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廈地產集團財務預算管理制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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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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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母子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區域集團成員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本報告僅供客戶內部使用,未經華彩公司書面許可,其他任何機構不得擅自傳閱、引用或復制目錄第一章 總則2第二章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結構2第三章財務預算的編制2第四章財務預算的內容3第五章財務預算的調整5第六章財務預算的執行5第七章附則6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財務預算的內部控制,規范財務預算編制及調整,嚴格財務預算執行與考核,提高財務預算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區域集團和成員企業。第三條 成員企業可根據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財務預算管理細則或實施辦法。第二章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結構第四條 區域2、集團董事局負責審批年度財務預算。區域集團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跟蹤管理監督成員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的執行。第五條 成員企業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或類似決策機構負責組織制訂自身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第六條 成員企業財務部門為財務預算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擬訂財務預算目標和財務預算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編制、審議、平衡財務預算草案;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督促完成財務預算目標。第七條 成員企業內部其他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控制、分析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部門做好自身總預算的綜合平衡、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各職能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和聯系,確保相關財務預算執行情況能夠3、相互印證、相互監督。第三章財務預算的編制第八條 成員企業應當制定財務預算工作業務流程,明確財務預算編制、財務預算執行、財務預算調整、財務預算分析與考核等各環節的控制要求,確保財務預算工作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第九條 財務預算的編制以“開源節流,量入為出”為原則,以企業效益管理為中心,加強成本費用控制,客觀分析上一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結合下一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編制,以求效益最大化。第十條 財務預算編制的基本方法按增量預算法、零基預算法等方法進行。增量預算法是以近幾年加權平均值作為基礎,根據下年度的預算目標和對未來的預期確定一個系數,由基礎值乘以系數確定預算值。此方法適用于已正常經營2年以上且市場環4、境比較穩定的公司。零基預算法是不考慮歷史數據,每年編制預算時以業務活動計劃為基礎,根據業務量測算每個項目的預算值。此方法適用于新成立的公司以及生產或運營環境經常變化的公司,以及一些特殊預算項目。第十一條 年度財務預算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統一協調”的程序編制。單位下一年度財務預算初稿應在每年10月中旬以前按照規定格式編制完畢,并上報區域集團;區域集團在每年10月份底開始匯總合并財務預算,對成員企業進行詳細調研基礎,并召集成員企業進行財務預算平衡;每年12月上旬修訂完成下一年度財務預算指標并報區域集團董事局審批,年底前將經審批的下一年度財務預算指標下發成員企業;成員企業根據區域集團5、下達的年度財務預算指標編制詳細的分解落實方案并于預算年度的1月中旬以前上報區域集團按財務預算執行。成員企業應在審批的年度財務預算范圍之內,根據下月生產經營計劃編制月度財務預算,經成員企業負責人審核后,在每月27日前上報下月財務預算到區域集團財務管理部門。第四章財務預算的內容第十二條 財務預算包括一年一次的年度財務預算和按月編制的月度財務預算,具體格式見附件。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應有詳細的編制依據和編制說明,月度財務預算數據較上月有較大變化的應說明理由和預算依據。第十三條 財務預算內容:收入、成本、稅金及附加、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所得稅以及凈利潤等利潤表各項目預算。第十四條 主營業務收入6、預算。建筑企業應綜合考慮在建項目施工進度、新承接項目施工計劃和下一年度預計承接項目施工計劃確定。房產企業應綜合考慮竣工面積、合同銷售額和交房計劃確定。其他企業應在以前年度實際完成收入以及合理確定下一年度增長額的基礎上確定。第十五條 主營業務成本預算。房產企業應根據單方成本和可實現銷售的面積計算。第十六條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預算。成員企業應根據國家及地方規定的相關稅費率計算。第十七條 其他業務利潤預算。成員企業應根據以前年度輔業的經營情況結合下一年度計劃確定。第十八條 營業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包括房產企業的開發間接費。1) 工資、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費、社保支出。工資按預算的下一年度人員總7、數以及人員結構和薪資水平計算。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費按預測的工資總額的相應比例計算。社保支出按公司當地規定比例以及計算方法結合預測的工資計算。2) 辦公費用。根據以前年度人均辦公費和預測的下一年度人員總數計算。3) 差旅費用。由各職能部門按預測下一年度部門出差安排和公司出差標準計算。4) 郵電通訊費。固定費用按合同計算,比如寬帶使用費;固定電話費、郵寄費等按歷年平均水平計算;移動話費按標準計算。5) 汽車費用。參照每輛汽車歷年平均使用費用計算,如果下一年度有安排購新車的還應考慮新購車輛的使用費用。6) 業務招待費。參照以前年度業務招待費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和預測的下一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計8、算。7) 水電費。參照以前年度平均水平確定。8) 折舊費。按年末固定資產計算的折舊加上下一年度準備購置的固定資產的折舊計算,還應考慮年末固定資產在下一年度使用到期的因素。9) 低值易耗品攤銷。根據年末低值易耗品以及下一年度預計新增的低值易耗品,按照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計算。10) 物料消耗。按以前年度平均水平計算。11) 修理費。由技術部門(或技術人員)根據固定資產使用狀況以及相應修理費計算。12) 租賃費。按租賃合同計算。13) 會議費。根據歷年常規會議以及相應會議支出計算。14) 取暖費、防暑降溫費。按按預測的下一年度人員總數和人均標準計算。15) 商業保險費。按財產險費率計算;若員工有商業9、保險的,應詳細披露相關情況。16) 物業管理費。按物業管理合同計算。17) 廣告宣傳費。按自身廣告投放計劃計算。18) 壞賬準備。按預計下一年度年末的應收款項余額以及壞賬準備比例和本年年末“壞賬準備”科目余額計算。19) 稅金。按相關稅率和稅基計算。20) 審計評估費。參考歷年水平計算,并考慮特殊審計事項的費用。21) 咨詢費。按參考歷年水平計算,并考慮特殊咨詢事項的費用。22) 董事會費。按參考歷年水平以及下一年度會議計劃確定。23) 其他費用。其他費用按核算的明細科目列示,其他費用的預算應詳細說明預算的內容以及計算過程。第十九條 財務費用預算。房產企業包括開發間接費中的利息。按預測的存款平10、均水平計算利息收入,按預測的融資規模和利率計算利息支出,按歷年水平計算手續費等。第二十條 所得稅預算。按照前面各項目預算計算出預算稅前利潤并按稅法規定調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后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得出。第五章財務預算的調整第二十一條 經區域集團董事局批準正式下發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成員企業在執行過程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國家法規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特殊原因等致使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差異的,成員企業應書面闡述年度財務預算調整的原因及調整內容上報區域集團,經區域集團董事局批準后,方可調整年度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中的費用預算(包括經營費用和管理費用)在執11、行中,超過年度財務預算指標,不管金額大小一律上報區域集團,經區域集團董事局審批調整當年費用預算后方可使用。第六章財務預算的執行第二十二條 成員企業應加強費用預算支出的控制,納入單位預算的費用開支必須按照區域集團相關財務規定和標準執行。未納入財務預算的非經營性支出包括年度獎金支出、對外捐贈支出、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大型公益活動支出和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非業務招待性質的公關支出,在支出前必須預估金額并上報區域集團董事局(或其授權人)審批同意第二十三條 成員企業應當建立預算執行情況預警機制,通過科學選擇預警指標,合理確定預警范圍,及時發出預警信號,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第二十四條 成員企業應當建12、立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制度。成員企業應當每月召開財務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全面掌握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研究、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月度實際與月度預算差異很大時,應當提出改進辦法或整改辦法。成員企業應隨同每月上報區域集團財務管理部門報表時上報月度財務預算執行反饋表,并對預算指標與實際結果之間的重大差異作出書面說明第二十五條 區域集團財務管理部門有權對成員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第七章附則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經區域集團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執行,區域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制訂、修改并解釋。此前有關區域集團對成員企業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均依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區域集團的有關規定。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