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商會內部財務人事印章及檔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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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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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揚州市山西商會內部管理制度(草案)一、秘書處工作職責(一)辦公室1.行政事務、文秘、安全、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2.揚州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絡工作;3.兄弟商會、協會聯絡、聯誼工作;4.編制商會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5.財務與財產管理工作;6.顧問和來賓接待工作;7.商會文件起草、送達及登記歸檔工作8.各類會議的計劃安排、會務準備,編寫會議紀要;9.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二)會員部1.會員入會登記、管理、資料收集和整理歸檔工作,建立健全會員數據庫,編制會員通訊錄;2.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任前考察以及向主管部門的報批工作;3.調查了解會員動態,征求并及時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4.會費征收工作2、和擬定、修改會費收繳及使用管理辦法;5.為家鄉招商引資工作牽線搭橋;6.聯系指導片區、小組開展活動;7.優秀會員評選以及會員組織處理工作;8.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三)社聯部1.各級社會知名人士的聯絡接待工作;2.協助辦公室做好顧問聯絡接待工作;3.制定榮譽會員年度活動計劃,定期不定期開展活動;4.顧問、榮譽會員活動的召集、聯絡、協調工作;5.組織顧問、榮譽會員為會員提供咨詢服務,為商會發展獻計獻策;6.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四)宣教部1.組織和協調有關人士開展調查研究,為商會參政議政撰寫提案;2.會員教育與培訓工作;3.商會網站的開發、更新及維護管理;4.編輯出版商會會刊、內部簡報和有關3、宣傳資料;5.制定會員赴國(境)內外商務考察活動計劃;聯絡本埠、外埠及全國的有關商務活動;6.負責市、內外媒體聯絡、宣傳;7.每季提供一份省、市(全國)商會動態綜合情況報告;8.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二、秘書處工作制度(一)秘書處在會長和秘書長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二)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要著裝整齊,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和外表形象。(三)提高工作效率,辦事認真細致,按時完成職責內及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四)熱情接待來會聯系事務的客人及到會走訪的會員,要態度和藹、文明禮貌。(五)接聽電話時態度要和藹,語調親切,講話要有禮貌,善于運用禮貌用語。(六)遵紀守法,不得有違法違紀或違反商會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4、。(七)結合工作實踐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八)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匯報。(九)做好環境衛生,保持室內、桌面整潔。(十)要愛護公物,節約開支,保管好公共財產。(十一)外出時要請假,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請假。外出辦事應有去向標志,并保證通訊暢通。三、財務工作制度為保證商會工作的正常進行和日常費用開支,根據揚州市山西商會章程和有關財務管理規定,依據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一)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接受揚州市社團管理部門和本會理事會的監督、檢查。(二)會費收入主要來自會員繳納的會費、贊助費、利息收入、社會捐獻等。(三)經費使用范圍及標準:1.日5、常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電話費、印刷費、各種咨詢費、服務費、廣告費、房租費、水電費等開支;2.會務費及商會活動費,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商會舉辦各種會議以及講座、經驗交流表彰會、文娛、體育活動所發生的費用;3.工作人員的工資、補貼、福利費、通訊費;4.差旅費;5.社會捐獻、贊助等慈善事業活動所發生的費用;6.接待費包括領導和來賓的“迎來客往”的接待、禮品等支出;7.商會為會員服務的各項活動和各項工作的支出,與商會有關的其他正常開支。(四)商會的經費要精打細算,合理使用。(五)嚴禁個人和企業將會費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貸、炒股、轉讓)或挪用。(六)使用和審批程序:實行會長“6、一支筆”審批制。屬于一般日常辦公費,經有關會議研究確定的工作人員工資和補貼及福利費,每年做出一次預算。各種會議、講座、經驗交流表彰會的會務費、各種文體活動費、接待費分別做出專項預算。屬于固定資產購置的耐用品、商會大型活動(包括年度會員大會、組團業務考察等活動)、社會捐資和贊助等重大開支,為會員服務活動等較大支出,事先編制預算交由常務辦公會議審定。不滿2000元的開支由秘書長同意,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支出由會長審定,20000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常務辦公會審定。各種開支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秘書長會簽后,呈報會長審批報銷。各項費用支出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并在報銷單上注7、明用途。(七)商會在銀行專設一個基本賬戶,根據銀行要求辦理有關手續,銀行賬戶專戶專用,只供本會收支之用,賬戶不得轉讓,不得出租、不得出借、不得為企業和其他單位代收代付資金。收取會費的票據一律使用揚州市社會團體收費的收據。(八)為確保現金、支票的安全,備用金不超過2000元,支票、商會財務印章和會長印章要分人分開保管。(九)商會配備專(兼)職會計和出納各一名,分工負責。會計人員負責會計核算、編報會計報表;出納人員負責登記會費等各種收入和其他款項的收繳,經費支出,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收付,檢查票據,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十)財會人員要建立財務檔案,妥善保管各種財務資料,不得遺失。(十一)會長及常務副會8、長、副會長、秘書長、可以不定期的對財務進行抽查。(十二)商會資產為會員共有財產,依照國家和社團主管機關有關規定及本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十三)財務管理要公開、透明,各項費用支出要堅持合理、節約的原則。每年一月要起草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草案),并報常務辦公會議和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十四)會計職責1.在會長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2.負責保管和使用財務專用章;3.負責財務出納員的崗位調動、離職移交監交工作;4.負責商會的發票、收據的購買和保管、登記領用工作;5.負責與稅務部門的銜接和溝通;6.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有關法規及會計制度建立會計賬簿;7.負責對原9、始憑證的審核,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手續不全的原始憑證予以拒報;8.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明細賬;9.每月結賬時負責與出納的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進行核對,如不相符時,負責查找調整直至賬賬相符后才能結賬;10.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進行匯總,登記會計總賬,編制會計報表;11.負責會計憑證的整理、裝訂工作;12.負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臺賬登記工作;13.負責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其它會計資料等會計檔案的登記和保管工作;14.負責辦理商會工作人員調離崗位、辭職等資產移交手續,發現丟失和損壞的物資要及時向領導匯報,辦理賠償手續;15.每年底負責資產的盤點工作,并編10、制資產盤存報表;對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編制報表,經會長審批后進行賬務處理;16.遵守商會的一切規章制度,遵守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1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十五)出納員職責1.按照國家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使用好商會的貨幣資金;2.認真審核每筆付款憑證,嚴格執行報賬制度,對不合理、不合法的報銷原始憑證一律不予受理;3.每筆收入業務要與發票進行核對,做到賬款相符,確保收入如實到位;4.實行現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及時入賬,支出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支付,不得坐支,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條抵庫,否則追究法律責任;5.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字跡工整規范,數據11、準確,做到日清月結;6.及時做好原始憑證的傳遞工作,并辦理傳遞手續;7.做好轉賬支票、現金支票登記、領用工作,不準出租、出借賬戶,不準簽發遠期支票和空頭支票;8.每月底做好銀行賬、現金賬與總賬的核對工作和結賬工作,編制銀行調節表,并將調節表和對賬單轉交給會計核對和存檔;9.每月接受和配合會計和審計對現金、銀行存款的盤點工作,并填寫盤點報表;10.遵守商會的一切規章制度,遵守財務人員職業道德;11.協助和配合會計工作,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四、人事管理制度(一)為了促進商會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充分調動商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依照國家有關勞動和人事法規,制定本制度。(二)本商會的員工12、是指專職工作人員。(三)本商會的人事管理包括員工的聘用、解聘,薪酬與福利管理,員工考核,勞動合同管理,人事檔案管理等。(四)本商會的人事管理工作歸商會秘書處負責。(五)商會的招聘工作秉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六)商會按照常務辦公會、理事會的決議和工作需要,設置機構,并確定人員編制。(七)商會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由秘書長負責提名,報會長審批。聘用人員必須經過二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合格者,由秘書長呈報會長批準后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者,由秘書長報會長批準解聘。(八)員工工作期間如出現以下情況,予以解聘。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2.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不符合崗位要求者;313、.由于個人失誤給商會造成嚴重損失者。(九)員工的解聘由秘書長提名,報會長批準。(十)員工離職時必須結清財務借支,退還辦公設備及所配置的辦公用品。(十一)商會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員工一經轉正,即簽訂勞動合同。(十二)員工勞動合同每年簽訂一次。(十三)每年年終由秘書長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會長辦公會議審定。(十四)員工自轉正起,即建立個人人事檔案。(十五)員工檔案由秘書處保管。(十六)工資實行月薪制,每月底為員工工資發放日。(十七)其它福利和補貼 1.一經轉正的員工,商會按國家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2.已轉正的員工,根據其工作的性質和需要,每月享有一定額度的通訊費用補貼。(十八)工作時間:商14、會執行一周40小時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 (十九)作息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二十)商會實行考勤登記制度,由秘書處負責員工考勤統計工作。 (二十一)假期:員工享受法定假日、事假、婚假、慰唁假、病假、產假、工傷假、年假、補休。假期申請要事先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五、印章管理制度(一)印章管理1.印章由秘書長指定專人保管,存放要安全可靠。2.未經秘書長批準,不得把印章交給他人管理和使用。(二)印章的使用1.印章使用授權秘書處嚴格管理。文件用印,以文件簽發、簽字為準,常規用印由秘書長批準,特殊用印要經會長批準后方可使用。2.用印登記。每次用印都必須登15、記,登記內容包括用印人、事由、時間、批準人、經受人和印數。3.監印制度。印章管理人對用印有監視、監督權,對于不合法和不符手續的用印,有權拒用。4.蓋印的位置。蓋印要端正、清楚,不可歪斜、倒偏或模糊。5.繳銷。如因機構變動停止使用時,應當將原印繳回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六、檔案管理制度(一)檔案資料由秘書處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二)檔案資料按規范化分門別類進行建檔。(三)檔案資料未經會長、秘書長同意一律不得外借。(四)檔案資料借用程序。1.其他單位或個人需要借用檔案資料,須出據書面申請,并在申請上注明使用時間、事由及相關事項。經秘書長和會長同意后,到秘書處辦理借用手續。2.因工作需要借用、復印檔案資料,按上款履行手續后,由秘書處復印后,并在復印件上注明其復印的用途再加蓋商會印章。3.使用證件的單位和當事人,應妥善保管,如證件遺失,應及時向秘書處報告。凡遺失證件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借用單位和當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