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公司質量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74400
2024-12-16
11頁
72.50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公司工廠車間項目生產經營質量控制管理規章制度資源包下載
1、昭通交投混凝土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一、試驗室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為了加強試驗工作程序管理,明確職責,特制訂本條例。1、常規試驗、檢驗工作由試驗員進行,特殊項目由技術員進行,試驗員配合;2、對質檢員抽取的混凝土試樣,試驗員應協助及時裝模成型;對各種原材料試樣應及時進行各項性能檢驗;3、測試者必須認真填寫試驗室溫濕度記錄、試驗記錄,并按有關規范進行數據處理,填寫試驗報告;4、試驗報告填寫完畢后必須交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審核,然后蓋章簽發;5、試驗、檢驗原始記錄、試驗報告及溫濕度記錄存根由資料員歸檔、保管。二、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度1、技術資料檔案分類(1) 檢驗報告及原始記錄檔案;(2) 混2、凝土配合比試配資料檔案;(3) 儀器設備檔案;(4) 試驗室有關技術資料及文件報告檔案。2、 技術資料保管(1) 各項技術資料經試驗室主任及技術負責人簽字后,統一交資料室存檔;(2) 日常生產、試驗及原材料檢驗的檢驗記錄指定專人負責保管;(3) 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得翻閱試驗記錄,更不得借閱資料室檔案、資料。3、 保密制度(1) 資料室負責試驗室各項技術資料的保管,保管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保密守則;(2) 混凝土生產配合比屬攪拌站技術秘密,試驗室開出的配合比通知單及攪拌樓的生產配料臺帳,在生產任務結束后必須交還試驗室統一保管,不得丟失;(3) 外來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查閱檔案資料、臺帳及原始記錄;(3、4) 違反上述條款者,輕則批評教育,重則追究責任。三、原始記錄管理制度1、 原始記錄是試驗室發出檢驗報告之依據,每項原始記錄,檢測人員都必須認真填寫,做到字跡清晰,嚴禁涂改及偽造。對原始記錄中的填寫及計算中的錯誤,校審人員可以進行校改,校改時應允許劃刪錯誤部分,并填上正確的數據。校審人員應在劃改部分簽字,但劃刪部分必須保留原錯誤的字跡;2、 原始記錄由檢測人員專門保管,不得給無關人員或單位查看;3、所有原始記錄都必須定期整理歸檔,交資料室保管。四、檢驗報告及混凝土生產配料管理制度1、試驗室對內下達的混凝土配料通知單必須經試驗室主任簽字(主任不在須由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準送交攪拌樓進行配料生產。4、攪拌樓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通知單的要求進行生產配料,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配料單上原材料的數量或規格;2、試驗室發出的混凝土七天、二十八天的抗壓強度檢測報告,抗滲試驗報告等,必須加蓋試驗室的檢驗報告專用章,無檢驗單位公章無效;3、對外發檢驗報告若無編號、無審核人簽字及批準人員簽字者無效;4、各種試驗報告涂改無效。五、儀器設備管理及檢定、校準制度1、管理制度(1) 每項設備均應建立檔案,包括使用說明書、合格證、使用記錄、故障保養卡片、計量檢定書及驗收報廢卡片;(2) 每項設備經計量檢定合格后,均必須填寫卡片,貼上“檢定合格證”;(3) 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儀器設備使用操作規程;(4) 重要設備要定員定5、崗使用、保養、維護,外來人員和非檢驗人員未經允許不得上崗操作。2、校準制度(1) 嚴格遵守國家發布的各項計量法規,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2)各種計量器具定期送檢,確保受檢率、合格率達到法定要求;(5) 編制各項儀器設備的檢定周期,保證計量準確;(6) 維修后的儀器設備必須經過檢定,合格后才能使用。超過檢定周期的設備儀表應停止使用。六、試驗室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流轉制度1、 購置、驗收(1) 購置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每年初由試驗室提出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查后,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2) 儀器設備(計量器具)由試驗室按照批準的計劃內容,訂貨購置,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6、根據有關規范進行驗收,重要的儀器設備由主任親自主持驗收;(3) 凡購置(調進)的儀器、設備由試驗室設備員進行登記進帳,使用前送檢,經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2、 使用(1) 儀器設備的使用,必須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新購置(調進)的儀器設備應由技術人員根據使用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試機,操作人員掌握正確使用方法后,方可進行正式試驗;(2) 儀器設備使用前進行檢查,使用后進行清潔保養,設備管理員要進行定期保養。3、 檢修(1) 儀器設備使用時出現的小故障,操作人員應能自己排除,同時作好記錄;(2) 儀器設備使用時出現較大的故障,操作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立即報告設備管理員,通知派人檢修,并做好使用維修記錄7、;(3) 儀器設備如發生電器故障,由電工進行排除。4、 停用、報廢(1) 儀器設備停用時應辦理停用手續,并張貼標志;(2) 儀器設備報廢應由有關人員做出鑒定后報公司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報廢。5、 計量器具在執行本規定的同時,還應遵守公司有關管理辦法執行(1) 儀器使用、維修、校核、鑒定制度;(2) 儀器設備的使用,必須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新購置的儀器設備須經過培訓后持證上崗;(3) 要按期進行鑒定或檢驗,鑒定不合格的又失去修理價值的則予以報廢;(4)凡屬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必須提前兩個月做計劃按規定檢定周期委托市計量所安排檢定。七、標準養護室管理制度1、標準養護室溫度應保持為202,相對8、濕度應保持在95%以上;2、所有試塊應編號,做好測試齡期記錄;3、水泥試塊應恒溫養護,并定期更換水,混凝土應標準養護;4、試驗員每天分兩次測試、記錄標準養護室溫度和濕度及水池水溫度,達不到要求時,要進行調試或采取措施。當氣溫超過35時,每兩小時記錄一次;5、經常檢查調溫設備運轉情況,做好維修保養工作;6、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八、試驗室標準物質管理制度為了保持標準物質的質量,保證試驗、檢驗的準確性,特制訂本條例。1、試驗室用標準物質(標準砂)的儲存在專用帶蓋容器中,設有明顯標簽,有專人保管,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2、標準物質(標準砂)應根據檢驗要求計量領取標準物質(標準砂);3、因檢驗要求帶標準9、物質(標準砂)到現場必須使用帶蓋容器防止雜質水分混入;4、準物質應定期進行檢查,確保物質的標準性。九、試驗條件控制制度1、各種試驗條件由室主任明確專人負責控制并作記錄;2、試驗室溫度在18-24,每天記錄兩次;3、標準養護室溫度控制在201,濕度大于60%;4、以上各條如超出規定時,負責人應在兩小時內將其調節到規定范圍,并作好記錄。十、計量管理制度1、計量管理制度(1) 計量工作是質量檢驗管理中的一項技術 基礎工作,切實做好計量工作對試驗質量起著重要作用;(2) 指定專人負責對各種計量器具進行分類登記入冊,做到帳物相符,無遺漏,無重復;(3) 計量器具負責人負責對長度、容積、熱工、力學器具及儀10、表進行發放、安排、檢定、維修、報廢等工作的管理和計劃申報工作,并接受計量部門的監督和業務指導;(4) 全體試驗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計量法規法令,正確使用和保管計量器具,經常保持其準確度;(5) 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周期計劃送檢,不隨意拖延,保證周期受檢率100%;(6) 在用計量器具發現故障應及時處理。2、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1) 試驗室使用的計量器具,必須按檢定周期計劃和有關規定進行周期檢定、校驗;(2) 新購的計量器具,必須填寫“送檢單”一式兩份(一份自存,一份交計量部門);(3) 在用的計量器具編號入冊后,任何人不得轉移他用,更不得隨意兌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計量器具按規11、定送檢;(4) 嚴禁在用計量器具超周期使用。3、計量器具的報廢與更新(1) 試驗室應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更新或購置各種計量器具,計量器具的更新、購置由計量器具負責人提出計劃,報試驗室主任批準后,由公司統一購買;(2)已淘汰或報廢的計量器具必須辦理淘汰、報廢手續,填寫淘汰或報廢申請表,經試驗室主任批準后,建檔淘汰或報廢。十一、試驗前檢查制度1、 該制度適合于試驗前對試件(試樣)、儀器、及有關器具的檢查;2、 試驗前應按標準的要求核查試件的類別、規格、尺寸、外觀質量等,并將(包括缺陷)記入試驗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試件不得使用;3、 水泥、混凝土等試驗前應對所用試模逐個檢查,超出允許誤差應調整后再用;12、4、 試驗前應對帶定時控制的儀器設備進行校核,超出允許誤差的應調整后再用;5、 試驗前對所用儀器設備進行無負荷運轉,檢查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修復后再進行試驗;6、 試驗前對所有檢查情況應做記錄,試件檢查記入試驗記錄,儀器設備檢查情況記入設備運行記錄。十二、試驗、檢驗中意外事故處理辦法1、 從事試驗檢驗操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上崗操作證;2、 試驗人員上崗操作前必須熟悉試驗操作安全規程和有關試驗技術標準;3、 儀器設備發生事故或漏電,應立即終止試驗,切斷電源后,再檢查排障,一切正常后才能繼續測試;4、 試驗中突然發生停電、停水時,一切與電、水有關的試驗立即終止。切斷電源、水源時應卸下試13、件,防止突然來電、來水后儀器設備突然啟動,失控造成事故,并立即查清停電、停水原因,并制定出采取應變措施,方可繼續試驗;5、 因儀器設備故障、突然停電、停水等造成試驗中斷,應根據中斷時間長短及對試驗結果影響程度,對原試驗做出繼續進行、從頭開始或取樣重做等決定;6、 當發生觸電、設備傷人等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關停設備,搶救傷員,清除事故源,防止事故再次發生;7、 當發生爆炸、火災等災害時,應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關停設備,撤離易燃爆及重要物品,并采取消防滅火措施;8、一切事故發生后,除及時做好上述應急措施外,還應做好善后處理,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并制定出切實防范措施。十三、檢驗事故14、分析報告制度1、事故范圍(1) 試樣非檢驗性損壞;(2) 試樣(試塊)丟失,編號錯誤;(3) 檢測項目漏檢、超期,數據失實;(4) 違反操作規程,精度下降;(5) 責任心不強,檢驗報告漏項或填發錯誤;(6) 其他意外事故。2、事故分析報告(1) 事故一旦發生,當事人或發現事故人應立即報告試驗室主任和技術負責人;(2) 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分析,做出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3) 事故責任人應如實填寫“事故分析報告”,說明發生事故、時間、地點、經濟損失、性質、原因等;(4) 試驗室根據事故的性質、原因、經濟損失的程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請公司審批執行;(5) 對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15、弄虛作假者,應從嚴處分。十四、安全、衛生制度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法令;2、經常向試驗人員進行安全、衛生的宣傳教育,隨時進行安全、衛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3、在檢驗工作中,建立安全、衛生值日制度, 值日人員對安全、衛生負責,下班前應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好,各主要設備的閘刀開關是否拉開。遇到不安全,不衛生的情況,值日人員有權責令停止工作或停機,并報告試驗室領導;4、試驗人員應嚴格遵守設備使用操作規程,開機前應先行檢查水、電線路,發現有不安全隱患立即報告,查明原因,經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之后才能進行試驗操作;5、要保護完好各種電器設備,隨時保持良好狀態,嚴禁“帶病”工作;6、非試驗人員及外來人員未經試驗室主任批準,不得隨意進入試驗室;7、試驗室必須每日清掃,試驗檢測工作結束后必須對所使用的儀器設備進行清洗或擦拭干凈,需涂油除銹器具應涂油,并將各種儀表和器具放回固定位置。三茅人力資源網資料頻道,中國最大的人力資源專業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