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廠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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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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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卷煙廠企業標準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規定 為適應企業發展需求,加強職工教育工作,根據職工意見和企業實際情況,廠部對原有的職工教育培訓管理進行修訂,并經廠務會和廠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現將某卷煙廠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廣泛宣傳并認真貫徹執行。某卷煙廠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規定(見附件A) 某卷煙廠職工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培訓協議書(見附件B)附錄A:某卷煙廠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規定一、職工參加文化業務技術學習培訓(指在職攻讀學歷或學位,下同)必須以學用一致為原則,強調專業對口(以申報時崗位主要職責為準)。 二、學習以業余時間為主。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由企業根據需要和相關條件指派人員參加。半脫產是指一次2、連續學習時間在12個月(含),超過2個月為全脫產。 三、根據企業目前需要,參加下列專業學習可給予報銷部分學費: 1. 中層干部、管理崗位人員可參加“工商管理”、“經濟管理”、“企業管理”、“計算機”專業學習;對于設備、計量、財務、審計、統計、辦公室、技術中心、質管、安保科等部門中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可選擇對口專業學習。 2. 銷售部門業務人員可參加“市場營銷”、“工商管理”、“計算機”等專業學習。 3. 技術人員選擇所學專業必須與本人職稱評定專業相同,職稱與現從事崗位不同者以現崗位需求為主。 4. 一線操作工、維修工、輔助工以提高崗位技能等級為主。維修工采用學歷教育和提高技能相結合的方式,可參加3、機械或電類、計算機等專業學習。 5. 煙草特有專業以行業培訓為主。 6. 其余人員可參加相關專業學習。 四、根據國家局國煙辦綜200122號和省煙草專賣局閩煙政200112號“關于不得參加系統外培訓等活動的通知”精神,對于煙草系統外舉辦的各類培訓班、研討會,原則上不得參加。屬于企業確實需要的部分學習培訓,應由企業根據相關條件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否則,不享受公費學習待遇。對于帶有旅游性質的各類培訓、研討會一律不得參加。 五、申報程序:職工參加外出學習或培訓,無論公費(含部分公費)或自費,時間長短、均應事先持招生簡章(或培訓通知書)和錄取通知書到職教中心領取登記表,辦理審批或登記手續。 六、學習期間4、待遇: (一)經濟待遇規定:凡符合第三條規定,經企業批準享受全額公費或部分公費學習培訓,以業余時間(半脫產和短期集中學習)為主,參加學歷、學位(含研究生課程班,下同)教育的職工,在學習培訓期間須占用生產工作時間的,其有關待遇按下列辦法發放: 1. 月獎金、年終獎、效益獎考核發放辦法: 月獎金考核:按實際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每天扣月獎金5%(扣完為止)。計算方法:應扣月獎金 = 原應得獎金(占用生產工作天數5%) 效益獎考核: 年累計學習假超過21天(含)按實際占用天數扣發。計算方法:應扣效益獎 = 原應得基數獎 (全年占用生產工作天數全年應出勤天數) 年累計學習假低于21天,不扣效益獎。 學習假不5、扣年終獎。 2. 全脫產學習人員待遇: 中層干部選派外出全脫產學習工資按原崗位工資發放;其他人員按六崗工資標準發放; 不享受月獎金、效益獎、降溫費、勞保; 廠派學習人員每學期補貼生活費1500元; 差旅費報銷:經批準參加全脫產學習在一個學年以上的(含一個學年),每學期只能按財務規定報銷一次往返交通費。學習期間需到外地實習的,憑校方證明可另加報銷一次學校至實習地往返火車硬臥或普通客運汽車票和住宿費。 廠派學習人員在學習期間被院校評為“三好生”,每次獎勵500元(應提供證書);受院校書面行政處分一次扣200元,從生活補貼費中扣除;因違法違紀被院校開除者取消當期生活補貼,所有學習費用不予報銷,返廠后6、按相關廠規廠紀處理或待崗處理。 3. 半脫產學習待遇: 半脫產學習人員工資按原崗位標準發放; 月獎金、年終獎、效益獎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 學習期間差旅費報銷按巖煙財200245號規定執行。 4. 學習費用報銷規定:職工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實行自費和公費相結合的方式。 屬企業選派的學習人員享受全額公費待遇。符合第三條規定的享受部分公費待遇。其余一律自費學習。 部分公費學習的費用只報銷學雜費的50%,其余費用自理。 5. 無論企業選派或是個人申請,企業批準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培訓,未取得相應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者或學位證書,所有費用一律自理(已報銷的差旅費由職教中心通知人勞科從工資或獎金中扣回)。 6. 7、為鼓勵職工參加繼續教育,提高職工綜合素質,凡符合第三條規定的非學歷教育(指國家教委不承認的學歷),學費可按規定報銷50%,但學歷不予承認。 7. 除企業選派學習人員可預借學習費用外,其余一律自己先墊付,待學習結束時按規定報銷。 8. 各類獎金考核,由職教中心報企管辦統一扣報銷當月獎金。 9. 無論享受全額公費還是部分公費學習待遇,其差旅費報銷一律按巖煙財200245號規定執行。 (二)假期待遇規定: 1. 職工參加學習需占用生產工作時間的必須事先到職教中心、人勞科辦理請假手續。享受全額公費和部分公費學習的人員可請學習公假,全額自費的人員,只能請事假。無論請哪一種假均應事前辦理。 2. 在學習期8、間兼顧辦理公務,一律不抵扣學習假。 3. 不得以補休為名抵扣學習假。 七、違規處罰: 1.職工參加各類學歷、學位教育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學習不給假期,學費不給報銷,學歷不予更改。 2職工參加學習占用生產工作時間的必須如實申報假期。發現少報學習假天數或繞道(指非經職教中心登記簽名)報銷騙取出差補貼的,一經查實,將作如下處罰: 少報學習天數,一經查實,除補扣當月獎金外,同時取消當年年終獎和效益獎,并在全廠通報批評。 繞道報銷騙取出差補貼的,一經查實,除按巖煙財200245號文規定扣回差額,再按差額十倍加以罰款外,同樣取消當年年終獎和效益獎,并在全廠通報批評。 不享受企業同等學歷人員待遇。 八、9、關于學歷的認定: 1. 按照巖煙干199962號文關于轉發關于加強干部在職參加學歷教育和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精神,凡結業證書、專業證書、大專證書一律不得更改原有學歷。學歷更改須經職教中心、人勞科、政工科三家共同確認。 2. 學歷認定按國家教委有關規定執行。 3. 學歷更改須提供相關材料:報考表、學籍登記表、成績總表、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評審表、學位或學歷證書(畢業證書須經國家教委電子注冊)。 九、學費報銷與獎金考核: 1. 享受全額公費或部分公費學習的職工在學習期間的差旅費以及畢業(結業)后的學費報銷必須到職教中心辦理登記手續,非經職教中心簽名,財務不得給予10、報銷。 2. 所有參加各類教育、培訓的發票,無論寫培訓費還是會務費,一律由職教中心簽名后才可報銷。部門領導在簽名時必須注明屬“教育培訓”,否則,若出現非經職教中心簽名而繞道報銷的現象,部門領導將受連帶責任,廠部將從效益獎中酌情處理。 3. 學習假的月獎金考核由職教中心報企管辦扣報銷當月獎金。 十、其他規定: 1.凡參加各類研究生課程班或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人員(無論廠派或自己要求)和企業認為有必要簽定協議的教育培訓人員,必須與企業簽定相關協議。 2. 凡屬企業推薦選送或屬個人申請,經企業批準參加學位(含研究生課程班)教育的,畢業后回企業服務年限未滿十年,因個人因素要求調離本企業(不含正常組織調11、動)或辭職的,應退回原所有學習費用(含差旅費、學習期間出國考察、培訓費用)及學習期間工資、獎金、各種福利待遇。 3. 職工參加學習,應以不影響本職工作為前提。不得以參加學習為由要求調換工種,畢業后亦不得要求重新安排工種。 4. 全脫產學習人員(指參加全日制教育)行政關系歸職教中心管理。 5. 本規定中全脫產學習是指經企業批準的參加學歷、學位教育。 6. 新老文件銜接: 凡現在讀人員中,所學專業符合本規定者,學費報銷可按此規定執行。從本規定執行始,原有文件同時作廢。 凡本文件執行前經企業批準學習的學費按原規定執行,本規定下發后,有關待遇按本規定執行。已簽合同的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一、本規定經廠工12、會第五屆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討論通過。 十二、本規定執行時間從2003年1月1日開始。 十三、本規定解釋權歸職教中心。 十四、多種經營各公司照此執行。附件B:某卷煙廠職工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培訓協議書甲方:某卷煙廠乙方:職工個人 乙方向甲方申請公費(自費、部分公費)參加學校專業學歷、學位教育(培訓),甲方表示同意。甲方選派乙方參加學校專業學歷、學位教育(培訓),乙方表示愿意參加該教育(培訓)。為維護雙方利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1. 甲方同意乙方參加學校專業學歷、學位 教育(培訓),學習期限 年。采用全脫產(半脫產、集中授課)公假方式參加學習。2. 乙方同意在校學習其間有關待遇按巖煙 號文13、等有關規定執行。3. 乙方完成學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結業證書)回廠,甲方應按規定給予報銷相應費用。4. 乙方取得國家教委承認的碩士學位證書將享受本廠碩士生同等待遇。5. 乙方畢業后應在甲方工作十年(含)后才可調出或辭職。時間從畢業回廠上班之日開始計算。6. 乙方若違約,除退還甲方學習其間的所有費用(包括工資、獎金、福利、學費、差旅費、出國費用)等,還應繳納違約金三萬元(人民幣),否則,不予轉移檔案、養老金帳戶以及出具有關證明。7. 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校規,若因違規被校方辭退,回廠后按待業處理。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存檔各一份。9. 未盡事宜,協商解決。甲 方:某卷煙廠 甲方代表:(簽名)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