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建設監理公司員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附員工出勤臺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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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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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現代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員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正常、有序的考勤管理制度,規范員工的行為,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意識,保障員工的合理、合法休息時間,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工作時間第二條 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的,適時安排調休。第三條 員工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第五條 項目監理處上、下班時間可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及所在地域的氣候環境進行調整,報公司綜合辦公室批準后執行。第六條 實行談判包干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時間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第三章 考勤管理第七條 員工一律實行上班簽到制:公司機關員工每天到公司辦公室考勤員處簽到(2、見附表1),考勤員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安排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項目監理處員工每天到考勤員處簽到,考勤員每月5日前將經項目總監(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的上月考勤表交人力資源部;項目監理處每月5日前必須將本月加班安排表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未按時報批的公司將不予認可。第八條 上班簽到必須由員工本人簽字,不得代簽。因公不能按時簽到者,不得私自在考勤員處補簽,員工必須附上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部說明原因后補簽;如有代簽,一經查實,代簽者和本人均按曠工處理。第九條 員工遲到、早退處理員工遲到10分鐘或早退10分鐘以內,累計滿3次的,取消半天出勤。員工遲到10分鐘或早退10分鐘以上,取消半天出勤。第十條 公3、司機關員工的考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考勤員根據每位員工的出勤情況每天核實并打考勤,考勤表見附表2,對各種非正常出勤情況應按考勤表中的要求詳加備注,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第十一條 項目監理處的考勤由項目總監指定專人負責按要求對監理處員工每天出勤進行核實并打考勤,對各種非正常出勤情況必須按照考勤表的要求詳加備注,由項目總監審查并簽字確認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項目總監對考勤的真實性負責。對考勤有異議者,向人力資源部反饋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會同項目監理處共同確認。晚上因工作需要加班且超過12點的,原則上第二天上午安排調休,不計算加班;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計算加班,但需由項目總監(部門經理)核實后報4、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領導審批。第十二條 項目監理處未在規定時間內將考勤表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人力資源部將緩發該項目監理處人員的工資,由此引起的責任由項目監理處自行承擔。第十三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將采用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核實考勤。對考勤員和總監隱瞞、包庇員工或隨意考勤者,一經發現將對考勤員和總監予以500、1000元的處罰/次。第十四條 員工未按公司請銷假程序及權限(見第十九條、二十條)辦理請銷假手續一律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達3天,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者,視同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公司將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第十五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要建立員工年度出勤臺帳(見附表3)。第四章 員工休假管理第十六條5、 病假管理(一)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因病不能出勤,可請病假。(二)員工休病假必須遞交有效的醫生診斷證明,并出具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開具的病假條(縣級以下醫院證明無效)。休病假的時限,應以病假條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員工休病假須經所在部門和項目監理處同意并上報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到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第十七條 事假(一) 員工因個人事務需處理時,可請事假,事假必須經批準并安排好崗位工作后才能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二)事假的申請應在休假的前1 天提出,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如果對公司業務有影響,公司有權不批準。(三)事假最長不超過30天。(四)事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6、。(五)事假批準權限:事假天數核準權限公司總部監理處1天以內部門經理總監(負責人)23天公司分管領導公司人力資源部45天公司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超過5天公司總經理批準第十八條 調休假(一)調休假是指員工公休日加班,閑時因本人需要或組織安排休息沖抵加班的休假。(二)調休的前提是有加班,并符合休假程序,不存在加班或加班已經調休完的按事假處理,不符合休假程序按曠工處理。(三)調休由員工所在部門或項目監理處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自主安排調休。但必須每月將調休情況在考勤表中反映,員工加班天數較多時,部門或項目監理處應結合實際制訂調休計劃,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四)公司人力資源部應隨時掌握各項目監理7、處員工加班情況,對加班較多而及時安排調休或沒有調休計劃的,人力資源部要跟蹤落實,必要時下發正式的調休通知。(五)員工的加班的調休必須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因員工個人原因逾期未休的視同放棄;因公無法安排調休的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需發加班工資的員工必須由本人在次年3月前提出加班工資支付申請,經項目總監簽屬意見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逾期視同放棄。第十九條 請假程序及要求:休假類別員工本人所屬部門(項目監理處)公司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備注病假本人申請簽屬意見審核審核按權限審批附病歷、病假條等事假本人申請簽屬意見審核按權限審批按權限審批調休假本人申請或組織安排核實并簽屬意見審核按權限審批按權限審8、批說明:不管員工休何種假,員工所在部門(項目監理處)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在不影響部門(項目監理處)工作的前提下,提出明確意見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公司領導、部門經理(副經理)、項目總監、總監代表的休假,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因公離開工作所在地的也必須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意后方可。否則,均視同曠工。經審批同意的事假可以采作調休處理,用加班天數沖抵。員工如遇急病或急事,本人確實來不及請假,應于1 日內委托他人或報告直接上級及人力資源部門,并于休假結束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資料,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第二十條 銷假要求員工休完假期回公司后,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9、銷假手續或以電話的方式與人力資源部聯系辦理銷假手續。否則,延期時間按事假處理。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解釋。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附表1 公司員工上班簽到表所在單位: 考勤月份: 年 月日期姓 名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附表2:公司員工月度考勤表所在單位名稱: 考勤月份: 年 月序號姓名日期1234567891122232425262728293031確認人1上下2上下3上下4上下5上下6上10、下7上下8上下9上下10上下 說明: 上班 遲到 到退 病假 事假R 曠工 工傷 調休 公休 :不打 公司人力資源部: 項目總監(項目負責人): 考勤員:附表3:公司員工出勤臺帳序號姓名考 勤月份合計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當月出勤天數加班天數調休天數曠工累計加班天數當月出勤天數加班天數調休天數曠工累計加班天數當月出勤天數加班天數調休天數曠工累計加班天數備注:出勤天數:指不包含當月加班的出勤天數;累計加班天數:是指當月或以前有加班但沒有調休或沒有全部調休的天數;員工的序號與姓名一一對應,,不得改變。附件4: 員工休假申請單 200 年 號員工姓名性 別工作單位所在部門(監理處)申請休假種類:假期: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部門(總監)意見 簽字: 日期: 分管領導意見 簽字: 日期:人力資源部門意見及核定假期 簽字: 日期:公司總經理意見 簽字: 日期:備注(銷假時間) 員工休假申請單 員工留底員工姓名性 別工作單位所在部門(監理處)申請休假種類:假期: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人力資源部門意見及核定假期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