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醫院血液凈化管理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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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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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人民醫院人力資源財務后勤與醫療設備器械質量安全核心管理制度
1、XX縣人民醫院血液凈化管理工作制度血液凈化室工作制度1. 血液凈化技術是急性、慢性腎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復腎功能重要的替代治療手段之一,屬于救治重危患者的高危操作,應當實施技術資格準入與授權制,參加與接受本轄區內的血液凈化質量監控組織管理,參加透析登記工作。2. 醫院應當設置有腎臟內科專業或學組,具備??漆t師隊伍,具有獨立處理腎臟內科常見疾病的能力。同時應獲得具備急慢性并發癥處理及綜合搶救能力科室的強力支持。3. 透析室應當具備透析區、水處理區、治療室、候診室等基本功能區域;應當配置有符合規格的透析機、水處理裝置及必須的搶救基本設備。4. 必須建立并執行嚴格的消毒隔離、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的質量檢2、測、技術操作規范、設備檢查維修、一次性醫用耗材的管理與登記等制度。5. 血液透析室應當至少每月進行透析液細菌培養、每3 個月進行透析液內毒素檢測、每年進行透析用水化學污染物檢測,并在達標的前提下方可從事血液透析治療。6. 血液透析患者應當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完整的病歷記錄,應當向病人及家屬講明操作或治療的目的、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及其措施,并簽署知情同意書。7. 血液透析室由經專業培訓合格的執業醫師、注冊護士和技師組成,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或由主治醫師及以上醫師),進行查房,監督及評估患者的透析質量。8. 血液透析室由副高以上職稱(含副高職)、有豐富透析專業知識和腎內科臨床工作經驗的醫師擔任負責人3、,負責安排醫療、教學和科研工作;組織業務學習、技術考核等及解決臨床疑難問題。9. 教育培訓血液透析室全體員工,熟知與掌握常見突發不良事件的應急預案與處理流程,如:透析管路脫落破損、供水異常、透析設備故障、血液透析過程中誤操作所致(出血、凝血、空氣的混入)事件、透析器破膜、管路脫落、藥物錯誤、異常脫水、醫院感染、血管通路、內外科并發癥、停水、停電、地震等。血液凈化室醫院感染管理制度1.設置在清潔、安靜的區域。配備空氣消毒設施。布局合理,設普通病人血液凈化間(區)、隔離病人血液凈化間(區),治療室、水處理室、儲存室、辦公室、更衣室、待診室等分開設置。2. 病人在透析前需要做乙肝、丙肝及艾滋病毒感染4、等相關病原學檢查,并定期復查。傳染病患者應當隔離透析內進行,固定床位,專機透析,并采取相應的消毒隔離措施;急診病人應專機透析。3. 醫務人員進行診療操作時應嚴格遵循無菌技術操作和手衛生管理,加強自身防護,穿防護衣、戴手套,從事已知或可疑毒性或污染物濺灑的操作步驟時,應戴面罩及口罩;對不同病人進行操作時,必須更換手套。4. 建立健全消毒隔離和質量控制制度。血液透析機每日使用后消毒,嚴格監測;加強透析液制備過程和進出透析機的透析液、透析用水等質量監測;每季度對反滲機和供水管路進行消毒和沖洗,詳細記錄,備查。5. 嚴格執行一次性醫療用品的管理制度。一次性空心纖維透析器不得重復使用。6. 加強醫院感染5、病例的監測,掌握與復用有關的綜合征。應觀察并記錄患者每次透析時的臨床情況,對透析中出現發熱反應的病人,及時進行血培養,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做好相應的管理及監測。7. 對可重復使用血液透析器必須符合衛生部血液透析器復用操作規范。使用經國家藥監局批準、有明確標識的可重復使用的血液透析器,使用中應嚴格消毒,做好登記,專人專用。8. 由具有復用及相關醫學知識的主管血液透析的醫師決定復用血液透析器,血透室應對規范復用血液透析器負責;復用人員具備復用技術資格要求,并經過充分的培訓及繼續教育,能夠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操作時做好個人防護,穿防護衣,戴防護手套,從事已知或可疑毒性或污染物濺灑時,應戴面罩6、或口罩。9. 復用間設計合理,有通風排氣設施,通風良好,排水能力充足;設有緊急眼部沖洗水龍頭,確保復用人員一旦被化學物質飛濺損傷時能即刻有效地沖洗;已處理的血液透析器應在貯存區內存放,并與待處理的血液透析器分開處置,以防混淆導致污染甚至誤用。10. 復用應使用反滲水。供復用的反滲水必須符合水質的生物學標準,有一定的壓力和流速,必須滿足高峰運行狀態下的設備用水要求;水處理系統的設計應易于整個系統的清潔和消毒,消毒程序應包括沖洗系統的所有部分,以確保消毒劑殘余量控制在安全標準允許的范圍內。每年對透析用水進行何嘗污染物監測,軟水硬度及游離氯檢測至少一次。11. 定期檢測復用用水細菌污染程度。細菌學檢7、測應每月1次,細菌水平不得超過200 CFU/ml,干預限度為50 CFU/ml;內毒素檢測應每季度一次,內毒素不得超過2EU/ml,干預限度為1 EU/ml。達到干預限度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系統污染進一步加重。12. 乙肝病毒標志物陽性患者、HCV-RNA陽性患者、艾滋病病毒攜帶者或艾滋病患者、復用過程所使用消毒劑過敏的患者及其他可能通過血液傳播傳染病的患者使用過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復用。13. 建立血液透析器復用手冊,復用前應與患者或其委托人簽署知情同意書;血液透析器復用只能用于同一患者,首次復用前貼上血液透析器復用標簽并建立復用記錄。14. 透析結束后血液透析器應在清潔衛生的環境中運送,并立8、即處置。特殊情況2小時內不處置的血液透析器可在沖洗后冷藏,但24小時之內必須完成血液透析器的沖洗和清潔、消毒和滅菌程序(應注意血液透析器的血液出入口和透析液出入口必須消毒,蓋上新的或已消毒過的蓋);檢測血液透析器TCV(血液透析器整體纖維容積),復用后TCV應大于或等于原有TCV的80%。透析膜完整性試驗良好。15. 血液透析器復用次數應根據血液透析器TCV、透析膜完整性試驗和外觀檢查來決定,三項中任一項不符合要求,則廢棄該血液透析器。采用自動復用程序,低通量血液透析器推薦復用次數不超過10次,高通量血液透析器推薦復用次數不超過20次。16. 廢棄的血液透析器應按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嚴防銳器傷。9、17. 工作人員每年接受體檢,加強職業衛生防護,必要時注射乙肝疫苗。18. 嚴格探視和陪護管理,進入血液透析室的人員必須更衣、換鞋等,注意手衛生。血液凈化室醫療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一、科主任是各科室設備管理第一責任人,科室內的設備由專職技師負責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二、每臺大型設備要建立檔案,內容包括購買的申請,論證書,招投標合同,機器安裝驗收報告,日常的維護保養記錄,故障記錄和維修記錄。三、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由專職技師及時進行修理,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科主任和設備科的醫療器械維修組,如需請經銷商維修人員維修,必須事先征得設備科的同意,非維修人員不得擅自打開、調整、修理機器,否則,致使故10、障擴大或造成損失時,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維修費用在萬元以上時要寫好維修申請報告,科主任簽字后交設備科及醫院領導研究。四、科室應保持設備工作環境清潔、干燥,做好防塵、防潮、防爆、防水、防電磁波、防靜電工作。保證環境符合設備使用要求。五、設備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程序后才能上崗工作。六、科室室使用的水處理設備、透析機、透析器、濾過器、吸附器、血漿分離器、血路管道、內瘺穿刺針及各類中心靜脈留置導管等應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類醫療器械(血液凈化設備和血液凈化器具,編號6845-04)管理,具體要求如下。(一)透析機透析機要在設備規定的環境下(包括溫度、濕度、電壓、供水11、壓力等)使用,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以保證機器正常運行和患者安全。正在使用的透析機要運轉正常、超濾準確、監測系統和報警系統工作正常。每臺透析機要建立檔案,檔案內容至少包括透析機的出廠信息(技術信息和操作信息)、操作運轉和維修記錄等。(二)水處理設備水處理設備要在設備規定的環境(包括溫度、濕度、電壓、供水壓力、供水量等)使用,以保證機器正常運行、供應充足的反滲水。水處理設備包括前處理系統和反滲機。前處理系統包括沙濾裝置、除鐵裝置、吸附裝置、過濾器、離子交換裝置等,應根據水質情況進行相應的配置。反滲水供應線路上不應有開放式反滲水儲存裝置,防止二次污染。如果供水壓力不足或經常中斷,可以在前處理系統前設立12、儲水裝置。水處理設備須建立檔案,檔案內容至少包括水處理設備的出廠信息(技術信息和操作信息)、消毒和沖洗記錄、問題和維修記錄。(三)透析器材各種透析器材應該在符合條件的庫房內存放,使用前認真檢查使用期限,有無包裝破損等,記錄可能與其相關的不良反應,并采取應對措施。血液凈化室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質量監測制度一、依據衛生部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管理規范、血液凈化標準操作規程2010版和安徽省血液透析管理規范(試行)的要求建立XX縣人民醫院血液凈化室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質量監測制度。二、血液凈化室專職技師全面負責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質量監測和管理,及時留取標本送檢,科室兼職感染管理護士協助專職技師開展工作。三、透析用13、水和透析液監測要求(一)透析用水每月進行1次細菌培養,在水進入血液透析機的位置收集標本,細菌數不能超出200cfu/ml;(二)透析用水每三個月進行1次內毒素檢測,留取標本方法同細菌培養,內毒素不能超過2Eu/ml;(三)透析液每月進行1次細菌培養,在透析液進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標本,細菌數不能超過200cfu /ml;(四)透析液每三個月進行1次內毒素檢測,留取標本方法同細菌培養,內毒素不能超過2Eu/ml;(五)透析用水的化學污染物情況至少每年測定一次,軟水硬度及游離氯檢測至少每周進行1次,結果應當符合規定。四、血液凈化科專職技師負責每日水處理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監測工作,記錄各點的壓力數值和純14、水率;負責定期更換各級濾芯、樹脂軟化和原水水箱的清理工作;對水質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科主任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五、透析用水和透析液出現不達標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科主任和護士長,首先停止對患者的治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問題解決后才能用于患者的治療。血液凈化室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一、科室所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必須由設備部門統一集中招標采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二、科室使用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必須從取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和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批件的生產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進口的一15、次性導管等無菌醫療用品應具有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三、每次購置,采購部門和科室必須同時進行質量驗收,訂貨合同、發貨地點及貨款匯寄帳號應與生產企業/經營企業相一致,并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等,進口的一次性導管等無菌醫療用品應具滅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標識。 四、醫院和科室的保管部門專人負責建立登記帳冊,記錄每次訂貨與到貨的時間、生產廠家、供貨單位、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單價、產品批號、消毒或滅菌日期、失效期、出廠日期、衛生許可證號、供需雙方經辦人姓名等。 五、物品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墻壁16、5cm;科室不得使用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 六、科室使用前應檢查小包裝有無破損、失效、產品有無不潔凈等。 七、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設備采購部門,并按醫療不良事件報告。 八、科室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醫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用后,須進行消毒、毀形、并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理,禁止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 十、醫院感染管理科須履行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管理和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職責。血液凈化室水處理間消毒及管理制度一、保持水17、處理間環境清潔、整齊,保持適當的溫度、濕度,以保證機器正常運行、供應充足的反滲水。二、水處理間電源和各種設備不得隨便關閉和移動。三、每日對水處理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確保安全范圍,保證水處理設備正常運行。四、水處理設備的沙濾、活性炭、樹脂、反滲膜等需按照生產廠家要求或根據水質檢測結果進行更換。五、根據水處理機使用說明定期進行水路循環消毒。六、做好維護保養記錄。六、每日對室內空氣進行有效消毒。血液凈化室儲存間消毒與管理制度一、保持儲存間環境清潔、整齊,保持適當溫度、濕度。二、用于存放備用的一次性透析用品及消毒用品,禁止堆放其他物品。三、物品存放應距地面高度20cm,離墻5cm,距天花板50cm。宜18、使用開放式的物架。四、物品放置應固定,設置標識。五、接觸物品前應洗手或手消毒。六、每日對室內空氣進行有效消毒。血液凈化室處置間消毒與管理制度一、處置間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專人負責室內清潔衛生及消毒措施。二、醫療廢棄物應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醫院有關規定進行分類和處理。一般醫療廢棄物套雙層醫療垃圾袋后安置于專用防滲漏桶內,專人回收處置;損傷性醫療廢棄物應置于利器盒內,密閉保存,專人回收處置。三、處置間內應有良好的上下水設施,使用專用拖把及抹布,用畢清洗消毒,懸掛晾干。四、室內空氣應每日紫外線燈管照射;物表地面500mg/L含氯消毒劑擦拭消毒;防滲漏桶應每日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消毒。五、處置間工作人員應遵循標準預防原則,注意個人防護,穿戴口罩、工作衣、隔離鞋、雙層手套。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1-23
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