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食品公司品質管理制度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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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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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牧食品公司人事行政生產采購品質管理工作制度手冊
1、3.原料品質管理辦法3.1原料取樣原則(1)取樣注意安全。(2)取樣必須攜帶有關取樣器、透明塑料樣品袋、記號筆等工具。(3)樣品之采取應力求隨機、廣泛、以期具有代表性。(4)抽取樣品不可太少,盡量減少誤差,并且留樣以備檢查。(5)若每批原料數量太大,應酌予分批并分別取樣。(6)應視供應商及運送者的信譽,實際的品質及運送狀況彈性調整抽樣次數。(7)抽樣過程中應用眼觀、手抓、鼻嗅等感官檢查品質,發現品質變異時立即處理。3.2 30取樣檢驗3.2.1固體原料汽運包裝原料(添加劑原料除外)到廠,應對所有外圍包裝袋抽取(頂部須上車抽取)樣品,包裝玉米原則上應會同供應商打開側廂板進行抽樣檢查,散裝玉米則用2、散裝取樣器分至少五個不同位置抽取樣品,取樣點不少于30包裝袋,樣品重量不少于1公斤。3.2.2添加劑類和液體原料(1)對添加劑類和液體原料(氨基酸、氯化膽堿、油等)則按來貨總包/桶數的開方數取樣。(2)液體原料應以液體取樣器取樣,樣品數量以一批一袋(大約1公斤)為原則。(3)油罐車轉運之液體原料應自上方開口取樣。(4)用液體取標器或透明管。(5)若有懷疑時應于不同深度取樣。3.2.3樣品標示和檢測(1)取樣所得樣品,每袋皆應用“原料取樣卡”標示,并依規定盡速送化驗室進行化驗分析。(2)每車原料中所抽取樣品,外觀品質若無異常,則將樣品混合好,在“原料取樣卡”上記錄車號、供應商名。若發現部分包裝袋3、內原料異常(如顏色,氣味,霉味等)則應用記號筆在異常袋上作記號,同時將正常與異常原料分裝在不同的樣品袋,記錄車號、供應商名,計算異常袋數占取樣總袋數的百分率。全部樣品帶回化驗室,以備進一步檢驗。(3)從車上取回的30原料樣品應不少于1公斤(添加劑原料約500克)送到檢驗室后,由專職人員進行外觀(顏色,氣味,霉變,摻雜等)及水份,尿素酶等檢測。(4)用快速水份儀測定水份時,原料溫度一定要在儀器允許范圍之內,否則要等溫度平衡或用紅外線水份儀測水份。(5)豆粕尿素酶活性,可用快速法測定。必要時應使用PH增值法校對。(6)每車原料若不合格包數超過總取樣包數的30,則全車退回。同時填寫“退貨通知單”通知4、采購部退貨,保留樣品,以備查 核。(7)雨雪天氣到廠未蓋篷布的原料不予取樣,一律退回,并立即填寫退貨通知單,通知采購部。(8)專人負責統計填寫“每日進廠原料品質登記表”。3.3 100取樣檢驗(1)100取樣系在卸貨過程中實施,取樣人員在卸貨中應全程在場監視取樣。(2)原料進廠后,在卸車時,取樣員應依照“原料取樣卡”中所提供的30樣品之品質檢查結果(如水份,雜質等),建議生產部收貨人員采取相應的措施。(3)在卸貨的同時進行100檢查,取樣員要上車檢查,主要針對30取樣時未采到的袋中原料進行感觀檢查。發現不合格的原料,必須挑出,卸完合格貨后,不合格的原料能立即退回的,立即退回,不能立即退回的,分5、放,填寫“退貨通知單”通知采購部。對進入大筒倉的玉米更應注意,切勿將不合格原料混入。(4)100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而不能立即決斷時,可令暫停卸貨,取樣回檢驗室請示主管,以作出決策。(5)對于弄虛作假,故意把品質低劣、不合格的原料碼放里層進行蒙騙的供應商,應當場退貨,留樣并報告上級主管。(6)對散落在車廂內的原料,應視車廂的清潔程度決定是否掃下車。(7)100取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品質異常原料,需要取樣,并送回檢驗室以備核查。(8)取樣所得樣品,應由抽樣員連同原料收貨報告送化驗室,并依規定進行化驗分析,100樣品化驗結果為該批原料最終結果。(9)100化驗結果如不合格,作退貨處理,如部分項目不符質6、量標準,但公司可接受,應酌情減價,否則,退貨處理。(10)每周將進廠的各批原料品質情況、數量、采購價格等數據匯總上報部門主管。3.4原料倉儲品質保證3.4.1原料倉儲管理重點在于避免混料,防止變質及減少損耗,具體要求如下:(1)同一貨位,嚴禁堆放不同品種的原料。(2)同一品種,不同廠家生產的原料嚴禁堆放在相同貨位。(3)外觀難以區分的原料品種,不宜堆放的太近,以免混料。(4)袋裝原料必須鋪設棧板才能堆放,且以小區域堆放為原則,每個貨位之間空隙,必須在50cm以上,以便倉管員對貨位進行管理。(5)每個貨位原料堆放后,必須在顯露位置掛上“貨位卡”,注明原料名稱、產地、品質、數量、包重等。(6)原料7、堆放必須外觀整齊,高度和寬度適當,倉儲環境要保持清潔、衛生,要注意防鼠、防雀、防蟲蛀。(7)儲存條件應配合原料特性,例如魚粉應當注意通風及方向。3.4.2倉管員和品保員應經常巡視倉庫,協同原料倉儲品保工作(1)倉管人員應每周檢測一次SILO及指定料堆之溫度,并作記錄,由品保人員復查后送主管存查。(2)原料同區存放溫度差異在5以上時,即為異常征兆,倉管員除應及時呈報領班聯絡品管部研究處理,并改為每天檢測一次,以掌握變動情形,倘有繼續惡化趨勢時,應立即呈報品管部經理做緊急應變措施。(3)品保員應經常檢查每天廠內外原料卸貨時的情況,及時指出卸貨,碼垛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改進。(4)對應分等級8、使用的原料,根據進廠時品質、倉儲時間,倉儲過程中品質變化情況確定等級。(5)每周檢查庫存原料的溫度、水份、酸價、蟲害等是否超標,并形成書面報告,有異常情況時應填寫“品質異常報告”, 及時采取措施。3.5原料使用管理3.5.1原料之使用除品管部另有指示外,均應嚴守先進先出原則。3.5.2使用前品質確認:(1)品管部經理及指定人員應經常巡視原料倉儲情況,以期了解現場實際作業情況,先期發現問題,掌握問題并解決問題。(2)品管部應指定專人,每日巡視倉庫,并每半月抽樣送化驗室化驗分析,所抽樣品應區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懷疑其品質可能劣化者,分析結果應做為采取行動參考。第二類為預定將使用的原料,其分析結果應作9、為“原料品質狀況報告”送集團品質技術部門作為配方參考。3.5.3原料進倉(1) 品保員根據先進先出原則和庫存原料的實際品質變化情況,安排原料的使用順序,填寫“原料使用安排表”投料 員據此組織原料下倉。(2)品保員應每日檢查準備進配料倉(粉碎倉)使用的原料品質,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倉使用。(3)投料員應按品管部有指定方法投料,例如原料必須按比例摻用,應按品管部下的“原料使用安排表”辦理,并指定人員監看作業。(4)如發現有結塊、雜質、品質不良時,投料員有權停止下料,并通知品管、采購部協助處理。(5)一種原料卸料完畢,卸料口環境必須清理干凈,以免混料發生。(6)投料員每天必須把計劃下倉和實際下倉的原料品10、種、數量、原料進倉的倉號認真記錄下來。3.5.4入倉取樣(1)各原料于入倉作業開始時,生產部操作人員應取樣確保無誤。(2)生產部主管應經常巡視,以確保取樣作業的確實執行。(3)所取樣品應送品管部備查。3.5.5查倉作業(1)生產部操作人員應每小時查看一次原料,并作成原料倉巡視記錄日報表,如發現有原料相混情形,應通知控制室立即停止使用,并反應主管及通知品管部協助處理。(2)生產部領班及品管部領班應經常復核查倉作業。3.5.6添加劑品管部指定專人每日一上班就查核添加劑的用量,檢查使用的正確與否,填寫“添加劑檢查日報表”上報部門主管。3.6新原料開發(1)品管部向采購部主管提供原料質量指標,使采購人11、員了解合格原料的質量標準。(2)公司開發新原料時,就由采購部取樣送品管部化驗,并經分析具有采用價值后,應將樣品、化驗報告及采用價值分析報告送集團技術部進行確認,經集團品質技術部認可,并于配方配合修改后,才可開始采用。3.7用料預算品管部根據銷售部送來的下月及下六個月銷售計劃表和采購部送的下月及下六個月原料價格預測,完成下月及下六月原料預計用量表和飼料成本預測表報財會部、采購部及公司領導。3.8簽約前品質確認關鍵性原料,品質不穩定的原料,品質績效不佳的供應商所供應的原料,及其他采購部認為有必要的原料,應由采購部取樣,送品管部化驗合格后,再進行簽約。3.9發貨前品質確認CT7-010發貨前品質確認12、應配合采購部辦理,尤其是大量采購由外地供應的原料,為避免到發貨時才發現不符品質標準,導致難以處理的困難,應由品管派員與采購員赴供應商倉庫及裝貨現場抽樣化驗分析,以確認可否發貨,必要時應派員監視發貨過程,或取得地圖或倉庫配置圖以復核發貨之正確性。4.制程及成品品質管理辦法4.1生產計劃檢查品管部根據生產部送來之每周或每十天生產計劃應核對:(1)預混、小料等是否足用。(2)對于原料的使用是否應給予適當的指示。(3)原料庫存能否保證十天的生產需要,是否應變更配方。4.2配方變更管理品管部應于變更配方前通知生產部,以便生產部預作準備,通知新配方時,應檢核相關配合措施(例如原料倉清理)等是否確實完成,并13、同WEM操作人員鍵入配方,并印出、核對后取回一份并予復核。4.3制程品質的管理4.3.1倉頂作業(1)生產部倉頂抽樣員對進倉的各種原料、半成品、成品,均需抽樣檢查原料進倉是否正確,有無漏料和竄料現象;并抽取樣品送品管部。(2)抽樣員對抽取的各種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必須進行質量感觀檢驗,發現問題,立即通知控制室和品保員,查明原因,及時解決。(3)品管部品保員須隨時巡視倉頂,檢查抽樣記錄是否正常。對抽樣員送來的樣品,必須認真地進行感觀復核。4.3.2混合機作業(1)控制室人員應隨時監視WEM電腦之顯示,任何異常信號皆應確實查明原因并妥善處理。(2)控制室在更換生產飼料品種時,或者在停機后重新開機14、時,至少需將2包以上的飼料作為回機料處理。(3)液體原料的添加,應經常查看流量是否均勻,每班皆應查對流量表并作記錄。(4)應加熱后混合的液態原料,應確實掌握溫度,并經常清理混合添加設備中的殘留物。(5)每生產一種料前,小料操作員務必將小料配方單連同預混料標簽送到控制室核對,并轉交一份給品管部稽核。(6)小料口的篩網,務必每批清掃干凈,以免藥物污染。(7)每月做一次噴油試驗,核對用油量是否正確。4.3.3制粒作業(1)制粒時應經常檢查制粒后的品質、外觀、顆粒、味道都必須符合標準。(2)如有制粒不易或無法符合制粒機正常產量時,應立即反應主管通知品管部,以便采取措施。(3)滯料再開所造成的黑色長條不15、得混于正常飼料中。4.3.4包裝作業(1)打包員應了解各類別飼料外觀、味道上之差異,在包裝前應確認飼料類別。(2)每批料的前后二包料,應依規定回制,第三包以后如發現異常亦考慮回制,每批料之尾包零數亦以回制為原則。(3)打包員必須對成品飼料的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如發現其顆粒長短不均,或顆粒中含有未粉碎的玉米、豆粕粒時,立即通知控制室和品保員,查明原因,及時糾正。(4)打包員每班次上班時應即校磅一次,且須對成品包重,按規定進行抽樣,填寫“產成品包重記錄表”,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主管。(5)打包員每間隔1小時,需對料溫和室溫進行測量一次,如果二者溫差大于攝氏4度時,及時通知控制室和品保員。(6)打包員必16、須將產品標簽的兩頭加蓋生產日期和班次,使袋內袋外均有生產日期,本班次未用完的標簽,禁止延用到下個班次。(7)打包員必須將產品標簽放置在包裝袋正上左方,且不得超過包裝袋口,打包時,包裝袋正版面對打包員。(8)包裝線要求白線做針線、藍線做彎針線,包裝物兩頭的包裝線剩余長度不得超過7cm。(9)飼料打包線要平直,且兩針間隙以不能漏料為標準。(10)如發現破包或縫線不牢之包裝皆應立即處理,補足重量或換包裝。4.4回制作業回制作業應依下列規定:4.4.1品管部應將所有可能發生回制料的情形詳細列舉,并依其嚴重程度及是否有固定之回制原則分為兩大類:(1)必需個別處理的;(2)可以依固定原則回制。4.4.2必17、需個別處理的(1)由發生單位主管,在發生后當日內,書面通知品管部,品管部應立即會同有關人員赴現場取樣分析,并向技術總部報告,要求配方后送生產部辦理回制作業。(2)生產部應依品管部指定的方式及期限完成回制后呈生產部經理核閱并轉品管部結案。(3)如因銷售產品結構變更,或其他因素造成回制料無法依原定方式期限回制完成時,生產部應協調品管部另行研訂回制方案。4.4.3無需個別處理的,可以依固定原則回制的,其處理程序為:發生后,即盡快依品管部所訂之回制原理回制,非經品管部通知或同意,不得變更回制方式。4.4.4回制的注意事項:(1)回制料應存放于指定區域并且標示清楚。(2)不明發生原因回制料,宜分別存放,18、分別處理。 (3)由經銷客戶退回之回制料,應經煙熏才可入庫,進入農場的飼料不應回制。(4)控制室應于回制記錄表及混合日報表上詳實記錄,處理聯絡單等。(5)品管部詳細核對混合日報表,處理單等,以防發生錯誤。4.5制程及成品取樣4.5.1混合機(WEM)控制員應于每批飼料混合完成后取樣品大約200克左右,填寫成品取樣卡,裝入樣品袋中,于當班結束后,交于品管部。4.5.2制粒機操作員,應每種制粒料取樣品,于本班結束后,交于品管部,具體為:(1)若制粒數量在10噸以下,應于不同階段取三袋樣品,每袋樣品不可少于200克。(2)若制料數量在10噸以上,于不同階段每10噸取樣品1袋,每袋樣品不可少于200克19、。4.5.3包裝機操作員應于包裝線上每10包取樣一匙,每批次取樣一袋約為400克。4.5.4生產部應于每班次派員將所取樣品送品管部,由品管部選擇分析。4.6切實做好成品制程之品質保證工作品保員應在每班生產中定期不定期檢查下列事項,如出現異常,應立即報告主管和生產部相關人員,采取措施處理。(1)檢查添加劑的庫存、用量是否正確。(2)檢查不需粉碎原料和待粉碎料所投入倉號是否準確,檢查配料倉(粉碎后倉)的原料品質、粒度,是否符合生產指標,是否結拱、混料等。(3)檢查制粒機的溫度、壓力、顆粒料的硬度、外觀、水份、粉率、溫度等是否符合標準。(4)檢查打包重量,縫線、標簽是否正確,發現破包、漏包現象,立即20、通知打包員補足重量或換袋。4.7原料用量核對品管部應每日核對生產部送來之下列報表:(1)電腦打出(7)添加劑使用日報表(2)原料投料日報表(8)回制料處理統計表(3)混合日報表/制粒日報表(9)編織袋日報表(4)成品包裝日報表(10)成品取樣單(5)地圖式存貨日報表(6)小料及預混料庫存日報表 以了解下列事項:(1)是否完全依配方生產(2)是否正確加料、用料(3)是否正確執行回制作業(4)是否有手動作業(5)是否有其他影響品質的問題4.8成品倉儲效期及倉位管理(1)品管部應經常檢查天氣、倉儲環境,原料條件等因素,制定飼料倉儲效期標準,供生產部執行。(2)成品倉儲領班于每天上班時,即以“成品倉儲21、位置表”進行全面庫存飼料之效期查核,若發現于5日內到期之項目,應即通知銷售部查核訂單及催促客戶提貨,并提醒出貨員優先出貨。(3)經查核,發現飼料已逾期時,暫時不得出貨,由倉儲領班填寫逾期飼料之數量、原因送品管部擬定處理方式,并依之處理。(4)妥善規劃倉位,適當堆放及標識,確實貫徹安全及衛生管理,注意不同品種的飼料成品,禁止堆放在同一貨位上;同一品種,不同生產日期的飼料品種,也不準堆放在同一貨位上。4.9出貨品質之管理(1)成品倉管員每天要巡倉檢查每個成品貨位是否懸掛貨位卡;如果沒掛,必須立即補掛;(2)成品發貨員必須接到產品合格通知單后,方可發貨;(3)成品發貨必須遵循“先產先出”原則,如發現22、成品受潮、結塊及超過公司規定期限的成品,一律停止發貨,并通知品管部。(4)出貨時應依出貨單正確出貨。(5)任何掛上“暫停出貨”標識者,皆嚴禁出貨。(6)出貨時,應仔細檢查運輸車是否清潔、有無積水,飼料裝車時有無破損,出廠時門衛人員檢查車輛是否加蓋篷布。(7)出貨資料應詳實填寫,以便追查品質。4.10報表統計分析(1) 每周做一次制程及成品品質狀況統計分析,填寫有關報表,上報 部門主管和相關部門,每十天向總部報告“QC Report”。(2) 每月對液體原料、大宗原料、成品異貨情況作統計分析并報告主 管及相關部門。5.化驗管理辦法5.1樣品管理5.1.1由現場取得之樣品于送達化驗室時,應由化驗員23、進行核對、分類、登記及感官檢查后,依規定儲存或進行化驗作業,樣品登記表應每日呈閱。5.1.2車間和打包房送來的樣品由化驗員簽收登記,并將兩種樣品對比查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5.1.3公司內采購或銷售部門樣品送檢,須填寫“正大送檢報告”,由 品管部主管簽字同意后,方可對樣品進行化驗。5.1.4公司外部門樣品送檢,品管部原則上不承擔化驗義務,如因工作協作關系確需化驗的,須由公司內對應部門主管填寫“送檢報告”,品管部主管同意后,方可對樣品進行化驗。5.1.5送檢樣品檢測完畢,須填寫檢驗報告,由品管部主管審核簽字 后生效。5.1.6送檢樣品,按有關規定留樣備查,訂貨前采集的原料樣品保存期一般為3個月。飼24、料樣品保存期一般為2個月。5.2試樣備制試樣備制程序依樣品為固體或液體而定,其重點在于不使樣品因之變質,而能化驗出樣品的正確成份。5.1.2固體樣品備制程序(1)分割縮小將樣品進行四分法或用分樣器分至適當的需要量。(2)研磨將樣品通過粉碎機,磨細到完全可以通過1mm篩網,使大小顆粒一致,分析上能得到正確結果,研磨后之試樣應裝于試樣袋中。研磨時應注意:a.在粉碎機內的樣品應完全回收,以防止兩批料相互污染。b.粉碎過程中會生熱,因此應給予間隔休息,以防因為太熱而破壞成份,尤其易于失去水份及氧化。c.研磨愈細,則樣品表面積增加,對空氣水份的吸收會增加。(3)平衡粉狀試樣于裝入試樣袋中后,應將封口打開25、約一小時,以便研磨過程中所產生熱量,再度與室溫中和大致平衡。(4)貯存試樣封口時應壓出袋內氣體密封備用,且試樣袋上應詳細注明試樣資料,試樣應于化驗完成后,保留一定期間或確定結案后才能處置。5.2.2液體樣品備制程序液體樣品經充分攪拌混合后,即可分割縮小為分析所需要量,裝于試樣袋中貯存備用。5.3化驗作業要求5.3.1化驗室人員進行化驗分析時,應嚴格遵守化驗作業標準,以正確化驗出樣品成分,依據化驗結果應填制化驗報告定期呈閱,其異常部分應立即進行品質異常處理,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1)每天化驗前一天生產的各種成品飼料(按要求選取樣品)的水份、蛋白、鈣、磷、鹽等項目,每周做一次脂肪和纖維化驗。(2)26、每天化驗前一天進廠的各種原料,根據原料的品種化驗相應的營養成份。(3)每天值班人員負責將當天需化驗的成品及原料樣品準備好。(4)火車站到的原料進廠時,按品質等級分開存放,然后根據化驗結果決定收貨或退貨。(5)每周統計一次成品飼料及原料化驗結果報部門主管。(6)每月至少配制標定一次標準溶液。(7)每月統計一次所需玻璃儀器、化學試劑的用量及庫存。庫存不足時申請采購。5.3.2所有化驗儀器按誰使用誰保養的原則,每天使用后應擦拭干凈,切斷電源,用品存放整齊,保持室內安全衛生。5.4化驗室安全管理(1)凡是安裝新的儀器或移動電氣設備,請電工按說明書安裝,嚴禁違章作業。(2)發現電器等設備線路漏電、打火、27、超載、老化等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電工檢修。(3)電烘箱,電爐不得烘烤食物,必須定位使用。(4)下班后,由專人檢查室內電源是否關閉。(5)消防器材定點定位專人管理,不得隨意動用,安全員應每天對室內安全、消防等問題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6)對違犯安全規定的,將按公司有關制度嚴肅處理。5.5化驗室儀器管理 (1)化驗室內的儀器設備,由化驗人員使用和維護,外人不得隨意動用。 (2)儀器須定位放置,細心保管,不得隨意搬動,避免藥物的腐蝕。 (3)各種儀器使用應清潔,用后放回原處,玻璃儀器清洗后倒置使水流 出,內壁應不掛水珠。 (4)禁止使用不潔凈的化驗用品,避免試驗誤差,分析中發現問題28、,及 時查找原因,并做記錄。 (5)在使用儀器設備之前,應熟練掌握儀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 項等,嚴禁違章操作,不準拍打、敲擊,以免造成儀器損壞。 (6)在使用限量儀器時,應注意不得超過儀器限量。 (7)化驗設備屬精密儀器,應保持一定的條件,無特殊情況,不準開門 窗等。 (8)化驗員負責測試所用儀器的性能和適用性,定期不定期進行鑒定, 保持儀器的完好狀態,便于隨時使用。5.6化驗室藥品管理5.6.1藥品、試劑的采購和保管(1) 采購各種藥品、試劑之前,必須編制采購計劃,由品管部經理(或主管)簽字同意后,方可采購。(2) 所購藥品、試劑等,必須由指定的專人負責登記、驗收、分 存和管理。(3)29、所購藥品、試劑入庫之前,必須進行嚴格驗收,確認標簽完整清晰,標簽與藥品、試劑完全相符,且無變色或結塊。所購藥品、試劑必須在保質期內。(4)所有藥品試劑都應存放于藥品柜內,并加鎖保管,藥品柜應背向陽光。嚴格控制化驗室內溫度在30以下。(5)設立藥品檔案,檢查藥品使用情況,過期失效的藥品及時更換。(6)各種藥品、試劑必須按其化學性質、用途及注意事項分類存放,即可分為酸、堿、鹽、指示劑、基準物質等五大類。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等物品要特別注意,應將其置于安全地方,且定期檢查。(7)揮發性試劑必須存放于通風良好的地方;光敏易分解的藥品應存放在避光陰涼處;熱敏藥品和試劑,必須低溫保存或存放于冰箱中。530、.6.2藥品、試劑的使用藥品、試劑的使用,應操作規范、注意安全、不得違章操作,特別應執行以下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1)使用揮發性或帶刺激性氣味的藥品和試劑時應在通風櫥中進行操作。(2)使用強酸或強堿等強腐蝕性藥品和試劑時,應配戴工作防護手套后進行操作。(3)使用有色藥品或易氧化著色的藥品和試劑時,應特別小心,注意防止濺灑于工作臺上,如有濺出,應立即對所污染到的地方進行處理,擦洗干凈。(4)使用基準物質或藥品、試劑用量特別少時,應注意取用量盡可能準確,且應從瓶簽的后上方取出,如有少量多余的藥品,嚴禁放回原瓶內,應廢棄,以免造成污染。(5)所有試劑瓶的標簽,要求書寫工整,不得涂改,注意標簽要貼正。31、同一試劑瓶上,嚴禁張貼不同的標簽。(6)嚴禁使用無標簽的藥品(7)任何化驗人員如領用化學試劑須向部門主管申請,并寫明日期、用途及用量,經主管批準方可動用。5.6.3易燃試劑的保管和使用(1)揮發性易燃試劑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或在冰箱、鐵柜內。(2)啟開易揮發的試劑瓶時,不可使瓶口對著自己和他人。(3)實驗過程中,對易燃性及易揮發性有機溶劑有必要以加熱排除時,應在水浴鍋或嚴密的電熱板上緩慢進行。(4)在蒸餾可燃物質時,首先應將水充入冷凝器內,并確信水流已固定時,再旋開開關加熱。(5)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質時,應立即沖洗,不得近燈火,以防著火。(6)高溫物體要放在不能起火的安全地方。(7)嚴禁氧化32、劑和可燃性物質一起研磨。(8)裝揮發性物質或受熱易分解出氣體的藥品瓶,最好用石蠟封瓶蓋。5.6.4易爆試劑(1) 易燃燒爆炸性固體:要求存放溫度不超過30,理想溫度在20以下,與易燃物、氧化劑均需隔開存放。(2)強氧化劑:存放處要求陰涼通風,最高溫度不超過30,理想溫度在20以下,要和酸類,木屑,炭粉,硫化物,糖類等易燃物、可燃性物質及易被氧化物質進行隔離。(3)在任何情況下,對于危險物質都必須取用能保證實驗結果的必要精確性或可靠性的最小量來進行工作,并且絕對不能用火直接加熱。(4)在使用易爆炸性物質時,使用帶磨口的玻璃瓶是很危險的,因為關閉或開啟玻璃塞的摩擦都可能成為爆炸的原因。(5)易發生爆炸的作業,不準對著人進行。5.6.5毒性試劑(1)劇毒性藥品必須制定保管使用制度,并嚴格執行。(2)嚴禁試劑入口。(3)嚴禁食具和儀器互相代用,接觸有毒物后應仔細洗手和漱口。(4)對于有毒的氣體,必須在抽毒罩或通風櫥內進行操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