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養殖場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與崗位職責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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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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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肉牛養殖場人員管理制度為了養殖場的工作秩序,節約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實施科學、規范、制度化管理,明確員工權力與職責,特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個人負責制養殖場在負責人的管理指導下,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一定的權力,承擔相應的責任,權責統一。1、養殖場人員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權力,承擔責任。2、養殖場主管負責場部對全體員工和日常事務的管理,對養殖基地負責人負責,及時匯報養殖場情況。3、各崗位員工堅守崗位職責,做好本質工作,不得擅自離崗。4、做好養殖場的安全防盜措施和工作。5、晚上輪班,看護好場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6、養殖場技術員要經常深入牛舍,觀察牛群健康狀況。7、分工與協作2、統一,在一個合作團隊下,開展各自的工作。8、協調做好養殖場的各項安全防范工作。肉牛養殖場獸醫技術員職責1、獸醫技術員負責養殖場病蟲防治、防疫、藥品發放和疫情匯報。2、依各個季節的不同病害,結合本場實際情況采取主動積極的措施進行防護。3、技術員應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開出當日處方用藥,并根據當日處方用藥與配藥一起準備藥品,按當日處方使用方法和劑量全程監督施藥。4、技術員應每日觀察病蟲害發生情況,對病蟲害應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對異常牛只要進行鏡檢以確定病蟲害,遇到無法確定的情況應當日匯報給養殖場負責人,報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進一步確認,并把確定的情況及時告訴技術員。5、如發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3、時,應及時做好隔離防護措施,確保人畜安全。6、養殖場獸醫技術員發現牛群出現異常病癥,應將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報告養殖場負責人及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肉牛養殖場飼料及投入品管理制度1、飼料需來自無農藥全生態的農家生產的玉米、水稻、黃豆等。2、飼料中不得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3、飼料進倉應由采購人員與飼喂人員當面交接,倉管員還必須清點進倉飼料數量及質量。4、倉管員應保持有倉庫的衛生。庫內禁止放置任何藥品和有害物質,飼料必須隔墻離地分品種存放。5、建立飼料進出倉庫記錄,詳細記錄每天進出倉情況。6、飼料調配應由技術員根據實際情況配制和投量。7、調配間、攪拌機及用具應保持清潔,做到不定時的消毒,4、調配間禁止放置有害物品。8、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潔,工具擺放有序。9、飼料的配制應根據肉牛不同生長發育時的營養需要和標準進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滿足肉牛發育的需要。10、 飼喂肉牛時應按制度飼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發霉變質的飼料。應撿出飼料中的異物。肉牛養殖場衛生防疫管理制度一、生活區的垃圾具備防護措施,及時清理,保持清潔。二、病、死牲畜當天燒毀或深埋,用過的藥品外包裝等統一放置并定期銷毀。三、定期對養殖場進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藥品投放。四、購進活牛必須來自非疫區的健康群,并附有產地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明。進場前,須經獸醫逐頭實施臨床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隔離飼養區。隔離飼5、養7-10天添后,由獸醫技術人員觀察確認無動物傳染病臨床癥狀并經驅蟲,加施耳標后,方可轉入育肥區飼養飼養。獸醫技術員對進入育肥區的牛要逐頭建立牛只檔案。五、育肥牛在育肥場必須經過飼養60天。出場前隔離檢疫7天,經隔離檢疫合格方可出欄。六、進入育肥場的人員、車輛,必須經嚴格消毒后方可進入。做好防疫消毒工作,要定期清掃、消毒欄舍、飼槽、運動場。做好廢棄物和廢水的無害化處理。不得在生產區內宰殺病殘牛。定期1周1次養殖場全面消毒。七、發現一般傳染病及時報告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發現可疑一類傳染病或發病率、死亡率較高的動物疾病,應采取緊急防范措施并于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肉牛養殖場藥物使6、用管理制度一、建立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二、藥品的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質檢查、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主要內容有:品名、規格、主要成分、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三、搬運、裝卸藥品時應輕拿輕放、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標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四、藥品倉庫專倉專用、專人專管。在倉庫內不得堆放其他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按劑量或用途及儲存要求分類存放,陳列藥品的貨柜應保持清潔和干燥。地面必須保持整潔,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五、藥品出庫應開藥品領用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7、使用,需在技術員指導下使用,并做好記錄,嚴格遵守停藥期規定。六、不向無獸藥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牲畜用藥物,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的要求,不購進禁用藥、無批準文號、無成分標識的藥品。七、用藥施行處方管理制度,處方內容包括:用藥名稱、劑量、使用方法、使用頻率、用藥目的,處方需經過監督員簽字審核,確保不使用禁用藥、不明成分的藥物及未經國家批準或已經淘汰的獸藥,領藥者憑用藥處方領藥使用。肉牛養殖場消毒管理制度一、養殖場大門處必須設有消毒池,并保證有效的消毒濃度。養殖場內應設有獸醫室、消毒室、病畜隔離舍。 二、進出場車輛、人員及用具要嚴格消毒。除經消毒池外還應經紫外線消毒,進出場生活區消毒108、分鐘,生產區消毒15分鐘,并更衣換鞋。三、每年進行2-4次結核病定期預防消毒,常用消毒藥為5%來蘇兒、10%漂白粉、3%福爾馬林溶液,監測為陽性牛進行隔離治療。 四、場區內每周消毒1-2次。場區周圍及場內污水池、排糞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 五、畜禽舍內每周至少消毒1次。飼槽、飲水器應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 六、消毒藥應選擇對人和動物安全,沒有殘留毒性、對設備沒有破壞性,不會在動物體內有害積累的消毒劑。消毒藥應定期輪換使用。 七、每批肉牛出欄時,要徹底清除糞便,用高壓水槍沖洗干凈,待舍內涼干后進行噴霧消毒或熏蒸消毒。 八、場區、圈舍、休息室、廁所等公共場所以及飼養人員的工作服、9、鞋、帽等應經常清洗消毒。九、運輸牛的車輛消毒必須在肉牛飼養場外專門的車輛消毒處,用濃度0.5%過氧乙酸溶液消毒。肉牛養殖場免疫制度 一、國家規定的重大動物疫病必須進行強制免疫。 二、堅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應免盡免,對新補欄肉牛要及時補免,不留空檔。 三、重大動物疫病以外的免疫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須按程序免疫。 四、免疫時必須規范操作,按要求更換注射針頭,并做好各項消毒工作,防止人為傳播疫情。 五、疫苗的運輸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貯存運輸要求進行操作,保證疫苗質量。 六、定期采血送檢,對免疫效果進行監督,確保免疫質量。 七、建立完整的免疫檔案。對畜禽實行標識管理,按農業部規定使用耳標。肉牛10、養殖場防疫信息報告制度一、為加強本場生產與防疫信息報告工作,保證報告信息準確、及時,特制定本制度二、防疫信息報告是指引入肉牛報告、發病肉牛報告、肉牛死亡報告、出欄肉牛報告以及其它與防疫有關信息。三、防疫管理責任人,具體負責動物防疫信息報告工作。四、引入肉牛到達本場,及時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所報告數量、種類、日齡、來源地、同意引入決定書編號、檢疫合格證明等信息,并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督檢查。五、發現大批量肉牛發病或可疑重大動物疫病時,立即向動物衛生監督所報告發病動物種類、數量、發病時間、發病癥狀、發病過程、疑似病因以及執業獸醫診斷結果等信息。六、發生批量發病時,立即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發病11、數量、死亡時間、死因、以及執業獸醫診斷結果等信息。七、飼養肉牛達到出欄日齡準備出欄時,向動物衛生監督所報告,申請檢疫,填寫檢疫申報單,詳細記錄檢疫申報記錄。八、動物防疫信息按規定要即時報告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并做好相應記錄。肉牛養殖場外引動物隔離制度一、為加強外引動物落地監管,預防外引動物突發疫病,特制定本制度。二、必須買牛時,一定要從非疫區購買。購買前須經當地獸醫部門檢疫,簽發檢疫證明書。對購入的牛,進行全身消毒和驅蟲后,方可引入場內,進場后,仍應隔離于100200米以處的地方,繼續觀察1個月,進一步確認健康后,再并群飼養。引入育肥牛時,對口蹄疫、結核病、布氏桿菌病、副結核病和牛傳染性胸膜12、肺炎進行檢疫。三、嚴格遵守省政府關于外引動物實行報批報驗、指定通道進入及隔離觀察的管理規定。禁止未經報批報驗私自引入動物。引入的動物要按規定,在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監督下,進行隔離觀察。四、隔離期間要對隔離動物進行規定病種的免疫;每日進行1次群體健康檢查;每兩天進行1次個體測溫;每兩天進行1次活體消毒和環境消毒,并做好隔離觀察記錄。五、要配合當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檢(監)測工作。六、發現動物發病、死亡,立即向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經診斷為國家重大動物疫病的,要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撲殺、無害化處理。七、外引動物在隔離期滿,無動物疫病發生,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許可,方可與當13、地動物混養。肉牛養殖場無害化處理制度一、為加強本場無害化處理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和蔓延,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場獸醫主管領導負責無害化處理的檢查和指導工作。獸醫技術人員負責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動物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飼養人員負責墊料、排泄物、廢棄物以及被污染的飼料等無害化處理工作。三、場內設無害化處理間,配備無害化處理設備。四、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動物及其產品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做好記錄。五、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動物的無害化處理在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六、無害化措施以盡量減少損失,保護環境,不污染空氣、土壤和水源為原則,污水集14、中回收和凈化,并達到國家規定排放標準。七、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按照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的技術要求做好無害化處理工作肉牛養殖場養殖檔案管理制度一、規模飼養場應按規定建立養殖檔案,并使用全省統一養殖檔案記錄。二、檔案管理應設專人管理,并負責檔案的日常整理,確保養殖信息及時準確地記錄在養殖檔案。三、畜禽養殖檔案的保存,應由專人管理,齊備的檔案保存設備,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內容,分門別類,統一存放,為方便查找使用。四、建立畜禽臺式檔案的同時,有專人建立畜禽養殖電子檔案,以便傳統式檔案發生意外時補救。五、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盜、防有害生物、防塵、防高溫等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的安全,做到無丟失、15、無霉變、無蟲蛀、無差錯。六、畜禽養殖檔案應規范填寫,不得隨意更改檔案內容。七、畜禽養殖檔案的借閱,應設置專門的借閱記錄,并附有借閱人和證明人簽字欄,以及養殖場負責人同意借閱簽字。八、隨意更改、毀壞畜禽養殖檔案的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肉牛養殖場疫病監測及疫情報告制度一、定期對動物疫病和免疫后抗體水平進行監測,了解免疫狀態,選擇最佳免疫時機,有效控制疫病發生。二、積極配合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監測抽查。三、發現疑似重大動物疫病時,要立即隔離病畜,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報告。四、積極配合畜牧獸醫部門或專家現場診斷。五、一旦確診為重大動物疫病時,要配合畜牧獸醫部門采取控制撲滅措施,并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16、,徹底清理消毒,場內人員、物品不得外出。六、對于重大動物疫情,不得瞞報、遲報或謊報。七、接受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八、疫病監測及疫情報告每月上報一次,即每月1-2日上報上月的疫情監測及疫情情況,發現疑似重大動物疫情應立即報告。 肉牛養殖場檢疫申報制度一、為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維護公開衛生安全,養殖場的肉牛在離開養殖場前必須實行產地檢疫申報。二、肉牛養殖場的肉牛在出場前1-3天應向當地的動物衛生監督所申報。三、申報檢疫的肉牛必須經強制免疫和佩戴動物標識后,方可申報。四、肉牛養殖場的肉牛經檢疫人員檢疫合格后方可出場。五、運輸動物的車輛裝載前和卸載后應清洗消毒,并取得動物運載工具消毒證明。六、17、跨行政區域調運動物、動物產品必須憑出縣境動物檢疫證明和消毒證明運輸、經營。七、未經檢疫的動物禁止調離本場,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實行隔離觀察、治療。八、跨省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應當向省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到達輸入地后,向動物檢疫申報(報驗)點進行報驗。檢疫申報(報驗)點接到貨(主)的報驗申請后指派檢疫員到現場進行查證、驗物。各類證明齊全、證物相符,臨床檢驗健康的,允許引入。肉牛養殖場生產管理制度一、配料員管理制度1、場區內使用的飼料必須符合國家檢驗檢疫局有關部門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的規定。2、配料員必須對使用的飼料進行詳細記錄來源、產地和主要成分,不得使用不符18、合規定的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二、獸醫責任制度1、按規定做好活牛的傳染病免疫接種,并做好記錄,包括免疫接種日期、疫苗種類、免疫方式、劑量及負責接種人姓名等工作。2、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不得使用任何明文規定禁用藥品。將使用的藥品名稱、種類、使用時間、劑量及給藥方式等填入監管手冊。對活牛食用的飼料要詳細記錄來源、產地和主要成分。三、衛生防疫管理制度1、購進活牛必須來自非疫區的健康群,并附有產地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明。進場前,須經獸醫逐頭實施臨床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隔離飼養區。隔離飼養7-10天添后,由獸醫技術人員觀察確認無動物傳染病臨床癥狀并經驅蟲,加施耳標后,方可轉入育肥區飼養飼養。獸醫技術員對進入育肥區的牛要逐頭建立牛只檔案。2、育肥牛在育肥場必須經過飼養60天。出場前隔離檢疫7天,經隔離檢疫合格方可出欄。3、進入育肥場的人員、車輛,必須經嚴格消毒后方可進入。做好防疫消毒工作,要定期清掃、消毒欄舍、飼槽、運動場。做好廢棄物和廢水的無害化處理。不得在生產區內宰殺病殘牛。定期1周1次養殖場全面消毒。4、發現一般傳染病及時報告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發現可疑一類傳染病或發病率、死亡率較高的動物疾病,應采取緊急防范措施并于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