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東縣沿渡河鎮加油站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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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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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生產作業管理制度方案
1、巴東縣沿渡河鎮加油站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二零XX年十月職業危害預防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提高職工的預防意識,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職業病是指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公司各部門和生產單位。第二章 預防措施第四條 在接受建設項目時,應向建設單位索取2、該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報告(含職業衛生專篇)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第五條 生產單位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確定的職業病危害類別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第六條生產單位應配備有效的通風、排毒、除塵、消音、防振、降溫、保暖、供氧等職業病防護設備和應急救援設施,并為勞動者提供防塵毒口罩、耳塞、防護服(鞋帽、手套、眼鏡)等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并將其發票復印件及發放清單報公司質安監部。第七條 生產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經常性的維護、檢修,保證其性能和效果。并將其詳細資料報公司質安監督部。第八條 在醒目的位置設立公告欄,公布有3、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救治措施)。第九條生產單位應主動聯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的項目、頻次可根據工程項目首次檢測結果確定,檢測評價的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專人保管,每年10月底匯總一份報公司質安監督部,內容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施工工序或工藝流程、生產人數、職業病防護設備運轉和個人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檢測時的4、氣溫、氣壓、風速、相對濕度。第十條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項目部應當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使其達到標準和要求。第十一條 項目部不得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或個人。第十二條 生產單位負責人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并組織勞動者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的定期(每年一次)職業衛生培訓,學習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現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時報告,職業衛生知識培訓表每年10月底報公司人力資源部一份。第十三條 5、應當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第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第三章 職業健康監護第十五條 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主動聯系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每年一次)、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第十六條 將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連同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病診療有關個人健康等資料歸入職6、業健康監護檔案,公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項目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并于每年10月底將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造冊,報人力資源部一份,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參加工作時間、既往史、工種、接觸職業病危害時間、當年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的濃度、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負責體檢的醫療衛生機構。第十七條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第四章 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處理第十八條 一般危害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傷及10人以下的。第十九條 重大危害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傷及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7、;第二十條特大危害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傷及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的;第二十一條 生產單位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一般危害事故應于2小時內向公司人力資源部、質安監督部報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公司人力資源部、質安監督部報告。報告時應說明危害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危害事故的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發展趨勢。第二十二條 一般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由公司領導帶隊,人力資源部、質安監督部調查處理;重大及以上職業病危害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企業所在地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第五章 職業病診斷和職業病病人管理第二十三條 勞動者可以在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取得省級8、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第二十五條 生產單位和負責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告知勞動者本人,確診為職業病的,生產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每年10月底匯總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查,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種、工齡、職業接觸史、診斷結論、診斷日期、診斷胸片或/和CT片號、診斷機構名稱等。 第二十六條9、生產單位應當將職業病病人調離原崗位,妥善安置,并安排他們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每年一次);第二十七條 生產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的崗位津貼。第二十八條 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第二十九條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等費用由項目部承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中列支。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第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職業危害時,應當提交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和下列有關資料:(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二)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10、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四)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六)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第二條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采取電子和紙質文本兩種方式。生產經營單位通過“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與備案管理系統”進行電子數據申報,同時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加蓋公章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按照本辦法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連同有關資料一并上報所在地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第三條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第四條作業場所職業11、危害每年申報一次。生產經營單位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本條規定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二)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三)生產經營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生產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原申報機關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第六條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職業危害管理檔案。職業危害管理檔案應當12、包括轄區內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單位數量、職業危害因素種類、行業及地區分布、接觸人數、防護設施的配備和職業衛生管理狀況等內容。第七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對職業危害申報材料審查以及監督檢查中,涉及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應當為其保密。違反有關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如實地申報職業危害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關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未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申13、報變更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第十一條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回執的內容和格式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職業健康培訓制度1.目的和適用范圍1.1為實現公司質量目標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質量意識,提高操作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確保影響質量和安全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按以人為本的原則,制定本程序。1.2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與產品質量、與安全生產相關的人員,適用與質量體系、職業健康安全體系相關人員,適用于各車間各部門的人力資源管理。2.職責2.1綜合部是培訓、意識與能力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公司人員招聘、培訓14、考核工作及日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2.2各車間/部門參與培訓、意識與能力的管理,負責管理好車間/部門的人員,使之達到勝任的要求。2.3公司領導班子按分管業務負責相應人力資源管理。3.管理內容與要求3.1人力資源配置3.1.1依據公司發展需求,當各車間/部門有人員需求時,提供人員需求申請,經主管副總審核報綜合部,經管理副總同意后,由申請單位填寫崗位描述報綜合部后,綜合部組織進行招聘,特殊人員需經總經理批準招聘。3.1.2崗位描述應全面描述該崗位對人員素質的基本要求,如教育、培訓、經驗和技能要求等,綜合部按崗位描述組織進行招聘。3.1.3招聘化工操作工由綜合部承辦,招聘大學生及特殊工種人員由綜合部15、牽頭,相關領導參加用面試或答辯方式決定招取。3.1.4已確定的招收人員,應經過入廠安全、質量、保密及勞動紀律要求培訓,培訓合格后進行分配崗位,按規定試用。試用期一般工人為一個月,職員為試用期一個月,崗前期5個月,試用期滿經所在單位提出轉正報告,由主管副總審批交綜合部,按合同管理簽勞動合同。3.2基本培訓要求3.2.1新員工培訓a) 上崗基本教育:包括公司概況、廠規廠紀、方針、目標、安全、質量、環境意識、重大危險源、相關法規,這些教育由綜合部安排;b) 崗前技能教育:包括所在崗位操作規程、安全規程、設備性能,及實際作業指導、現場異常或緊急狀態處理,由各車間或相應部門實施。3.2.2在崗人員培訓崗16、位技能的培訓,公司每年策劃形成培訓計劃,按培訓計劃實施。3.2.3特殊工種人員培訓a) 特殊工種人員包括電工(維修電工、運行電工)、儀表工、鍋爐工、起重工、焊工、及國家相關規定中涉及的特殊作業人員;b) 特殊工種人員由綜合部組織相關部門、車間,有計劃地送外培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3.2.4檢驗人員培訓a) 檢驗人員是指在技術部化驗室工作,從事產品質量分析、檢驗、驗證人員,也包括經授權從事中間產品分析或驗證的人員,同時包括經授權從事職業健康安全監測分析的人員;b) 屬于質量分析檢驗人員應由綜合部按計劃外培,取得合格證,得到授權檢驗人員由公司技術部組織內部培訓。3.2.5內審員培訓a) 內審員包括17、:質量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兩個體系內審員,也包括環境管理體系內審員;b) 內審員培訓采取外培與內部培訓相結合方法,內部培訓同樣具有相應效力。3.3培訓計劃及實施3.3.1公司每年年初三月底前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其程序為:a) 首先由各車間/部門填寫培訓需求表,提出培訓需求;b) 綜合部匯總后,依據師資落實情況和生產安排情況,制定年度培訓計劃;c) 年度培訓計劃需經主管副總審批后下發執行。3.3.2應按計劃組織培訓,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履行計劃應進行計劃調整,調整計劃要經主管副總審批。3.3.3驗證培訓有效性,每次培訓應保持簽到、卷紙、教案及培訓總結等相關記錄。3.3.4建立培訓檔案,按人記18、錄每一員工教育、培訓、技能的經歷。3.4人員考核與評價3.4.1綜合部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員工的能力考核,各單位應按綜合部的要求按期完成考核任務。考核依據是員工個人素質、勞動態度、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生產、工作業績、遵章守紀情況。3.4.2考核采用“上三級”考核辦法,依據上三級考核細則進行以確認人員能力實際上是否滿足要求,每次考核后,應報常委會同意,對排在末位的給予調轉、警告、降薪或辭退處理。3.4.3保持人員考核記錄3.5通過宣傳教育,確保員工認識到所從事活動的相關性、重要性,以及如何為實現質量目標、職業健康安全目標作貢獻。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19、護公司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 公司所屬各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2. 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已進、新進公司的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 3. 公司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20、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公司人力資源部、環保安全部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 4.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作業人員進行告知。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5. 公司環保安全部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二級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21、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 6.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每年對員工進行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培訓、考核,使每位員工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加油站員工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加強本公司檔案工作,充分發揮檔案作用,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及利用檔案,為公司發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檔案,是指公司從事經營、管理以及其他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公司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公司檔案分為受控檔案和非受控檔案。3、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文件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附件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后及時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文件材料向接辦人員22、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毀。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1、公司指定專人負責文件材料的管理。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門或經辦人員負責整理,交總經理審閱后歸檔。3、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辦部門或人員收集,交行政部備案。會議文件由行政部收集。三、歸檔范圍1、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典型發言、會議記錄等。2、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3、本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復、會議記錄、統計報表及簡報。 4、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5、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6、本公司的大事記及反23、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四、歸檔要求1、檔案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的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2、歸檔的文件材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3、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歸檔。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放在會議開幕年。5、檔案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24、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規律或特點,應保持文件之間的密切聯系并進行系統的排列。6、案卷封面,應逐項按規定用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五、檔案管理人員職責1、按照 有關規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等工作。2、按照歸檔范圍、要求,將文件材料按時歸檔。3、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努力維護公司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六、檔案的利用1、公司檔案只有公司內部人員可以借閱,借閱者都要填寫借閱單,報主管人員批準后,方可借閱,其中非受控文檔的借閱要由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受控文檔的借閱要由總經理簽字批準。2、檔案借閱的最長期限為兩周;對借出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催還,發現損壞、丟失或逾期未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總經理處理。3、必須嚴格保密,不準泄露檔案材料內容,如發現遺失必須及時匯報,追求責任。4、不準拆卷及任意抽、換卷內文件或剪貼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復制案卷內容,如確有需要,必須經領導批準才能摘抄或復制。5、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不準在檔案材料中寫字、劃線或作記號等。6、不準轉借,必須專人專用。7、用畢按時歸還,如需延長借閱時間,必須通知檔案管理人員另行辦理續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