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動力電池制造公司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73755
2024-12-16
8頁
27KB
1、內部控制制度之固定資產 母子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浙江XX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服務單位: XX公司XX控股集團公司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第一節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XX控股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固定資產的內部控制,保證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和退出環節的規范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本公司持有的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用于生產、管理和后勤服務的所有設備、工具、儀器、房屋、建筑物。用于技術改造和大修理替換的零部件,即使其價值在2,000元以上,也不在本規范所稱的固定資產之列。2、第三條 購置處置固定資產的批準人應與執行人分離;固定資產的使用人不能同時擔任記賬工作;固定資產的驗收人應與領用人或建造安裝人分離。第二節 分工及授權第四條 公司總部設置設置專職崗位人員負責組織、指導全公司的固定資產控制管理工作,并作好公司總部的具體固定資產控制管理工作;各分公司(分廠)設置固定資產管理專責崗位,負責組織、指導本單位的固定資產控制管理工作,并作好本單位的具體固定資產控制管理工作;各部門、班組根據本部門(班組)的具體情況,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管理崗位,負責作好本部門(班組)的固定資產控制管理工作。公司總部設置固定資產管理會計核算崗位,負責公司總部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控制管理并對各分3、公司(分廠)的固定資產核算、控制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各分公司(分廠)設置固定資產管理會計崗位,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核算、控制管理。第五條 公司總部統一行使本公司的固定資產購置、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分廠)需要購置固定資產或對現有的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必須以書面形式報送生產部、技術部進行技術審查和必要性、可行性審查,重大項目必須報公司最高管理層審議通過,再下文批復申請單位準予實施。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分廠)對已批準立項的固定資產購置和更新改造、大修理要抓緊組織實施,計劃期內未能實施或客觀原因導致取消計劃的要寫出書面說明向公司總部財務部報告,計劃期內未能實施的項目未經再次批4、準立項不得順延至下一年度繼續實施。第三節 實施與執行第六條 公司總部各部門和各分公司(分廠)每年末必須將本單位下一年度的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報送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整理,提交公司總裁辦公聯席會議審查,根據生產計劃的輕重緩急程度和資金狀況統一審批。因生產經營的特殊情況急需追加的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由財務部、及相關業務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10萬元以下的項目計劃由對口主管副總裁批準,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裁批準,50萬元以上的項目計劃由公司總裁辦公會議批準。第七條 公司總部各部門和各分公司(分廠)必須嚴格按批準立項的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組織實施,如確有必要改5、變計劃,或計劃的預算變動幅度在5%以上或變化比例雖不達5%但絕對金額在50萬元以上,必須重新報公司總部批準后才能按改變后的計劃組織實施。計劃實施之前要明確具體實施的部門和責任人,盡快組織實施,項目完成后要會同本單位的財務部門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各單位財務部門要及時對實施項目進行會計監督和核算,項目竣工后應盡快將項目投資結轉。安裝或建設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如未能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應先行將工程投資暫估記入固定資產科目(以工程中間驗收報告為憑據)。第八條 公司總部各部門、各分公司(分廠)必須定期向公司總部報告本單位的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執行情況,實6、際支出超過預算金額的5%或超支比例達不到5%但超金額在50萬元以上,必須提請公司總部審查批準。第九條 技術改造和大修理替換下來的材料和零部件,尚可使用的要送交本公司物資倉庫作價入賬并沖減技術改造投資或大修理費用,對外有償轉讓的應由物資管理部門處理,所得款項交財務部門入賬并沖減技術改造投資或大修理費用,嚴禁施工部門自行保管和對外轉讓,否則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第十條 技術改造替換下來的固定資產,尚可繼續使用的由本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專責到場封存,建立檔案,調撥到其他部門或單位使用的要辦理相關手續,對外有償轉讓的需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或主管副經理(副廠長)同意,并由財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參與擬定合理的7、轉讓價格,不能繼續使用的也應由財務部門聯系物資再生部門處理,所得款項交本公司財務部門入賬并沖減技術改造投資成本。其余的部門無權對上述固定資產進行處理。第十一條 公司總部各部門和各分公司(分廠)需要添置固定資產(由工程項目結轉的固定資產除外),必須向公司總部提出申請,申請審批權限依據本公司貨幣資金控制制度。禁止沒有獲得批準就擅自購買的行為,一經發現,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第十二條 各部門從物資倉庫領用不需安裝的設備,要在領料單上寫明使用部門,領用需要安裝的設備,要寫明詳實的安裝地點,由獲得授權的本部門負責人、對口主管副經理 (副廠長)簽字批準,經庫存物資主管人員簽字審核后,由庫存物資保管員發出8、設備,然后發料人和領料人在領用單上簽名。第十三條 各部門領用設備后,設備使用部門的設備管理員必須盡快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檔案。 第十四條 物資管理部門應于每月財務結帳日將各單位領用的固定資產進行匯總,連同領用單(財務核銷聯)上報財務部門固定資產核算人員進行當期財務核算。第十五條 公司總部和各分公司(分廠)的財務部門門要完整、規范地建立起本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檔案,并督促本公司、部門和班組規范地建立起本部門所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資產管理檔案,保證固定資產檔案與檔案之間、檔案與實物之間完全相符,如不相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請本公司主管領導進行處理。第十六條 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分廠)財務部門要建立9、起本級的固定資產明細賬,保證固定資產管理檔案與固定資產明細賬之間完全相符,如不相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請本單位主管領導進行處理。第十七條 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分廠)內部各部門之間調劑使用固定資產,必須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一式三份,經本單位對口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調入、調出部門及本公司的財務部門門各執一份,并由財務部門及時通知本單位財務部門調整有關固定資產明細賬。第十八條 各分公司(分廠)之間調劑使用固定資產的權限由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負責并報主管副總審批,調劑時必須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一式六份,調入、調出公司財務部門門、財務部門各執一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各執一份,同時調出單位財務部10、門應及時將調出固定資產折余價值通過列帳通知單轉移給調入單位并調整有關固定資產明細賬,調入單位財務部門接到列帳通知單應及時登記有關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調出部門要做到先辦理手續再放行所調撥的固定資產,否則首先要追究調出部門的責任,再追究其他部門的責任。第十九條 各分公司(分廠)的固定資產退出使用處于閑置狀態,應通知本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人到場封存并妥善安置,并在固定資產檔案上注明閑置原因和閑置時間。以后如重新投入使用應由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專責到場解除封存并在固定資產管理檔案注明重新使用的時間。固定資產由使用狀態轉入閑置狀態和由閑置狀態轉入使用狀態,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檔案和本級財務部門的固定11、資產明細賬都要登記相應的事項,做出相應的調整。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發生毀損或需要報廢,使用部門要立即向本單位的財務部門報告,由財務部門門會同有關人員對毀損或需報廢設備進行技術鑒定、分析,會同本單位財務部門辦理各種報批手續,對毀損的設備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屬人為因素造成的,由所在單位根據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屬客觀因素造成的由財務部門向保險機構辦理索賠手續。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出現盤盈或盤虧,應由同級的財務部門會同有關人員查明原因,出現盤盈的要及時登記固定資產管理檔案,并通過本級財務部門入賬,出現盤虧的要分清責任,由所在單位據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并辦理各種報批12、手續,獲準后注銷盤虧的固定資產有關檔案,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根據批準盤虧的文件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并注銷盤虧固定資產的明細賬。第二十二條 各分公司(分廠)固定資產發生毀損、報廢、盤盈或盤虧情況,同級的財務部門門要做出書面情況說明,上報給公司總部財務部門備案,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要將處理意見反饋給公司總部財務部門固定資產核算人員。第四節 監督和檢查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購置、技術改造和大修理計劃的實施由公司審計部進行監督。重點檢查是否批準立項,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以及是否嚴格按批復的計劃實施。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置、計提折舊、技術改造、大修理、盤盈、盤虧、毀損、報廢、閑置、有償轉讓等環節的會計核算由審計部13、人員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固定資產會計核算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會計制度的情況以及技術改造、大修理替換下來的材料、零部件和設備是否存在越權處置或處置不當等情況。第二十五條 各級固定資產管理崗位的設置以及固定資產管理檔案的建立情況由財務部門行使監督檢查權,重點檢查各級固定資產管理崗位的人員配備和履行職責情況,固定資產管理檔案完整規范和檔案與實物相符情況。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內部調撥制度執行情況由公司財務部門行使監督檢查權,重點檢查調撥前是否填寫調撥單,調撥單填寫是否規范,是否有越權批準現象,各相關部門是否收到調撥單以及收到后是否及時進行相應處理。第二十七條 閑置固定資產的管理狀況由財務部門行14、使監督檢查權,重點檢查已由各分公司財務部門進行封存管理的固定資產是否在管理檔案上作注明。第二十八條 毀損或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處置情況由公司審計部行使監督檢查權,重點檢查是否已對申請報廢的固定資產進行技術鑒定,對毀損的固定資產進行原因分析和責任認定,是否先對毀損或報廢固定資產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獲準后再進行相應處理。第二十九條 盤盈或盤虧固定資產的處置情況由公司審計部行使監督檢查權,重點檢查是否查明原因并進行盤虧責任認定,以及是否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理。第三十條 監督檢查人員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固定資產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要求被檢查單位糾正和完善,發現重大問題應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執行,集團公司財務中心負責制訂、修改并解釋。此前有關集團公司對控(參)股公司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均依照本辦法執行。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