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旗合殿家具有限公司財務及現金管理規章制度DOC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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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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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旗合殿家具有限公司紅星店財務管理制度和門店現金管理規定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本店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五)合理分配本店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六)完成本店交給的其他工作。第三條、財務部會計、出納人員組成。第四條、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五條、負2、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店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三)妥善保3、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條 財務核算和財務報告:1、 財務成本核算項目:本店商品購進和銷售成本、人員工資、辦公費用、交通通訊費、分擔旗合殿為本店宣傳廣告4、等相關費用、倉儲費用等費用等董事會批準的其他開支。2、 財務報告: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報告作為股東分紅依據。做好季報 上報時間 1.季報:每季到期后15天出季報,報告上季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季報內容: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第十二條 財務5、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6、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監交。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第二十條支票 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第二十一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7、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現金管理第二十五條8、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盡可能轉賬結算方式。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9、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10、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會計檔案管理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11、歸檔。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處罰辦法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12、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13、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附則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上海旗合殿家具有限公司紅星店現金管理規定一、 目的為了保障門店現金的安全,規范門店備用金的領用及營業款的管理。二、 適用范圍旗合殿所有門店三、 具體規定(一)現金安全保障管理1、 人事行政部應對每個入職人員的背景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其提供的資料真實可信。2、 店長需對每個新入職的員工的可信度進行觀察,確保可信后才可以接觸現金操作。3、 新入職兩周內的員工不得單獨進行收銀操作。6、 門店紙皮費的收取由門店收銀員負責錄入,店長在場監督, 7、14、 在店長交接班本處應對保險柜的鑰匙進行書面交接,即注明X年X月X日,交班人收到保險柜鑰匙,交班人、接班人雙方簽字確認。(二)備用金管理1、備用金領用要求(1) 一般門店的備用金為1500元,若個別門店有特別的需要應由門店提出申請,經營運管理部審核后上報公司進行調整。(2) 若有需要增加領取備用金次數的門店,店長需要提前知會督導,由督導與財務部相關人員對接。(3) 領取備用金時定要當面核對清楚,領用人簽字確定,之后若出現備用金與賬面數額不符的情況應由領用人承擔相應的責任。(4) 若遇到情況緊急由總部其他人員代領備用金時,應由代領人員手寫借條,借出備用金后到門店與店長交接完畢后再補手續。2、門店備15、用金管理要求(1) 每班次預留的備用金金額應一致,督導和經理不定期進行抽查。(2) 各門店每班次預留的備用金由店長根據門店的實際情況決定,但是不得低于350元,不得高于700元。(3) 在收銀機內僅留100元的零鈔,其他的零鈔應壓在收銀機箱的下面。(4) 各門店每班次預留的備用金若有變更應經督導同意。(5) 店長應保證每班次有足夠的零贖錢,嚴禁將備用金用于其它用途。若門店人員將備用金用于私人事務,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辭退相關責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責任。(6) 門店不得利用備用金擅自采購商品,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辭退相關責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責任。(7) 未經總部同意,各門店不得與外面專業換零鈔的個人16、換零鈔,一經發現將對相關責任人處于50元的罰款。(8) 員工當班期間不得攜帶現金,一經發現即處于50元的罰款及營業管理部內部通報批評。(9) 門店人員不得擅自向未購買商品的顧客提供換零鈔的服務,也不得讓顧客賒賬,一經發現則處于20元以上的罰款。(10)門店人員不得在賣場私自兌換外幣,一經發現即作辭退處理。若門店人員存在互相勾結共同作弊侵占公司財產的情況,即作辭退處理,并交付公安機關。(11)若出現包錯營業款導致長短款需要調帳的,對當事人每次處于20元的罰款。(三)、現金營業款的管理。店的銷售工作人員必須在當班營業終了,根據實際所收款項填制解款單后,將營業款交給指定收款人(總經理或者公司指定的店17、面統一出納)。各店收款者如果出現長短款超過1000元的,每出現一次,作過失一次,罰款100元。門店收到款項,必須當日下午存入公司銀行賬戶或總經理指定的賬戶,或當面交給經理,無不可抗拒原因(政府權威部門認定的天災人禍)遲存或少存者,算過失一次,并按每天_3%的比例收取罰款。營業款不得擅自用于費用及其他款項的支付,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三、現金進貨管理。確需現金進貨的業務,由采購部門根據采購計劃及訂單,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在財務部借支現金進貨。借支時必須在借據上注明進貨品種金額和結帳時間。剩余現金必須當天歸還財務部。貨物到達時,馬上辦理入庫手續,并在入庫后一個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每超過規定一天18、罰款100元。四、大宗業務銷貨現金管理。公司各店的批發業務銷售原則是貨出去、錢進來,錢貨兩清。如特殊情況發生賒銷行為,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訂好合同和字據,本著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貨送出未收回貨款時,應從收貨方取得欠條。貨款收回后,應于當日上交財務部或總經理,未及時上交的,則按每天3%的比例收取滯納金,如將貨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與挪用公款性質相同,處以一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并追究法律責任。逾期未收回的貨款由經辦人負責全額賠償。五、現金借支的管理。公司嚴格控制借支現金。1差旅費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據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務之后一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逾期按每天319、%比例收取滯納金。2備用金借支。備用金是公司總經理特許特定人員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長期持有的一定限額現金。備用金須單獨存放,專款專用,備用金按出納現金管理原則進行管理,財務部不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保管情況。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私人借支現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從財務部借款的,必須制定還款計劃,嚴格按還款計劃還款,逾期還款的從每月工資獎金中扣款,并按銀行貸款利率計收利息。六、其他款項的管理。各部門各分店的零星款項,如紙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項,由出納員收取,收款必須開具蓋有公司財務章的收據。收款不開收據的視同貪污行為,處以6%的罰款。收款額未滿1000元的于3日內上交財務部入帳,滿1000元的隨即上交財務部入帳,否則,未告知總經理批準的每遲交一天罰款10元。七、本規定報公司董事長同意簽署,2011年9月8日起實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