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日外貿公司內部審計機構職責管理制度及審計工作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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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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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名皇日外貿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電子文件編碼GLZD102頁碼6-1一、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內部審計,增強公司自我約束,完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優化公司業務流程,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依據國家的有關法規和公司的基本法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的內部審計主要負責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各方面各環節進行獨立監督和評價,以確定其是否遵循了公司的方針、政策和計劃,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程序與標準,是否有效和經濟地使用了資源,是否正在實現公司的目標。第三條 公司審計部門依照本制度和總裁的指示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其它部門和個人的干涉。第四條 內部審計的基本原則:獨立性原則、合法性原則、實事求是原則,客觀2、公正原則、廉潔奉公原則、保守秘密原則。二、機構和審計人員第五條 公司設立審計部門,依照本制度行使審計職權,對公司最高領導層負責并報告工作。公司根據需要,可在所屬公司派駐專職審計人員。第六條 公司審計部門應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專職人員。專職審計人員應具有審計、會計、經濟、工程等相關技術職稱,具備與所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第七條 公司審計部門應有計劃地開展審計人員崗位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第八條 審計人員忠于職守,客觀公正,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第九條 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部門和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時,應當回避。簽發人責任人簽名制3、度名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電子文件編碼GLZD102頁碼6-2三、審計機構的職責第十條 公司審計部門依照本制度對公司、公司所屬子公司、控股公司、境外公司及下屬實體行使審計職權。第十一條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對各項經營計劃的制定及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包括公司生產計劃、銷售計劃、人力資源計劃、財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第十二條 對各業務流程和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健全性、有效性進行評審。第十三條 對下列財務、會計事項進行審計:1.財務預算的執行及決算;2.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3.資產的管理情況;4.公司的籌資及對外投資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其效益性。第十四條 對有關經濟事項合同的合4、法性、合規性和效益性進行評審。第十五條 對公司基本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第十六條 對公司內部負有重要崗位責任人員的離任(職)進行審計。第十七條 對公司資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財力等)使用的效益性進行審計。第十八條 對公司最高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進行審計。四、審計機構的權限第十九條 審計人員依照有關制度行使審計職權,被審計部門和個人應予以積極配合。第二十條 審計人員的主要職權包括:1.檢查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各種文件和資料;2.參加有關會議;簽發人責任人簽名制度名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電子文件編碼GLZD102頁碼6-33.對審計中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并索取證明材料;4.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正在違反公司制度、損失浪5、費行為,經請示總裁后作出臨時制止決定;5.項目審計結束后,作出審計結論,提出審計意見。6.JP3對有關審計事項提出改進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7.檢查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五、審計工作程序第二十一條 審計部門應根據公司中、短期發展目標制定相應的工作規劃,且每年要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第二十二條 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經公司最高領導層批準后,做為執行的依據。第二十三條 審計部門在實施具體審計任務前成立審計小組,審計小組負責人應制定具體的審計工作方案。第二十四條 審計部門在實施專項審計3日之前,應向被審計部門或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書的內容應包括:1.被審計部門或單位名稱;2.審計項目、名稱、依據6、范圍、內容、審計時間和方式;3.審計小組組長及其成員名單;4.被審計部門(或個人)應做的有關準備工作。第二十五條 審計人員進駐被審單位后,結合審計事項,進行調查、了解情況。第二十六條 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會計、統計、計劃以及其他經濟活動的有關資料、信息數據,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制度,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查驗有關的經濟管理活動以及向有關部門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取得審計證據并及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簽發人責任人簽名制度名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電子文件編碼GLZD102頁碼6-4第二十七條 審計終結后,審計部應向公司最高管理層提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呈送前,應當征求被審部門(單位)或個人的意見7、。被審部門(單位)或個人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2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審計小組。審計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1.審計項目的基本概況、項目的依據、范圍、內容、時間、方式及其有關情況;2.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事實;3.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4.審計結論及建議。第二十八條 由公司總裁(或審計總監)根據審定后的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決定。審計決定以公司的名義下達給被審計部門(單位)或個人,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被審部門(單位)或個人對審計決定有異議的,可在收到審計決定五日內向總裁(或審計總監)提出申訴,申訴期間原審計決定繼續有效。第二十九條 審計部門對審計決定的執行及審計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后續審計。第三十條 8、公司審計部門應建立審計檔案,加強檔案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檔案的銷毀制度。六、內部審計管理第三十一條 內部審計工作通過制定審計計劃進行組織、指導和控制。包括中、長期計劃、年度計劃以及項目審計計劃。計劃通過不同層次領導批準,作為授權執行審計的依據。第三十二條 內部審計部門通過制定工作職責和項目職責進行責任控制。工作職責包括部門職責和崗位職責;項目職責包括不同審計項目中主審、一般審計師和助理審計師的職責。簽發人責任人簽名制度名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電子文件編碼GLZD102頁碼6-5第三十三條 內部審計部門通過制定審計準則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包括對上崗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考核,安排周密的審計程序,實行審計工作9、底稿的審核制度,特別是主審對助理審計人員工作底稿的審核,建立內部審計的各種工作規范。第三十四條 內部審計部門要有計劃地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包括新進的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訓練和在職內部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同時,在完成一定時期審計任務后,要進行工作考評與總結。第三十五條 內部審計部門要加強檔案管理,對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大量資料進行科學的分類編號、立卷和歸檔,并注意有效地發揮審計檔案的重要作用。第三十六條 內部審計部門實行系統的報告制度,包括每個項目審計結束后的報告和一段時期的工作報告,及時將一段時期工作的成果,所發現公司中帶有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向公司總裁報告,切實發揮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七10、獎勵和處罰第三十七條 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公司應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三十八條 審計人員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紀律處分并調離審計部門。1.泄露有關審計工作機密的;2.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3.玩忽職守,造成較大損失的;4.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簽發人責任人簽名制度名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電子文件編碼GLZD102頁碼6-6第三十九條 對被審計部門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建議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者及有關領導給予紀律處分。1.拒絕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文件、賬單、憑證、會計報表、資料和證明的;2.阻撓、破壞審計人員行使審計職權的;3.打擊、報復揭發檢舉人和審計人員的;4.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5.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八、附則第四十條 審計部門根據本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審計部門負責解釋。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簽發人責任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