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危急值報告管理制度實施細則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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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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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急值報告制度實施細則一、“危急值”項目和范圍(一)檢驗科“危急值”項目及范圍項目范圍項目范圍鉀(血清)6.2mmol/L血紅蛋白(靜脈全血)60g/L鈉(血清)160mmol/L白細胞計數(靜脈全血)30109/L糖(血清)22.2mmol/L血小板計數(靜脈全血)50109/L鈣(血清)3.5mmol/L HCT(靜脈全血)35.7mmol/L凝血酶原時間(血漿)30秒肌酐(血清) 530 umol/L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時間(血漿)70秒乳酸(血清)5mmol/L纖維蛋白原(血漿)8.0g/L淀粉酶(血清)3倍PH(動脈血)7.55氧分壓(動脈血)45mmHg二氧化碳分壓(動脈血)55mmH2、g碳酸氫根40mmol/L血樣飽和度(動脈血)5.0ug/L時,提示新生兒窒息復蘇困難或腦損傷嚴重,預后不好;3成人中毒、外傷:S100B30.0ug/L時,死亡概率很高;4其它核醫學科認為需要立即報告的危急情況。(五)病理科“危急值”項目及報告范圍:1冰凍切片診斷與石蠟切片診斷二者之間出現原則性問題;2術中當時難以明確診斷,交界性病變,送檢組織不適應等狀況,而延緩診斷等待石蠟切片報告的;3病理檢查結果是臨床醫師未能估計到的惡性病變; 4惡性腫瘤出現切緣陽性; 5常規切片診斷與冰凍切片診斷不一致; 6送檢標本與送檢單不符;7快速病理特殊情況(如標本過大,取材過多,或多個冰凍標本同時送檢等),報3、告時間超過30分鐘時;8對送檢的冰凍標本有疑問或冰凍結果與臨床診斷不符時;9其它病理科認為需要立即報告的情況。二、“危急值”報告流程(一)檢驗科“危急值”報告流程檢驗科工作人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嚴格按照“危急值”報告流程執行:1確認檢查儀器、設備和檢驗過程是否正常,核查標本是否有錯,操作是否正確,儀器傳輸是否有誤。若對樣本可疑或不符合要求,及時與臨床值班醫生(護士)取得聯系,說明情況,協商解決并記錄對方姓名。2在確認臨床及檢查(驗)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核實標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診斷、檢測項目等)。3在確認檢測系統正常情況下,立即復檢,與質控標本同步測定,有必要時須重新采4、樣。4復檢結果無誤后,對于首次出現“危急值”的患者,操作者應及時與臨床聯系。1分鐘內電話通知相應診室或臨床科室醫護人員,同時報告本科室負責人或相關人員。5檢驗者在報告單上注明“結果已復核”、“已電話通知”及接電話者的科室、病區和姓名。報告發放時取單人簽字。6檢驗科按“危急值”登記要求在檢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患者姓名、門診號(或住院號、科室、床號)、收樣時間、出報告時間、檢驗結果(包括記錄重復檢測結果)、向臨床報告時間、報告接收人員和檢驗人員姓名等。7盡快將書面報告送達相應診室或科室、病區,必要時應通知臨床重新采樣。8必要時檢驗科應保留標本備查。(二)心電圖室“危急值”報告流程1檢查5、人員發現“危急值”時,在排除偽差的情況下核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診斷、檢測項目等),第一時間將“危急值”通知相關臨床科室及本科負責人,發具臨時診斷報告,必要時重新進行檢查,以確保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檢驗者在報告單上注明“結果已復核”、“已電話通知”及接電話者的科室、病區和姓名。2如“危急值”與患者病情不相符,檢查人員須積極主動及時與臨床溝通,或進一步檢查,以保證診斷結果的真實性。3在心電圖室“危急值報告登記本”上對報告情況作詳細記錄。4對“危急值”報告的項目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報告有可靠的途徑和規定的時間,并為臨床提供咨詢服務。(三)醫學影像科、核醫學科“危急值”報告流程1檢查人6、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首先要確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確,在確認臨床及檢查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才可以將檢查結果發出。2立即電話通知相應臨床科室醫護人員“危急值”結果,核實患者基本信息,同時報告本科室負責人或相關人員。3在“危急值報告登記本”上對報告情況作詳細記錄。4積極與臨床溝通,為臨床提供技術咨詢,必要時進一步檢查,保證診斷結果的真實性。(四)病理科“危急值”報告流程1病理科工作人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檢查(驗)者首先要確認核查檢驗標本是否有錯,標本傳輸是否有誤、標本檢查及切片制作過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確;。在確認檢查(驗)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需立即電話通知臨床科室人7、員“危急值”結果,并在檢查(驗)危急值報告登記本上逐項做好“危急值”報告登記。2病理科必須在檢查(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并簡要提示標本異常外觀性狀顯微鏡下特點等。記錄應有以下內容: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臨床診斷、申請醫師、收到標本時間、標本特點、報告時間、病理診斷、通知方式、接收醫護人員姓名。3對原標本妥善處理之后保存待查。4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如果認為該結果與患者的臨床病情不相符,應進一步對患者進行檢查;如認為檢驗結果不符,應關注標本留取情況。必要時,應重新留取標本送檢進行復查。若該結果與臨床相符,應在30分鐘內結合臨床情況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同時及時通知病理科醫師。三、如患者8、檢驗結果進入“危急值”提醒范圍,計算機系統將提示。(一)醫師工作站,患者列表界面的患者床號前、化驗報告的條目前、以及報告單內的異常指標前都會顯示一個紅色的“危”字。(二)前兩處紅色“危”字在報告后16小時自動消失。(三)異常指標前的危字永久保留。四、臨床科室對于“危急值”按以下流程操作:(一)臨床醫師和護士在接到“危急值”報告電話后,如果認為該結果與患者的臨床病情不相符或標本的采集有問題時,應重新留取標本送檢或進行復查。如結果與上次一致或誤差在許可范圍內,應在報告單上注明“已復查”。(二)臨床科室在接到檢驗科“危急值”報告時,應備有電話記錄。在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患者姓名、門診號(或住院9、號、科室、床號)、出報告時間、檢查或檢驗結果(包括記錄重復檢測結果)、報告接收時間和報告人員姓名等。(三)接收報告者應及時將報告交該患者的主管醫師。若主管醫師不在病房,立即通知科主任或病區現場年資最高醫師。(四)醫師接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并結合臨床情況采取相應措施。(五)門、急診醫護人員接到“危急值”電話時應及時通知患者或家屬取報告并及時就診;一時無法通知患者時,應及時向門診部、醫務部報告,值班期間應向總值班報告。必要時門診部應幫助尋找該患者,并負責跟蹤落實。(六)普通“危急值”報告當日晚5點前必須有第一次點擊,急診”危急值”在急診報告后2個小時內完成第一次點擊。(七)接到“危急值”報告后15分鐘以內主管醫師對”危急值”報告的應答,應見醫囑或病程記錄。接收人負責跟蹤落實并做好相應記錄。五、“危急值”項目和范圍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