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元集團人力資源中心人事編制員工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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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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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資源中心管理制度一、人事編制管理制度1、編制本公司為推行工作及基于人事預算控制,對各部門可設職位及可用員工額度予以規定,訂立各部門“名額編制表”,并視情況每年定期檢查修訂。2、人力控制(1)、根據編制,人力資源中心定期進行人力檢查,就現有人員適職與否、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確、客觀的評議,作為人力資源中心研訂人力計劃,辦理、開拓人力資源的參考依據;(2)、人員撥補申請作業程序如下:、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先至人力資源中心領取“人員調補申請”填妥后,各中心、事業部負責人簽署意見;、人力資源中心接到申請單后,調查所申請調補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內,2、其需要時機是否恰當等問題;、人力資源中心調查后,即就申請調補人員的來源做正確的擬定建議,呈總裁核準后,根據指示辦理招募預備工作。人員撥補申請單經批示完畢后,將批示意見轉回申請部門,人力資源中心憑副本辦理;、集團公司各中心、各事業部遵循上述作業程序辦理,具體招募工作,人力資源中心可視情況作出具體安排。3、創元集團人員定崗定編表(附后)。二、招募甄試制度1、人員招募作業程序人力資源中心收集人員調補申請單,即擬訂招募計劃,內容包括下列項目:、招募職位名稱及名額;、資格條件限制;、職位預算薪金;、預定任用日期;、通報稿或登報稿(訴求方式)擬定;、資料審核方式及辦理日期(截止日期);、甄試方式及時程安排3、(含面談主管安排);、場地安排;、準備事項(通知單、海報、公司宣傳資料等)。2、訴求即將招募消息告訴大眾及求職人,如下:(1)、登報征求:先擬廣告稿,估計刊登費,決定何時刊登何報,然后聯絡報社;(2)、同仁或社會關系推薦:以海報或公告方式進行;(3)、網上征求:先擬廣告稿,估計費用、決定何時上網,然后聯絡相關網站;(4)、獵頭或自身尋求:到別的公司挖掘。3、應征信處理(1)、訴求消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及“甄選報名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2)、合格應征資料,有利用價值的歸檔保留,其他的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還者,應給予退還。為了給社會大4、眾一個好的印象,對所有未錄取者進行電話通知。4、甄試新進人員甄選根據需要進行筆試及面談。(1)、面試包括下列內容:、專業測驗(由申請部門擬訂試題);、傾向測驗;(性格傾向、道德傾向、思維傾向)、領導能力測驗(適合管理級);、智力測驗。(2)、面談:由申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經理、核定權限主管分別或共同面談,面談時應注意:、盡量使應征人員感到親切、自然、輕松;、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問題點;、要了解自己要告訴對方的問題;、要尊重對方的人格。5、結果評定經評定未錄取人員,先發出謝函通知,將其資料歸入儲備部門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經評定錄取人員,由人力資源中心及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錄用報到日期后發5、給“報到通知單”,并安排職前訓練等有關準備工作。6、注意事項:應征資料的處理應尊重應征人的個人隱私權,注意保密工作。三、人員聘用制度1、公司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總量和結構實行宏觀管理和協調;2、員工的招募和調入遵照用工原則:量才擇優,因事設崗,因崗設人,提倡一人多崗,一專多能;3、招聘錄用的員工必須身體健康,無重大或潛在的慢性病及傳染病,否則不得錄用;4、公司對各類員工的聘用遵循自愿、有償的原則,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享受與聘用崗位相結合的待遇,終止聘用即終止待遇;5、所招聘人員一般實行一個月試用期制度(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決定);6、員工崗位的調配,根據工作需要,本人專長及能力,用人部門提 出申請,由6、人力資源中心報總經理或總裁批準后進行調配;7、自動辭職和需調離本公司的員工,須由本人書面向公司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人力資源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移交、辭退、調離等手續;8、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方能聘用:(1)、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8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2)、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3)、技術人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4)、施工人員,高中以上學歷,有3年以上施工工作經驗;(5)、一般職員,中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6)7、司機要求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9、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力資源中心通知,并要求其備齊下列資料:(1)、身份證明;(2)、學歷證明(核實原件);(3)、擔保證明;(4)、相片三張;(以上應繳資料視情況可增減)。10、新進人員于報到日,將所須資料交齊,根據崗位的性質可將學歷證或職稱證作為擔保物存放于公司,若資料不全,應限期補辦,否則首月薪資可暫扣發。四、員工考勤制度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各級領導必須給予重視。1、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建設一支紀律嚴明、作風優良、高效的員工隊伍,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出勤;2、公司員工應按作8、息時間的規定準時到退;3、上班時間3分鐘后為遲到,30分鐘至2小時為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為曠工一天;早退超過15分鐘者一律按曠工半天處理;4、遲到、早退每次處以30元的罰款,當月遲到累計達三次者計曠工一天,同時對部門負責人處以200元的罰款;5、曠工按300%的標準扣發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六天者,除扣發工資外,給予開除處理;6、上下班考勤及進出公司,按以下原則執行:(1)、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不得外出就餐或辦理私事;(2)、上班時間外出、回公司均需輸入指紋,如不能準時回公司者,需在外出登記本上注明;(3)、特殊情況不能準時輸入指紋者,需向人力資源部說明事由,但一個月內不得超過三次;9、(4)、上下班忘記輸指紋者,需部門負責人向人力資源部出具上下班時間證明;(5)、出差憑出差申請單可免輸指紋;(6)、下班時間到后,方可停止手上的工作,不得等候下班,輸指紋按順序排隊輸入。違反以上原則每次處以30元的罰款,累計三次以上加重處罰。7、工作時間內睡覺、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慢情形者每次處以200元的罰款。8、每周一的早會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否則一律按遲到處理。9、上班時間外出者,人力資源中心將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一經發現有未按規定辦理外出手續者,每次處以200元的罰款。五、員工休假制度1、事假:(1)、員工不能無故缺勤或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需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無故缺勤或擅自離崗按曠工10、處理;(2)、假需提前一天報告并填寫請假條,部門經理簽字并報知主管領導后到人力資源中心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請事假在當月工資扣除事假工資,每月事假累積不得超過三天,每年請假累積不超過15天。特殊情況必須經個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同意;(4)、事假累積超15天者,不得享受年終獎金。2、病假:(1)、員工請病假,應在請病假前填寫請假條向本部門經理請假,部門經理簽字并報知主管領導后,到人力資源中心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部門經理請假由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人力資源中心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部門負責人請假到人力資源中心辦理手續,報總裁批準;(2)、特殊急癥,不能事先辦理11、請假手續者,需事后按規定補辦手續;(3)、病假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休假證明,方可視其病假,員工病假每月累積不得超過20天;(4)、病假期間,高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部門經理以下員工每天分別按50元、30元、20員的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費。(5)、年病假累積超過20天者,不得享受年終獎金。3、婚假:員工進公司轉正后,可享受有薪婚假。申請婚假可憑有效證明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可享受7天婚假。4、產假:員工進司工作滿三年,可享受有薪(基本工資)假期,女員工申請產假時須交有關醫院證明。假期的天數是:國家規定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或雙生增加產假15天(需憑醫院的難產證明);休產假時間超過12、公司規定的產假天數,按自動辭職處理,產假期間的工資待上班后發放,男員工陪產假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班按順產3天,剖腹產7天。女員工進司工作未滿三年者,產假期間停薪留職。5、喪假:如員工配偶、子女、父母去世可申請5天有薪喪假;外祖父母,親兄弟或姐妹去世,可申請3天有薪喪假(不包括路途時間)。6、工休假:員工進公司工作滿三年,可享受工休假。工休假是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申請,時間規定:高級員工工休假期為15天;中初級員工工休 假期為10天;工休假從每年元月1日12月31日為屆,不能跨年度使用,當年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者,不享受工休假;工休期間薪資照發,按請假程序辦理。7、法定假日:參照國家規定,根據公13、司具體情況確定放假天數,放假期間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以下人員加班按200%的標準發放加班工資。六、員工辭退離職管理規定1、目的本著對員工負責、保障員工的基本權益,體現公司人事管理的嚴肅性和公開性,特對離職、辭退員工的工作作出本規定。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3、定義(1)、辭退是指公司根據相關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或聘用協議,由公司決定終止與員工的聘用關系的行為。(2)、離職是指員工本人自動提出終止與公司的聘用關系或在不辦理任何手續的前提下,離開崗位超過3天者。4、辭退員工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部門主管可提出辭退建議:(1)、試用期內或合同期滿,被證明不符合14、錄用條件或能力較差、表現不佳而不能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污腐化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4)、對公司有嚴重的欺騙行為的;(5)、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或判刑的;(6)、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經醫療部門證實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7)、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需求,公司內部又找不到適當工作的;(8)、參加崗位適應性培訓后考核不合格或在公司內部找不到合適工作的;(9)、勞動態度差,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10)、經過崗位培訓后,上崗工作表現較差的;(15、11)、泄漏商業或技術秘密,使公司蒙受損失的;(12)、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13)、公司經營不善,需要裁員。5、辭退員工的操作流程辭退員工須按如下流程操作:(1)、部門經理根據公司規定的辭退條件,實事求是對照員工的現實能力、表現或某些特定的事實,提出辭退建議,填寫員工辭退建議及評審報告單;(2)、直接主管領導接到報告單后,了解相關情況,進行條件審查, 如果符合辭退條件,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中心;(3)、人力資源中心接到報告單后,必須與擬辭退員工談話,了解擬辭退員工的思想反應和意見,根據事實情況確認是否需要辭退。如確認需辭退的,人事負責人簽署辭退意見。如屬不應辭退的,與有關部門主管溝通后,協商16、安排工作;(4)、對被辭退人員的處理結果要經人力資源中心備案;(5)、由部門主管通知被辭退、離職員工辦理離職清退手續。具體流程:、員工提出離職、接到辭退通知后即到人力資源中心填寫員工辭職、離職審批表和移交清單;、員工持移交清單向接收人移交個人保管的文件、資料、辦公 設備等;、移交員工持員工辭職、離職審批表和移交清單到辦公室移交辦公用品及公司財產等,由部門接收人、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分別在移交清單上備注及簽名;、移交員工持員工辭職、離職審批表到財務部結清欠款和其它工作交接手續,由財務中心負責人在員工辭職、離職審批表上備注及簽名;、移交員工持有關部門已簽字的審批表,查驗無誤后,方能辦理離職;、凡需離職17、或被辭退的員工,錢、物沒有移交完畢的,人力資源中心通知財務可在其工資中扣減,如其工資不夠時,人力資源中心有權向其追索,并不予辦理離職手續。(6)、違反上述規定的處理方法、如果管理者未按公司規定而隨意辭退員工, 經人力資源中心查證后,提出對管理者的考核意見,并實行相應的處罰;、對符合公司規定的辭退條件,而部門主管不及時提出辭退建議,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工承擔相應責任。七、人事調動管理制度1、調出人員,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請,寫明調動理由,經本部經理簽署意見,上報人力資源中心;2、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后,本人填寫申請調動表,辦理調出手續;3、人員調動后,人力資源中心及時更正各部門人員統計18、表,并將調動申請表、調薪單等歸檔;4、凡要求調入公司的人員,首先要填寫調入申請表,按公司用人需要和用人標準,由人力資源中心與用人部門對其進行面試,了解其基本情況;5、辦理調入手續包括:核定工資、填寫員工登記表、工資轉移單,更換工作證等內容;6、人力資源中心和接收部門應及時填寫人員調入記錄,建立有關檔案。八、員工獎懲制度1、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升遷及晉級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之行為的,且有事證者。(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功或記大功:、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19、費用有顯著成效者;、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者。(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議或發明,經采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宜為證者;、以上獎金之數額,各視實際貢獻之價值決定。(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20、遷或晉級:、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跡足資為證者;、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薪水之全年份獎金。2、員工懲誡,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司者;、在工作時間瞌睡者;、擅用他人經管之工具及設備者;、涂寫墻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無21、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對上級主管之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在公司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已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一年內記過二次者;、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22、職:、無故繼續曠工至二日以上,或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三日以上時;、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脅迫上級主管,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謠撞騙者;、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在公司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為的;、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在公司打人或互相打罵者;、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因故意或過失之行為,而引起災害者;、有煽動怠工或罷工之具體事實者。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23、者;、一年內記過三次者。3、員工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負責人核定外,其余均須呈請總裁核定;4、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5、員工獎懲累計,以嘉獎三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三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銷,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九、福利管理制度1、總則:(1)、為改善員工福利待遇,安定員工隊伍,提高工作績效,特制定本福利管理制度;(2)、公司以公平、合法、合理為原則制定本制度;(3)、福利經費從本公司管理費用中提取,由行政中心每月編制福利明細24、表,經審核后提交財務中心執行或發放;(4)、福利內容包括:、保險類:社會保險,失業保險、以外傷害保險;、津貼類:通訊津貼,中餐補貼;、其他福利:集體活動、節日補助及衛生紙等。2、社會保險:(1)、公司依法參加長沙市社會保險局開設的社會保險;(2)、投保對象為公司所有試用期轉正后的在編員工;(3)、公司和個人負擔的保險費,按長沙市社會保險局有關規定執行;(4)、員工無特殊理由,不得拒絕公司為其的投險種,員工中途因各種原因離職,公司將從其離職當日起停止為其繳納保險費用;(5)、全體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投保額,由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根據社會保險局有關規定統一辦理;(6)、員工的投保費已發放于薪金中,保費遂25、月從薪金中扣除。3、津貼:(1)、通訊費根據其職務及所擔任崗位的需要,公司實行限額報銷;(2)、中餐補貼每人每天按六元的標準撥付給食堂。4、其他福利:(1)、集體活動根據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定期的組織;(2)、節日補助:(3)、公司根據情況,將酌情在傳統(端午、中秋、春節)節日,以實物或現金的方式發放節日慰問(補助)。十、員工培訓管理制度1、公司員工培訓,其一是對新招聘的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其二是對老員進行在職培訓。崗前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學習公司規章制度、基本的崗位知識、實際操作技能、基本的專業知識,以便較快地適應工作。員工在職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干什么學什么,從實際出發,更新專業知識,學習新的業務和技術26、;2、員工培訓要按計劃、分批分階段,按不同的崗位需要進行培訓,要結合實際,注重實用性,逐步提高員工隊伍素質;3、培訓內容:(1)、員工培訓主要應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為主;(2)、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術,充分了解政 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市場預測能力、決策能力、控制能力;(3)、專業技術人員如財會人員、設計師、工程技術人員等,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政府有關政策,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業務操作方法,提高專業技能;(4)、基層管理人員應通過培訓充實自己的知識,提高各自的實際工作能力;(5)、基層工作人員須學習公司及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掌握各 自崗位責任制和要求,熟悉賓客心理,學會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6)、公司的其他人員也應根據本職工作的實際需要參加相應的培訓。4、培訓方法:(1)、專業教師講課,系統地講授專業基礎業務知識,提高專業人員的理論水平和專業技能;(2)、本公司業務骨干介紹經驗,傳幫帶;(3)、組織員工到優秀企業參觀學習,實地觀摩。5、培訓形式:(1)、長期脫產培訓,培養有發展前途的業務骨干,使之成為合格的管理人員;(2)、短期脫產培訓,主要適用于上崗培訓,或某些專業性強的技術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