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運營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1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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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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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黃河發電運營有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1.目的為加強公司人事檔案建設,做好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工作,為組織干部人事部門歷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正確選拔、使用人才提供依據,為公司積累檔案史料,有效地為本公司人事工作服務,依據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黃河發電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3.職責3.1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著重收集反映員工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學識水平、工作實績等材料充實檔案,有效地為公司人事工作服務。3.2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黨的組織2、人事制度等工作的政策、規定、收集材料,歸檔工作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和監督。4.內容4.1人事檔案歸檔制度4.1.1歸檔范圍4.1.1.1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歷表、簡歷表、各類人員情況登記表等材料。 4.1.1.2自傳和屬于自傳性質的材料。4.1.1.3鑒定、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民主評議干部的綜合材料、 組織審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記表、鑒定材料、后備干部登記表(提拔使用后歸檔)等材料。4.1.1.4審計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主要涉及干部個人的審計報告或審計意見材料、離任審計考核材料。4.1.1.5國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專)、黨校、軍隊院校學生(學員)登記3、表、考生登記表、學習成績表、畢業生登記表、鑒定表,授予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培訓結業成績登記表、學習鑒定、學員思想小結(結業)、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等材料。4.1.1.6評審(考試)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登記表, 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情況簡表,業務自傳,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套改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等材料。4.1.1.7創造發明、科研成果鑒定材料,各種著作、譯著和在重要刊物上發表的獲獎論文或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等目錄。4.1.1.8政審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調查4、報告、審查結論、上級批復、本人對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或情況說明材料;作為結論依據的調查證明、證據材料;甄別、復查結論(意見、決定)、調查報告、批復及有關的主要依據材料。4.1.1.9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國籍、入黨入團時間、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個人申請、組織審查報告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上級批復等材料。4.1.1.10黨、團組織建設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1)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已批準轉正的)、入黨申請書、預備黨員轉正申請書、自傳、綜合性政審材料及有關的證明、考察材料;優秀黨員登記表、年終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只歸不合格黨員評議表);整黨工作中不予登記的決定、組織意見;民5、主評議黨員中認定為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組織審批意見及主要事實的依據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記載組織意見的入黨志愿書可收集歸檔);退黨材料;(2)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志愿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優秀團員事跡材料、退團材料;(3)加入民主黨派的有關材料。4.1.1.11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國家科技獎(含國家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中國青年科技獎、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團員等各類審批(呈報)表; 先進事跡登記表、立功、受勛、嘉獎、通報表揚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4.1.1.12紀律檢查、監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6、部門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處分決定、免予處分的意見,上級批復,核實(調查)報告、本人檢查、交待、對處分決定的意見,撤消處分的有關材料;通報批評材料;法院判決書;復查甄別報告、決定(結論)、上級批復;離婚材料等。 4.1.1.13干部任免、調動、軍隊干部轉業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干部任免審批表(包括所附的考察、表現情況材料);干部調動鑒定、組織審定的表現情況材料、考察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審批表、授予(晉升)軍(警)銜審批表、轉業鑒定、定級工資材料;退(離)休審批表等材料。4.1.1.14考試錄用和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報考登記表和錄用審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審批表和合同書,政審結論和有7、關證明材料,考核考察材料,續聘、解聘和辭退材料,辭職審批材料等。4.1.1.15辦理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轉正定級審批表、各種工資變動審批表、登記表,提職晉級和獎勵工資審批表;享受專家特殊津貼的呈報表;解決各種待遇問題的審批表、批復材料等。4.1.1.16辦理出國(出境)審批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因公出國(出境)審批表、備案表,在國外表現情況材料或鑒定材料,因私出國(出境)審批表等材料。4.1.1.17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和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議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代表登記表、委員簡歷、政績材料等。4.1.1.18健康檢查和處理工傷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8、料。有嚴重慢性病、身體殘疾的體檢表、工傷致殘診斷書、確定致殘等級的有關材料,新錄用干部體檢表和畢業生分配工作體檢表等材料。4.1.1.19 辦理喪事形成的有關材料:悼詞、生平、報紙報道消息、訃告、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及遺書。4.1.1.20其他對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參考價值的材料。4.1.2收集方法4.1.2.1形成人事檔案材料的部門,在材料形成后的一個月內,按要求將材料送交總經理工作部檔案室歸檔。4.1.2.2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掌握形成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建立聯系制度,不失時機地向有關部門收集新形成的人事檔案材料。4.1.2.3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發現送交歸檔的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時,應及時通知9、形成材料的部門按要求重新整理。形成人事檔案材料的部門,有責任按規定認真辦理。4.1.2.4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布置填寫干部履歷表或干部履歷補充表、自傳等,及時充實檔案內容。4.1.3歸檔要求4.1.3.1歸檔材料必須是辦理完畢的正式材料。材料要完整、齊全、真實、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有承辦單位或個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4.1.3.2歸檔的材料,凡規定由組織審查蓋章的,須有組織蓋章,規定要同本人見面的材料(審查結論、復查結論、處分決定或意見、組織鑒定等),一般應由本人的簽字。特殊情況下,本人未簽字的,可由組織注明原由。4.1.3.3人事檔案材料的載體般應使用16K規格的辦公用10、紙,材料左邊應留出2-2.5厘米的裝訂邊。文字須是鉛印、膠印、油印或用藍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純藍墨水、紅色墨水、復寫紙等不規范的字跡材料。4.2人事檔案聯系、送交、工作制度4.2.1按照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目標管理檢查驗收細則的要求,依據中組部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4.2.2人事檔案網成員與本單位檔案工作網成員相同,各網員要按照公司制定人事檔案歸檔制度的要求,收集人事檔案材料并及時歸檔。4.2.3檔案網員在送交歸檔材料前,必須按照公司制定的人事檔案歸檔制度中的歸檔要求,認真審核檔案材料。對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各檔案網員要及時聯系材料形成部門或個人進行補辦合格后11、方能歸檔移交。4.2.4檔案網員在送交歸檔材料時,必須一式兩份填寫“轉遞人事檔案歸檔材料通知單”,并向接收檔案材料的部門及時索要回執單。4.2.5檔案網員收集齊全檔案材料后,應在一個月內,把歸檔材料送交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并形成制度。 4.2.6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接到各檔案網員送交的歸檔材料后,應及時將歸檔材料登記后歸入個人檔案。4.3人事檔案查閱制度4.3.1查閱事由:4.3.1.1凡對干部及員工考察、任免、調動、政治審查、組織處理、入黨、因公出國、福利待遇、治喪等需要查閱本人檔案的;4.3.1.2與他人案件有密切關系,而該干部、員工已經死亡或因病不能口述和書寫,無法直接提供情況以及其他特殊原12、因,須查閱其檔案取得證明材料的;4.3.1.3編寫黨史、軍史、地方史志等,一般不得查閱干部、員工檔案,可直接向干部、員工本人采訪。如該干部、員工已經死亡或因年邁喪失記憶,有病不能口述、書寫,可查閱其履歷和自傳材料。4.3.2查閱手續:4.3.2.1凡查閱人事檔案,應填寫查閱人事檔案審批表,由主管人事檔案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檔案人員憑審批表提供檔案。4.3.2.2人事檔案一般可供組織、人事、紀檢部門的中共黨員、干部及各黨支部正副書記查閱。4.3.2.3外調人員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必須持有縣團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查閱干部檔案審批表及外調函件,同時須有中共黨員兩人在場查閱。摘抄檔案內容須經檔案主管13、領導同意,加組織批語蓋章后方可帶出檔案室,非中共黨員查閱人事檔案,須經是黨員的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授權后方可查閱。4.3.2.4凡因入團、入黨、入學、升學、參軍、參加工作、進行政治審查等,需查閱其父母和親屬的情況時,一般只提供其父母和撫養其成長的親屬的政治面貌、現任職務、與本人的關系及有無因敵我性質問題而被殺、關、管等項內容。對于他們的政治思想表現情況等檔案人員一般不予提供。4.3.3注意事項4.3.3.1查閱人事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查閱規定,嚴禁在檔案上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違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屬于假公濟私14、者,按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處理。4.3.3.2任何人不得到檔案室私下詢問、了解本人或他人的有關檔案內容,如發生此類情況,檔案人員拒絕答復。4.3.3.3人事檔案只在閱檔室查閱,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將檔案帶離閱檔室。4.3.3.4查閱人事檔案必須遵守下級不能查閱上級,同級不能查閱同級的原則,特殊情況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僅提供所需部分,不得翻閱全部檔案。4.3.3.5不得查閱本人及其親屬檔案。4.4人事檔案轉遞制度4.4.1轉遞人事檔案或材料,必須有任免的文件、調動通知或聯系函件、領導批件等文字依據,否則,不能隨意轉出。4.4.2轉遞人事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4.4.2.1人事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轉15、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4.4.2.2轉遞的檔案或材料,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否則,接收單位有權拒收,以至退回原單位要求重新整理或補辦手續。4.4.2.3 轉出人事檔案材料,必須一次徹底轉出,不能分批轉,更不能有意積壓或抽調其中的材料。檔案轉出后,要在一定時間內向發檔單位索要收到檔案回執單,逾期一個月未退回者,應寫信催問,以防丟失。4.4.2.4收到調入人員檔案經校對無誤后,應在回執單上簽名蓋章,并將回執單退回發檔單位。4.4.2.5為使人事檔案能夠隨著干部調動或職務的變動而及時轉遞,干部調配、任免工作部門應將干部調入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告訴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并建立必要的聯系制度16、。4.4.3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執行轉遞制度,當接到不歸屬管理的干部、員工檔案及檔案材料時,應及時退還發檔單位,避免產生“無頭檔案”。對已出現的“無頭檔案”,應認真查轉,確屬查不到干部(員工)下落的檔案,對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可移交干部、員工原籍檔案館保存。4.5干部檔案鑒別、整理制度4.5.1按照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目標管理檢查驗收細則要求,依據中組部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4.5.2鑒別歸檔材料,必須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的精神以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和干部檔案材料收集、歸檔的有關規定等為依據,嚴肅認真地進行。4.5.3鑒別歸檔材料的方法:4.5.3.1審查材料是否屬于所管干部、員工的材料及應歸入17、干部、員工檔案的內容。發現有同名不同人、張冠李戴的或不屬于干部、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內容和重復多余的材料,應清理出來。對其中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可交文書檔案轉有關部門保存,組織不需要保存的,退還本人。無保存價值又不宜退還本人的,應登記報主管領導批準后銷毀。4.5.3.2審查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文字清楚、內容真實。政審材料一般應具備審查結論、調查報告、上級批復、個人檢討或對處分的意見等。上述材料,屬于成套的材料,必須齊全;對頭尾不清、來源及時間不明或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并加以說明后再歸檔,凡復查不清楚或對象不明確的材料,不能歸檔。4.5.3.3審查材料是否手續完備。凡規定需經組織18、蓋章的,要有組織蓋章;審查結論、處分決定、組織鑒定、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中形成的綜合材料,應有本人簽字或由組織注明已和本人見面;任免呈報表上須有任免職務的批準機關、批注時間和文號;因公出國、出境審批表,須注明出去的任務、目的及出去與返回的時間。凡不符合歸檔要求,手續不完備的檔案材料,須補辦完手續后再歸檔。4.5.3.4鑒別中發現有涉及干部、員工政治歷史問題或其它重要問題,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或未辦理完畢的材料,不能歸檔,應交有關組織處理。4.5.3.5鑒別時,發現有關歸檔材料不全,要及時進行登記并收集補充。4.5.4不屬于歸檔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鑒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需銷毀的材19、料,必須詳細登記,并報請主管負責人審查批準。4.5.5人事檔案的整理工作是檔案建設的基礎工作之一。它是將收集規定的每個干部、員工的檔案材料進行鑒別、分類、排序、編目、技術加工、裝訂立卷,并在此基礎上不斷對檔案內容進行補充的工作。4.5.6整理人事檔案,均按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和有關規定的要求,認真進行整理。4.5.7整理干部檔案,須做到認真鑒別、分類準確、編排有序、目錄清楚、裝訂整齊。通過整理使每卷檔案達到完整、真實、精煉、實用的要求。4.5.8檔案整理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檔案法、保密法和人事檔案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要注意如下事項:4.5.8.1在整理20、檔案時,嚴禁吸煙和吃流質食物,以確保檔案的安全。4.5.8.2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偽造檔案材料。4.5.8.3不得擅自處理或銷毀檔案材料,整理中按規定剔出的檔案材料,須進行登記,經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予以相應處理。4.5.8.4在整理檔案過程中,要加強對檔案材料的管理,防止丟失檔案材料和泄露人事檔案內容。4.6人事檔案檢查核對制度4.6.1按照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目標管理檢查驗收細則的要求和中組部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制定本制度。4.6.2人事檔案材料在收集時,檔案人員要先檢查檔案材料是否具備歸檔要求。4.6.3人事檔案整理裝訂工作結束后,檔案人員要檢查的內容如下:4.6.3.1檢查檔案的卷內目21、錄是否放在卷首,卷內目錄的填寫是否清晰、規范、卷面是否整潔,有無粘貼涂改現象,材料形成時間填寫是否有誤,材料份數和頁碼是否與卷內材料相符;4.6.3.2檢查檔案分類標簽與檔案材料分類是否一致,檔案整理責任卡的填寫是否齊全、準確,并是否放在卷尾;4.6.3.3檢查檔案材料排列順序是否與目錄相符,層次清楚,全卷是否平坦且達到四邊齊,是否有掉頁、漏裝、壓字或損壞檔案材料的裝訂現象,整理好的案卷,需驗收合格后,方能入庫;4.6.3.4對檔案庫房的“七防”措施應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確保檔案的安全;4.6.3.5每年將員工花名冊與庫房檔案柜存放的檔案盒,全面核對一次,做到員工花名冊中的22、人數與個人檔案數一致。4.7人事檔案保管與保護制度 4.7.1根據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則要求,依據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4.7.2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要建立堅固的、防水、防潮的專用檔案庫房,配置鐵質的檔案柜(或密集柜)。庫房面積每千卷需20至25平方米。庫房內應設置滅火、去濕防蟲、防光等設備。4.7.3庫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鼠)、防盜、防光、防高溫、防塵等設施和安全措施應經常檢查;要保持庫房的清潔和庫內適宜的溫、濕度(要求:溫度14-24,相對濕度45-65)。4.7.4保管人事檔案,要建立人事檔案底冊、接收人事檔案登記冊、轉出人事檔案材料登記冊、缺少材料登記冊、轉遞人事檔案歸材料通知23、單、收集人事檔案材料登記冊 等基本臺帳和制度,做到每年全面檢查核對一次檔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7.5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要做到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人員辦公室三室分開。4.7.6要不斷地研究和改進檔案的保管方法和保護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現代化。4.7.7檔案庫房、檔案人員在整理提供利用檔案時,嚴禁吸煙、吃流質食物,以防損毀檔案。4.7.8嚴禁任何個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任何人不準攜帶人事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所。對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的要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對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4.7.9人事檔案材料載體變質或字跡退色不清時,須24、進行搶救。搶救材料,一般可采用修復、打印、抄寫、復印等方法。凡打印、抄寫的材料,必須認真細致、核對無誤,注明復制單位和日期。4.7.10為便于人事檔案的保管和利用,延長檔案材料的壽命,對一些紙張不規則、破損、卷角、折皺的材料,要進行技術加工,加工方法按照中組部頒發的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中第二十條的要求做。5.支持性文件5.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5.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5.3干部檔案工作條例;5.4干部檔案材料收集、歸檔的有關規定;5.5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目標管理檢查驗收細則。6.相關文件、表格黃河發電運營有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十項職責。附件一: 黃河發電運營有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十項職責 第一項 保管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第二項 收集、鑒別和整理人事檔案材料; 第三項 辦理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第四項 登記干部和員工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第五項 為有關部門提供人事的情況;第六項 做好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第七項 調查研究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業務指導; 第八項 推廣、應用人事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 第九項 定期向檔案館(室)移交死亡人事的檔案; 第十項 辦理其它有關事項。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