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嶺選煤廠配電室管理制度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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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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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錄 1、配電室安全操作規程 2、停送電制度 3、工作票制度 4、倒閘操作制度 5、巡回檢查制度 6、領導干部上崗制度 7、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8、配電設備運行維護保養制度 9、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氣試驗制度 11、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供配電安全操作規程 一、配電室電工需經“應知應會”安全技術考核及體檢合格,領取勞動局頒發的電工操作證方可進行獨立工作。 二、值班電工必須熟悉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配電室各種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在緊急情況下有較強的應急能力。 三、禁止一個人帶電操作。必須帶電操作時應經領導批準后,必須兩個人同時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嚴格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操作。 四、帶電操作2、時,要穿長袖衣服、絕緣鞋,站在絕緣良好的位置上,檢查安全工具(試電筆)和用具是否完好。 五、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嚴格保持安全距離,設置臨時遮欄、掛警告牌,并有人監護。 六、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打開柜門進行工作,如有必要打開柜門時,需經領導批準有人監護,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 七、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未采取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用手觸摸。驗電時,首先在帶電設備上試驗電筆良好;用電壓等級相同的合格驗電器,再對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八、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出真空斷路器和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為有3、電,不得觸及設備,以防突然來電。在已停電的開關上必須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 人監護。工作結束后必須接到送電通知方可恢復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九、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值班電工應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遮欄和懸掛標示牌。經檢查確認無電后方可開始工作。 十、電氣設備在運行中,不準進行檢修。如需進行必須切斷電源,做好安全措施,掛警告牌后方可作業。 十一、高空作業應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上下傳遞物品嚴禁拋擲。 十二、在梯子上操作時,首先檢查梯子有無損傷,梯腳有4、無防滑裝置和防滑繩。一個人上梯操作,一個人扶梯操作,禁止在最上一層站立。兩人在同一梯子上作業時要有安全措施,有人扶梯,并注意梯子的承重能力。 十三、禁止酒后進行電工維修操作工作。 十四、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巡回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消防制度。 十五、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在不能斷電情況下,滅火要使用干粉滅火器,嚴禁用水滅火,并及時通知集中控制室。 十六、在停電線路或設備上工作時,必須驗明無電后采取安全措施,要在斷開電源的開關手把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注意反送電。工作完畢要檢查工作質量無誤,并檢查是否有遺留材料 和工5、具,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后,拆除防護措施,摘下標示牌,恢復送電。 十七、進行倒閘操作時,要檢查操作票填寫的內容程序是否正確,核實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不能少于兩個人(一個人操作,一個人監護),嚴格按操作票順序進行操作。操作時要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遇雷雨天氣時禁止倒閘操作。酒后禁止倒閘操作,倒閘操作要按規定懸掛標示牌。與供電單位和用戶聯系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必須復查核對所操作的開關無誤后方可操作,并將聯系內容和聯系姓名作好記錄。 十八、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要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產生高電壓。 十九、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必須立即斷開有關設備電源,馬上進6、行搶救,做好應急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通知領導。 停送電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檢修作業和停送電作業必須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報機電辦公室備案。 二、高低壓配電室停送電必須執行掛牌制度,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三、配電室內進行停送電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嚴格按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 四、所有停電開關必需要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五、停電回路送電前,必須確認現場檢修工作已經完成,人員已撤離,工作票已送回并簽字。 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值班電工或配電室值班人員有權先操作后匯報: 1、發現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 2、發現配電室內設備出現異7、常或發生事故。如變壓器噴油、冒火等; 3、規程有明確規定的其他操作。 工作票制度 一、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填寫工作票。臨時性事故、故障處理可不填寫工作票,但需經電修經理或當班值班經理同意,并做好相應安全措施。 二、應填寫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高壓設備上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 2.高壓室內的二次線路和照明線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三、應填寫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3.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四、工作票簽發人安全職責: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8、;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4.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 五、工作負責人安全職責: 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結合實際組織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監護人員遵守安全規程; 4.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符合現場實際; 5.工作前對工作班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六、工作許可人安全職責: 1.負責審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符合實際;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危險; 4.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有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 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七、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負責人(負責9、人可填寫工作票),工作許可人不得簽發工作票,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給一張工作票。 八、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所在單位電氣工程師與值長共同簽發,外單位人員來進行工作,原則上應由生產部電氣工程師參與簽發。 九、非電氣人員在電氣設備上或區域內進行工作時,工作負責人應由電氣人員擔任,工作票發給負責人。 十、電氣工作還必須嚴格執行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終結制度。 十一、工作票一式兩份,一份由工作負責人負責收執,另一份由當班集控員收執,交接班時移交下班。集控值班員應將相關內容按要求記錄在工作登記簿上。工作完畢,集控室將工作票存檔備查。 十二、電氣工作票中各人員的確定: 工作票簽發人:機電廠10、長或經機電廠長授權的有關人員; 工作負責人:申請作業的電工班長或作業組長。 工作許可人:電修經理或當班值班經理。 倒閘操作制度 一、倒閘操作必須根據礦選煤廠或集控室值班人員的調度指令執行。 二、倒閘操作應填寫倒閘操作票,并執行停電換電制度。 三、倒閘操作票應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應填入下列項目:應分合的 斷路器名稱和編號、檢查斷路器的位置、檢查接地刀閘位置、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等。 四、操作應填寫設備名稱和編號,操作人和監護人應根據編號圖板核 對操作項目,確認無誤后分別簽名。 五、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為監護人,重要 復雜操作由班長監護。 六、操作中認真執行監護復誦制,必須按操11、作票填寫的順序逐項操作 并打“”,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 七、操作中如有疑問,必須向發令人詢問清楚后再進行操作,不準擅 自更改操作票,不準隨意解除閉鎖裝置。 八、操作完畢,操作人和監護人共同在倒閘操作票上簽字。 巡回檢查制度 一、設備運行期間,操作人員至少每兩小時對所轄設備進行依次全面檢查。 二、機電維護人員,每班至少對所轄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三、對有特別要求的設備,應按要求進行檢查,并做好巡檢記錄。 四、設備包機人對所承包設備每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五、設備管理員對全廠設備進行依次全面檢查,填寫并上傳巡檢記錄,匯總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六、每周對全廠在用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檢12、查記錄。 領導干部上崗制度 一、分管礦長、分管部門經理每季度一次,機電廠長每月一次,部門經理和分管技術員每周兩次,到各要害場所和要害崗位上崗檢查。二、要求檢查的場所包括集中控制室、電氣樓高低壓配電室、準備車間高低壓配電室及跳汰機控制室、尾煤壓濾車間及變配電室、浮選藥劑庫、循環泵房及低壓配電室、鐵路快速裝車站控制室。 三、干部上崗檢查的內容:了解設備運行情況,檢查值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巡回檢查制度等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四、各要害場所和要害崗位應建立領導干部上崗登記本,干部上崗應在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簽署處理意見。 五、要害場所的來人登記本要明確記載領導查崗的時間、人員、檢13、查結果。 六、上崗干部要認真填寫查崗記錄,提出本崗存在的問題和要求及處理意見。 設備事故追查制度 一、為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杜絕或減少各類機電設備事故的發生,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各類事故必須及時進行認真的事故追查和事故分析,汲取事故教訓。 二、廠安全辦在安全廠長的領導下負責對機電設備事故進行嚴格追查、認真分析,機電廠長和機電辦協助處理。 三、一般機電事故由廠安全辦組織值班經理、機(電)修經理和當班崗位人員進行事故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于較大故障(損失較大、或影響較大)、頻繁發生的故障。必須組織分析,查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五、特大、重大機電設備事故必須呈報運營委14、托方和公司運營部,由廠長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 六、發生事故后,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保護現場,經有關領導查看并同意后,方可安排搶修,搶修時要保存好換下的配件,以便進一步分析。 七、發生事故后,廠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向廠分管領導和礦選煤廠有關部門匯報,不得拖延和隱瞞。 八、發現事故隱患或事故預兆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對避免發生重大機電事故,或事故發生后補救及時,防止事故擴大或在事故搶救中有突出貢獻者,經核實后給予適當的獎勵。 九、對于導致機電事故的責任者、隱瞞事故情節的當事人,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十、設備出現故障,發現后必須立即停機檢查,織織分析,查清故障原因,防止故障擴大而造成設備事故。 十一、發生機15、電設備事故,要認真進行追查分析,做到“四不放過”。 十二、所有員工在事故發生后都必須實事求是提供有關情況,不得隱瞞和編造事故情節,不得隨意改變事故現場設備、設施狀態,以免給事故分析追查造成困難。 設備運行、維護、保養制度 一、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維修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有合格證,操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 二、設備運行之前,操作人員必須對設備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操作人員應熟悉設備性能、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能辨別出各工序的危險源并加以預控,保持設備運行的文明生產環境。 四、由機電辦公室編制每月設備檢修計劃,報廠領導審批后安排檢修,16、檢修后作好詳細的檢修記錄。 五、各車間根據設備綜合運行情況確定日檢和日常維護保養時間,按計劃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六、加強設備巡回檢查,確保設備良好運轉。 七、各車間對所使用和維修的設備逐臺進行包機(包安全運轉、包維修、包文明生產)。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配電室應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經值班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二、電工要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要堅守崗位,勤檢查,勤巡視,及時排除異常情況,避免發生短路、斷電、火災等事故。 三、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消防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嚴禁擅離職守。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四、配電室內不得堆放17、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每年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柜、配電柜等進行清掃。 六、經常檢查配電室通往室外的擋鼠板是否插好,經常檢查墻體、門窗和通風處的防護網是否嚴密,有無孔洞、縫隙,防止飛鳥、小動物進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電纜溝內應定期投放鼠藥。 七、熟知消防報警程序及配電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保證消防器材處于完好、有效狀態。 八、保證應急照明裝置正常運行。保證安全防護用品用具處于完好合格狀態。 九、配電室出現故障,應立即向集中控制室(調度室)報告;并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電氣試驗制度 一、洗煤廠的電氣試驗嚴格按照煤18、礦電氣試驗規程的規定,根據不同的試驗內容制定明確的試驗范圍。 二、所有應做試驗項目,即:高壓線路、電纜、開關試驗;電器整定;絕緣油、絕緣器具的耐壓試驗;避雷器打壓試驗;接地電阻測試;電表的校驗,必須根據不同的精度要求,確定試驗單位(外委、公司檢、廠檢),編排試驗周期,按時進行試驗。 三、各項電氣試驗均應做好詳細的試驗記錄。對試驗合格的電氣應出具試驗合格證,并加鉛封。試驗記錄合格證應由礦機電動力部存檔。 四、試驗不合格的電器設備、表及絕緣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及時處理或更換。 五、防爆電器試驗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六、對于較復雜的電氣試驗,要編制試驗規程,并19、繪制電氣試驗原理圖。 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一、全廠范圍內各高低壓配電室、集控室、主廠房、各機房、各輸煤系統走廊、各泵房、快裝站等地為要害場所。所有要害場所門口必須懸掛“要害場所閑人免進”牌。 二、進入要害場所參觀、檢查、檢修、聯系工作的外來人員必須持有礦、選煤廠工作聯系函或在廠內有關人員陪同方可入內。一切閑雜人員均不得進入要害場所。 三、所有進入要害場所的外來人員均應認真填寫“要害場所外來人員登記表”,各要害場所的“外來人員登記簿”要妥善保存。 四、有特殊要求的要害場所要張掛醒目的警示牌,如“嚴禁煙火”等。 五、所有進入要害場所的人員不得妨礙值班人員操作,不得操作設備,要遵守該處各項規章制度。 六、要害場所內不得存放無關物品,值班人員要保持該處清潔、整齊。 七、在要害場所值班的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在接班人員未到時交班人不得離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