“危險,請勿靠近”、“事故正在處理中”等,制作臨時欄桿,一旦發生事故,在通知車間負責人的同時,掛上警示牌,疏散現場人群。6.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的應急事故處理20、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7.定期對起重機的保養和檢修,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隱患的發生。-可編輯修改-_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制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制度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2.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3.公司培訓部門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4.公司培訓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5.單位內部培訓由培訓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21、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一次,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設備事故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6.參加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7.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8.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教育培訓作為公司安全考核內容之一。-可編輯修改-_特種設備事故報告處理制度特種22、設備事故報告處理制度1.特種設備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2.特種設備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3.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公司負責人,再由公司負責人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質檢部門報告。4.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事故處理工作。5.發生死亡、重大傷亡事故的,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可編輯修改-_起重機之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起重機之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1.吊具索具屬起重機械作23、業必備的工裝附具,具有較大的危險性。為加強公司吊具索具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采購部負責公司起重機吊具索具采購安全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對吊具索具供應商供貨能力、生產資質的認定審查。3.檢驗部門參與對外購吊具索具供應商供貨能力、生產資質的認定審查;負責外購吊具索具入庫過程的質量檢查;負責公司自制吊具索具質量控制工作。4.生產部負責在用吊具索具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購吊具索具供應商供貨能力、生產資質的認定審批;組織對外供特殊吊具索具的試用、認定工作。5.使用部門負責在用吊具索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在用吊具索具進行日常檢查和定期檢驗。建立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吊具索具管理臺賬。6.吊具索具的使用必須按有關標準規定,在額定載荷范圍內使用,嚴禁超負荷使用。7.吊具索具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相關技術規范。8.嚴格執行相關報廢標準,達到報廢標準要立即報廢。-可編輯修改-_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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