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發電公司工程現場安全保衛管理制度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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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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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現場安全保衛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工程施工現場內物資、設備、材料、人員以及工機具的控制管理,嚴格落實內部治安防范措施,確保工程現場內的治安秩序良好和施工生產的安全進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大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各部門及各參加單位。第二章 管理職責第三條 項目公司管理職責(一)項目公司總經理是本工程治安保衛安全管理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負領導責任。(二)項目公司總經理工作部是施工現場治安保衛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制度的編制、工作的策劃、組織、實施、檢查、評比、考核和改進。 第四條 參建單位管理職責(一)把保衛工作納入施工生產的全過程,認真落實治安2、保衛實施細則及相關管理制度,確保現場治安安全。(二)各單位應定期開展治安保衛安全自查,發現問題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組織整改。(三)按照管理部門下發的治安隱患整改通知單,負責整改落實。(四)發生治安事件,應積極組織協調處理,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公安機構,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第三章 治安保衛管理第五條 現場出入管理規定(一)進場人員必須正確佩帶胸卡證。(二)來訪或辦事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憑介紹信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辦理會客登記手續。(三)外來車輛原則上不準進入場內,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出入廠區的,必須辦理進出場手續,停車接受檢查,并按照規定時速和其它要求行使。(四)攜帶物品出入場區,3、須有相關證明材料。(五)出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正確佩帶胸卡證、安全帽,不得光背、赤腳、穿短褲、拖鞋,應自覺接受安全保衛人員的詢問、檢查和指揮,不得無理取鬧或故意刁難。情節嚴重的予以清退出廠。(六)進場車輛嚴禁違章載人、載物,嚴禁違章駕駛、無證駕駛和超速駕駛,場內大道限速20公里/小時,拐彎處限速5公里/小時。摩托車嚴禁進入施工現場,自行車不得帶人。(七)進出場人員嚴禁翻越圍墻、翻越護欄。(八)損壞、破壞場內公共設施的照價賠償。外來車輛及人員發生破壞事件的,由相對應的業務接洽單位負責督促賠償到位。第六條 內部治安管理(一)各單位施工區域、倉庫和生活小區由各單位自己負責,并保證內保人員到位,滿足現場4、實際需要。(二)現場內的所有勞務人員必須按項目公司的有關規定,持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指定部門辦理有關證件,否則不得進駐施工現場,違者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收留單位承擔。(三)各單位必須對新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規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并定期組織安全知識培訓。(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小區內酗酒滋事、打架斗毆、惹是生非、漫罵、侮辱、誹謗他人。(五)禁止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內賭博、吸食販賣毒品、傳播黃色淫穢書刊、黃色音像制品,嚴禁賣淫嫖娼等。一經發現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將當事人清退出場,對當事人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六)各生活小區不準私自留宿外人。(七)施工人5、員應自覺維護現場的治安秩序和環境衛生,嚴禁亂扔垃圾、隨地大小便、隨意焚燒垃圾、流動吸煙等。(八)嚴禁撿廢品人員、收廢品小商販進入施工現場。各單位施工下腳料、包裝物等廢舊物資必須由單位統一處理,并嚴格履行物資出門制度。私自處理的視為偷盜行為,按偷盜相關規定處罰。(九)嚴禁私自攜帶、收藏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險品。第七條 重點要害部位管理(一)工程要害范圍包括:主控室、油區、變壓器、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重要物資設備倉庫等部位,以及其它應納入重點防范的部位。(二)重點要害部位的防范管理1. 要害部位必須設專職人員監護(財務室、保險柜存放室、資料室要符合“三鐵一器”的標準)。2. 要害部位應建立健6、全出入登記制度,制作統一的出入證,憑證出入,并由當班人員嚴格監督執行。3. 要害部位的工作執行“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4. 要害部位內不得充當宿舍住人,或在內做飯、使用高功率電器設施等,保持環境衛生良好。5. 外單位人員進入要害部位參觀、實習時,需經總經理工作部同意,并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憑核發的通行標志進入,參觀時應有本單位人員陪同。在此工作完畢后,核發的通行標志按規定及時收回。6. 要害部位內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7. 要害部位要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方案,在認真分析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基礎上,擬定對策,明確處置程序、方法及組織領導、人員分7、工。8. 各單位應把要害部位定為重點監控對象,不定期的進行檢查和日常監督,發現問題要填寫檢查記錄,并要求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隱患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短期內確有困難執行整改的,應制定防護措施,確保安全。第八條 建立健全安全保衛責任制:(一)按區域劃分,確定責任人,誰在崗、誰負責。(二)按單位或部門劃分,確定責任領導,誰主管、誰負責。(三)按工種劃分,確定責任人,誰施工、誰負責。(四)按職責劃分,誰監督檢查,誰負責。 (五)設置必要的技術預防措施1.物資材料的存放,能入庫的入庫,不能入庫的集中存放,并設置圍欄。2. 大型庫房的建筑必須符合防盜要求,應為磚砌墻,鐵門,鐵護欄,鎖頭8、外加裝防撬盒。3. 有條件的盡量安裝報警器或閉路監控設施。(六)建立必要的警衛守護力量1. 重點防范部位應設固定崗哨或配備專職夜勤,實行晝夜重點監控。2. 值班巡邏人員應將重點防范部位納入重點巡視對象。(七)開展治安安全檢查1. 把重點防范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列為重要檢查內容之一,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2.各單位組織定期開展重點防范部位的安全檢查。第九條 財務安全管理(一)財務部門是安全防范的重點部門,工作人員要樹立“安全為天”的防范意識,嚴防被盜、被搶等案件的發生。(二)財務部門保險柜存放的房屋應為磚砌墻,并安裝“三鐵一器”(鐵護欄、保險柜、防盜門、報警器)。(三)現金、有價證券、支票、9、公章、法人印章要分開存放。出納人員離開房間要把保險柜鎖好并打亂號碼,將鑰匙隨身攜帶。(四)使用支票必須隨用隨蓋章,并填好限額、日期,不得隨便使用空白支票,對借用的支票要及時催辦、報賬,逾期未用的支票應及時收回。(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的限額存儲現金,隨取隨用,當日現金用不完的,下班之前須存到銀行;過夜現金不得超過5000元,特殊情況下需超存過夜的,必須設兩名以上男性財會人員守護,同時報綜合管理部。(六)儲存和提取萬元以內現金的要有專車,且二人以上辦理;提取超過萬元以上大額現金時,須通知治安保衛人員護送。(七)財會人員取送款時要堅持專車專用,中途不得停車做與取送款無關事宜。禁止使用出租汽車和私人汽10、車作交通工具取送款。(八)要定期檢查現金、票證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防被盜受騙。(九)下班后要做到“三關一開”(關窗、關門、關燈、開啟報警器),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第十條 檔案安全管理(一)檔案室,應嚴格按照各項保衛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檔案資料的管理,要做到制度健全、資料整理規范;對存檔的資料要做好保存、保密、防火、防盜等工作。(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保密局的一系列保密法規。(三)各種機密的文件圖紙、資料收發、傳遞、保存要專人辦理,傳閱必須嚴格登記,履行簽字,妥善保管,嚴格按照傳閱范圍傳閱,閱后立即收回,不準交給無關人員閱讀,未經批準不準任何人摘抄、復制。(四)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探親旅11、游,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后方可攜帶,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五)不準在私人交往中和通信中泄漏秘密。(六)不準使用電話和明碼傳遞秘密事項。(七)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八)重要文件和經鑒定需要銷毀的文件不準亂扔、不準出售,要由專人銷毀。(九)各種秘件的底稿,打印后要立即粉碎。第十一條 貴重物資管理(一)貴重物資要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有嚴格的儲存、搬運、使用、審批制度,堅持收發、領退、計量、登記制度;(二)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三)必須設專人負責管理,專柜、專庫存放。庫房牢固,并有技術防范措施。(四)廢料和加工后的成品要妥善保管,分類存放,量大的要派專人看守。第十二條 廢舊物資管理(一12、)現場施工的廢舊有色金屬(含紫、黃銅板、線、器具、焊把線、電源線、信號線等),一律退交物資供應部門;廢舊金、銀、錫、鉛制品或電焊條,要設專人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實施專項專用,不能挪作他用。剩余部分要統一退回物資庫內;廢舊鋼材如角鋼、鋼板、工字鋼、鋼管、鋼筋、鉛絲以及舊工具、舊設備、舊鋼窗、舊車輛、舊器材等,均不得自行銷售,應及時退交物資倉庫統一處理。(二)物資部門要建立廢舊金屬回收制度,設回收點,派回收管理人員。需處理時,要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場。(三)剩余物資、廢舊材料的存放地點要安全可靠,存放在露天場所要用圍墻或鐵欄桿、鐵絲網圈起來,數量較大的要派專人看守。(四)剩余的材料和廢舊物資13、要及時回收、專人管理、分類存放,并登記造冊,出入庫的記錄要齊全,做到有賬可查。在處理廢舊物資時要派專人核查,核查無誤,方可開具出門證。(五)廢舊物資處理由物資部門負責,治安保衛人員協助監督。第十三條 化學危險品管理(一) 危險化學品的供方應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采購人員應在采購文件中要求供方提供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及其它有關性能說明資料。(二)危險品進貨檢驗時除按常規檢查外,還應檢查外包裝的完整情況、安全標志和安全技術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三)對可能存在環境污染物質,承包商應在采購階段向供方提議剩余物資和廢棄物回收要求,或者由其采購部門統一回收后集中處理。(四)源的采購14、管理要求見CPIECB-HC 30501009 射源安全管理規定。(五) 施工承包商應加強對危險品、化學品的運輸和裝卸管理,除滿足一般運輸要求外,還應滿足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344號令)第四章的要求。(六)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包括廠內運輸)和裝卸至少滿足以下要求:1. 應選擇經國家認定的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承包商應向供方提出環境和安全要求。2. 駕駛員、押運人員、裝卸人員應經過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培訓合格。3. 運輸、押運人員、裝卸人員應了解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4.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按要求在運輸車輛的顯眼位置張貼或懸掛安15、全標志,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5. 運輸、裝卸時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6. 施工承包商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危險化學品貯存的地點,危險化學品貯存進場時應報施工監理單位及管理公司備案,危險化學品的貯存條件及保管基本要求如下:1)危險化學品貯存應設有獨立庫房,庫房的設計應符合GBJ 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四章的要求,耐火等級不低于三級;庫房的顯眼位置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和安全范圍標識。2)危險化學品應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344號令)第二章和MSDS提出的貯存要求,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進行分類分區貯存,標識清16、楚,設置必要的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 3)危險化學品貯存保管人員應經過培訓并獲得上崗證,熟悉MSDS及相關應急措施,每月對危險化學品的使用、貯存情況進行檢查,并對檢查情況予以記錄。第十四條 油庫貯存的基本要求施工承包商應加強對所使用油庫貯存場所的安全管理,至少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油庫管理人員應經過培訓,掌握并熟悉油品的基本知識和安全特性。(二) 油庫應有醒目的“嚴禁煙火”標志,油庫內禁止吸煙,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油庫,電氣設備及照明應采用防爆型,嚴禁穿錦綸衣服和帶釘17、子的鞋進入油庫。(三) 油庫35m以內禁止明火作業(包括焊接作業),必要時應采用防火墻(毯)隔離。(四) 鐵輪車嚴禁進入油庫。油槽汽車進入油庫時,排氣管應配置安全防火罩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五) 油品在裝卸過程中杜絕滲漏與潑灑。如有發生泄漏,應立即清除地面上的油品。(六) 油庫在發放桶裝油品時,應使用專用扳手,嚴禁用鐵錘敲打。塑料制品容器嚴禁存放汽油。(七) 油庫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嚴禁挪用。油品著火時應用沙土埋蓋,不能用水撲救。油庫周圍應清除樹葉、干草、油棉紗等易燃物,使用過的沾油棉紗、棉布等應放在有蓋的鐵桶內,并及時處理。(八)油庫應有良好通風,并應有避雷及靜電接地措施。貯存、輸送油品的18、罐、裝卸設備等也應有良好接地裝置。(九)夏季應嚴格控制油品的發放時間,盡量避免白天高溫時段發放油品。第十五條 施工承包商應加強對氧氣庫、乙炔庫的安全管理,至少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氧氣、乙炔管理人員應經培訓,掌握氧氣、乙炔的基本知識和安全特性。(二) 氧氣、乙炔庫應有醒目的“嚴禁煙火”標志,禁止吸煙。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氧氣、乙炔庫。電氣設備及照明應采用防爆燈具。嚴禁穿錦綸衣服和帶釘子的鞋進入氧氣、乙炔庫。(三) 氧氣、乙炔庫10m以內嚴禁煙火并嚴禁堆放可燃物。(四) 氧氣、乙炔應分別獨立存放(庫房間距15m)。運輸氧氣、乙炔時,瓶子應分開,嚴禁混裝。裝卸鋼瓶應輕拿輕放,并注意瓶口的保護。(五)19、 其他人員因工作關系進入庫區時,應聽從庫區值班人員指揮,愛護庫區設施,不得擅自關閉輸送氧氣、乙炔管道的開關。(六) 敷設氧氣、乙炔的管道,從庫房到施工現場作業點的接口,應經常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維修。(七) 氧氣、乙炔庫應有良好通風,并應有避雷及靜電接地措施。夏季應有降溫措施。(八) 氧氣、乙炔庫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嚴禁隨意挪用。第十六條 承包商危險品庫管理人員應經常對危險化學品的貯存狀況進行檢查,對標有期限的化學品應注意保質期,以免過期失效。(一) 領用危險化學品時,倉庫管理人員應與領用人員仔細核對所領物品的類別和數量,不得代發、代領,領用應形成記錄。(二) 危險化學品在使用20、過程中,承包商有責任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或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根據要求正確使用危險化學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和應急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三) 使用危險化學品時,作業人員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并正確佩戴。(四)使用危險化學品較多、危害較大的作業應有人對操作過程進行監護。(五) 對職業禁忌癥者、未成年人及其它不宜接觸危險化學品的人員,不得安排危險化學品作業。(六)各承包商在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對余量危險化學品應妥善保管,確保安全,使用剩余部分應退回倉庫,并在臺帳中進行記錄。(七)廢棄的危險化學品,施工承包商應根據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統一集中處置或采取其他有效21、的措施進行處理。第四章 案件與事故的調查處理第十七條 施工現場發生案件或事故的,責任單位或部門必須在兩小時內上報公司綜合管理部。第十八條 重大及以上案件及事故的調查處理、上報(指對企業外的報告),均由大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負責牽頭組織。第十九條 一般案件的調查處理,由責任單位自己負責,但要將書面情況于一周內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認真填寫發案記錄表。第二十條 各類案件、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救護、損失統計、人員傷亡的善后處理等,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第二十一條 對事故或案件責任者嚴肅查處,并分析研究發生的規律特點,總結經驗教訓,改進防范工作。第五章 附則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大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