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某制衣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3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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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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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衣公司人力資源生產質量管理制度
1、合肥某制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一 總則1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各種人身傷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在安全生產中做到獎罰分明,依據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特制定本規定。2 安全生產獎懲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企業和有關責任人員給以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程制度雖沒造成嚴重后果的,也要給以批評和處罰。3 安全生產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2、,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應給予重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4 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二 考核1)考核對象:公司所有員工。2)考核組織: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楊剛總經理擔任組長,陳正邦總監、馮家材總監、房凱任副組長,后勤保障部、人事部、財務部、物業管理部主管、保安隊隊長任組員,具體落實考核工作。3)考核內容:1 生產安全事故控制:全年無死亡事故,年重傷事故率小于0.3.2 各部門、各類人員能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責任制。3 新員工、調換崗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率100%4 員工能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5 員工嚴格遵守3、安全操作規程,無發生違章操作和違章作業現象。6. 及時處理消防安全隱患。4)考核時間:季度考核與日常不定期考核為依據,年終匯總兌現與日常兌現相結合三 獎勵1 全年無人身死亡事故,表彰獎勵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在安全生產、安全監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可給予500元以上的獎勵。2 發生重大險情, 及時采取果斷措施, 防止事故發生或事件擴大, 使工廠轉危為安或發生事故后, 為挽救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做出顯著貢獻的人員視情況可給予800元至1000元的獎勵。3 在推行安全、消防管理、預防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病, 改善勞動條件和企業安全方面有革新或改進技術工藝, 提出合理化建議4、并取得顯著成效的;大膽糾正違章, 制止冒險作業,在年度安全與消防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個人, 經工廠領導批準給予榮譽獎和200元至300元的獎勵。4 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項獎勵金額, 應??顚S? 根據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或貢獻大小, 分別給予獎勵, 不得平均發放。5 凡被國家、省、市等上級部門授予安全生產或消防安全先進個人的, 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三 處罰1 發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極為嚴重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重大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做以下處罰:(1) 對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2)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或留廠察看一年處分。(3) 5、對責任者所在車間級領導給予行政降級至開除留廠察看一年處分。(4) 對事故責任廠級行政領導、有關分管領導給予記大過處分至撤職處分。(5) 根據應負責任情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直至撤職(引咎辭職)。2 發生責任性工傷事故、設備事故和火災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做以下處罰:(1) 對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留廠察看一年的處分。(2)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至開除,留廠察看一年處分。(3) 對責任者所在經理級領導給予記大過一次至撤職處分。(4) 對事故責任行政正職、有關分管副職給予書面警告一次至降級處分。(5) 發生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安6、全事故,以及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力,一年內重復發生責任性重大安全事故的,給予通報批評和書面警告一次及以上處分。3 有下列情節之一, 每發生一次, 對責任部門、車間、班組的主管領導書面警告處分一次, 責任個人按情節輕重和造成損失大小, 記大過一次。(1) 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本部門安全責任制規定的職責。(2) 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的。(3)上班期間飲酒。(4) 在廠內吸煙的(指定吸煙區除外),對當事人給與開除處理,對所在部門(班組)直接上級領導口頭警告一次。(5) 對國家安全監察部門、消防部門、工廠各級部門發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未按時按要求整改的。(6) 不履行本部門或個人安全責任造成工廠7、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擾亂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4 上述獎懲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虛假或隱瞞事故情節的,一經查實,除撤消獎勵,加重處分處理。5 事故責任者觸犯國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相關性的法律責任。6 現場違章操作現場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典型表現:(1) 任意拆除設備(施)的安全裝置、儀器、儀表、警示裝置的。(2) 設備(施)超速、超溫、超載荷運行。(3) 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4) 設備運轉時,跨越、觸摸或擦拭運動部位。(5) 調整、檢修、清掃設備時未切斷電源,裝卸模具、夾具、刀具、工件,測量工件時未停車。(6) 用手替代工具操作。(7) 沖壓作業時,手進入危險區域。(8) 工作結束時未斷開設8、備電源開關和設備供電電源開關,未關閉各種氣源、水源(特殊要求者除外)。(9) 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10) 啟用查封或報廢設備。(11) 高空作業時,不采取安全措施,任意擲扔物件。(12) 檢修電氣設備(施)時未停電、驗電、接地及未掛警示標志牌操作。(13) 安全電壓燈具與使用電壓及要求不符。(14) 其他不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者。7 現場違章作業現場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典型表現:(1)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上崗作業。(2) 特種設備未經法定單位定期檢驗。(3) 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4) 新安裝設備(施),未經安全驗收就進行生產作業。(5) 未按規定放9、置、堆垛布料、成衣、衣車以及工具。(6) 工作前未檢查設備(施)或設備(施)帶故障,安全裝置不齊全便進行操作。(7) 在消防器材、動力配電箱、板、柜周圍堆放物體且違反堆放間距規定。(8) 危險作業未經審批或雖經審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實。(9) 在禁火區域內吸煙或違章明火作業。(10) 在有毒、粉塵等作業場所進餐、飲水、吸煙;未按規定使用通風除塵設備。(11) 用汽油擦設備、衣物或向下水道泄倒廢油。(12) 危險作業時,監護措施未落實及未設置警戒區域或未掛警示牌。(13) 職業禁忌癥者未及時調換工種。(14) 發現隱患,未排除、報告、冒險作業。8 不按規定著裝和使用防護用品現場未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10、未按規定使用工具的典型表現:(1) 生產現場穿高跟鞋、涼鞋或拖鞋;高處作業穿硬底鞋,電氣作業未穿絕緣鞋。(2) 生產現場穿背心、短褲、裙褲、裙子、寬松衫、戴頭巾、圍巾或敞開衣襟、打赤膊、打赤腳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裝束。(3) 工作時有顆粒物飛濺時,未戴護目鏡或面罩。(4)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等作業場所穿化纖服裝操作。(5) 高處作業或在有墜落物體下方交叉作業時未戴硬質安全帽。(6) 高處作業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7) 有毒有害作業未按規定配戴防護面具或耳塞。(8) 帶電拉高壓跌落保險開關或隔離刀閘時未使用合格絕緣工具。(9) 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未配備漏電保護器;在潮濕密閉容器內檢修時,未使用類手持電動工具。(10) 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