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恒豐農業專業合作社管理制度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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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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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塞恒豐農業專業合作社管理制度安塞恒豐農業專業合作社管理制度目 錄1、成員大會制度2、理事會工作制度3、監事會工作制度4、財務管理制度5、盈余分配制度6、學習培訓制度7、檔案管理制度8、民主管理制度7、辦公室工作職責8、營業部工作職責9、財務部工作職責10、庫管員崗位職責 成員大會制度一、為了保護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民主管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二、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三、成員大會職責:1、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3、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2、等事項;4、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5、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6、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7、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8、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9、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10、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做出決議;11、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12、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13、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成員大會由理事會(理事長)負責召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五、合作社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3、成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六、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七、遇下列情況,可以臨時召開成員(代表)大會: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2、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八、成員大會對有關議案進行表決時,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時,可書面委托成員代理,一個成員最多只能代理兩個成員。 理事會工作制度一、為了規范理事會的行為,促進合作社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二、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成員大會負責。三、理事會由6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4、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四、理事會職責:1、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2、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3、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4、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5、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6、接受、答復、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7、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9、履行成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五、理事會的召開次數,每年召開4次以5、上。六、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七、成員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1名理事長,依照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八、理事長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職責:(一)主持成員(代表)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二)簽署本社成員出資證明;(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四)組織實施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六)履行成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理事會接到監事會質詢或建議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0個工作6、日內做出答復。監事會工作制度一、為了規范監事會行為,促進合作社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二、監事會是合作社的監督機構,代表全體成員監督合作社的財務和業務執行情況。三、監事會由5人組成,設監事長一人。監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合作社理事、監事不得互相兼任。四、監事會職責:1、監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2、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3、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4、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察報告;5、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6、提議召開臨時成7、員大會;7、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五、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監事召集;監事會每年召開2次以上。六、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財務管理制度一、為了規范合作社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8、金。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10000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10000-100000元,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100000元以上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順序依次是:(1)彌補上年度9、虧損:(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定;(3)向成員進行盈余返還;(4)向投資者分利。八、合作社設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九、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1月底前向成員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10、案。十一、合作社購銷產品的價格確定,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成員了解。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成員賬戶,詳細記載成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交易量和交易額。成員與非成員要單獨核算。十三、合作社財務要接受執行監事(監事會)的監督指導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盈余分配制度一、為了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合作社的本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二、參加盈余分配的人員為持有本社成員證的成員。三、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11、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財產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積。盈余公積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取。用于發展生產,可轉增資本和彌補虧損。2、提取風險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定的比例提取。3、向成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經過上述分配后的余額,按照交易量(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資額、成員應享有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捐贈份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超過40。入社不滿一年的成員,根據成員實際出資、入社時間,按比例按時間段進行分配。四、農民專業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經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12、后執行。五、按交易量(額)比例返還金額及平均量化到成員的資金份額要記載到成員證中。學習培訓制度 一、為了給合作社成員提供良好的服務,提高成員的生產經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二、參加學習培訓的為本社持有成員證的成員。三、定期組織成員學習培訓,提供技術指導、信息服務及相關知識的傳播。四、每年的信息、技術、學習培訓等服務不少于5次;每次培訓成員人數60%以上。檔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檔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計劃、發展規劃、會議紀錄、往來函件、購銷合同及協議等各種文書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各種會計檔案。二、合作社會計負責對各種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的統一管理。會計賬簿、收據存根、承包合同13、等資源共享資料要實行專柜存放。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三、會計人員必須按季度對會計憑證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終了,對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和文書檔案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按年度分類編制檔案目錄。四、查閱或調用檔案資料,必須經合作社負責人同意,并建立檔案查閱或調用登記簿,對查閱時間、內容、歸還時間等作好記載。五、銷毀檔案資料要嚴格按程序進行,屬銷毀范圍的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登記造冊并報縣有關部門批準后才能銷毀。民主管理制度 一、組建民主監督小組,其小組成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非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本社管理人員;2、政治思想較好、為人正直、熱心為14、群眾服務、甘于奉獻的本社成員;3、具有較好的種植技術,在合作社有較好的群眾基礎。4、關心合作社發展,有一定經濟頭腦。二、本社民主監督小組由3人組建,由成員大會選舉產生,與理事會、監事會任期一致。三、民主監督小組的職責是:1、對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2、對社務公開、財務公開、資金審批等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3、對本社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督,對財務收支票據,每季度進行一次審核,并蓋上本合作社專用章,會計人員據此入賬。4、如實反映成員的意愿和要求。四、民主監督小組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因工作需要,理事會提出召開的應隨時召開。辦公室工作職責一、負責辦公室文件管理、物資管理工作;二、15、負責公司電話、電腦維修工作;三、負責文具采購及發放工作;四、負責訂購出差人員火車票、飛機票;五、負責飯堂、宿舍管理工作;六、負責人事勞資管理工作;七、負責與經營有關的互聯網信息收集、上報各項報表及資料工作。營業部工作職責 營業部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為:一、負責按理事會制定的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時掌握市場動態,謀劃營銷策略,實施營銷宣傳,拓展銷售渠道;二、制定本社產品收購價格和銷售價格,并報理事會批準;三、對內與合作社成員簽訂本社產品收購合同,對外與銷售商簽訂本社產品銷售合同;四、按合同約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兌現;五、負責對經濟合同糾紛的訴訟工作;六、負責16、本社產品的加工,創優本社產品品牌。七、制定本部門管理制度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財務部工作職責 財務部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是:一、搞好會計核算,按照會計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政策建立賬目,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二、負責管理好貨幣資金,督促管理好財產物資、產成品,確保資產安全完整。三、負責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員、出納員崗位責任制、資金管理及費用開支制度、社務公開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四、管理好各種檔案資料,包括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等資料。五、負責制定、實施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庫管員崗位職責1、每天按指定時間完成17、填寫庫存報表及采購申請工作,要求標明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規格、庫存量、申購量等內容。2、嚴格檢驗入庫貨物,根據有效到貨清單,核準物品的數量、質量等,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并在采購發票及清單上簽字確認。3、根據使用部門需要量及物料性質,選擇適當的擺放方式,輕拿輕放,分類明細,避免人為損壞及堆放雜亂帶來的不便,科學安排庫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齊、美觀、方便。4、物品入庫后要馬上入賬,準確登記。5、物品出庫時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全不得發貨。有特殊情況,需有關領導簽字批準。發貨時按出庫單辦理出庫手續,削減賬卡。6、做好月盤點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賬物相等,賬賬相符。7、主動與使用部門聯系,了解物品的消耗情況,防止因缺少溝通造成的物品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