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地產公司租費收繳流程與預警機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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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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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地產公司項目運營商戶銷售店長管理辦法規范手冊
1、xx商業租費收繳流程與預警機制主辦單位:xx商業集團營運中心審 批:年月日實施日期:年月日密 級:秘密機密絕密修訂記錄(修訂要點詳見末頁)修訂前編號/版本號修訂后編號/版本號修訂前總頁數(含附件)修訂后總頁數(含附件)修訂日期共0頁共0頁共0頁共0頁共0頁共0頁共0頁共0頁共0頁共0頁目 錄1.目的12.適用范圍13.術語定義14.職責權限15.主要內容25.1欠費預警機制25.2收繳流程25.3流程操作說明36.相關文件46.1附屬文件46.2關聯文件47.其他48.修訂記錄4xx商業租費收繳流程與預警機制1. 目的為了及時有效的將應收款項追繳到位,提高的資金回籠速度,降低經營風險,使項目經2、營有序進行,加強管理規范化。xx商業總部營運中心特制定xx商業租費收繳流程與預警機制。2. 適用范圍適用于xx商業集團所運營管理的商業項目3. 術語定義3.1 租費:承租方(商戶)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每月需支付給出租方(業主)的租賃費用,含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燃氣費等。4. 職責權限4.1 項目物業工程部:負責抄錄統計商戶的用電、用水數據,匯總商戶的水電費用總額給財務部;負責與營運部一同對對水電費用有異議的商戶進行進一步核實、確認工作;負責配合營運部對已下達停水、停電通知單的商戶進行停水、停電工作。4.2 項目財務部:負責商戶結算單的錄入、審核、打印工作;負責商戶費用的現金收繳、支票過賬與銀行3、轉賬等的資金往來的操作;負責定期匯總提交費用已繳與欠繳商戶的情況;依據合同,對進入法律程序的商戶的押金與其他費用進行賬務處理。4.3 項目招商營運部:負責結算單、費用催繳通知書、停水、停電通知書、解除合同通知書等相關單據文書的發放與商戶簽收登記;商戶費用的催繳;根據預警機制的各個節點,采取相應的反應措施;各節點與商戶溝通的具體情況的匯總反饋;在公證見證下,對進入法律程序的商戶的資產進行扣押與封鋪。4.4 招商中心:協助項目招商營運部門進行商戶的費用清繳工作;對達到三級預警的問題商戶及時儲備替代品牌。4.5 綜合中心:收集相關資料,按公司領導指示對欠款商戶采取法律程序追討欠款,維護公司利益;協助4、營運部對經過公證見證扣押的商戶資產進行清點封存,并擬定處理意見,上報商業集團主管領導批示后,統一進行處理。5. 主要內容5.1 欠費預警機制預警級別欠費時間節點反應機制與措施上報層級一級租費發生月的10日前未交清相關費用的租費發生月的15日發放第一次費用催繳通知書與四天的滯納金費用單,限期三天內交清。項目營運部負責人二級租費發生月的25日前未交清相關費用的租費發生月的27日發放第二次費用催繳通知書與十五天的滯納金費用單,限期三天內交清。項目營運部負責人三級租費發生次月的5日前未交清相關費用的租費發生次月6日發放停水停電通知書,并于三日后停止水電供應。項目總經理四級租費發生次月的15日前未交清相5、關費用的發放解除合同通知書商業集團主管領導五級租費發生次月的20日前未交清相關費用的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采取法律程序追討欠款商業集團主管領導5.2 收繳流程流程完成時限責任部門商戶水電表抄錄,核對錄入電腦傳送至財務部。每月25日物業工程部打印商戶結算單,交接給營運部簽收。租費發生月的2日財務部核對結算單,發放給商戶,由商戶簽收。租費發生月的3日營運部商戶至財務部繳納各項費用,營運部與財務部確認商戶的繳費情況。租費發生月的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營運部、財務部統計10日前未按時繳納費用的商戶清單,交由營運部跟進。租費發生月的11日財務部打印第一次費用催繳通知書與四天的滯納金費用單交由營運部發放,6、由商戶簽收,限三天內交清。租費發生月的15日財務部、營運部對未按時繳納費用的商戶進行催繳。租費發生月的16-25日營運部統計25日前未按時繳納費用的商戶清單,交由營運部跟進。租費發生月的26日財務部打印第二次費用催繳通知書與十五天的滯納金費用單交由營運部發放,由商戶簽收,限三天內交清。租費發生月的27日財務部、營運部對未按時繳納費用的商戶進行催繳租費發生月的27日-次月的5日營運部統計次月5日前未按時繳納費用的商戶清單,交由營運部跟進。租費發生次月的6日財務部發放停水停電通知書,告知商戶三天之后停止水電供應。租費發生次月的7日營運部對仍未繳納費用的商戶停止水電供應。租費發生次月的10日營運部、7、物業工程部統計仍未繳納費用的商戶,向商業集團主管領導報審,是否進入法律程序。租費發生次月的15日項目店辦/抄送集團法律部經商業集團主管領導批準后,將三次催繳的簽收單據交由綜合中心法務部備案,進入法律程序。租費發生次月的20日項目店辦、法務部由公證見證扣押商戶資產并進行封鋪,綜合中心對扣押的商戶資產進行清點封存。租費發生次月的25日項目店辦、綜合中心商戶賬務核算、沖對,賬戶銷戶。租費發生次月的30日財務部5.3 流程操作說明5.3.1財務部每月2日前,根據系統信息與工程部經商戶確認的水電數據,出具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管理費結算單,并列明收費標準及結算時限,經營運部復核后于每月的3日交由商戶簽收8、,并進行催繳。如在7日內完成繳費(即租費發生月10日前)的,則視為正常繳費;如無任何理由超期繳費的,則應收取滯納金,遇節假日順延。5.3.2結算單中應注明:商戶若對結算單中的數據產生疑問,應在收到后2日內向營運部提出,否則視同認可;若商戶至營運部,對結算單中的數據產生疑問,可協助其到財務部進行復核,此種情況超期的不收取滯納金。5.3.3營運部人員督促商戶在收到結算單后,7個日內到財務部辦理交款手續,對結算單有異議的,由營運部協調財務部解決商戶問題。如確因公司原因影響的,上報公司相關領導處理;如因商戶自身原因,則有營運部督促商戶及時清繳;對惡意欠費的應進行停水停電、封鋪、法律起訴處理。5.3.49、對規定時間內未交清的商戶(特殊情況除外:如出差外地不能及時繳費的,必須有明確的承諾清繳日期),由財務部根據時間節點,出具催繳通知書并列明繳納時間及根據合同約定因拖欠而應交的滯納金處罰,由營運部發放商戶進行催款。5.3.5對第二次催繳無效的商戶,而且拖欠時間和金額到達違反雙方合同約定的,由項目總辦列明原因及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報商業集團主管領導批示處理意見,交由法務部采取法律程序。5.3.6對欠費商戶的追繳過程中,根據品牌情況對欠費性質與嚴重程度等因素區別對待。6. 相關文件6.1 附屬文件6.1.1 費用催繳通知書6.1.2 停水停電通知書6.1.3 解除合同通知書6.2 關聯文件6.2.1 無7. 其他7.1 本制度由xx商業集團營運中心負責最終解釋,并負責修訂完善。7.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其他相關制度與本制度相沖突者,原則上以本制度要求為準。8. 修訂記錄版本號修訂日期修訂前后內容對比概述修訂負責人