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普科技公司人事部員工獎懲及行政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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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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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公司人事部招聘培訓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制度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第3頁第二章 作息安排-第3頁第三章 考勤制度-第4頁第四章 室內規范-第5頁第五章 值日規定-第5-6頁第六章 行政規定-第6頁第七章 會議規定-第6-7頁第八章 安全規定-第7頁第九章 印信管理-第7-8頁第十章 檔案管理-第8頁第十一章 財務規定-第8-9頁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第9-10頁第十三章 培訓辦法-第10頁第十四章 機構設置-第10-11頁第十五章 業務規范-第11-14頁第十六章 薪酬制度-第14-16頁第十七章 獎罰制度-第16-17頁第十八章 補充說明-第17-18頁管 理 制 度(簡化版)第一章 總 則公司堅持“以人為本、司我合一”的2、企業管理精神,通過一套簡潔、直觀、實效的管理制度,規范公司經營操守和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充分發揮公司團隊的整體功能,以便更好的為客戶服務。第二章 作息安排第一條 工作時間(夏季與冬季分別在做調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30 周日一般為休息.第二條 早上值日范圍包括辦公室 衛生間 廚房 臥室的地面打掃拖地,辦公室的桌面打掃 整理,并用擦布擦一遍。輪流值日。因出貨時間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第三條 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公司通知安排休息。 第三章 考勤制度第一條 公司實行當日到崗簽到制。遲到、請假、曠工后到崗須及時簽到3、并注明報到時間。代簽按遲到論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簽到和考勤統計。第二條 超過上班時間10分鐘內簽到按遲到論處;超過上班時間10分鐘至1個小時內(含1個小時)簽到按曠工半日論處;當日超過1個小時以上按曠工一日論處。第三條 提前20分鐘內下班按早退論處;提前20分鐘至2個小時內(含2個小時)下班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2個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一日論處。第四條 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并當面交上級批復。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說明,請假期滿報到后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后交辦公室存檔。第五條 請假一日內或超過一日由直接上級批準。第六條 連續長時間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適當調休。因培訓和個人工作延誤需4、要加班不包括在內。第七條 請假、調休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第八條 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說明。第四章 室內規范第一條 辦公室文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第二條 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單溝通后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第三條 客人落座后,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后,應及時收拾整理。第四條 辦公電話禁止長時間占用,禁止接打私人電話。第五條 辦公用品要注意經常維護,盡量避免人為損壞。第六條 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看電影、打游戲、賭博、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第七條 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大廳5、睡覺、大聲喧嘩、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第八條 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域整潔干凈,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污垢或碎屑。第五章 值日規定第一條 公司實行衛生制。第四條 值日范圍包括辦公室 衛生間 廚房 臥室的地面打掃 洗地板,當天值班文員應在上班前負責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潔整理工作。輪流值日。因出貨時間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排程如下: 洪潘: 每周一 三 五 馬書美:每周二 四 六第二條 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應檢查、關閉所有電器、門窗后再離開。第三條 垃圾、廢棄物、污物的清除應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第六章 行政規定第一條 一個上級的原則。上級不得越級指揮,可以越級檢查、指導、協6、助和了解情況;下級不得越級匯報,可以越級申訴和上訴。相互間不得跨部門指揮和匯報。(特)財務部經理在財務上服從總經理,在行政上服從副總經理。第二條 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后,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第三條 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公司統一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助。第四條 公司員工每兩個月進行一次述職,以接受總經理的當面質詢。副總經理負責具體安排。第五條 副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務執行人。辦公室協助執行。第六條 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和重大事7、務的最高決策者,遇重大情況時,總經理有權對公司進行調整。第七章 倉庫發貨規定第一條 發貨: 發貨人員接到辦公室開具的發貨單才可以發貨。電話臨時通知的,后面必須要求辦公室補開發貨單。第二條 發貨時間: 冬季15點/其他季節17點之前辦公室下達發貨單到發貨人員手上時,發貨人員必須將物品發出。如遇特殊天氣影響發貨的要告訴辦公室人員與客戶協商延期發貨。第三條 因個人原因延誤發貨一次警告處分,每月有3次延誤發貨罰款50元。第四條 每月月底29號盤點貨品。存貨與發貨單一致。第八章 安全規定第一條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注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第二條 公司8、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公司物品外帶或外借。第三條 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第四條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第十一章 財務規定第一條 公司所有財務支出需直接報經總經理 副總經理批準。兩人簽字后方可通過。第二條 一般情況下大額款項可安排銀行轉帳。需要支出現金時由財務部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 副總經理簽字后才能支出。第三條 財務部經理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財務執行作出詳細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執行。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第一條 公司的大門時刻向人才開放是公司人力資源建設的長期方針。公司將通過人力9、資源市場、媒體、網絡、專業人才推薦機構公開招賢納士,同時鼓勵員工隨時通過關系積極發現并引進人才。第二條 新人進入公司后,需進行一周時間(連續七天)的觀察。觀察期結束后,一經錄用,一周觀察期計入試用月并補發工資。第三條 所有新人一經錄用,需進入一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進入正式聘用期,簽訂合同。第四條 新人試用期間表現突出可提前結束試用。進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第五條 公司隨時引進新人加盟,通過周期性的培養和選拔,以保證團隊競爭優勢快速提升。第六條 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一個月向上司遞交辭職報告,經批準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離職。第一條 各人員要做到“人人盡職盡責,事事盡快盡好”,既要保證10、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也要加強相互幫助、共同協作。第十五章 業務規范 人員分配: 業務經理協同各大區業務員各自負責本區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第一條 業務協作: 業務區內個人非意向客戶資源鼓勵相互轉讓。鼓勵業務人員之間友情協助、有償合作。第二條 形象要求:員工要著裝整潔,舉止得體,作風干練,誠實守信。第十六章 薪酬制度第一條 公司薪酬制度堅持按勞取酬、評功論賞,利潤分享、共同受益的原則,在充分保障個人利益的同時,也重視增加行政、后勤等其他服務人員的收入,以充分體現公司每個協作體系的利益平衡與和諧發展,維護團隊的團結協作與共同成長。第二條 每月基本工資=基本保底工資+崗位績效工資。不同崗位的工資和考核11、標準不同,具體按照公司書面通知執行。第三條 所有人員達不到當月崗位績效要求實發基本保底工資。業務崗位績效考核與其當月基本任務掛鉤,連續第三個月完不成基本任務,實發當月50%基本保底工資,并由直接上級負責勸退。第四條 津貼:員工試用期間無津貼,進入正式聘用后接受綜合考核享受津貼。每月綜合考核辦法由辦公室頒布執行。第五條 提成: 第一節 公司指派美導到代理商參與活動,活動后代理商因美導參與活動而補貨,則參與活動的美導可以獲得此次訂貨純利潤5%提成;第二節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吸引編外兼職人員提供業務。編外業務由副總經理安排直接洽談。簽約后,員工將至少享有簽約業務純利潤總額2%的提成。第三節 為提供倉庫12、發貨效率,倉庫負責發貨人員按照1元/件直接提成。第四節 公司有權根據團隊和業務發展情況對提成制度進行調整。第六條 財務部每月15-20號間負責發放上月工資。第十七章 獎罰制度第一條 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第二條 曠工半日罰款30元,曠工一日按其當月實際工資10%罰款。第三條 每月累計曠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辭退并扣發當月全部工資。第四條 當月累計請假超過一日,停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第五條 違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項規定,每次至少罰款10 元。因違反制度造成個人和公司利益損害的應承擔全部責任。第六條 處罰由辦公室開罰單并當即收取現金,交由財務部保管。第七條 公司定期對優秀和具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13、。每月罰金作為行政獎金,用于獎勵當月綜合表現優秀員工。第八條 優秀員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一日有薪休假。第九條 每年業績最佳前兩名員工將獲得公司提供的年度業績大獎。獎額根據年度總利潤決定。獲獎員工按雙方業績比例分享獎金。第十八章 補充說明第一條 本制度是公司XXX年制度建設的過渡版本,由總經理簽 字批準后頒布實施,辦公室負責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第二條 公司每一位員工有權隨時 借閱,不得損壞、丟失、隨意涂改。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本文件復印或轉借給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員。第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須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逐步制訂具體的操 作流程,報經副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實施。第四條 本制度執行期間,員工如有修改建議,可直接向辦公室說明。辦公室經過匯總后以書面形式呈報副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對建議的適宜性、充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并作為參考資料用于制度修訂。第五條 總經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約束。其他工作人員因公不能經常按本制度考勤約束,須報由副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副總經理外出時暫由財務部經理楊琳代行其職權。財務部經理同時外出可直接向副總經理電話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