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公司財務預算收入確認及財務報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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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準審 核擬 稿財務中心主題度量衡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密 級附件呈報董事會 韓總裁 張總裁抄 送總公司財務中心、行政中心、營銷中心及各分公司發文方式網站 傳真 張貼日 期2007年 12 月 30 日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度量衡字:【2007】049號總公司相關部門及各分公司: 為了規范管理,加強對分公司財務部門的監督,現對各分公司財務部做出如下之管理規定:目 錄第一部分 總則2 第二部分 財務管理制度2第一章 財務管理原則2第二章 財務組織管理3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3第四章 預算管理4第一年度預算 4第二月度資金預算 5第五章 收入確認管理6第一節 收入確認原則6第二節 業績申報管理6 第六章 2、財務報表的管理7第七章 重要憑證、單據、有價物品的管理8第八章 固定資產管理9第九章 物資物料管理9第十章 財產盤點10第十一章 利潤分配10第十二章 獎懲辦法11第一部分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與規范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保證資金安全,防范管理風險;控制費用開支,防漏節流;以財務報表為工具,為分公司經營管理提供決策依據,最終實現分公司利潤最大化,保證分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分公司指深圳市度量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轄屬的分公司。第二部分 財務管理制度第一章 財務管理原則第一條 財務管理制度統一1、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中心根據聚成華企業務的財務管理實際情況,3、統一制定并頒發。2、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3、各分公司自行制定的補充性財務管理制度,必須報總公司財務中心同意、備案后方可執行。第二條 財務人員管理統一1、財務人員的招聘、解聘由總公司(財務中心)決定,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總經理可以對計劃招聘的財務人員進行初試,然后將建議招聘財務人員的3-5份簡歷交總公司(財務中心),由總公司(財務中心)復試后決定是否錄取。2、財務人員的薪酬(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統一由總公司制定。具體發放在總公司,再劃轉分公司。3、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中心進行,但應充分聽取分公司高管意見。4、財務人員的職4、業規劃和晉升制度,由總公司制定并實施。第三條 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項目、政策、要求上統一,為總公司報表合并奠定基礎。第四條 會計核算方法統一1、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保證分公司作為獨立核算的有限公司,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范、結果真實。2、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中心制定。第五條 統一接受監督審計1、分公司必須接受并積極配合總公司的財務監督審計與經營審計。2、分公司對審計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董事會提出。3、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總經理離任調任時,應接受總公司的離(調)任審計。第二章 財務組織管理第一條 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5、職能部門。第二條 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中心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第三條 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中心。第四條 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中心管理,并接受總公司審計部門審計。第五條 分公司財務部的編制原則上為2人,業務量大的分公司經申請可以為3人。編制為2人時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編制為3人時經申請可以設財務主管或經理1名,會計1名,出納1名。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中心同時負責并匯報工作。分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中心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6、對服從總公司財務中心的管理。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第一條 財務人員職業道德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第二條 財務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 堅持原則,廉潔奉公;2、 財會、審計、稅務、金融、統計等財稅經濟類專業畢業;3、 中專或職高以上學歷,優先擇用高學歷;4、 熟常用辦公軟件EXCEL、WORD及會計賬務處理軟件的使用;5、 財務人員必須有有效擔保(經濟獨立并有擔保能力的第三方)。第三條 財務主管或經理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具有會計或審計專業大專以上學7、歷,初級會計師以上職稱;2、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時間不少于二年;3、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政策,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4、有較強的組織能力;5、總公司財務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四條 財務人員應根據自己的崗位情況,不斷學習,不斷完善,不斷提高,成為業務熟練的財務人員。下屬公司的財務主管,必須具備和下屬公司總經理的溝通能力,能協助下屬公司總經理搞好經營管理工作。第五條 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8、做出處理。第六條 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布有損于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追究其責任。第七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第八條 對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成績的財務人員,應當給予精神的和物質的獎勵。第九條 財務人員應當熟悉公司的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公司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第四章 預算管理第一節 年度預算第一條 每年10月份開始,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的發展戰略,制定次年的年度經營預算。分公司預算工作小組在總公司預算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其主要任務是根據總公9、司下達的經營任務和利潤指標,協調和審查分公司年度指標,最后確定分公司年度指標和總預算。第二條 分公司預算工作小組由分公司總經理、營銷總監、財務經理或主管、會計等成員組成。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經理或主管任副組長。第三條 年度全面預算范圍1、經營指標:分公司年度預算以年度經營指標為中心,年度經營指標包括年度營業收入、年度總成本、年度總利潤等指標。2、總預算:年度經營指標是編制總預算的基礎。總預算為分公司整體及其各個責任部門確立了明確的目標和任務,同時也是績效考核的基本依據。第二節 月度資金預算第四條 資金范圍本制度所稱資金,系指所有權屬于公司的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第五條 編制辦法1、各分公10、司財務部于每月1日前向分公司總經理取得本月的工作計劃,結合各部門的收支項目計劃,編制下月的資金收支預算。2、總公司財務中心收到各分公司資金預算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后,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3、各分公司資金預算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銷售業績計劃、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成本項目、往來收支、資產購置、薪資和提成發放、以及其它特殊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預算,并經總經理復核和簽字確認;4、申報預算金額大于2000元的開支項目,如屬非每月固定發生的經濟業務,開支沒有文件制度規定限額標準的(如:固定資產購置、裝修、發放薪酬制度外的獎金或福利、政府公關送禮、付審計費等),必須事先由經辦人填寫費用申請,交分公司總經理11、審核后,隨預算一起傳真到總公司財務中心審批。5、預算金額小于2000元;或每月固定發生的費用(如工資、房租、電話費)已獲一次性審批;或有文件制度規定開支限額標準(如:包干費),申報預算金額在文件制度規定開支限額標準范圍之內的,不需填寫費用申請交總公司審批,但需在月度資金預算的備注或附表中詳細說明費用開支的原因及金額。6、各分公司總經理、各部門總監或負責人,需要向財務部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于準確的收支項目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注事項等,以便于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預算;7、每月的資金收支預算表經傳真方式進行,并在簽字確認后留檔保存,以備內部審計和日常支付使用。第六條 預算追加及節余 分公司如需開支12、預算外資金項目,開支金額在2000元以上,屬非每月固定發生的經濟業務,開支沒有文件制度規定限額標準的,必須另行填寫追加費用申請單獨報總公司財務中心,并在月底編編制預算時記入上月核準預算金額、上月收支實際金額。每月底結余資金納入下月資金預算中并上報。第七條 月度資金預算要求1、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于必須于每月第一周下班前(18:00)完成月度資金預算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中心,并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預算主表及當月費用申請、工作計劃傳真至總公司財務中心。2、 預算內容必須填寫全面、數字計算準確、手續齊全。月度資金預算必須填寫上月收支實際金額、上月核準預算金額、上月超(節)支金額,超(13、節)支的原因在備注欄或另附頁說明清楚。月度資金預算附表可以不傳真,但附表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并將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中心。3、 各部門不可先開支費用,后填寫費用申請。在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情況下,出納必須嚴格根據審批的月度資金預算付款。如沒有收到按規定審批的費用申請,出納不可辦理借款,否則,處每單50元的樂捐。如出現總公司不批準的費用申請,而出納違規辦理借款先支出了,月底進行利潤分配時,作為“未經批準開支的費用總額” 乘以總公司分成比例作為利潤上交給總公司。4、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預算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預算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14、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樂捐并通報。第五章 收入確認管理第一節 收入確認原則第一條 收入是指符合總公司政策規定的營業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總流入。第二條 收入確認原則1、正式簽訂了有效協議,如客戶權益書、協議書等。2預收定金不作為收入入賬。3、必須是收齊所有款項后,方可確認為收入。4、必須以收到的全額資金確認為收入,不得沖減提成、成本、場租等。除公司有明確文件規定除外。第三條 預收定金或預收部分價款,雖不確認為營業收入或業績,但必須開具財務蓋章的收據,并及時反映在現金收入賬中,不得私自代管或私存。第二節 業績申報管理第四條 業績申報時限 1、每月1日10:00前,分公司出納做好上月15、的銷售業績申報表(格式另定)后,立即將申報表電子檔發送至華企客服中心,并將經過會計簽字確認的申報表傳真至華企客服中心。2、每月1日10:00前,分公司財務部必須負責將已申報上月業績,但還未申請開通賬戶的權益書(或合作協議)與客戶注冊資料登記表傳真至華企客服中心以申請開通賬戶。第五條 退款處理如出現賬戶已開通,但托收的支票退回,客戶不愿再付款或經總公司同意退款的情況,分公司財務部需立即報知華企客服中心取消該賬戶的開通,并在次月的業績統計表上以負數反映此客戶的業績。第六條 業績申報責任1、違規申報,凡不符合業績確認標準而申報了業績的確定為違規申報,違規申報一經發現,取消該業績,并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16、當事人責令樂捐。2、漏報、瞞報,凡符合業績確認標準而未進行業績申報的,失誤造成確定為漏報,故意造成確定為瞞報,具體定性以公司調查結論為準,并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樂捐。3、錯報,誤報,手續不齊,申報格式不標準的,財務部負責人應承擔主要責任,其他財務人員承擔次要責任。4、延期申報:業績申報表電子文檔沒有在規定時間前傳送至總公司財務部,確定為延期申報,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樂捐并通報。第六章 財務報表管理第一條 財務報表的內容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中心報送以下報表1、 資產負債表2、 損益表3、 成本費用明細表4、 資金狀況月報表5、 應收應付明細表6、 出納日記賬(含現金及銀行存17、款日記賬、資金盤點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7、 財務賬套數據備份文件第二條 為了便于總公司合并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中心制定的格式編制。第三條 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每月9日(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18:00)將財務報表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中心,并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傳真至總公司財務中心。第四條 每月10-20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到期的往來款必須當月結清。第五條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18、樂捐并通報。第七章 重要憑證、單據、有價物品的管理第一條 重要憑證、單據、有價物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協議、支票、發票、學習卡。第二條 合作協議 1、分公司印制客戶合作協議,必須按照總公司提供的格式印制,由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 2、分公司財務部必須對客戶合作協議建立空白客戶合作協議登記簿進行管理,根據客戶合作協議編號,及時反映客戶合作協議的進、銷、存、廢情況。3、空白客戶權益書作廢時,不得撕毀,必須在客戶權益書上注明“作廢”字樣,并保存全部聯次。第三條 支票、發票、收款收據 1、財務部必須對支票、發票、收款收據建立重要空白單據登記簿進行管理,根據編號,及時反映支票、發票、收款收據的進、銷、19、存、廢情況。 2、發票、支票、收款收據作廢時,不得撕毀,必須在支票/發票/收款收據上注明“作廢”字樣,并在登記簿上反映,待下次領購發票/支票時,按稅務機關/銀行要求繳回并注銷。第四條 其他重要單據、憑證 其他重要單據、憑證參照上述辦法進行管理。第五條 保管責任 1、上述重要憑證、單據遺失,視為重大差錯按績效考核或行政考核制度處理,追究財務負責人及直接經辦人責任。2、必須及時按要求辦理登報掛失、注銷等手續,不得延誤。3、登報掛失費用由遺失單據的直接責任人承擔。4、領用空白合作協議、收款收據時,可視實際情況由業務經理擔保(每份交押金50元),退回空白或簽約后合作協議、收款收據時,退回押金。空白合作20、協議、收款收據遺失時,押金不退。第八章 固定資產管理第一條 固定資產界定1、單價1000元以上;2、單價低于1000元但使用期在1年以上不易損壞、狀態相對穩定的家具、設備、用品。第二條 分公司固定資產申購1、 必須事前提出專項費用申請,如果是替換以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必須同時提供固定資產報廢申請,根據財務費用的審批流程的規定交總公司領導審批。2、 固定資產采購費用申請經總公司審批后,再將固定資產采購預算金額做入月度資金預算,附費用申請一起交財務中心審批。3、 固定資產采購費用申請經總公司審批后,由申購部門填寫采購申請單,交使用部門負責人及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采購人員按照采購制度取得三家報價,填21、寫訂購單,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才能通知供應商送貨。第三條 固定資產保管1、 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總經理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并作為工作交接和離任審計的內容。2、 處理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的采購時間,使用年限,報廢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才能辦理報廢手續。第四條 固定資產折舊折舊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折舊年限為:1、 小汽車:5年 2、 辦公設備(如電腦):2年3、辦公家具、其他用品:2年 4、辦公軟件及支持設備(如客戶刷卡系統):2年。第九章 物資物料管理第一條 分公司的物資物料實行“實物與帳簿分開管理”原則。行政部門或會22、務部門負責物資物料的倉儲管理并登記實物收發的數量賬,會計負責物資物料的帳簿記錄,交叉控制。第二條 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物資物料負有管理責任,應安排財務人員參與物資物料的驗收、入庫監督與抽查,應協助行政部門倉管人員制定采購、倉管、領用制度。第三條 財務負責人必須定期組織對庫存的物料進行實物盤點一次,并親自參與盤點或監盤。第十章 財產盤點第一條 財產盤點范圍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物資物料、文化產品等有形資產。第二條 每月30日,由出納編制資金盤點表,填寫現金及各銀行存款賬戶的賬面數、實際盤點數、差額。如有差額,必須說明原因,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財務負責人監盤現金并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23、。第三條 固定資產、物資物料、文化產品等實物財產盤點,由保管實物資產的行政部門每月進行一次自查,財務部應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抽查。第四條 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第十一章 利潤分配第一條 利潤分配的原則1、 根據分公司與總公司簽定的合作協議書,從分公司正式合作之日的第四個月起,從分公司所得的利潤中每月扣出10%,作為風險保證金,直到扣滿10萬元為止。2、 分公司凈利潤大10萬元以上時方可開始第一次分紅。3、原則上一個季度分紅一次(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調整)。4、年終分紅視公司運作情況協商決定。第二條 利潤分配的時間及計算方法1、 24、每月根據分公司財務報表的利潤加未經總公司批準開支的費用總額乘以總公司分成比例計算出預交總公司利潤,于每月15日前上交總公司。預交總公司利潤=(賬面利潤總額+未經批準開支的費用總額)X總公司分成比例2、 每季度清算一次,每季度結束后次月25日前給分公司股東進行一次分紅,分公司股東按賬面利潤總額減除上交總公司利潤的余額進行分配。3、 年度終了后45天內,進行年度決算,分配剩余的年度利潤。第十二章 獎懲辦法第一條 獎勵: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于指定日期完成月度資金預算、銷售業績申報、財務報表上報,報表內容填寫全面,數字計算準確,手續齊全,連續3個月達到上述要求者,獎勵現金獎50元/人,并于當期公布和發放。第二條 處罰: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月度資金預算、銷售業績申報、財務報表上報等財務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第1次給予每次20元/人的樂捐,第2次給予每次30元/人的樂捐,第3次給予每次50元/人的樂捐,樂捐情況當月公布。第三條 獎勵及樂捐款在當月工資中發放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