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體電氣公司動火受限空間及氣瓶安全作業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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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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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作業管理規定一、檢修作業前,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作業證,工作結束后按時銷票。二、規范作業,保證作業安全措施的規范落實:(一)、氣瓶的重點管理1、現場檢查氣瓶制造鋼印、檢驗鋼印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在檢驗周期內。2、氣瓶儲存倉庫和儲存間是否有專人管理,并設置標志。現場檢查儲存倉庫或儲存間是否通風良好、避免陽光直射、不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3、嚴禁可燃性介質氣瓶和氧化性介質氣瓶混放。4、乙炔等氣瓶使用、儲存時應固定牢固,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氣瓶顏色、色環數量是否符合要求,乙炔氣瓶是否有大紅“乙炔不可近火”安全標識。氣瓶壓力表、閥門、減壓閥完好、無損。5、氣瓶是否佩帶瓶帽(有防護罩的除外)、2、佩帶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嚴禁使用瓶體腐蝕、損壞嚴禁,嚴禁使用表面鼓包、膨脹或彎曲。6、現場檢查氣瓶是否裝設專用、有效的回火防止器(乙炔氣瓶)。7、使用前對氣體輸送線路進行測漏,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8、氣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體上引弧,嚴禁氣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乙炔氣瓶距離氧氣瓶大于等于5 米,距離火源大于等于10米。(二)、作業各類安全管理:(1)、動火作業安全要求:.;.1、電焊回路線應連接在焊件上,一次線及二次線絕緣必須完好,且不得穿過下水井或與其它設備搭接。2、電焊機外殼接地,交流電焊機二次側有可靠接地(接零)措施。3、電焊把線、回路線不得與氣焊的氧氣膠管、乙炔氣膠管混合3、捆綁。4、氣焊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點不小于10m;并在 l0m 以內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不得臥放,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5、氣、電焊混合作業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為鐵板,要墊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6、用火作業前氣體檢測時間距用火時間不應超過30min;遇有 5 級(含5 級)以上大風禁止室外用火。7、作業中出現不符合許可要求情況和危險行為時,任何人都能夠終止作業。(2)、高處作業安全要求:1、存在 6 級(含 6 級)以上大風,易燃、有毒有害氣體、粉塵泄漏15 米范圍內,觸電等環境時,禁止室外、空間高處4、作業。2、高處作業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防護措施、通訊聯絡等。3、高處作業人員佩戴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繩及防墜器等,作業點按要求設置安全網,安全帶要高掛低用,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的部位,防止磨損或斷裂。.;.4、高處作業用的腳手架應經 專業人員 檢查驗收合格并掛合格標志,跳板兩端應捆綁牢固。5、作業場所有可能墜落、滑動、滾動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有撤除、固定等防墜措施;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器具、小型零部件等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6、作業現場不許投擲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情況。7、雨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并及時清除水、冰、霜、雪等。8、在5、有毒、有害氣體、粉塵可能排放的場所進行高處作業時,作業點的有毒物濃度應在允許濃度范圍內,同時采取有效的個人防護和防泄漏的安全措施。9、不得在不堅固的結構(如彩鋼板屋頂、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等)上進行高處作業,確需在上面作業時采取固定腳手架、安全繩、生產命線等安全措施。10、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或高處上下作業時,規定作業人員的上下路線,采可靠的隔離措施。11、作業點下方設安全警戒區,有明顯警戒標志。12、高處作業時,使用直梯、拆梯、軟梯符合相應規范要求,使用時梯腳堅實,掛靠牢固,鉸鏈符合規范要求,拉撐可靠等。13、作業中出現不符合許可要求情況和危險時,立即終止作業,撤離高處作業人員。14、6、高處作業完工后,作業現場清理干凈,作業用的工具、拆卸物件.;.及余料和廢料不留在高處。15、作業涉及材料、人員、作業規范和程序、環境等變更超出作業許可規定或作業結束時應關閉作業許可,再次作業時重新辦理許可。(3)、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要求:1、在受限空間作業是要進行風險危害辨識,制定了安全隔離方案和安全作業方案。2、與受限作業空間相連的管道、設備、設施、通道等進行了盲板、斷開、阻斷等的隔離措施;對受限空間進行了吹掃、蒸煮、置換、排液、排渣等措施的處理,確保作業環境安全。3、缺氧、有毒、防爆、防氧化等不能采取通風或受限環境不易通風換氣的受限空間,作業人員應配備空吸、軟管面具等長管式、隔離式呼吸保護器7、具。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作業。4、受限空間作業前應30min 內進行氧含量、有毒有害、可燃及粉塵等的分析,30min 后仍未開始作業,進行重新進行檢測。氧濃度應保持在19.5%23.5%;作業中至少每 4h 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進行連續監測頻率;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并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5、作業前編制了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擬定緊急情況的逃生路線和方法、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措施、急救設備及滅火器材、醫療救護等內容。6、作業人員是否與監護人約定了聯絡方式或聯絡信號,必要時在作業空間外設置警告信號和緊急撤離聽覺信號。7、在受限空間內焊接、切割作業時,作業8、環境進行強制通風,作業人.;.員配備長管、隔離式呼吸器。8、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間作業時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9、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間作業時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必要時作業人員應拴帶救生繩,且半小時進行輪換。10、受限空間照明電壓小于等于36V 的安全電壓,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電壓應小于等于12V。11、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或進行電焊作業時,配備漏電保護器,采取電纜無破損、設備無尖角、電器元件在受限空間外等措施。在潮濕容器中,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12、作業涉及的材料、人員、作業規范和程序、環境等變更超出作業許可9、規定時,作業人員撤離,再作業時重新辦理許可。13、人員撤離或作業結束時清點人員、工具,確認無誤后關閉作業許可。(4)、臨時用地作業安全要求:1、臨時電源線穿越道路時采取保護套管、蓋板及絕緣管等措施。2、臨時線路架空時其高度在裝置區內不得低于2.5m,穿越普通道路不得低于 4.5m,穿越主要干道不得低于6m。3、臨時電纜必須埋設時,埋深小于0.7 米,采取套管埋設且設有走向標記和安全標志。4、臨時電源線不能接近熱源,不能用導電線捆在易導電的物體上或直.;.接掛在上面。5、現場臨時配電盤、箱及開關、插座設有防雨防潮措施;配電盤、開關箱內元件及線路周圍整齊,一開關下接一條電線,滿足“一機一閘一保護”10、。6、臨時供電設施的對地電壓在110V 以上時,接地或接零保護,且零線重復接地。7、移動和手持電動設備設置安全保護裝置,移動電動設備有專用接地線。手持電動設備引線采用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引線長度不超過5米。移動和手持電動設備實施“一機一閘一保護”,漏電保護電流小于30mA,動作時間小于 0.1s。8、在一般作業環境選用類手持電動設備,在潮濕環境、金屬框架等導電性能良好的場所選用類手持電動設備。9、在潮濕的環境,臨時用電采用安全電壓,臨時照明的行燈電壓不超過 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金屬容器設備(如塔、罐、釜等)內,其電壓不得超過 12V;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行燈為防爆型。10、臨時照明線路符合制度要求的安全高度,照明開關及插座離地面高度不低于 1.3 米。11、用電結束,用電負責人通知現場供電負責人及時安排拆除臨時用電線路(使用單位不得私自拆除)。12、作業發生超出時限、環境變更等情況時按照規定重新辦理臨時用電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