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廠集體合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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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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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煙廠xx煙廠工會委員會關于印發xx煙廠集體合同的通知各車間、科室,多種經營各公司:現將經xx煙廠第十屆職工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由工會主席代表全體職工與廠長代表企業行政簽訂的xx煙廠集體合同印發給你們,請廣泛宣傳并認真貫徹執行。附件:xx煙廠集體合同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主題詞: 抄送: xx煙廠辦公室 200 年 月 日印發 打字: 校對: (共印 份) xx煙廠集體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福建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建立協調穩定的企業勞動關系,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的行為,增強雙方的合作,共謀企業發展,由xx煙廠(以2、下稱甲方)與xx煙廠工會(以下稱乙方)共同平等協商,經廠十屆八次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工會主席代表全體職工與廠長代表企業行政于2002年12月31日簽訂本合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遵循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兼顧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是雙方協調勞動關系中必須遵守的共同準則。 第二條企業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企業研究生產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第三條 工會支持企業依法行使職權,在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同時,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工會動員和組織職工積3、極參加企業經濟建設,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第四條 本合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同等約束力。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第二章 勞動用工 第五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招聘職工。第六條 企業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企業招聘的職工,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勞動行政部門鑒證。第七條 招聘職工、訂立、變更和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遵循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企業制訂和修改勞動合同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工會和企業應指4、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無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具體簽訂什么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巖煙人勞2002134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 企業根據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或解除。第十條 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并依法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第十一條 企業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5、第十二條 企業制定富余職工的安置方法,妥善安置企業富余人員,加強對富余職工的轉崗培訓。第十三條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到期的勞動合同應延續至哺乳期期滿為止。第十四條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企業與職工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調解的,也可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其辦事機構設在廠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一切工作應依照法律、法規秉公辦事。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企業實行崗位工資制為主的分配制度。崗位工資制由崗6、位工資、年功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和工人技術等級津貼等構成。 第十六條 職工收入與企業經濟效益掛勾浮動,職工收入隨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而增長。 第十七條 企業實行職工最低工資制度。企業以龍巖市新羅區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為基礎,上浮10%作為本單位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八條 企業的獎金主要分為月獎、年終獎和年度效益獎。 第十九條 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企業及其所屬各單位應在規定時限內以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月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的工資。 第二十一條 企業待崗、待業、廠內退養人員及職工工傷或非工傷醫療期、女職工請產前假、哺7、乳假期間待遇按企業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二條 企業執行國家關于職工工作時間和法定節假日的規定。企業下屬各車間實行輪班生產,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安排職工在節假日加班加點,超時部份按規定輪休或發放加班工資。 第二十三條 單位安排突擊性的加班,職工如有事不能加班,應事先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和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女職工和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勞動時間。 第二十五條 哺乳嬰兒的女職工,嬰兒八個月以前每日享受兩次哺乳時間(也可合并使用)8、,滿八個月后每日享受一次哺乳時間,直至嬰兒一周歲,每次哺乳時間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第二十六條 企業職工婚假、產假以及人流、上環、結扎等假期按福建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及企業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科學安排生產(工作)計劃,積極為職工休息休假創造有利條件。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八條 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政府的規定,實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女職工生育等法定社會保險制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保障職工享有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公)傷殘、死亡或患職業病,按有關規定依法享受保險福利待遇。 第9、三十條 職工本人或其供養親屬遭自然災害,生活嚴重困難時,企業應給予適當困難補助。 第三十一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改善職工生活福利條件和豐富職工文化生活,工會應支持企業為此所做的努力。第三十二條 企業出臺各項福利政策,由企業提出方案,征求工會意見后實施。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三十三條 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政府有關勞動保護、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保證職工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不低于國家法律規定的標準。 第三十四條 企業按規定向職工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并向從事有害工種的職工提供特殊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第三十五條 企業對女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專項體檢。女職工在經期、孕期、10、產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護。 第三十六條 每年高溫季節(五九月份),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職工防暑降溫工作,如供給清涼飲料或按省政府規定發給高溫津貼。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公)負傷,企業應按規定承擔必要費用,醫療期間,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八條 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工會支持企業加強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工作,配合企業安全部門檢查、監督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執行的情況。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協助和監督企業做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第三十九條 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實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11、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工會對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企業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第四十條 企業發生工傷事故,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并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第七章 教育和培訓第四十一條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及時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制定職工培訓規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第四十二條 企業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廠史、廠規、廠紀、勞動法、工會法、計劃生育有關規12、定和生產技術、工藝以及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及時做好崗中及轉崗專業技能培訓與教育,幫助職工提高文化專業知識。工會應配合企業做好對職工培訓工作。第四十三條 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第四十四條 由企業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職工,必須履行一定的服務期,提前解除合同應按規定賠償企業損失(具體按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制度執行)。 第四十五條 工會會同企業教育職工以國家主人翁態度對待勞動,愛護國家和企業的財產,組織職工開展群眾性的社會主義勞動競賽、雙增雙節、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練兵活動,進行業余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第八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13、六條 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工作秩序,保護企業和全體職工的利益,企業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本企業的勞動紀律和獎懲制度。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時,應有職工代表參加并在充分聽取工會的意見后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四十七條 企業對于模范遵守企業規章制度,保衛企業財產和人身安全,在企業兩個文明建設中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應當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根據企業委托,工會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第四十八條 對于違反各項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一定損失的職工,企業可分別情況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等處分;情節嚴重的,可按有關14、法規,開除出廠或解除勞動合同。對職工進行處分,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本人的申辯,嚴格依據事實和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職工對處分不服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第九章 企業民主管理第四十九條 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其職權按照企業法規定執行。第五十條 企業每年召開兩次職代會。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決定的事項,企業應當依法辦理。 第五十一條 建立企業業務招待費向職代會報告制度,原則上應為每年兩次。第五十二條 實行廠務公開,加強企業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工作。第五十三條 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15、要規章制度和勞動標準,應征求工會意見。第五十四條 建立職工與廠長懇談會制度。一定時期,圍繞企業熱點問題,由工會召集一定數量和范圍的職工與廠長舉行懇談會,就有關問題互相溝通、理解、支持。第五十五條 工會依法召開會議和組織活動,企業及有關部門應在人員和經費方面予以支持和幫助。第十章 合同的履行、變更和終止第五十六條 本集體合同,對企業及全體職工都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應保證其切實得到履行。第五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全面執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企業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負責合同執行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本合同每年全面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簽約雙方,雙方應認16、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第五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應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第五十九條 由于簽約所依據的環境、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可能履行或不可能完全履行時,經一方提議,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修訂甚至解除本合同。變更、修訂甚至解除本合同,須經職代會審議通過。職代會作出解除合同決定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負責在七日內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說明。合同雙方或一方簽約人的變動,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第六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叁年,自2002年12月3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期滿前一個月17、經協商簽訂新合同或續訂本合同。新合同或續訂合同未正式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報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備案后生效。第十一章 附則第六十二條 企業所屬多種經營職工其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六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和政府有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后確定。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所列條款,如與國家有關法規和上級規定相抵觸,則按國家法律和上級規定執行。第六十五條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提交雙方簽字。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玖份,簽約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存檔各壹份,黨委壹份,報省煙草專賣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經貿委和市總工會各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