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正拓氣體公司職業衛生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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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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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防護用品采購使用發放管理制度
1、南通正拓氣體有限公司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匯編目 錄1、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32、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43、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6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75、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86、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97、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118、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129、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及報告制度1310、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1411、職業健康檢查與診療管理制度161、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提高員工對職業病的認識,切實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職業健康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2、各級領導和崗位員工都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范圍內職業病的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2、安全環保部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職業病防治法規、條例樹立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意識。班組每季度在安全活動中安排一次職業衛生知識學習活動,并做好記錄。3、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深入了解相關物料的性質以及對健康危害、相關設備操作和潛在危險等必備知識,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基本知識和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4、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工,上崗前必須接受職3、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5、生產檢維修前要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和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可能產生、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技能。 6、培訓內容包括(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2、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為了做好公司職業衛生檢測工作,使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4、有效預防職業危害,切實保障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安全環保部組織開展對本公司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和監督檢測,建立本公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檔案,并妥善保存;監督檢測由公司安全部每年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2、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的設定和檢測周期的確定應符合GBZ 15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等規范要求,由安全環保部、檢測人員共同確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每年檢測一次,檢測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3、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硫化氫、二氧化碳、碳酸鈉、等毒物和粉塵、噪聲、工頻電場輻射等危害因素。 45、檢測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護手套、防護眼鏡、防毒面罩等相關防護用品,委托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根據檢測結果,比對國家有關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標準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評價并出具監測報告,安全環保部填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將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5、生產質量部接到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后,應立即組織對檢測結果異常的作業場進行整改。對跑、冒、滴、漏引起的現場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必須采取有力的防護措施,責成專人處理,及時消除,杜絕事故的發生。對暫時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達標的作業場所,由公司組織進行整改。6、在公司生產裝置檢修期間的密閉空間、受限空間、粉塵、焊接等6、作業場所,安全環保要按照部作業證的要求及時進行分析檢測。 7、安全部環保將作業場所或崗位職業危害因素測定結果整理后存檔 8、對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安全環保部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其采取相關的治理措施,限時整改,無有效改進方案時,要提出可行的個人防護措施并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盡快實施。 9、安全環保部制定年度檢測計劃和檢測經費預算,財務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的實施。 3、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為了規范公司職業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維護勞動者權利,加強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及其他相關法規,制定7、本規定1、公司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2、綜合部與已進、新進公司的員工簽訂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3、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綜合部應向員工如實告知 現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昌盛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簽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4、8、安全環保部負責在生產裝置產生職業危害場所設置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警示標識,標識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5、綜合部如實告知員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發現疑似職業病的以及告知本人。員工離開本公司時,如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公司行政部門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6、接受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項職業病危害告知事項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 7、安全環保部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進行上崗前和在崗定期培訓和考核,使每位員工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1、公司應當按照安監總局9、27號令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如實申報職業危害。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2、申報職業危害時,應當提交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和下列有關資料:1)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2)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4)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5)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6)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3、通過“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與備案管理系統”進行電子數據申報,同時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加蓋公章10、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連同有關資料一并上報所在地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4、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每年申報一次。生產經營單位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本條規定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1)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2)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3)生產經營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4)單位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生產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原申報機關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5、11、我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 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工作 。5、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為了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與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病衛生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1.安全環保部制定防護設施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定期對防護設施的運行和防護效果檢查制度。2、安全環保部防護設施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管理: 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3)防護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12、;5)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3、生產質量部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4、安全環保部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員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5、任何部門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員工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革已消除了職業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當經所在地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并在職業病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6、職業病防護用品(具)管理制度為了保障員工在13、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定期給員工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1 勞護用品的采購應從具有相應勞護用品經營或生產資質的單位購買。要與供應商簽訂購買合同,確保所購買的勞護用品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定的要求。2、采購的特種勞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標志和產品合格證。 3、安全管理人員聯合生產管理人員按照有關標準對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的進行檢驗,檢驗合格方可申請入庫。 4、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由安全環保部統一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的領取,保管發放由生產質量部負責。發放標準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要求。5、凡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的工種和勞動環境配備勞動防14、護用品。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或在其他勞動環境中確定不能適用的,應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勞動防護用品。6、離開崗位學習、培訓、病假、待崗3個月以上的員工,相應延長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時間。7、對因工造成損壞的特種型防護用品,由安全環保部審批,更換。對非因工造成勞動防護用品損失的,按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年限折價賠償。8、對涉及發放標準修改,新項目新涉及的勞動保護用品,由安全環保部審批。9、免費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10、個人要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防護要求,認真正確使用,并妥善保管,部分公用勞保用品可由車間或班組統一保管。115、1、特種防護用品中的安全帽、護耳器等應發放到個人,由個人專管專用,其余可發放至班組,班組保管,集體使用,保證應急情況方便使用。12、員工進入生產裝置或施工作業現場,必須按照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否則按照違章處罰。13、有毒有害氣體可能泄漏的作業場所,除對作業人員配備常規勞動防護用品外,還應在現場醒目處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逃生、搶救時應急使用。14、對特種型防護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要建立臺帳,常用的防護用品應存放在公眾易于取用場所,定點定人專管,做到防潮、防高溫、防銳器等損壞。15、對使用方法比較復雜的防護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須進行使用前學習培訓,正確掌握其使用方法。16、 對安全性能16、高、正常工作時容易損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防護鏡、面罩、呼吸器、絕緣手套等,應按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強制檢驗或報廢。17、 對報廢的勞護用品必須回收,統一處置。 7、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體現“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保證我廠建設項目的設計符合衛生要求,控制生產過程產生的各類職業危害因素,改善勞動條件以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止職業病發生,制定以下制度。1、在我公司新建、改擴建、續建等建設項目的設計時,應積極采取行之有效的綜合防護措施,防止有害因素對工作場所的污染,對于生產過程中不能17、完全消除的有害因素,也應采取綜合預防、治理措施,盡量使設計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2、建設項目的設計時,安全環保部委托有資質認證的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衛生評價,當需要采取衛生防護措施和配置衛生輔助設施時,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使之符合衛生要求。3、對一般職業危害場所建設項目要求: 立項時要對可能產生的有害因素的種類及其分布、濃度等衛生標準規定的項目全面地做出預評價; 設計時要充分考慮一般職業危害預評價的內容; 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控制效果的評價。 建設項目竣工后要將項目中有關職業衛生防護要求的內容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審查。4、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建設項目要18、求:除要做到上述一般職業危害場所建設項目的四項要求外,還須做好主要職業危害場所防護設施竣工后的驗收工作。8、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 1 新員工錄入后,綜合辦公室組織進行上崗前職業病體檢,安全環保部將為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內容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與職業的資料。 3 這些資料將為員工的健康追蹤、職業病診斷、有關健康損害責任劃分以及職業病危害評價提供依據。這些資料必須由安全環保部妥善保管 4 對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基本情況和日常監測情況,以及員工的詳細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史、職業性健康檢查結果等個人19、健康資料,分別記錄在檔案中,進行動態管理。 5 員工離職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公司將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9、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及報告制度 為了規范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有效地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減輕職業危害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1、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現場人員要立即向值班人員匯報值班人員要立即向總經理匯報。2、事故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以及事故簡要經過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斷等。 3、事故報告要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對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和故意破20、壞事故現場的一經查清除責成補報外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發生事故后立即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5、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搶險 6、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 7、對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8、配合上級行政部門、安全監察部門按照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 9、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職業危害事故進行調查并形成事故分析報告。 10、發生職業危害事故后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處理結果進行通報。 11、安全環保部要建立職業危害事故臺21、賬事故調查的報告有關資料要存檔保存。 10、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以及國家、企業等相關管理規定特編制此制度。 1.職責 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職業病管理負主要責任。 2) 安全環保部全面管理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現場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負責職業病應急物資管理、維護保養工作監督;并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全面監督;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培訓,應急物資使用等工作;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并定期組22、織演練,確保發生職業危害時,作業人員可正確處置職業病應急事故。 3) 綜合部負責對職業病防治、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所需物資進行采購。 4) 財務部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所需費用進行支付。 2、培訓 安全環保部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3、 應急救援 1) 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2) 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 3) 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在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禁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4、 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 1) 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當班人員立即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告總經理。 223、)總經理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停車進行救援。5、 應急物資管理 1)應急救援物資由安全環保部進行專人管理. 2) 裝置區和罐區設有可燃氣體檢測儀、火災報警裝置等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或保養,可保障作業場所安全。 6、監督與處罰 1) 對隨意動用應急物資的,安全環保部進行處罰。 2) 安全環保部監督對安全防護設施的維護保養,未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進行處罰。 3) 安全環保部制定職業防護標準,生產質量部進行配發職業防護用品個人未進行正確佩戴的,安全環保部進行處罰。 11、職業健康檢查與診療管理制度1、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公司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療管理。依法組24、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2、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1)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由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承擔。員工在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復查或者醫學觀察期間視同正常出勤。2)為了掌握勞動者的健康狀況、發現職業禁忌、分清責任,防止勞動者帶病進入本公司,在招工前對應招者進行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不招用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3) 為了及時發現健康損害和健康影響,對勞動者進行動態健康觀察,按職業健康監護管理25、辦法規定的體檢周期及項目組織勞動者進行定期崗間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關的疾病或職業禁忌癥,要填寫“關于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報告”,交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安監部門。4)不得安排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該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安排治療。5) 在勞動者離崗時組織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于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6)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即使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3、職業病、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治1)發現疑似職業病例,要做進一步檢查,由職業病診斷機構確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2)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群體反應,可能與接觸有害因素有關,要配合有關部門對作業環境進行衛生學調查和評價。3)對患有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的勞動者,應當根據職業病診斷機構的意見安排治療或療養,并定期組織復查,所需費用由公司承擔。4)對不宜從事原有害作業的,應當調離原有害作業工作崗位,并填寫“關于職業病與疑似職業病病人的報告”。5)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其工傷保險待遇由造成該職業病的用人單公司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管理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