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珠海發電廠公司考核細則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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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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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Y-ZH-05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珠海發電廠公司考核細則本細則的起草人:陶紹洋本細則的修訂人:葉 寧本細則的批準人: 金科仲 本細則公布時間:2009.9.20前 言根據企業標準化管理標準要求及我公司實際情況,根據本公司幾年來儀器儀表維護維修過程中的實踐應用,本細則是在綜合參考了公司各種規章制度及珠海電廠相關考核標準的基礎上,結合了本公司ISO 9001質量體系中的相關條款,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務實的原則。本細則對儀器儀表維護,文明生產,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作出了具體規定。本標準由XX公司管理并負責解釋。XX公司考核細則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XX公司儀表維護人員考核制度。本標準適用于XX公司儀2、表維護人員的考核管理。2 考核目的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增強員工崗位責任感和勞動紀律觀念,能自覺、及時、高質完成本崗位工作及相關任務,激勵先進,糾正各種違規行為,充分調動積極性,提高全體員工的勞動素質與業務水平,確保公司的各項工作能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考核細則。(1)核辦法采用計分方法進行,每分5元。每月月底由各專業組長進行考核統計現場經理審核后交總經理進行當月的扣除或獎勵。(2)采用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每月獎、懲原因向各專業組公布。(3)考核從安全、文明及業務、獎勵三個方面進行。(4)本考核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3 考核細則3.1安全和勞動紀律方面3.1.1違反安規相關條款扣4-10分/次。3、以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廠規為依據。3.1.2未請假不來上班者扣10分/次。3.1.3上班無故遲到、早退扣2分/次。3.1.4上班時間睡覺、打牌、玩電腦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扣2分/次。3.1.5上班時間在工作場所嬉戲、打鬧扣2分/次。3.1.6下班后最后一個離開班房、倉庫而未鎖門,未造成損失扣2分/次。3.1.7安排加班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扣4分/次。3.1.8不服從上級安排者扣6分/次。3.1.9屬本人值班,若有原因外出或耽擱,未請假沒有把值班工作交代給任何人扣4分/次。3.2維護維修方面3.2.1由于人為因素導致對儀器儀表定期維護保養后(2-3天)造成儀器儀表測量不準確、誤差太大扣4分/次。以甲4、方反映或登錄缺陷為依據。3.2.2儀器儀表操作不當,導致損壞無法修復扣10分/次,廠方要求賠償的則全額賠償。3.2.3所用的甲方貨物未進行驗收,造成質量或數量不合要求扣2分/次。3.2.4儀表巡檢不得力、不到位,明顯的缺陷、故障都未發現(如試劑用完、流量計無水樣等)的扣4分/次。3.2.5工作負責人未按規定對儀器儀表進行定期維護或校驗扣4分/次。如:儀表校驗已過期。3.2.6不按規定搞好現場儀表清潔扣2分/次。3.2.7在現場進行儀表維護維修后未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扣2分/次。3.2.8相關人員的辦公室用品、工器具、校驗儀、文件等亂擺亂放扣2分/次。3.2.9儀器儀表設備維護維修記錄不5、全或無記錄,超過24小時的扣2分/次。3.2.10對巡檢發現的設備缺陷或安排處理的缺陷當天不處理者扣4分/次。3.3生活方面3.3.1服從治安管理及電廠關于生活宿舍管理制度,若違反扣5分/次。3.3.2在宿舍生活區域與他人發生爭執、吵架、斗毆者扣10分/次。3.3.3晚上11點以后,在宿舍大聲喧嘩、吵鬧、大聲放電視電腦等影響他人休息者扣4分/次。3.4獎勵3.4.1及時發現并處理儀器儀表重大缺陷或解決重大故障加6-10分/次。3.4.2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或擴大加10分/次。3.4.3提出合理的技改項目并成功實施的項目負責人加8分/次。3.4.4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加4分/次。3.4.5廠報或其他級別的刊物投稿并發表加10分/次。第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