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同鋁業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規范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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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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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力同鋁業(上海)有限公司文件力鋁滬字2014 011號財務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以嚴謹、務實的精神,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公司總體實力為宗旨。第三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第四條、公司財務部業務部直屬集團領導,日常管理由企業總經理領導。第五條、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在實施會計業務中,必須以身作則,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2、項,必須拒絕付款、報銷和執行,重大事項必須報集團主管領導。第六條、公司一切經營工作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第二章:公司財務人員的組織形式第七條、公司的財務機構是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執行機構,代表所屬企業實施本制度并做好相關的財務管理工作。第八條、公司財務經理實行集團委派制,即在財務業務方面,受集團公司的直接領導;在日常行政管理方面,接受所派公司管理和監督。第九條、所屬公司財務經理的基本工資由企業發放,績效工資由集團公司負責發放。第十條、所屬公司財務經理的招聘、調動、晉升、辭退、業務能力和管理工作的考核,均由集團公司根據其本人的表現和能力進行決定。第十一條、所屬公司的其他財務人員的管理,由財務經理負3、責。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第十二條、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為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1.房屋及建筑物。2.電子設備(空調、手提電話、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3.運輸設備(貨車、轎車、叉車)。4.機械設備(機器、加工設備、儀器儀表、發電機、工具等)。5.其它類。第十三條、固定資產以計提留殘值10%后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以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由使用部門申請,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審批后,采供部門負責購買,使用部門驗收,財務部門根據簽字后的有效發票和按照財務管理規定的驗收手續,確認無誤后,方能入賬。第十4、五條、財務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行政部門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使用部門應指定責任人,負責日常使用管理(含說明書的保管)及維修、保養。第十六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半年盤點一次,做到帳、卡、物相一致,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第十七條、對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應積極變現;不能正常使用,無修復價值的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均需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審批后方可辦理。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土地權證)的證書由財務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第十九條、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的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 未經集團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5、形式向外提供擔保、質押。第二十條、購置固定資產(含廠房、車輛)單價在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由所屬公司的總經理審批,單價在1萬元以上,報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審批,其中辦公用品及禮金單筆在5000元以上的,報集團公司履行審批手續。第二十一條、對使用、保養不善而造成損壞或丟失,由相關責任人員按重置或賬面凈值賠償損失。第二十二條、公司簽訂的業務購銷合同、基建合同、行政事務合同,一律放財務部門保管并立檔,但不得將合同原件隨憑證做帳。第四章:資金、現金的管理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部門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提高效益。第二十四條、公司生產經營資金,原則上以自行解決為主,集團調劑為輔6、,如確需要貸款融資或擔保的,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后方可實施。嚴禁以公司的名義向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第二十五條、公司財務不準向外單位或個人拆借資金,一切資產調撥或資金拆借,均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實施。第二十六條、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和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和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第二十七條、公司財務現金使用范圍,須按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范圍之外的現金使用應通過銀行結算。除每天必須支出的膳食費用、臨時接待費用及正常工資的發放外,支付5000元以上的款項,均應以支票、轉帳或承兌匯票支付,并索取正式發7、票進行規范的帳務處理。不得由出差、采購人員攜帶大量(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現金外出。一切非正常開支應征得同意后方能實施。各公司財務經理須憑集團公司批示方能報支。第二十八條、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減少無息資產的占用,限額的核定以1-3天的現金量為準。凡超過限額的應及時送交銀行;凡借款或因業務需要領用二萬元以上(含二萬元)現金,須向集團公司申報。第二十九條、出納人員必須按照出納人員職責及制度要求,把好現金收付關,嚴禁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第三十條、公司財務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跟蹤制度。對到期應收的資金,應督促經辦人員催收;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第8、三十一條、一切現金往來,必須做到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第三十二條、嚴禁公款存入私人賬戶,集團批準認可的企業財務人員除外,違者以貪污認處。第三十三條、公司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庫存現金一次,確保鈔、證、賬相符。第三十四條、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所有的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第三十五條、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財務經理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紀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第三十六條、不準用白條抵庫,不準保存賬外現金,不準因私借現金。第三十七條、加強銀行賬戶印鑒的管理。印章9、必須實行分開管理。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代管,并辦理交接手續。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第三十九條、資金用途中投資、購置固定資產、傭金、廣告費、咨詢費、通訊費、業務費、旅游費、福利費、參展費、印刷費、應酬費等開支,應在年初作出計劃報經集團公司同意。凡單筆支出價值一萬元以上的非經營性費用開支,應逐筆上報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執行,不得擅自列支。第五章:費用的管理第四十條、公司要不斷加大增收節支的力度,挖掘潛力,擴大生產,努力降低成本和費用,并正10、確處理成本與質量,市場與資金周轉等各方面的關系,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第四十一條、費用報銷程序。一、所有的費用單據必須先粘貼在費用報銷單之后,對出差發生的車船票、飛機票、住宿發票、相關的保險發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上,方可報銷。二、任何費用的報銷,必須要有經手人的簽字,并寫明詳細用途和時間、補助事項,先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再交財務部經理審核,最后由總經理簽署意見后,交由出納員付款。三、報銷差旅費用時,應注明日程、交通工具種類、單價、補助標準。除允許將車船票、飛機票、住宿發票、相關的保險發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上外,不得將其他費用的單據混在差旅單后面一起報銷。違者,財務經理一律不予審核。第四十二條、11、費用的審批權限。公司總經理對非經營開支的費用審批權限為單筆金額為1萬元以下(不含),超過1萬元(含),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以上費用是指交際應酬費、會務費、培訓費、書報費、差旅費、員工活動費、文化活動費等。第四十三條、費用報銷的具體規定:一、業務招待費:公司的招待費標準為:經理級以下人員招待費用單筆應控制在500元之內,總經理、付總經理單筆應控制在1000元之內,視接待對象酬定嚴格控制陪客人數。公司員工集團系統出差期間(包括所屬公司員工相互之間的日常往來、出差),原則上不得互相宴請。二、手機通信費用,要根據上海地區的資費標準確定為:一般人員(含主管)確因工作實際需要,限報50元/月,內勤經理級人12、員限報100元/月,外勤經理200元/月,外勤業務人員150元/月。經理級人員(含外勤業務員)確因工作需要超支的部分個人承擔50%,公司報支50%。三、固定電話一律使用IP電話,禁止公話私打,一經查實每次扣工資20元,本部門未審出,由行政部審出的扣部門經理10元工資。行政部沒有查出的扣行政部經理5元/次。以明確層級管理之責任。四、銷售返利:嚴格控制個人返利,如因業務需要銷售返利的,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必須是同等規格的產品價格偏高或同等價格的產品銷量偏大而回款率嚴格按合同執行的客戶。個人返利款項必須事前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返利的款項要經辦人(業務員或業務經理)、財務經理、分管業務付總、總經理簽字13、后方可支付。屬企業返利的,由總經理批準,報集團備案。五、質量賠付:公司事先制訂的質量賠付的規定和賠付程序審批。對質量賠付要嚴格履行銷售合同和賠付程序、手續,單筆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質量賠付,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各公司財務部門要對質量賠付登記臺賬。五、差旅費:(一)出差實行審批制度:1、出差人員應遵循提高工作效率,節約費用的原則出行,嚴禁出差人員利用出差期間借道訪親走友、游山玩水。2、出差人應在出差前,將要出差的目的地、原因、目的和要解決的問題,填寫在出差審批單上。回來要有出差工作報告。3、部門一般工作人員出差,由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出差,由上一級主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出差,由總14、經理審批;總經理出差三天以上(含三天)要經集團公司董事長同意。4、集團公司及兄弟單位員工來公司聯系工作、途徑所發生的差旅費,除在本公司食堂用餐、客房部住勤外,一律回所在單位報銷。公司不報銷任何費用,員工內部調動時,按集團規定在調入單位報銷。(二)出差費用標準: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及相關領導、所屬各公司總經理本著節約的原則,原則上實行實報實銷;所屬公司副總每天食宿費原則上控制在200元/天以內(其中伙食補貼35元/天,下同),經理級人員控制在150元/天以內,一般工作人員控制在120元/天以內,業務人員控制在100元/天以內,住宿費憑正式發票報支。非經費包干人員特殊情況的超標住勤,應事先征得公司領導15、的同意。同地點、同性別二人出差限報一人上限住宿費。七、機動車費用:小車歸公司行政部管理,貨車歸公司業務部管理。詳見公司2009年10文件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八、辦公費用的管理:各部門所需的單價在100元以下的日常辦公用品,應由各部門于每月1日列出計劃表,再由行政部進行匯總,并根據辦公用品的庫存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購買和需購買的數量報主管領導批準。然后由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統一由部門負責人領取。行政部門購買辦公用品時,應盡量向銷售單位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以降低辦公用品的購買成本。1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由使用部門擬專題報告報主管領導審批。九、運輸費用的管理:應在每年年初,由行政部牽頭,會同業務部16、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出承運招標方案,并找尋幾家運輸公司進行比較。選擇一家做到既能保證貨物安全,又有運輸發票且價格合理有能力繳納一定風險金,能簽訂嚴格的運輸合同,且能有結算期的運輸公司承運貨物,以降低運輸成本。與運輸公司結算時必須收齊所有有收貨單位簽收的回單或憑據,否則不得結付運費。第四十四條、總經理費用開支,必須由所屬公司副總簽字,沒有配備付總的,可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經理簽字,交由財務審核后方可報銷,不得自批自報或讓他人簽經手后變相報銷。第六章: 存貨的管理第四十五條、存貨管理應遵循采購、檢驗、付款、保管(驗收)領用相分離,會計全面監督的原則。涉及各個環節的業務不能由一個人承擔,會計17、員、出納員不得兼辦采購或保管員。第四十六條、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和保管制度,每月向所在公司財務部報送一次盤點表。第四十七條、倉庫保管員根據經批準的請購單及入庫單驗收入庫,為保證產品質量,在材料入庫前,必須通過質檢部門質檢驗收。第四十八條、材料物資經質檢部門驗收后,倉庫保管員應根據入庫單,認真審核供應商名稱、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及價格資料,必須清點數量,并一一過磅入庫。對于物料包裝不清,標識不清,倉庫應另存放,不予辦理入庫手續。入庫單一式三聯,分別由倉庫,供應部門和財務留存。第四十九條、倉庫應設立反映數量和金額的明細賬,按類別、品種、型號、規格逐筆登記庫存動態。財務人員應每月與倉庫、供應部門18、對賬一次,做到賬物相符。第五十條、生產車間班組員工生產領料,由生產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倉庫方可發料。領料單一式三聯,分別為倉庫留存,財務記賬留存,領料單位留存。第五十一條、技術部門試制研發階段在倉庫領料時,需持技術主管簽字的技術領料通知單到倉庫領料。第五十二條、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邊角料及廢料(品),應退還倉庫并辦理退料手續,倉庫保管員不得拒收。由倉庫保管員另外保管,登記庫存臺賬。第五十三條、所有材料物資進、出倉庫都必須同時有雙方(如領料人,交貨人,退料人,倉庫保管員等)當事人簽字。第五十四條、倉庫保管員應具備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材料物資賬實不符時,必須上報其直接上級及所屬公司有關領導19、,不得隱瞞事實。否則,一經查實,視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辭退。第五十五條、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應由所屬公司行政部門按員工各崗位的需要制定發放標準,編制發放花名冊,并提交所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倉庫發放。第五十六條、領用一般常用工具,如鉗子、板手等時,領用單上必須經本部門的領導簽批,方可發放;領用專用工具、貴重工具,除部門領導簽批外,還需上報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后方可領(發)放,使用部門必須監督登記入賬(卡)。建立使用人工具臺帳,上述人員離職時應如數交還領用工具,遺失、損壞照價賠償。第五十七條、對生產上急需臨時采購的零星配件應提前計劃,作好備存、備貨的工作。第五十八條、嚴格付款手續。一、對以現金采20、購的小額的各種原輔材料、包裝物、各種備件配件、各種物資,采購人員在申請借款時,借款單據后面必須附有采購申請單財務聯作為借款依據,采購人員將采購申請單上的單價及金額填上,以便于審核人員的審核。二、采購人員在報銷采購費用時,后面必須附有采購申請單復寫件,倉管員開具的入庫單供應聯、銷售商開具(有物料名稱、單價、金額、銷售商地址、電話等內容的銷貨清單)的發票。三、采購人員必須在采購貨物送交倉庫的三天內將費用予以報銷,超過時間未報銷的,公司財務作直接扣采購人員工資處理。對于特殊情況,需現金采購入庫的貨物,應在費用報銷時將銷售方開具的發票送交財務部。因特殊原因,造成發票不能按規定送交財務部的,應在限時內書21、面向財務部說明,并在十五日內負責將發票送交財務部仍作扣工資處理。四、對采購大宗的各種原輔材料、包裝物、各種備件配件、各種物資,必須在發票和入庫手續辦妥后方能付款,并且只能通過銀行支付;對發票或入庫手續不齊全或不符者,財務部門應當予以拒付。第五十九條、加強倉庫與財務、采供、財務部的對帳工作。倉管員必須每月將自己所保管的各種產成品、半成品、原(輔)材料、包裝物、各種備件配件、各種物資進行實物盤點一次,并填制盤點表,盤點表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報采供部、一份報財務部、一份報采供部核對。第七章:應收款的管理第六十條、各所屬公司應強化應收賬款的管理,原則上向客戶的發貨,應根據銷售合同的規定進行,不得超22、出合同規定的上限數量和金額發貨。如有特殊情況(客戶信譽一直很好,只是由于某種原因,暫時耽擱一、二天回款的,下同),需要超出合同發貨的,需經所屬公司總經理的批準,并由公司總經理協調,及時收回超出部分的貨款。一、所屬公司所有的貨物,必須經財務部經理(財務經理不在,可委托主辦會計代理簽字)審核確認后,方可發出。財務部經理在審核發貨單時,應從兩方面進行審核:銷售價格是否符合公司的有關規定,嚴禁低價銷售公司的貨物;貨物的發出是否超出客戶的應收款限額,對超出合同規定的限額,原則上不予以發貨,并在發貨單中簽署明確的意見和姓名。對特殊情況確需超限額發貨的,還需要總經理簽字確認,倉庫方可發貨。二、財務部門每月必23、須填制應收賬款變動表來反映公司的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情況,并對超出三個月的應收賬款,單獨按客戶列出明細表報所屬公司總經理,以便及時安排相關人員催收。三、對未經財務部經理簽字或發貨手續不全的倉庫不予以發貨,門衛不予以放行,失職者或擅自發貨者,公司將予以扣工資50-200元處罰;凡年度內累計發生三次失職或擅自發貨現象,一律予以辭退。四、對業務人員發生的超期(中斷六個月銷售往來的客戶)應收款和呆死賬,業務部為第一責任單位,財務部負備辦責任,主管銷售的領導和總經理負領導責任。第六十一條、公司的關聯交易,應遵循市場規律,簽訂購銷合同,并及時由財務部門進行對賬,核對應收款(含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余額,對賬24、必須以蓋有對方財務或法人印章的原件書面對賬單為準,嚴禁以口頭的形式進行對賬。財務部門應指定專人,進行核對內部關聯企業的往來賬和與供應商、與客戶的對賬,財務經理對此負第一責任。第六十二條、對集團所屬關聯企業及供應商的應收應付賬款,必須每月以對賬單的形式確認一次。除個別小客戶、暫停客戶外,與客戶的對賬,也必須每月一次。違反上述規定,將扣除財務經理當月的業績工資不等。第八章:發票的管理第六十三條、銷售發票的管理一、產品銷售后,業務部門應將客戶所需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提前填制發票申請表交財務部,財務部在收到申請24小時內開具。二、財務部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嚴格按發票申請表所列的各項目認真填寫,字跡清晰25、,尤其是增值稅發票,客戶的名稱,稅號等開票信息一個字也不能錯、漏,以免發票作廢,影響貨款的及時回籠或造成公司損失。凡開錯一次發票,未寄出的每次扣業績工資10元,寄出被退回的每次扣50元的業績工資。三、銷售發票開具后,采取公司統一寄送或由銷售人員、送貨司機轉交二種方式進行。銷售人員、司乘人員收轉發票,要視同現金一樣認真保管,并由相關人員在填開發票備查表中的領票人欄簽名認可,送達客戶時必須取得收到發票確認函。財務部開票人員必須對已開出的發票進行回款的跟蹤,防止只開票不回款,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四、發票開具根據客戶要求,一月一開或一單一開。開具的發票必須全額收回貨款。 五、財務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26、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開具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發票,違者處發票款15%的罰款并扣1-2個月的業績工資,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第六十四條、外來發票的管理一、開展業務過程中,取得的發票必須是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正式發票。二、發票開頭必須全稱填寫公司的名稱,不得以其他名義開具發票(飛機票除外)。三、發生可抵扣的經濟業務,如汽車維修、運輸等,原則上要索取增值稅、正式運輸發票并確保發票的真實。四、一般物料付款、貨到三天后發票要及時送交財務記賬。設備發票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具。五、主要原材料(鋁卷、涂料、藥劑)發票隨貨同行,貨到發票到,采購員收到發票辦好手續后送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27、要協商采購負責人協調好各期開票,合理納稅。六、當月發票,月末28日前務必送到財務入賬。七、收發室保安人員在接到特快專遞的同時,必須將快件及時送到財務。第九章:個人借支的管理第六十五條、個人借支只限于出差、購買物品或因公辦事和學習等,原則上不允許個人發生生活借支。如屬特殊情況確須發生借支,以不超出該員工的未發工資為額度,并須經所屬公司總經理批準。第六十六條、出差人員憑出差審批單,并根據出差地點、時間等具體情況計算所需借支額,由財務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簽批,交由出納員付款。借支購物,按請購單要求辦理,寫明借款事由。駕駛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借支1000元作日常備用金,但必須在離職前全部歸還。所有借支在事情辦理完畢后3天內報賬。違者逐月全額扣當月工資沖抵。第十章 附則第六十七條、本制度由財務部根據公司的管理權限進行解釋。第六十八條、本制度未涉及、未盡的財務管理事項,另行制訂補充規定執行。第六十九條、本制度自2009年4月1日起執行,以前發布的相關制度與本制度相沖突的,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力同鋁業(上海)有限公司 2009.03.27主題詞:財務 管理 制度 力同鋁業(上海)有限公司行政部 2009年03月27日印發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